避諱的歷史
我國自周到清,不得寫說君王或尊長的名字,而須加以迴避,以示尊敬,這叫做避;而文化的發展,使人們注重禮俗、文雅,忌諱說一些不祥不雅的現象,這叫做諱。忌、諱始於周,行於秦、漢,盛於隋、唐,嚴於趙宋,直到民國改元,避習漸廢,但諱習從近代到現、當代,雖然在不斷變化,卻從未消失。
大概在秦以前,只避真名,不避嫌名。所謂嫌名,是指與君王尊長名字讀音相近的字,《禮記·曲禮上》:“禮不諱嫌名。”鄭玄註:“嫌名,謂音聲相近,若禹與雨,丘與區也。”之後,諱法逐漸嚴格,遇有嫌名,也要加以迴避。歷代典籍受此影響,頗多諱字。因而熟悉避諱規律,不僅可便於閱讀,而且能助以判定典籍版本和相關人物的年代。現將常見的避諱方法作一概括歸納。
避諱的方法
代稱法
代稱法就是用另外一個名稱替代本名稱,以體現尊重和忌諱。歷代君王在死後都要上廟號、諡號,就是為了不用其本名而用廟號、諡號稱呼,以體現尊重。例如漢朝提到高祖,就是劉邦;提到世祖,就是劉秀,這是廟號。這種代稱流傳後世,連大臣、名士也都使用,例如包文正,指包拯;林和靖,指林逋。前者是包拯從朝廷得到的官謚,後者是林逋從民間得到的私謚。除了避名,還有諱象。例如忌諱死亡現象,就把君主的死亡叫做崩、薨,把尊者的死亡叫做逝、故,平民的死亡叫做歿、夭。忌諱生理排泄,而稱為如廁、出恭。隨著一些代稱的普及,人們也覺得不雅,例如覺得大、小便不雅,改為“上洗手間”。
在閱讀古籍時,必須了解那些常見的代稱。例如“岐黃”代指醫術,而實際來自於岐伯和黃帝的合稱。黃帝又是軒轅氏的代稱。在三皇五帝和夏商時代,似乎人們還沒有形成避諱的習慣,所以黃帝只能算是軒轅氏的尊稱。夏朝君王有太康、有少康,商朝君王有太丁、有沃丁,有中壬、有外壬,起名完全沒有避諱。只有到了周朝,形成了完整的禮儀制度,開始有了避諱。姬昌諡號文王、姬發諡號武王、姬誦諡號成王、……推廣到諸侯國,也有齊桓公、晉文公之代稱,其實就是姜小白、姬重耳。
秦漢以來,為了避諱,代稱越來越多。例如孔丘,他的代稱就有仲尼(字)、夫子(尊稱)、孔子(尊稱)、至聖(尊號)、文宣王(封號)、大成至聖先師(封號)……明清以後,封建專制變本加厲,一些與帝王名姓衝突的物名、地名遭到篡改,甚至出現了不許殺豬(因明朝國姓朱,與豬同音)、因為“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詩句掉腦袋的現象(因為被懷疑譏諷清王朝)。避諱現象走向了反人性、反理性的極端。
改字法
凡遇到需要避諱的字,就改用與之意義相同或相近的字,叫做改字法。所避之字稱為諱字。改字之例,秦漢典籍常見。司馬遷撰《史記》,為了避秦莊襄王子楚之名諱,遂改“楚”為“荊”。漢高祖劉邦,《漢書》為避其諱,遂改“邦”為“國”。至隋唐,改字之風日盛。如唐高祖名淵,故楊上善《太素》改 “太淵”(針灸穴位名)為“太泉”。唐高宗名治,故劉禹錫《劉賓客文集》卷六《鑒藥》改“治身”為“理身”。不但字須改,甚至連偏旁也要避諱。唐太宗名世民,除了“世”改為“代”,從“世”之字亦改為從“曳”,故《太素》注文“飧泄”改作“飧洩”。到了宋代,避諱的範圍更加擴大。不僅當代君主要避諱,而且中華民族始祖軒轅氏也在避諱之列。以後,又連及孔子、老子,其名字也要避諱。到了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宋徽宗更把與皇帝相關的稱號都當作避諱字來禁用:先是禁用“君”、“皇”、“聖”三字作為名字,而後又擴充到“不許以龍、天、君、玉、帝、上、聖、皇等字為名字”(見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七)。
避諱風氣的變本加厲,又累及音同或音近的字。秦漢之前,避諱制度較為粗疏,禮制明文規定不諱嫌名。所謂不諱嫌名,是指可以不迴避與君主或尊長的名字音同或相近的字。而六朝以後,避諱制度逐漸嚴格,連嫌名也須兼諱。如東晉簡文帝名昱,故改“育陽縣”為“雲陽縣”。唐高祖祖父名虎,唐修《晉書》稱南朝梁·沈約先人沈滸為沈仲高。又據陸游《老學庵筆記》載,宋代田登做州官,自諱其名,州中皆謂“燈”為“火”。上元節放燈,州吏貼出榜文云:“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民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即本乎此。這些都是避嫌名的實例。
空字法
凡遇到需要避諱的字,則空其字而不寫,或用空圍“囗”、“某”、“諱”來代替,叫做空字法。如許慎著《說文解字》時把禾部的“秀”字、艹部的“莊”字、火部的“炟”字都空其字而不列,只註上“上諱”二字,這是為了避漢光武帝劉秀、明帝劉莊、章帝劉炟的名諱。今本《說文解字》中這幾個字是後人補上的。《新修本草》的參修者有李世勣,但其書扉署名則作李勣,這是避太宗李世民名諱而刪去“世”字。同書卷十七《葡萄》:“陶景言用藤汁為酒,謬矣。”這是避唐高宗太子李弘名諱而刪去“弘”字。
缺筆法
凡遇到需要避諱的字,就在原字基礎上缺漏筆畫,多為最後的一二筆,叫做缺筆法。這是產生於唐代的一種方式。
上述幾種方法,在同一朝代也可以同時使用。例如清代醫籍中,有把“玄參”、“玄明粉”等改稱“元參”、“元明粉”的,也有把“玄”字寫成缺筆的,並不一律對待。
避諱的範圍
範圍
由於君主與尊長在取名時具有一定的任意性,不可能特意考慮選用易於迴避的字,因此避諱牽涉的範圍也極為廣泛。由於避諱,不僅對於其時事物的名稱要有所改變,甚至對於歷史上事物的名稱也要有所改變。因此,歷代因避諱而改變他人姓名、地名、官名、物名、書名等情況屢見不鮮。
避君諱
各個朝代在位的君主必須避諱;已故的君主七世之內也須避諱,叫做避“廟諱”。其類別大致有:改姓氏、改名字、改地名、改官名、改物名、改書名、改乾支名、改方藥名、改常語。
避家諱
除了避君諱之外,古人還要避家諱。如南朝宋·范曄的父親名泰,其作《後漢書》改稱郭泰為郭太,鄭泰為鄭太。又如蘇軾的祖父名序,其弟蘇洵文章改“序”作“引”,蘇軾為人作序則改用“敘”字,有時又寫作“題首”。六朝之時甚重禮學,甚至有聞諱而哭的習俗。朋友之間晤談,若觸犯對方家諱,聞之者即依禮而哭。《世說新語·任誕》載:東晉桓玄初任洗馬時,有客祝賀,客嫌酒冷,乃頻呼溫酒來,而玄父名溫,玄因客犯其家諱,當席而哭,客掃興而去。
避諱學的套用
避諱的影響
避諱所用改字、空字、缺筆等方法,造成了古籍文字上的混亂,給後人閱讀帶來諸多不便。尤其是人姓、人名、官名、地名、書名、年號之類,因避諱而改字,一改字就亂了歷史事實。如唐代醫藥學家許胤宗,在宋代因避太祖趙匡胤名諱,被改為許嗣宗,至明代又被改稱許允宗,到了清代,因避雍正皇帝胤禛諱,則被寫成許引宗、許裔宗。一個人名如此多變,引起閱讀時的諸多麻煩。避諱制度也從文化上暴露了封建專制的殘暴。在封建時代,不避諱是要判刑的:“諸上書若奏事,誤犯宗廟諱者,杖八十;口誤及余文書誤犯者,笞五十。即為名字觸犯者,徒三年。”(《唐律疏議》卷十《職制篇》)金代醫學家張元素二十七歲時參加經義進士考試,就是因為試卷中用字“犯廟諱”而落第的。明清時期,因犯君諱而引起文字之禍,甚至無辜遭戮的,也不少見。
避諱的套用
避諱也是可以從反面來加以利用的。由於避諱給我們提供了鮮明的時代標誌,因而也可以輔助我們判斷史料的時代,確定古籍的真偽,辨別作品作者的年代,揭示文字的訛誤,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如《黃帝內經太素》一書,撰注人為楊上善,但正史沒有記載其生平。宋代林億、明代李濂、徐春甫等都認為楊上善為隋人。但據該書中只避唐諱而不避隋諱的情況來看,可判定《太素》為唐書,楊為唐人或由隋入唐之人。書中對隋文帝堅、隋煬帝廣的名諱,無論經文、注文,一律不避,而對於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三個皇帝的名諱,則鹹悉避之,連高祖父親的名諱也避,與其他唐書並無二致。例如“淵”作“泉”、“丙”作“景”、“世”作“代”、“民”作“人”、“治”作“理”或“療”等,皆為唐諱。甚至在《太素·四時脈診》“脫血而脈不實不堅難療也”這樣一條包含隋唐兩諱的注文中,不避隋諱“堅”,而避唐諱“治”,可謂佐證確鑿。
避諱學的著作
自宋代以來,研究避諱學的著作很多,其中尤以清人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及《廿二史考異》、近人陳垣《史諱舉例》創穫最多。《史諱舉例》列舉了八十多條例,分析說明了歷代避諱的種類、所用的方法,並涉及諸多有關避諱的情況,是一部關於避諱學的集大成著作,在閱讀古籍時可資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