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舊時有初三、十一不擇日的說法,即每月農曆的初三、十一都是黃道吉日。為了讓村民過一個愉快的春節,就定農曆正月十一為迎花、搶花的日子。迎花活動分製作、集合、道士念經、迎花、搶花幾個程式。人們過了正月初六,各家就採購彩紙,婦女們都絞盡腦汁設計花型,男主人到山上砍常綠樹的大枝條,在初十晚上紮好花樹集中放到一地方。在正月十一那天,各家迎出自己的拿手好戲——手工製作的花樹,在茶花廳前集合。那時整個讓河街全被鮮花掩蓋,熱鬧得很,集合後由“道士念經、點水”,意思是讓紙花變成真花。還有一樹特別大的“娘花”。正月十一,“娘花”帶路,九時三十分開始迎花。以前是由讓河街村和南倉村兩個村一起迎的。如今讓河街村又分成讓一、讓二兩村,還有南倉村,三個村各自舉行。原因是讓大家都能參與分享樂趣,所以分開迎了。迎花樹時鑼鼓班吹吹打打,甚是熱鬧,“放銃”為搶花信號,人們為了討個吉利,讓親人高興,所以青年人都很起勁地搶花。搶花是迎花活動中的高潮。迎花活動已延續了幾百年,但人們仍樂此不疲。
特色
還有一種說法,傳說觀音娘娘喜愛鮮花,向觀音娘娘獻花可除病災,因而逐漸形成迎花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