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隨著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對資源的需求不斷擴大,而且由於長期以來資源價格不合理,造成的資源浪費和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 資源緊張的態勢正日益顯現,資源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現實瓶頸。了解中國資源性產品價格的形成機制,分析此類產品的價格變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建立合理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中國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步伐,對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現狀
資源狀況
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第一季度統計,中國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水資源、4%的森林、1.8%的石油、0.7%的天然氣、不足9%的鐵礦石、不足5%的銅礦和不足2%的鋁土礦,養活著占世界22%的人口。中國人均資源占有量低於世界平均水平,資源相對不足已成為經濟發展的嚴重威脅。
1)人均土地面積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中國內陸土地總面積約144億畝,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積約為12畝,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2)主要礦產資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石油、天然氣、煤炭、鐵礦石、銅和鋁等重要礦產資源人均儲量分別相當於世界人均水平的11.0%、4.5%、79.0%、42.0%、18.0%和7.3%。
3)三分之二城市存在供水不足問題。中國是水資源緊缺的國家,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中國600多個城市中,400多個城市存在供水不足問題,其中比較嚴重缺水城市達110個,全國城市缺水總量為60億立方米。水資源污染、地下水超采和用水效率低下,進一步加劇了有限水資源的供需矛盾。
4)森林覆蓋率排名世界百位之後。目前(截止2008年9月)中國森林面積和林木蓄積量在世界上排第6位,但人均量分別僅及世界人均值的六分之一和八分之一。中國森林覆蓋率為13.9%,僅為世界平均值的一半,在世界上排名100位之後。
背景
2009年8月以來,水價和氣價成為近期資源產品價格波動的焦點,先是液化氣半個月上漲一千元,多個城市液化氣零售價上調,隨後住建部開始在部分城市調研水價。據統計,2009年以來,天津、上海、南京、廣州、蘭州和銀川等城市相繼調整了水價,瀋陽、西寧等城市已召開聽證會,準備調整水價。有訊息稱外資水務企業壟斷了中國水務市場,有操縱價格之嫌。
價格因素
資源性產品價格是資源被開採或出售的產品價格。由於石油、天然氣、煤炭、水和土地等戰略性資源都具備需求剛性、稀缺性及開發邊際成本遞增等一些很難由市場定價的特性,資源價格的形成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響。
1)資源性產品的自然屬性和資產屬性。不同種類資源的自然屬性不同,其生產、流通的技術和組織體系特徵差別較大,各自的價格形成機制也不盡相同。即使對同一種資源,其上中下游的產業技術、產業組織和市場需求的特點也不一樣,不同環節的定價機制也存在較大的差別。
2)資源性產品的分布。中國的資源分布極不平衡,60%的煤炭資源分布在華北,主要集中在乾旱缺水和遠離消費中心的地區;石油資源主要分布在東部和西部地區,天然氣和水電資源則主要分布在西南和西北地區;水資源分布極不均勻,由於降雨的時空分布和年內分配的差異,南北相差懸殊,北方水資源貧乏,南方水資源較豐富。資源分布的不均勻就會影響資源的定價。
3)資源性產品的生產成本。資源的生產成本就是開發利用資源的成本,是組成自然資源價格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貨幣形態,也即自然資源產品形成過程中所投入的勞動時間如勘探、開採以及生產提煉等各階段的全部成本貨幣化,是資源採掘、開發以及運輸中的各項成本。
4)資源性產品的補償成本。資源價格中的成本很難通過直接投入勞動量的多少來確定,具有較強的虛擬性,原始森林的開發、礦產資源的開採、處女地的開墾、太陽能的利用等除了核算其直接勞動投入外,還要核算其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成本、安全生產成本以及資源枯竭後的退出成本等一些補償價值和生態價值,兼顧考慮後代人的需求,使後代人不至於喪失與當代人平等的發展機會。
5)資源性產品的環境成本。資源的無度消費已引發了嚴重的環境問題,中國2005年來開始重視對環境稅的徵收問題。從狹義上講的“環境稅”是指同環境污染控制相關的稅收手段,包括排污稅、產品稅(消費稅)、稅收差別、稅收減免等,以此來體現國家對環境資源使用中的價格扭曲現象的干預和糾正。
問題
水價
水價改革推動中國自來水價格大幅上漲。2000年以前,中國水價主要以工程成本和處理成本為參考,執行行政核准的低水價政策,致使水資源利用相對粗放,用水浪費的情況長期存在。隨著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推進水價改革促進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通知》,國家發改委和水利部發布《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水價改革在全國各地穩步推進。
當前(2009年)供水價格存在的問題。一是水價計價方式不科學。中國大部分地區對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商服務業實行不區分用水量的單一計價方式,有的地區還實行按月包費制或規定用戶月用水底數等事實上鼓勵用水的政策。在水資源嚴重不足的地區,沒有考慮豐枯期的水量差別而實施季節性水價來緩解供需矛盾。二是水價構成不合理。水資源費、水利工程水價等相對較低,各地附加在供水價格上的附加費、基金、建設費等政府性收費較多;三是供水企業體制改革相對滯後,制水供水成本較高。
成品油
中國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聯動。中國在1998年對原油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改變了單一政府定價的模式。通過這次改革,國內原油價格實現了與國際市場的接軌,成品油價格確立了與國際油價變化相適應、在政府調控下以市場形成為主的價格機制。2001年,原國家計委對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改革,主要內容是由單純依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加權平均價格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並擴大汽油、柴油零售價格的浮動幅度,浮動幅度由5%擴大到8%。
2003年以後,受美伊戰爭和國際局勢趨緊的影響,國際石油脫離90年代10-25美元/桶的價格運行區間,出現節節攀升勢頭。紐約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貨價格(WTI)自2003年年初的每桶30美元逐步上升,到2004年6月份衝破40美元,2005年7、8兩個月上漲至70美元/桶價位,隨後在2006年8月份達到80美元/桶,2007年11月份達到98美元/桶的歷史新高。
成品油的價格問題主要在於:一是由於國內調價滯後於國際市場價格走勢,市場專業人士可以預見到未來國內油價漲跌趨勢,這樣提前囤積就是顯而易見的選擇。這種滯後性和可預期性,使國家利用價格槓桿調控石油供求的手段失靈,人為地製造了市場緊張,是中國數次出現所謂“油荒”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成品油價格機制沒有為不同所有制企業提供平等的價格競爭條件;三是成品油價格定價辦法不能真實反映國內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生產成本的變化。
天然氣
2005年以前,中國對陸上天然氣出廠價格分為計畫內氣和自銷氣,分別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是唯一實行“雙軌制”價格的資源性商品。計畫內天然氣出廠價格實行中央政府定價,並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對化肥、居民、商業和其它用氣實行分類定價;自銷氣出廠價格實行中央政府指導價。2005年國家發改委啟動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計畫在3-5年之內,以每年5%-8%的幅度不斷上調天然氣價格,建立油氣掛鈎機制,並逐步提高價格實現價格並軌。
天然氣價格存在的問題。一是天然氣價格水平嚴重偏離其市場價值:國際上按同等熱值計算的原油、天然氣、煤炭的比價關係大約是1∶0.60∶0.20,而國內這三種資源的比價關係約是1∶0.24∶0.17,比值明顯偏低;二是天然氣計畫內和計畫外價格差距較大,造成用戶之間負擔不公平;三是價格傳導存在政策風險,國內天然氣市場總體上仍處高度壟斷,生產和管輸主要控制在中石油和中石化手中。
煤炭
從1992年試點開始,中國煤炭價格市場化改革已經持續15個年頭。其間經歷了1995年放開非發電用煤價格的同時對發電用煤(簡稱電煤)實行指導價政策;2002年1月1日開始取消電煤指導價政策;200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47號文規定:電價調整後,電煤價格不分重點契約內外,均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2008年,中國煤炭價格市場化機制改革已進入一個新階段:巨觀政策層面已經確定煤炭價格市場化機制,電煤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但部分地方政府的干預和發電企業集中採購的優勢,搞行政行為的“煤電價格聯動”,導致煤炭價格仍處於不完全市場化狀態。
電價
2002年3月,國務院頒布關於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5號檔案,要求在2000年至2005 年間實現下列目標:重組和分離發電和電網企業;實現競價上網,建立電力市場運行規則和行政監管體系,初步建立競爭、開放的區域電力市場,實行新的電價機制;開展發電企業向大用戶直接供電的試點工作。2005年國家發改委出台了《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三部有關電價的“管理辦法”的出台,標誌著中國電價將實行新的定價機制。根據三個電價“管理辦法”,上網電價將與燃料價格實行聯動,而農業電價與居民電價實行定期校核和調整。現行電價形成機制仍是成本補償型的定價機制,較少考慮市場供求因素。
電價存在的問題,一是多家辦電與一家管網的矛盾;二是上網電價所占比重偏大,占電價總體70%左右,輸配電價比重小,占30%左右,而國外輸配電價占到電價總體40%—60%左右。由於輸配電價比重低,難以吸引投資,造成電網建設的相對滯後;三是電價結構不合理,交叉補貼問題非常突出。不同類型電價差異較大,中國居民電價水平偏低,工業電價相對偏高,電價交叉補貼嚴重。
土地交易
土地交易價格上漲速度明顯快於房價。中國地價主要由三個部分構成:一是取得成本,包括給予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安置費,及給予城鎮居民的拆遷費用;二是開發成本;三是政府收益,包括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等相關稅費,及政府以出讓金形式獲得的土地純收益。
土地交易出讓價格存在的問題。一是土地交易市場門檻較高,開發商聯手壟斷抬高地價,地價定價權集中在少數資金雄厚的大型開發商手中,追逐土地、高價拿地的現象比較突出;二是土地出讓收支不透明,地方政府出於自身利益的需要推動地價上漲;三是針對征地拆遷補償和失地農民基本保障的征地價格機制尚待進一步完善,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確保城市拆遷居民和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需要建立健全。
影響
居民生活
1)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對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的拉動率不斷增大,在構成居民消費價格的基本分類中,與資源性產品高度相關的自來水、民用電、成品油、燃料以及交通費等商品及服務項目價格的波動直接影響了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的變化。
2)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使低收入家庭生活壓力明顯增加,作為居民居家過日子的必需支出,水、電、燃料等資源性產品價格的上漲使得城鄉居民消費支出大幅增長,對居民生活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響較大。
3)有車一族用車費用大增。
4)“居者有其房”已成為多數城鎮居民一輩子的奮鬥目標。安居才能樂業,置辦一處舒適、安逸的居所是多數城市居民不懈的追求。
5)環境污染的代價仍在加重,居民的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企業生產
資源性產品價格的上漲將直接拉動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的上漲,在價格機制的傳導作用下,給工業品出廠價格乃至最終消費品價格帶來上漲壓力。但由於中國目前(2009年)產能過剩問題突出,多數消費品為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最終消費品價格的上漲空間有限,使中國價格機制的傳導作用受到抑制,呈現出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漲幅高於工業品出廠價格漲幅,消費品價格漲幅遠低於工業品出廠價格漲幅,且差距趨於擴大的態勢。因此,資源價格的上漲對浙江處於產業鏈不同位置的行業將產生不同的影響。
改革
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是中國“十一五”時期深化價格改革的重點。黨的十七大報告十分強調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問題,保證可持續發展,提出了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目標與做法,這為今後相當長時期內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明確了方向。
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市場化進程
價格是市場機制的核心,資源性產品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對促進資源合理配置有著重要的作用。但資源性產品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在工業化初期,其生產經營以壟斷行業或公用產品提供的行業為主,政府對這些商品的價格定位往往實行低水平的價格政策,中國也不例外,這是造成資源的過度開發、過度需求和過度浪費的主要根源,也是粗放型的經濟成長方式下造成廢棄物的大量產生和污染物的無度排放所付出的代價。
改進和完善政府的巨觀調控及市場監管
1)加強政府的價格監管力度,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和國家經濟安全。許多資源性產品作為不可再生資源和決定國民經濟運行的重要商品,在充分發揮市場價格信號引導市場供求、最佳化資源配置作用的同時,加強政府對其價格的監控,促進資源的節約與合理開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顯得尤為重要。
3)運用經濟政策手段加強巨觀調控。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其實質也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場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因此迫切需要政府運用巨觀經濟調控政策促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
3)構建合理、有效的資源價格管理體制。中國資源價格體制亟待創新,消除以商品價格為管理對象的傳統價格管理體制的羈絆。在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下,將價格管理的重心轉移到資源價格、環境價格和公共服務品價格上來,通過資源價格管理的設定和資源價格管理許可權的劃分,構建合理、有效的資源價格管理體制,以將環境治理價格、資源耗竭價格、生態功能恢復價格等納入價格管理範圍。
評論
支持方:資源性產品漲價勢在必行
提出漲價的企業紛紛表示,目前(2009年8月)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水平過低,企業經營困難。而支持水、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的專家認為,從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角度出發,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勢在必行。
署名徐昌生的部落格觀點認為,水資源的浪費現象比比皆是,足以說明現在的水價偏低。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水價偏低不僅會導致水資源的浪費,更重要的是它會造成整個社會資源的錯誤配置。
署名宋桂芳文章也認為,水價改革是大勢所趨。這些年,一方面是水處理標準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持續多年在CPI高企下克制不漲價的壓力需要理性釋放,水價適度上調也是合理訴求。
反對方:遏制公共必需品的漲價潮
反對的理由之一是,目前水等資源性產品屬於壟斷經營,壟斷企業有上調價格的衝動,卻沒有節約成本的動力,價格上調後的收益成了壟斷企業的收入。此前,有媒體公布出一家公司在經營一個城市的自來水業務中,其毛利率達46.85%,超過了暴利的房地產業,成為最能賺錢的公共行業。這引來公眾對水務行業“內部虧損”計算方式的強烈質疑。
反對的理由之二是,提供公共產品是政府的義務,政府不能從中逐利。署名奇荒的部落格認為,地方政府逐利比外資操縱水價更可怕,政府由賣地賺錢到賣公用事業賺錢,顯現的是政府公共責任後移的場景,與之相伴隨的是,政府的臉上寫滿了“利益”的字眼,成了“無利不起早”的“商人”。
中立方:資源性產品怎么漲價才合理
在網上的討論中有觀點認為,水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上調可以通過許多方式進行,如果途徑合理,則既能達到節約資源的目的,也能儘量減少公眾生活支出的增加。
署名余豐慧的部落格文章認為,壟斷經營企業哭喊著成本倒掛、經營虧損,是真是假,誰也說不清,是一本糊塗賬。而給社會印象最深的是,一邊喊著虧損,要求漲價,向國家要補貼,另一邊內部特別是高官們卻享受著高薪、高福利、高待遇甚至公務消費、浪費驚人。想提高價格和要國家政策補貼時,就哭喊著經營困難。因此,要提高價格,先給百姓一本明白賬是前提。
觀點
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絕非單個部門和產業的內部事務,離不開國民經濟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撐,其中金融部門首當其衝,其創新和發展將有利於提高社會整體對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適應性。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牽動著每一個老百姓的心,改革既不是“漲價”的代名詞,也不應影響老百姓的生活質量,更重要的是不能成為資源性壟斷企業高工資和高福利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