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石油危機(OilCrisis)為世界經濟或各國經濟受到石油價格的變化,所產生的經濟危機。1960年12月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成立,主要成員包括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南美洲的委內瑞拉等國,而石油輸出國組織也成為世界上控制石油價格的關鍵組織。迄今被公認的三次石油危機,分別發生在1973年、1979年和1990年。
第一次危機(1973年):1973年10月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為打擊以色列及其支持者,石油輸出國組織的阿拉伯成員國當年12月宣布收回石油標價權,並將其積陳原油價格從每桶3.011美元提高到10.651美元,使油價猛然上漲了兩倍多,從而觸發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最嚴重的全球經濟危機。持續三年的石油危機對已開發國家的經濟造成了嚴重的衝擊。在這場危機中,美國的工業生產下降了14%,日本的工業生產下降了20%以上,所有的工業化國家的經濟成長都明顯放慢。
第二次危機(1978年):1978年底,世界第二大石油出口國伊朗的政局發生劇烈變化,伊朗親美的溫和派國王巴列維下台,引發第二次石油危機。此時又爆發了兩伊戰爭,全球石油產量受到影響,從每天580萬桶驟降到100萬桶以下。隨著產量的劇減,油價在1979年開始暴漲,從每桶13美元猛增至1980年的34美元。這種狀態持續了半年多,此次危機成為上世紀70年代末西方經濟全面衰退的一個主要原因。
第三次危機(1990年):1990年8月初伊拉克攻占科威特以後,伊拉克遭受國際經濟制裁,使得伊拉克的原油供應中斷,國際油價因而急升至42美元的高點。美國、英國經濟加速陷入衰退,全球GDP增長率在1991年跌破2%。國際能源機構啟動了緊急計畫,每天將250萬桶的儲備原油投放市場,以沙烏地阿拉伯為首的歐佩克也迅速增加產量,很快穩定了世界石油價格。
此外,2003年國際油價也曾暴漲過,原因是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發生暴力衝突,中東局勢緊張,造成油價暴漲。幾次石油危機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衝擊。
經濟影響
市場經濟的能源價格是受供求關係的影響,而供求關係中的供或求的變化都可以導致能源價格的突然變化。
雖然一些能源危機是由於市場應對短缺的價格調節產生。但是在有些情況下,危機可能是市場的流通不暢缺乏自由市場而導致。一些經濟學家的觀點認為1973年的能源危機加劇是由於價格控制起了重要作用。
石油供應:
石油的供應大致上由一些擁有大量容易抽取的石油儲藏的國家所控制,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烏地阿拉伯、挪威、科威特和委內瑞拉。
主要的產油國成立了石油輸出國組織(OrganizationofPetroleumExportingCountries),簡稱"OPEC"。OPEC控制了全球石油出口的大部分產量,對世界油價具有強大的“槓桿”作用。如果OPEC決定減少成員國的出口配額,油價就會由於供給減少而上漲,同樣OPEC也可以通過增加石油生產來降低油價。導致OPEC實行這些政策的動機源於成員國各自的利益。
不過OPEC的行動還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OPEC把油價抬得過高,那么一些原本無利可圖生產規模也較小的資源,例如瀝青砂,將變得有利可圖而搶占石油的市場。除此之外,為了抬高油價而過分的限制產油國的石油出口也會對這些國家的石油生產商產生反作用。
石油需求:
在石油的各種用途中,目前為止最主要的需求來自於煉油廠的商業用途,主要是提供取暖和交通運輸。石油需要經常和北半球的季節交替相適應,冬季由於需要大量的取暖用油,所以需求量就很大。事實上,僅美國就占了全球60%的石油消費,在北美如果某個冬季特別寒冷就會極大地影響到全球油價。
分布與市場
石油資源和水資源在國計民生中占有極其重要的位置,是社會發展和人類生存不可缺少的資源。石油、天然氣等是重要的能源資源。在現代文明社會,如果沒有了能源,一切現代物質文明也將隨之消失。冷戰結束以來,全球面臨經濟發展與能源緊缺的雙重壓力。隨著工業的迅速發展、人口的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短缺已成為世界性問題,能源安全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重視。
世界石油資源的地區分布是不平衡的,許多國際矛盾和衝突由此引發。從石油資源來看,到2003年底全球各地區已探明的石油儲量分布為,中東地區探明儲量995.8億噸,占全球總探明儲量的57.4%。主要集中在沙烏地阿拉伯、伊朗、科威特、伊拉克、阿曼、卡達和敘利亞等國,這些國家的儲量達849.3億噸。該地區石油產量占世界總產量的30.4%。北美地區累計探明石油儲量為297.6億噸,占世界總探明儲量的17.2%,其中,加拿大的儲量為245億噸,僅次於沙烏地阿拉伯,居世界第二位。在前蘇聯地區,獨立國協國家累計探明石油儲量為106億噸,占世界總探明儲量的6.11%,其石油產量為4.9億噸,占世界總產量的14.5%。其中俄羅斯石油產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僅次於沙烏地阿拉伯。此外,亞太地區探明石油儲量52.4億噸,占世界總產量的1.5%;非洲地區為110億噸,占世界總儲量的6.6%;南美地區探明石油儲量134億噸,占世界總探明儲量的7.7%。世界石油地區消費量與石油資源擁有量存在嚴重失衡現象,而石油資源在國家發展中有具有特殊的戰略意義,因此全球圍繞油氣資源的爭奪一直非常激烈。如北美、西歐、亞太三個地區的石油探明儲量不超過世界總量的22%,而其石油消費卻占世界石油消費總量的近80%,於是世界最大的石油消費國美國三分之二的石油消費依賴進口,其中60%來自中東;歐盟70%的石油消費依賴進口,除了從中東進口石油外,歐盟藉助非洲許多國家曾是英法殖民地的“優勢”,在非洲石油開發中已領先一步。西方大國對石油資源和市場的控制和爭端不斷加劇,資源戰略成為大國地緣政治經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增強危機處理能力,經歷過石油危機的西方大國先後立法、以確保石油的戰略儲備。如美國制定的《能源政策與保護法》,日本有《石油儲備法》、德國有《石油及石油製品儲備法》、法國制定的《關於工業石油儲備庫存結構的58-1106號法》,都明確規定了儲備目標和規模。政府儲備加上民間儲備,美、日、德、法的石油儲備量分別相當於本國158天、169天、117天和96天的石油消費。中國正加快戰略石油儲備的立法工作,力爭在幾年之後中國的石油儲備能夠達到180天的安全消費量。
能源危機
1973年能源危機-原因:石油輸出的主要力量為阿拉伯國家,他們因不滿西方國家支持以色列而採取石油禁運而導致這次危機。
1979年能源危機-原因:伊朗革命爆發。
1990年石油價格暴漲-原因:波斯灣戰爭。
2004年石油價格上漲-原因:多種原因導致(多半為投機炒作)。
第一次危機
第一次石油危機(1973年-1974年),又稱作1973年石油危機。由於1973年10月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石油輸出國組織為了打擊對手的以色列,及支持以色列的國家,宣布石油禁運,暫停出口,造成油價上漲。當時原油價格曾從1973年的每桶不到3美元漲到超過13美元,是20世紀下半葉三大石油危機之一。
影響:
原油價格暴漲引起了西方已開發國家的經濟衰退,據估計,美國GDP增長下降了4.7%,歐洲的增長下降了2.5%,日本下降了7%。
第二次危機
第二次石油危機(1979年-1980年),又稱作1979年石油危機,發生在1979年至20世紀80年代初,當時原油價格從1979年的每桶15美元左右最高漲到1981年2月的39美元,是20世紀下半葉三大石油危機之一。
影響:
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而後伊朗和伊拉克開戰,原油日產量銳減,國際油市價格飆升,每桶原油的價格從14美元漲到了35美元。第二次石油危機也引起了西方工業國的經濟衰退,據估計,美國GDP大概下降了3%。
第三次危機
第三次石油危機(1990年)因海灣危機而爆發,原油價格增加了近一倍,是20世紀下半葉三大石油危機之一。
影響:
1990年海灣戰爭爆發,被稱作是一場石油戰爭。時任美國總統的老布希表示,如果世界上最大石油儲備落入薩達姆的控制中,那么美國人的就業機會、生活方式都將蒙受災難。海灣石油是美國的“國家利益”。當時3個月內原油從每桶14美元,漲到突破40美元。但高油價持續時間並不長,與前兩次石油危機相比,對世界經濟的影響要小得多,但使1991上半年歐美旅遊生意相應減少。
儲藏量
從1985年,OPEC產油國調整對儲藏量估計。雖然在那一段時間沒有發現規模大的新油田,那些國家大幅度的提高了儲藏量的估計。一部分專家認為,這些數據有刻意高估的嫌疑,可能OPEC國家的真實儲藏量比其對外宣稱的要少。宣布了更高的數字,油產國更容易得到外來投資、銀行貸款等。
可疑的石油儲藏量 | |||||||
年 | 阿布達比 | 杜拜 | 伊朗 | 伊拉克 | 科威特 | 沙烏地阿拉伯 | 委內瑞拉 |
1980年 | 28,00 | 1,40 | 58,00 | 31,00 | 65,40 | 163,35 | 17,87 |
1981年 | 29,00 | 1,40 | 57,50 | 30,00 | 65,90 | 165,00 | 17,95 |
1982年 | 30,60 | 1,27 | 57,00 | 29,70 | 64,48 | 164,60 | 20,30 |
1983年 | 30,51 | 1,44 | 55,31 | 41,00 | 64,23 | 162,40 | 21,50 |
1984年 | 30,40 | 1,44 | 51,00 | 43,00 | 63,90 | 166,00 | 24,85 |
1985年 | 30,50 | 1,44 | 48,50 | 44,50 | 90,00 | 169,00 | 25,85 |
1986年 | 31,00 | 1,40 | 47,88 | 44,11 | 89,77 | 168,80 | 25,59 |
1987年 | 31,00 | 1,35 | 48,80 | 47,10 | 91,92 | 166,57 | 25,00 |
1988年 | 92,21 | 4,00 | 92,85 | 100,00 | 91,92 | 166,98 | 56,30 |
1989年 | 92,21 | 4,00 | 92,85 | 100,00 | 91,92 | 169,97 | 58,08 |
1990年 | 92,00 | 4,00 | 93,00 | 100,00 | 95,00 | 258,00 | 59,00 |
1991年 | 92,00 | 4,00 | 93,00 | 100,00 | 94,00 | 258,00 | 59,00 |
1992年 | 92,00 | 4,00 | 93,00 | 100,00 | 94,00 | 258,00 | 62.70 |
2004年 | 92,00 | 4,00 | 132,00 | 115,00 | 99,00 | 259,00 | 78,00 |
被宣稱的儲藏量的總數是7010億桶,其中有3175是可疑。
從以上表格可以看出:
第一,按石油出產國的說法,年年新發現的石油礦床能夠幾乎完全代替所出產的石油:儲藏量一直很穩定,沒有起伏。例如,如果沒有有新的發現,沙烏地阿拉伯每年出產300億桶,儲藏量也應該跟著減少(除非這些國家沒有把過去出產的石油從所宣稱的儲藏量扣掉)。
可替代的能源
很多學者認為世界能源危機的主要原因是石油價格過於便宜,以致於使世界對其產生了過度的依賴性而迅速消耗殆盡,他們主張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增加研究經費用於對能源/燃料替代用品的研究,目前主要的替代能源有:燃料電池、甲醇、生物燃油(玉米制酒精)、生物能、太陽能、潮汐能和風能等。但是迄今為止只有水力發電和核能有明顯的功效。參看未來能源開發。
與此同時,一些組織例如羅馬俱樂部原本悲觀的預計——世界石油在20世紀末會用光——並未變成現實,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新技術的發展使石油的開採變得更有效率。
輸出國組織
石油輸出國組織(英語:OrganizationofthePetroleumExportingCountries,OPEC;簡稱歐佩克、油盟或油組)是一個國際組織。世界主要石油生產國為共同對付西方石油公司和維護石油收入,1960年9月10日由伊拉克、伊朗、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代表在巴格達開會商議成立一個協調機構,9月14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正式宣告成立,之後成員國由5個增加到13個,即阿爾及利亞(1969)、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71)、卡達(1961)、利比亞(1962)、奈及利亞(1971)和印度尼西亞,厄瓜多(1973)、加彭(1975)分別於1992年和1996年退出該組織。該組織總部於1965年起設於奧地利首都維也納,現任秘書長為奈及利亞前石油部長里爾瓦努·盧克曼(RilwanuLukman)1995年1月1日任職。
根據該組織的法令,其成立的目的是協調和統一成員國石油政策和價格,確定以最適宜的手段來維護它們各自和共同的利益;並藉撇除有害和不必要的波動,策劃出不同的方法來確保國際石油市場價格的穩定;給予產油國適度的尊重和必不可少而穩定的收入;給予石油消費國有效、經濟而穩定的供應;並給予石油工業投資者公平的回報。
歐佩克歷史
歐佩克由11個國家組成,包括7個阿拉伯國家,也包括石油其他主要的產油國如伊朗和委內瑞拉。歐佩克成立於1960年9月14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成立,成立時有沙烏地阿拉伯、委內瑞拉、科威特、伊拉克及伊朗等五國。石油輸出國組織是第三世界建立最早、影響最大的原料生產國和輸出組織。石油是戰後世界最主要的能源。戰後初期,世界石油的勘探、開採和銷售幾乎全部控制在西方石油壟斷財團手中。這個壟斷控制的後果是西方已開發國家獲得超額利潤,第三世界主要產油國的經濟利益卻受到損害。為了抗衡主要油公司(大多為美資、英資和德資),藉以降低油價和生產者的負擔。最初組織只是一個非官方的議價小組藉以減價銷售至第三世界國家。這樣的規模限制其於西方油公司中爭取更大的利益占有率和更高層面的生產控制。然而於1970年代初期它開始展露其效用。
贖罪日戰爭:
以巴衝突的出現終於引致歐佩克由一個僅僅的企業聯合轉形為一股不容忽視的政治力量。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後,歐佩克的阿拉伯成員國成立另一個重疊的組織,名為阿拉伯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rganizationofArabPetroleumExportingCountries,OAPEC),來集中向支持以色列的西方施壓。就算不是主要石油輸出國的埃及和敘利亞亦加入了阿拉伯石油輸出國家組織,以協助達成其目標。其後1973年贖罪日戰爭的爆發更堅固了阿拉伯國家的這個選擇。由於美國對以色列的緊急補給,使以軍能抵擋住埃及和敘利亞軍隊,忿怒的阿拉伯世界於1973年對美國、西歐和日本實施石油禁運,使1970年代初期,西方大型的石油企業集團突然面對一批聯合的產油國。
解決危機途徑
戰略石油儲備制度起源於1973年中東戰爭期間。當時,由於歐佩克石油生產國對西方已開發國家搞石油禁運,已開發國家聯手成立了國際能源署。成員國紛紛儲備石油,以應對石油危機。當時國際能源署要求成員國至少要儲備60天的石油,主要是原油。上世紀80年代第二次石油危機後,他們又規定增加到90天,主要包括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兩種形式。目前世界上只有為數不多的國家戰略石油儲備達到90天以上。戰略儲備的主要經濟作用是通過向市場釋放儲備油來減輕市場心理壓力,從而降低石油價格不斷上漲的可能,達到減輕石油供應對整體經濟衝擊的程度。對石油進口國而言,戰略儲備是對付石油供應短缺而設定的頭道防線,但其真正的作用不在於彌補損失的進口量,而在於抑制油價的上漲。此外,戰略石油儲備還有以下作用:一、可以給調整經濟成長方式,特別是能源消費方式爭取時間。二、可以起到一種威懾作用,使人為的供應衝擊不至於發生或頻繁發生。在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交替實行“減產保價”和“增產抑價”的政策時,戰略儲備能夠使進口國的經濟和政治穩定,不會受到人為石油供應衝擊的影響。
從1996年起,我國就已經成為石油和石油產品淨進口國。目前,我國的石油和石油產品進口已占全部供應量的1/3。國家信息中心2008年9月22日發表了題為《2000年以來中國能源經濟形勢分析》的報告,國內石油消費量到2010年和2020年將分別增加到4.25億噸和5.72億噸,對進口石油的依存度將達到55%和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