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98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掛牌成立;
2003年4月16日,根據2003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經2003年4月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牌成立,辦公地點為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甲38號。是時為國務院直屬單位;
2008年3月,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歸衛生部管理,為其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有關部門起草藥品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食品 、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藥品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 、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開展對藥品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全國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藥品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 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起草藥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和藥品行政保護制度。
(六)起草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產品註冊和監督管理;起草有關國家標準,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準、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
(七)註冊藥品,擬訂、修訂和頒布國家藥品標準;擬訂保健品市場準入標準,負責保健品的審批工作; 制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負責藥品再評價、淘汰藥品的審核和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工作。
(八)擬訂和修訂藥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
(九)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定期發布國家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報; 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特種藥械。
(十一)擬訂和完善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二)指導全國藥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工作。
(十三)開展藥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新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2010年8月17日集中曝光了“五十八味益腎膠囊”等33種假藥,並警示消費者勿聽信網路上的某藥品能治疑難雜症的虛假宣傳而購買了假藥。
新華網北京2010年9月9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9日通報了對霸王(廣州)有限公司“霸王男士固發強根洗髮液”和“霸王男士固發去屑洗髮液”2款產品虛假宣傳的查處情況。
歷任局長
1994年-2006年,1994年-1998年任原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 | |
2006年至今(2008年) 漢族,1951年10月出生,山東濟南人,1968年1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1967年山東醫學院藥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研究員。 曾任山東醫科大學藥學系政治輔導員、團總支書記、黨總支副書記、書記、校黨委副書記,衛生部藥政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2006年6月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08年3月任衛生部副部長。 |
機構設定
辦公室 | 政策法規司 | 食品安全協調司 |
食品安全監察司 | 藥品註冊司 | 醫療器械司 |
藥品安全監管司 | 藥品市場監督司 | 人事教育司 |
國際合作司 | 機關黨委 | 駐局紀檢組監察局 |
離退休幹部司 |
組織職能
辦公室(規劃財務司)辦公室的工作職責是: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值班、信訪、保密、政務信息和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協調、指揮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職責;參與全局性、綜合性政策調研的職責;加強組織起草局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綜合性報告等重要文稿;組織建立業務信息系統,承擔統計、綜合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建設規劃;制定財務、會計、國有資產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年度預決算並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對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有關事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司
政策法規司的工作職責是:參與起草、組織擬訂藥品監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組織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並擬訂綜合監督政策;提出立法規劃建議;組織和承擔行政規章的審核、協調和發布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組織並承擔有關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和報刊出版等工作;負責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負責WTO涉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食品安全協調司的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部門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研究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承擔研究、協調食品安全統一標準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國家食品安全重大技術監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規劃並監督實施。收集並匯總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分析、預測安全形勢,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的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部門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研究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承擔研究、協調食品安全統一標準的有 關工作;組織擬訂國家食品安全重大技術監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規劃並監督實施。收集並匯總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分析、預測安全形勢,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食品安全監察司
食品安全監察司的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特大事故的查處,負責國家食品安全監察專員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國家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委託,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單位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領域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監控與整改情況,參加對重大、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藥品註冊司
藥品註冊司的工作職責是:擬訂和修訂國家藥品標準、藥用輔料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和標準;負責新藥、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進口藥品以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註冊和再註冊;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指導全國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擬訂保健品市場準入標準,負責保健品的審批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配製製劑跨省區調劑審批與管理;研究提出藥品進口口岸並制定藥品通關目錄;負責藥品審評專家庫的管理。負責對藥品註冊品種相關問題的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醫療器械司的主要職責是:起草有關國家標準,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產品的行業標準、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目錄;負責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和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的管理;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認可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基地、檢測機構、質量管理規範評審機構的資格;負責醫療器械審評專家庫的管理;負責對醫療器械註冊和質量相關問題的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藥品安全監管司
藥品安全監管司的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審定並公布非處方藥物目錄,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負責藥品再評價和淘汰藥品的審核工作;建立和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擬訂和修訂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商有關部門制定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審核藥物臨床試驗機構;依法組織和監督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工作;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等;負責藥品生產許可、醫療機構製劑許可的監督工作;擬訂保健品生產企業許可標準;負責全國藥物濫用監測工作;負責對藥品安全監管相關問題的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藥品市場監督司的工作職責是:擬訂和修訂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依法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驗,定期發布國家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監督工作,監管中藥材專業市場;負責藥品廣告、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指導保健品廣告內容的審查工作;負責醫療器械廣告審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並協調相關司室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教育司
人事教育司的工作職責是: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有關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擬訂本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並完善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合作司
國際合作司的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的藥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對外政策的戰略研究,擬訂對外工作方針政策;行使外事管
直屬機關黨委
直屬機關黨委的工作職責是: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指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離退休幹部司
離退休幹部司的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並根據離退休幹部統一管理,待遇分開的原則,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負責離退休幹部的學習、發揮作用、醫療保健、文化娛樂、喪葬優撫等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承辦其他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事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單位
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 | 藥品審評中心 | 藥品認證管理中心 | 國家中藥品種保護審評審員會 |
國家藥典委員會 | 藥品評價中心 | 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 機關服務中心 |
信息中心 | 培訓中心 | 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 中國醫藥報社 |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 中國醫藥國際交流中心 | 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 | 一四六倉庫 |
中國藥學會 |
熱點問答
一、涉及食品藥品相關問題的投訴舉報應向哪些部門反映?1.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質量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以及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質量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可通過電話(12331)、網站(www.12331.org.cn)、信件和走訪等方式,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機構反映。2.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或提出工作建議、意見,可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信訪部門反映。3.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貪污腐敗、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問題,可向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反映。4.涉及產品賠償、退貨、退款等問題的,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反映。5.初級食用農產品質量以及畜禽屠宰問題,可向農業行政部門反映。6.產品的價格問題,可向當地物價管理部門反映。7.對違法廣告的處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二、如何查詢各類產品(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真偽?普通食品:建議您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查詢”中選擇食品資料庫進行查詢;藥品:所有藥品都必須具有國家核發的批准文號。公眾可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在“數據查詢”選擇相應的資料庫進行查詢。
醫療器械:醫療器械必須具有經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的醫療器械註冊證。查詢三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信息,可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醫療器械資料庫進行查詢;查詢一、二類產品註冊信息,可登錄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資料庫查詢。
保健食品:所有的保健食品都必須有批准文號(有“小藍帽”標識)。建議您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查詢”中選擇相應的資料庫進行查詢;
化妝品: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用於育發、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曬的化妝品。生產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必須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取得批准文號後方可生產。所有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和進口化妝品都必須具有國家核發的批准文號,公眾可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在“數據查詢”欄目中選擇化妝品資料庫進行查詢。
三、公眾購藥用藥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在這要提醒大家,購藥用藥,一定要牢記“十要”、“十不要”。
“十要”:一要到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店或正規醫療機構購藥;二要認準“國藥準字”的藥品批准文號,進口藥品應當認準進口藥品註冊證號或醫藥產品註冊證號,標示為“國食健字”、“衛食健字”、“衛消字”的不是藥品;三要仔細查看藥品標籤或說明書,包括適應證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規格、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貯藏等,並在藥師或者醫生指導下購買使用;四要保管好購藥憑據以及藥品包裝和說明書等,以便藥品出現質量問題時進行投訴舉報;五要憑執業醫師處方方可購買、使用處方藥;六要遵醫囑或按照藥品說明書按時按量服用藥品;七要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原則上能口服的儘量不肌內注射,能肌內注射的儘量不靜脈注射,能用窄譜的不用廣譜,能單用的不聯用,能用低價的就不用昂貴的;八要注意藥品不良反應觀察,如發生不良反應要及時停止服用,並向藥店或醫療機構反映;九要定期清查家庭備用藥品,凡是超過有效期、變質的藥品應及時清理;十要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生產、經營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
“十不要”:一不要輕信所謂專家義診、講座、患者“現身說法”、“免費體檢”等手段變相銷售藥品的誘導;二不要將保健食品、保健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非藥品當作藥品;三不要認為貴藥、新藥、進口藥一定比便宜藥、老藥、國產藥好;四不要輕信廣告宣傳;五不要通過網際網路購買處方藥;六不要通過寄遞途徑購買處方藥;七不要使用過期、失效、變質的藥品;八不要隨意丟棄超過有效期、變質的藥品;九不要將藥品出售給私下“收購”人員,以免流入非法渠道,危害他人;十不要同時服用多種藥物,服用處方藥應遵醫囑。
四、網上購藥,應如何確定網站的合法性?
網站售藥需取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頒發的《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許可證》和《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許可證》。公眾可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在“數據查詢”選擇相應的資料庫進行查詢。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查詢”→其他→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資料庫。
同時,鑒於當前通過網際網路購藥存在較大風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網站首頁“專題專欄”中開設了“網上購藥安全警示”欄目,定期發布《網際網路購藥安全警示公告》,宣傳網際網路購藥的有關注意事項,避免上當受騙。
五、典型騙術和案例
案例一李先生的岳母患有帕金森病,多年未能好轉。某天,李先生從一個網站的廣告上看到某國家級醫學科學研究院生產的藥品可以治療帕金森病,並在網站的廣告上發現自稱某三甲醫院周主任的電話,遂與該主任進行聯繫,訂購了一個療程的藥。收到藥品後,李先生岳母嚴格按照說明書開始服用,第一天晚上其岳父就發現老伴已經糊塗了,於是給周主任打電話詢問原因,被告知屬於正常反應,可以繼續服用。此時,家人懷疑該藥可能是假藥,立即聯繫周主任,要求退藥退款,未果。後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查,該網站為違法售藥網站,藥品是假藥。
溫馨提示:只有同時具有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證書和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證書的網站才能夠對公眾銷售藥品。目前,全國能從事這類業務的網站只有200多家,消費者可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wwwcfdagovcn),在數據查詢欄選擇相應的資料庫進行核實。
案例二天津的王大爺患有高血壓,所住的社區最近開了一家“高壓電位治療儀免費體驗店”,工作人員每天定時定點給體驗人群講課,宣稱可以有效治療失眠、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強調“不賣產品,只做宣傳”,吸引了大批老年人去體驗,王大爺就是其中一個。體驗了一段時間之後,銷售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服了王大爺,他以“內部折扣價”3600元的價格買下了這台機器。王大爺的兒女得知後擔心父親受騙,在網上查詢後發現此治療儀根本未經註冊,屬於假冒醫療器械,但是王大爺不肯相信查詢結果,每天堅持用足40分鐘,任憑如何勸說也無用,並停服醫院開具的高血壓藥,結果導致突發腦溢血,經醫院搶救方轉危為安。
溫馨提示:請不要輕信各種以免費體驗店、講座等形式宣傳的“治療儀器”功效,購買前請確定產品是否屬於正規註冊的醫療器械,並應到持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商家選購。
案例三寧夏的王老太在北京某電視台看到廣告推銷降糖保健神茶,並贈送冬蟲夏草。打電話諮詢時,對方自稱是某部隊醫院的李主任(010-5357××××),推薦其購買降糖保健神茶,並表示該茶具有降糖神效。王老太購買並飲用,第一天就開始出現腹瀉症狀,停藥後該症狀持續近一個月,聯繫對方退貨,對方始終不接電話。
溫馨提示: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聲稱有治療功效。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注意五大非法宣傳陷阱:一是“藥到病除”不可信;二是“健康講座”為促銷;三是“免費活動”為洗腦;四是“權威證明”屬虛構;五是“專家義診”是騙局。
案例四家住西安的李阿姨患有子宮肌瘤,最近在廣播中聽到了一個“中國中醫科學研究院的老專家”做的食療方法宣傳,宣稱用十餘種生活中常見的食材磨成粉,進行不同比例的調配,即可治癒不同的疾病。專家在廣播中勸導老年人有病不要去醫院,不要服藥,因為“是藥三分毒”,只需每天堅持用此食療方法,多年疾病均可痊癒,並在節目中留下了諮詢電話。李阿姨撥打電話“諮詢”時,專家承諾三個療程子宮肌瘤自動吸收。李阿姨服用了三個月,發現病情毫無起色,再打電話過去,已無法接通。
溫馨提示:很多不法商家會以“藥品有副作用”為名,對普通食品進行虛假宣傳,誇大各種治療功效。雖然食補安全,但是有疾病還是要看醫生,遵醫囑、按時用藥才有效。
案例五天津的劉先生是一位糖尿病患者,某天在天津養生堂節目中看到糖尿病治療儀的效果很好,就電話購買了一台。劉先生打電話諮詢使用方法時,被一位自稱退休醫生的人大力推薦可配合藥品一起使用增加療效,劉先生於是購買了3800元的藥品。儀器和藥品共同使用了一段時間之後,其發現糖尿病沒有絲毫好轉,再次聯繫“醫生”時,又被先後三次誘導推銷了各種輔助性的藥品總計一萬多元。最後一次,劉先生意識到可能上當了,未再購買。但苦於被電話騷擾,只好又斥3000多元買了一個療程藥品。目前該“醫生”仍然每三、五天就致電劉先生,向其推銷各種藥品,嚴重擾亂了劉先生的正常生活。據了解,所謂的“藥品”其實為“醫生”自配,且使用的是買來的藥瓶。無疑,劉先生陷入了騙子非法行醫+賣假醫療器械+賣假藥的騙局。
溫馨提示:一、切勿輕信廣告宣傳效果,應在購買之前查詢產品真偽。二、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切勿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