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藥監局

(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五)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六)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常德市藥監局

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許可;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依法抽驗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法定標準、技術規範及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抽驗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依法抽驗藥品質量;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負責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特殊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八)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組織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在職責範圍內,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食品及醫藥產業政策。
(十一)負責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擬訂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四)法制科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五)行政許可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規定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食品藥品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市政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六)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 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七)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法定標準、技術規範及質量管理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
(八)藥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使用;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品再評價的規定、政策;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標準、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負責藥品生產安全監管信息發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九)藥品市場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負責農村藥品監督網建設有關工作;負責藥品流通安全監管信息發布工作;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
(十)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產品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監督管理醫療器械臨床機構;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醫療器械再評價的規定、政策;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管信息發布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工會主席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其他工作人員13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

其他事項

(一)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稽查支隊(簡稱市藥品稽查支隊),正科級,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等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大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案件;負責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遊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管轄範圍內的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行政執法;負責武陵區管轄範圍內的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市直學校衛生室的藥品安全、醫院器械安全行政執法;負責完成上級交辦案件查處。核定市藥品稽查支隊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其人員編制結構為: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13名。
(二)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支隊(簡稱市食品稽查支隊),正科級,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化妝品安全等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大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案件;負責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遊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管轄範圍內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行政執法;負責完成上級交辦案件的查處。核定市食品稽查支隊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其人員編制結構為: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7名。
(三)市藥品檢驗所更名為市食品藥品檢驗所,保留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牌子,仍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其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另行規定。
(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食品安全辦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市衛生局負責受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市農業局、市政府蔬菜辦公室負責初級農產品種植環節的監管,市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的監管和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監管;市商務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和酒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五)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對國家制定的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實施監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六)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原由市本級承擔的武陵區食品監管相關職責全部下放到武陵區;武陵區藥品監管實行市區分級管理模式,市本級負責監管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市直學校衛生室,其餘由武陵區監管。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遊度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接負責。
(七)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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