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自然神論是一種推崇理性原則,把上帝解釋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學理論。又稱理神論。
由17世紀英國思想家L·赫爾伯特始創,著名代表有J·托蘭德、D·特利、J·普里斯特利等人,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義傾向的自然神論者。
自然神論反對蒙昧主義和神秘主義,否定迷信和各種違反自然規律的“奇蹟”;認為上帝不過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創世之後就不再干預世界事務,而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律存在和發展下去;主張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啟宗教”。
歷史
17~18世紀歐洲的自然神論者一般都反對正統神學教條﹐反對教會專橫和宗教壓迫,要求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維護理性和科學知識﹐反映了當時新興資產階級反對封建的進步要求。近代歐洲的自然神論思潮首先是在英國發展起來的。英國思想家L·赫爾伯特爵士(1583~1648)被認為是自然神論的創始者。他在宗教神學領域倡導理性的原則,貶低以至排斥天啟﹑迷信在宗教中的作用。17世紀末至18世紀﹐以自然神論形式出現的唯物主義思想在英國得到很大的發展。著名代表有J·托蘭德、D·特利、J·普里斯特利等人。
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較詳細地闡述了自然神論思想。在他看來﹐上帝不是一個有人格的存在者﹐而是一個無限的﹑永恆的“智慧的實體”,是“世界理性”,不過人們無從了解它的本質和屬性;上帝是世界這架機器的設計師和建造者,但是在一次創造活動之後,就不再干預世間的事務了,上帝命令一次,宇宙永遠服從下去。他表示深信由物體的總和所構成的客觀世界的存在,而自然物體是按照力學規律運動的。
18世紀德國文藝理論家﹑文學家G·E·萊辛(1729~1781)﹐美國科學家B·富蘭克林(1706~1790)﹑政治家T·傑弗遜(1743~1826)等人的哲學思想都屬於自然神論的思潮。有的研究者認為客觀唯心主義者萊布尼茨·G·W.﹑不可知論者休謨,D和康德的思想也接近於自然神論。
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曾經批判過自然神論者的妥協性。到19世紀中葉,隨著西歐資產階級成為統治階級後,自然神論已經失去其反封建神學的進步意義,而成為維護宗教的理論。
論點
今日我們聽到自然神論就會聯想到“神造了世界卻不照管護理這個世界,任其發展”。但是17世紀英國人徹爾布里的赫爾伯特爵士提出的自然神論,是想證明我們人類對上帝的信仰是合乎理性,不需要來自《聖經》中神的啟示。他主張“基督教是自然宗教,基督教有一些信仰的確已經超出了自然宗教。”自然神論者把這些當作迷信的教士爭取信眾之作,不予接納。自然神論者也反對“預言”的應驗和“神跡”作為根據上帝存在的根據。吳爾斯頓嚴厲批評神跡,他認為基督復活乃是其屍體被門徒所竊,結果他因此被關而死在獄中,不過舍洛克因此得到靈感,寫了一本《復活見證受審記》,將《新約》中的見證一一驗證。
參見
泛自然神論(Pandeism)是將自然神論和泛神論合併起來的一種哲學觀點。這個觀點認為上帝在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則之後,將自己化身成宇宙以及世界萬物。泛自然神論起源於19世紀的德國的哲學思想界。
赫拉克利特,西元前6至5世紀的古希臘哲學家,認為火是萬物之原:“一切事物都換成火,火也換成一切事物”。赫拉克利特首先採用邏各斯一詞,相信世界上有“普遍的理性”來指導大自然發生的每一件事。
在2001年,漫畫跟書籍系列呆伯特(Dilbert)的作者史考特•亞當斯(ScottAdams)出版了《上帝的碎片》(God’sDebris)一書。在此書中,他建立了與泛自然神論相關的一種哲學觀點。
相關詞條
相關資料
泛自然神論
http://baike.baidu.com/view/1555085.htm
自然神論 http://blog.bcchinese.net/cicada/articles/11781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