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聯合國觀察員,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聯合國會向部分地區派駐軍事觀察員,從事國際維和行動涉及監督選舉、全民公決、保護和分發人道主義物資發放等工作,聯合國觀察員在執行任務時,不能攜帶武器,嚴守中立,不得捲入衝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幹涉所在國的內政。
聯合國觀察員在執行任務時,不能攜帶武器,必須嚴守中立,不得捲入衝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幹涉所在國的內政。
主要職責
它的具體職責視情況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監督停戰或停火、撤軍;觀察、報告衝突地區的局勢;執行脫離接觸協定;防止非法越界或滲透等。派遣軍事觀察組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臨時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視情況需要由安理會決定可延期。
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維和行動的任務範圍也有所擴大,涉及監督選舉、全民公決、保護和分發人道主義物資,以及幫助掃雷和難民重返家園等許多非傳統性的工作。
軍事觀察員
聯合國軍事觀察員隸屬於聯合國的停戰監督組織。該組織成立於1948年,是聯合國的第一個維持和平行動的組織。聯合國軍事觀察員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一部分,來自聯合國各成員國。停戰監督組織軍事觀察員在戰地駐留,以監測停火、監督停戰協定、預防孤立事件升級並協助聯合國在該區域的其他維持和平行動。他們除佩戴標有各自國家名稱和國旗標誌的臂章外,一律戴天藍色的貝雷帽,因此也被稱為“藍盔部隊”。
聯合國軍事觀察員除具備強健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外,還必須熟練掌握外語(主要是英語)和駕駛技術。軍事觀察員的主要任務是監督衝突各方對停火協定的遵守情況。由於在執行任務時不能攜帶武器,因此軍事觀察員隨時會面臨一定危險。
申請資格
通過測試者作為候派對象進入培訓中心學習。訓練時間為90天,訓練計畫主要針對那些沒有派遣經歷或閱歷較少的軍官,目的是教會未來的軍事觀察員一些基本的技能和培養他們被派遣到聯合國維和使團後完成任務的自信心。
訓練內容主要包括:學習有關聯合國及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基本知識;了解派遣所擔負的維和任務,以及任務區的情況;學習聯合國的官方語言英語;掌握其他基本技能,比如識圖、駕車、無線電通信裝備使用與武器操作,以及相關的安全措施,包括個人安全、自衛和疾病預防。一個國家派遣的列席國際會議的外交代表,依照國際慣例,觀察員只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
巴申入聯
1991年馬德里會議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舉行直接會談的形式多種多樣。巴勒斯坦人一次又一次地妥協,希望能夠實現建國的目標。1993年的《奧斯陸協定》啟動了本應持續五年的和平進程,最終目標是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和安全、可靠、具有合法地位的以色列國。
已經承諾放棄競選連任的巴解組織兼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馬哈茂德·阿巴斯選擇放棄直接談判策略,轉而尋求聯合國的承認。
如果三分之二的成員國能達成一致,聯合國大會有權承認巴勒斯坦國的觀察員地位,這種地位類似於梵蒂岡。國際社會將不得不對否認巴勒斯坦全面職能和主權的國家採取行動。
有了國家身份(即使只是觀察員),巴勒斯坦就可以尋求國際法庭的法律援助。它還可以嘗試在聯合國大會內部喚起極少使用的聯合和平決議(上一次實施該決議是反對南非的種族隔離制度)。如果聯合國投票成功,將不再是被占領土上的民眾及其占領者——而是兩個國家談判如何以和平融洽的方式管理雙邊關係。
聯合國大會觀察員
觀察員國 | 聖座 | 巴勒斯坦 | ||
觀察員實體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 | 各國議會聯盟 | 馬爾他騎士團 |
觀察員組織 | 有常駐辦事處 | 非洲聯盟 | 亞非法律協商組織 | 加勒比共同體 |
中美洲統合體 | 大英國協秘書處 | 歐洲聯盟 | ||
國際民主和選舉援助學會 | 國際刑事法院 | 國際移徙組織 | ||
國際刑事警察組織 | 法語圈國際組織 | 國際海洋法法庭 | ||
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 | 國際海底管理局 | 阿拉伯國家聯盟 | ||
伊斯蘭會議組織 | 人口與發展夥伴 | 加勒比國家聯盟 | ||
無常駐辦事處 | 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集團 | 非洲開發銀行 | 東南亞國家聯盟 |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組織 | 安第斯共同體 | 黑海經濟合作組織 | ||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 | 亞洲開發銀行 | 集體安全條約組織 | ||
葡萄牙語國家共同體 | 商品共同基金 | 獨立國家國協 | ||
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 | 歐洲委員會 | 海關合作理事會 | ||
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 | 東非共同體 | 經濟合作組織 | ||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 | 古阿姆集團 | 歐亞經濟共同體 | ||
伊比利亞—美洲會議 | 印度洋委員會 | 美洲開發銀行 | ||
國際移徙政策發展中心 | 國際發展法組織 | 拉丁美洲經濟體 | ||
國際水道測量組織 | 拉丁美洲議會 |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 | ||
拉丁美洲一體化協會 | 美洲國家組織 | 太平洋島國論壇 | ||
歐佩克國際發展基金 | 常設仲裁法院 | 上海合作組織 | ||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 | 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 | ||
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