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源

純律理論的產生,必須感謝古希臘大數學家畢達哥拉斯用一種稱為弦琴的單弦樂器,首先解釋的,根據弦的長度,以一比二作為完全八度,以二比三作為完全五度的方法,把當時所使用的一切音程都計算出來了。也就是我們今天隨口哼唱的鏇律音階。
簡介
純律,是用純五度(弦長之比為2:3)和大三度(弦長之比為4:5)確定音階中各音高度的一種律制。例如:大

特徵
純律(Just intonation)與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階中各音與主音的關係均為純音程。由於這樣形成的半音無法分平均,所以不能隨便轉調,現已被歷史所淘汰。
純律是於五度相生律用以構成的第二分音和第三分音之外,再加入第五分音來作為生律要素,構成和弦形式。這

前面簡略地談到了各種律制產生的方法和結果,但為什麼用不同的方法定律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呢?為了說明這一問題,現以e1為例,用純律和五度相生律的定律方法來進行一次計算。我們已知純律是以複合音的第二分音、第三分音和第五分音作為生律要素的,也就是說純律大三度的振動數比應是5/4。已知振動數比,再由振動數比求得音的振動數是很容易的。
五度相生律是以複合音的第二分音和第三分音為基礎,按照純五度(3/2)的關係連續相生而得。關於十二平均律,我們已知它是將八度分成十二個均等的部分而成,因此,除一度和八度外,其他各律的音高與純律和五度相生律皆不相同。
三種律制在實際的套用上各有長處,五度相生律是根據純五度定律的,因此在音的先後結合上自然協調,適用於單音音樂。純律是根據自然三和弦而定律,因此在和弦音的同時結合上純正而和諧,適用於多聲音樂。但隨著多聲部音樂的發展,轉調的頻繁,加上鍵盤樂器在演奏純律上的困難,因而受到很大限制。十二平均律在音的先後結合和同時結合上都不是那么純正自然,但由於它轉調方便,在鍵盤樂器的演奏和製造上有著許多優點,因此近百年來被廣泛採用。
區別
純律:純律中任何兩個音的頻率都成整數比,這種音律源於號角,因為它可以吹出大調音階中的三和弦(簡譜中的1 3 5),它們的頻率之比為4:5:6。大調音階中的其它三和弦也可以用這種方法得到,例如簡譜中的4 6 1和5 7 2。這種音律在演奏和聲時很有優勢,因為頻率的整數比可以產生最好的結合。銅管樂器指法不變時遵循純律,所以在演奏和聲時,要儘可能地使用同樣的指法。由於小調以小三和弦為主(簡譜中的6 1 3),所以頻率之比正好與大調相反,為1/6:1/5:1/4,即10:12:15,然而沒有一種樂器是按照這種音律定音的。

十二平均律:簡稱平均律,它是根據對數關係確定音的頻率的,然而在八度上,頻率的比值卻是嚴格的1:2,所以更完整的說法應該是“八度的十二平均律”。計算頻率時,只要對2開12次方根,就可以確定兩個半音頻率的比值了。十二平均律是由巴赫首先倡導在鋼琴上使用的,鋼琴上每個半音具有同等地位,因此這種音律在轉調頻繁的作品中很有優勢。十二平均律是由明朝律學家朱載堉所提出,早於西方五百年出現。他將三分損益法所產生的五度相生律無法還原的問題解決了,其實五度相生律是純律的物理和諧倍數關係,每個調性都會衍生不同的頻率差異音階,為了轉調的實用性,平均律的出現雖然解決了轉調問題,卻也產生另一個和音不夠完美的問題。十二平均律將八度間(倍頻) ,刻劃成平均的十二個音階,以12個根號2為基數( 1.059463094 )為音階間格,這樣完整的十二個平均音階就可以讓12個調性圓滿轉換,每個音階都可以吻合套用,鋼琴是十二平均律的典型樂器,西洋音樂之父巴哈就以此十二平均律編寫了十二種調性的古典樂曲,為十二平均律完整樂曲之始。
純律與五度相生律不同的是,除了規定純五度音程頻率之比為2:3以外,同時規定構成大三度的兩個音頻率比為4:5,這樣制定出各個音高。純律的最大優點是因為各音的頻率之比都是簡單的分數,因而聲音最為純和,提琴族無品弦樂器使用純律調音。但純律轉調不方便,轉為遠關係調時容易失準;而且不能演奏具有較多升降記號的調性,例如升C大、小調。
意義

現在的通俗音樂、歌星演唱為純律,但吉它、電子樂器均為十二平均律,鏇律音高與歌星不同,和聲又不協和,本發明可將各公司凡數碼狀態的MIDI(伴奏音樂)通過本發明之後變為純律。它的音高與歌星相同,伴奏與歌唱協和度可達如歌劇般的協和、純淨。以提高整個通俗音樂的水平,使通俗音樂高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