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中紀委查實違法違紀問題:
1、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53萬餘元。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王樂毅先後收受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改清(因涉嫌犯罪已被捕)5萬元人民幣、4萬元港幣、1000美元和價值2.5萬元人民幣的物品。此後,在王樂毅知曉的情況下,楊改清還送給其長子17萬元港幣。應楊的要求,1997年3月,王樂毅讓九龍海關對楊購買罰沒汽車給予大力支持,之後楊改清買到54輛整車及一批汽車主要配件。1998年3月,在王樂毅的干預下,楊改清的公司被福州海關查扣的涉嫌走私的貨船被放行。另外,自1994年以來,王樂毅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辦理免稅審批手續、建保稅倉、辦理停薪留職手續等,王本人和在他的知情下其妻子、兒子收受現金和貴重物品總計約23萬元。
罪行
2、非法占有國家和他人財物63萬餘元。1996年下半年,王樂毅讓北京一家公司的郭某為其裝修住房,王少付23.3萬元。之後,王樂毅應郭的要求,通過天津海關為其低價購買了一輛罰沒轎車。1999年底, 王樂毅個人在大連市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讓大連海關為其支付40萬元。
3、1994年至1997年,王樂毅先後收受海關下屬單位及有關人員所送禮金及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29萬餘元。此外,王樂毅還有支持其子違法經商謀取利益等問題。
中國落馬官員
副國級 | 成克傑、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 |
省部級正職 | 倪獻策 、李嘉廷、韓桂芝、劉方仁、陳同海、黃松有、朱志剛、米鳳君、陳紹基、康日新、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祝作利、冀文林 |
省部級副職 | 許宗衡、歐紹軒、李堂堂、黃瑤、王華元、鄭少東、皮黔生、米鳳君、王益、陳少勇、鄭筱萸、王昭耀、王懷忠、叢福奎、李紀周、胡長清、李春城、衣俊卿、劉鐵男、倪發科、王素毅、郭永祥、李達球、季建業、廖少華、陳柏槐、郭有明、陳安眾、付曉光、童名謙、楊剛、許傑、周鎮宏、李華林、吳永文、王永春、郭永飛 |
廳局級正職 | 董永安、許邁永、尼加提·卡德爾、陳光禮、郭京毅、文強、李樹彪、李培英、周良洛、陳羅榮、石發亮、盧萬里、王炬、李真、林國悌、馬向東、戚火貴、藍甫、張昆桐 |
廳局級副職 | 馮湘勇、梁道行、鄧曉軍、程曉強、邊飛、肖時慶、葉樹養、肖曉鵬、楊賢才、陳興鑾、彭長健、曾錦春、姜人傑、李友燦、喬本平、李玉書、蔣艷萍、鄭道訪、李乘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