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玄端為先秦時通用的朝服及士禮服,是華夏禮服“衣裳制度(衣分兩截,上衣下裳)”的體現。明代根據古玄端制而制燕弁服、忠靖服。
《周禮·春官·司服》:“其齋服有玄端素端。” 孫詒讓正義引金鶚云:“玄端素端是服名,非冠名,蓋自天子下達至於士通用為齋服,而冠則尊卑所用互異。”玄端服為上衣下裳制,玄衣用夏布十五升,幅寬二尺二寸,因為古代的布幅窄,只有周尺二尺二寸,所以每幅布都是正方形,端直方正,故稱端。又因玄端服無章彩紋飾,也暗合了正直端方的內涵,所以這種服制稱為“玄端”。所謂衣裳之制,玄端主之。可以臨祭,可以燕居,上自天子,下及士夫。
《儀禮·士冠禮》:“玄端、玄裳、黃裳、雜裳可也。”據《士冠禮》文,謂玄端皆玄裳或黃裳,或雜裳。 端訓正,朝祭等服皆有端名,如端冕、端委之類。諸侯的玄端與玄冠(委貌冠)素裳相配,上士亦配玄裳,中士配黃裳,下士配前玄後黃的雜裳,並用緇(黑)帶佩系如裳之色的鞸。
“端衣不削幅,不邪殺,不圓袂,不繼掩,不侈袂。其衡長八尺八寸,每幅長廣皆二尺二寸,四角方正,故謂之端。其裳,前三幅,後四幅,要有辟積無數,謂之帷裳。”馬端臨《文獻通考·王禮考·君臣冠冕服》雲:“按三代時,衣服之制,其可考見者,雖不一,然除冕服之外,唯玄端(端衣)深衣二者,其用最廣。玄端則自天子至士,皆可服之,深衣則自天子至庶人皆可服之。古人有“朝玄端,夕深衣”。(參考黃現璠《古書解讀初探》)
對末段的注釋:
不削幅,是布幅為二尺二寸,不破開。不邪殺,是不邪裁(不破開布幅)。不圓袂這是晚明滿清時期的觀念,不符合漢學,也不符合文物,是說從袖口不漸漸圓收。不繼掩,有兩解,一者端衣不像中衣長衣在回肘之後,袖口再接一尺布;一者如果按明朝理解,則是上衣不過腰下一尺(清人不會用這個含義),不侈袂,大概受黃以周影響,以為端衣袖寬都是二尺二寸,弁服都是三尺三寸,而不論等級(違背鄭學,謬)。
穿著場合
自天子至士皆可穿,為國家的法服,天子平時燕居之服。諸侯祭宗廟也穿玄端,大夫、士早上入廟,叩見父母也穿這種衣服,玄端衣袂和衣長都是二尺二寸,正幅正裁,玄色,無紋飾,以其端正,故名為玄端。
華夏乃禮儀之邦,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比別的民族更注重講長幼有序,男女有別。
華夏禮服語言(注意,是最高的禮服):男子上衣下裳,取意上法先王古制;女子衣連裳,寓意德貴專一。
男子朝玄端,夕深衣。因為早上的禮儀更鄭重。玄端其實是很規範的禮服,多做朝服和祭服用。
古代玄端為非隨時可穿的常服,傳統觀念與現代觀念衝突主要為以下三點——
1.不分場合——玄端為禮服,不應隨意穿戴出席,以示莊重。例:逛街購物不宜穿戴。
2.男女之別——玄端為古時男性服飾,古時女性不被允許參加祭祀,無身著玄端的記錄。故玄端被默認男性用。
3.級別區分——《論語》雲“端章甫”,注云:“端,玄端,諸侯朝服。”若上士以玄為裳,中士以黃為裳,下士以雜色為裳,天子、諸侯以朱為裳,則皆謂之玄端,不得名為朝服也(禮記正義·卷二十九)。隨意穿纁色帷裳不符古禮及古時等級制度。
傳統漢族服飾(一)
漢服,又稱漢衣冠,中國漢族的傳統服飾,又稱為漢裝、華服,是從黃帝即位(約西元前2698年)至明末 (公元17世紀中葉)這四千多年中,以華夏禮儀文化為中心,通過歷代漢人王朝推崇周禮、象天法地而形成千年不變的禮儀衣冠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