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藩屬國

清朝藩屬國

清朝藩屬國,早在皇太極與康熙時期就有朝鮮。到乾隆時期擴充到東南亞地區的安南(即越南)、南掌(今寮國)、暹羅(今泰國)、緬甸以及南洋群島的蘭芳共和國(高棉被安南與暹羅瓜分,呂宋與蘇祿於西班牙統治菲律賓群島後相繼消失);西南喜馬拉雅山有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錫金)、不丹等國;中亞地區有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愛烏罕(今阿富汗)、巴達克山、乾竺特與拉達克等國。

簡介

清朝藩屬國,早在皇太極與康熙時期就有朝鮮琉球國。到乾隆時期擴充到東南亞地區的安南(即越南)、南掌(今寮國)、暹羅(今泰國)、緬甸以及南洋群島的蘭芳共和國高棉被安南與暹羅瓜分,呂宋蘇祿於西班牙統治菲律賓群島後相繼消失);西南喜馬拉雅山有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錫金)、不丹等國;中亞地區有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愛烏罕(今阿富汗)、巴達克山、乾竺特與拉達克等國。
清朝藩屬國

中國與周邊國家存在的宗藩關係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種宗藩關係表面上看來是一種以小事大的不平等關係,周邊國家要向中國“稱藩納貢”;受中國的冊封,並由中國賜予印璽。而實際上這種宗藩關係只是維繫中國和周邊各國友好關係的一種形式,並不具有統治和被統治的實質性內容。並且,作為宗主國中國統治者,是以一種“王者不治夷狄,來者不拒,去者不追”的不治主義態度對待外國的、原則上並不干涉藩屬國的內政。中國統治者為了顯示自己作為“天朝上國”的富有與大度,總是本著“薄來厚往”的原則,對朝貢者給予大量的賞賜,其價值遠遠超過朝貢者所進貢的物品,所以,各藩屬國總是樂於來華朝貢。有時中國統治者為了減輕自己的負擔,也對各國來華朝貢的時間和規模作出種種限制和規定。雖然有些國家有時不按規定而提前來華朝貢,中國政府也都給予了熱情接待。再者,各國在來華朝貢的同時,也與中國進行了貿易往來。由此可見,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這種宗藩關係和近代西方國家間那種表面上平等,而實質上卻是弱肉強食的國際關係有著本質的區別;和西方殖民國家的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的那種控制與被控制、壓迫與被壓迫、剝削與被剝削、掠奪與被掠奪的關係更是有著不可同日而語的天壤之別。

東亞

朝鮮

從西漢開始,朝鮮半島上的國家就是中國的藩屬國。在清興起以前,朝鮮與明朝保持著傳統的親密關係(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鮮賜璽書,從而確立起兩國間的宗藩關係)。1636年,皇太極率兵新征朝鮮,攻占朝鮮京都漢城朝鮮國王李棩在國家存亡之際,迫於無奈,接受了清軍的條件投降,停用明朝年號,斷絕與明朝的一切交往,並奉清朝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後,雙方使節每年往來不斷。朝鮮方面,每年除有賀冬至、賀正朔、賀聖節、納歲幣的四次固定朝貢使節外,還有多種不定期使節來華。日本明治維新之後,把侵略予頭指向朝鮮。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遠征從對朝鮮進行侵略,脅迫朝鮮訂約通商。另一方面派人來華交涉。當時總理衙門答稱:中國向來不干預朝鮮的內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題發揮說,中國既不過問朝鮮事務,所謂“屬國”只是空名,日本決心以“自主之邦”對待朝鮮,遂於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鮮簽訂了朝日“江華條約”。“江華條約”明顯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國在朝鮮“宗主權”的野心。此後,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鮮的步伐,先後釀造了1882年“壬午兵變”和1884年的“甲申政變”。“雖然由於清軍的迅速行動平息了這兩次事變,但日本還是趁此迫使朝鮮簽訂了1882年的《仁川條約》和1885年《漢城條約》,擴大了日本在朝鮮的侵*略權益。由於日本並不滿足於這些利益。在其準備就緒之後;就發動了侵略朝鮮繼而侵華的甲午戰爭。清軍戰敗,清政府被迫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確認朝鮮“獨立”,清朝與朝鮮的宗藩關係結束。

琉球

琉球是今天日本的沖繩中國與疏球的宗藩關係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與中國的關係就很密切,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冊封。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對中山王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貢。琉球成為明帝國的藩屬。明朝皇帝還贈送閩南人三十六姓給琉球。清朝建立以後,琉球使節於1646年來華,受到順治帝的接見。從此,琉球使節與清廷往來不斷。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為正使出使琉球。此後,每逢琉球新王繼位,
琉球
都有清朝使節前往冊封與慶賀、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兩次賜印給琉球國王,乾隆所賜之印寫有“琉球國王之印”字樣。直至19世紀60年代,琉球始終承認自己是清朝的藩屬。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極,諷示流球朝賀。琉球國王遣其子赴東京貢獻方物。日本天皇下詔,以琉球為藩屬,1873年又列琉球為府縣。1875年5月.日本強令琉球國王停止對中國的“朝貢”,並派軍隊駐紮琉球;為了消失中流之間“宗藩關係”的痕跡,6月又強令琉球改用日本年號。1876年,日本在琉球設立司法機構,事實上將琉球置於其統治之下。琉球國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壓*迫,於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來華,呈遞國正密信,懇求阻止日本的吞併行徑。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進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領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為沖繩縣。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國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兩次赴天津拜謁李鴻章,請求清政府問罪於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長等人到北京總理衙門“長跪哀號,泣*血吁*請”,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憐二百年效順屬藩”的份上派軍隊援救琉球。雖然清政府與日本再次進行交涉,但由於日本的蠻橫和清政府的軟弱,琉球終為日本所吞併。清朝與疏球的宗藩關係也就遂告結束。

東南亞

越南

越南本來不存在,從西漢到唐朝長達1000多年的時間裡一直是就是中國的領土,為交趾郡,有大量中原人移民在此居住。直到唐朝後期叛亂,北宋王朝不想收復,越南才變成國家。資源貧乏。在明朝前期,北部是明朝領土,南部有獨立的政權,但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屬於明朝的藩屬國這種狀況一直維持到清朝。
越南

明朝瓦解,滿清入關,當時統治越南南部的政權看到中原內亂,趁機北上,掠得今天越南的北部河內、涼山一帶,並繼續北上。但清政府穩定之後,便歸屬清朝藩屬。這就是為何在越南一直有清政府的駐軍的原因。安南是今天的越南,明建文帝時處在黎氏王朝的統治之下。
16世紀初分裂為兩個對立的封建集團.北方鄭松集團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則為阮潢集團所控制。為了對付南方的阮氏集團,鄭氏集團急欲結好清廷。1660年(順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節到清朝朝貢,清朝隨即同意冊封黎維棋為安南國王。原來割據於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團到17世紀末完全吞併了南方的占城國。1702車,阮福?派遣使節來中國,請求清廷冊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絕,於是自立為王。1803年,阮福映安南為越南國,清政府命廣西按察使齊布森出使越南、冊封阮福映為越南國王。
19世紀40~50年代.法國開始武裝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強迫越南簽訂了第一個《西貢條約》,把越南南部六省變為法國殖民地。1874年3月,法國迫使越南簽訂第二次《西貢條約》,在條約中法國“承認”越南“獨立自主”,但須由法國主持越南的外交,藉以否認中國的“宗主權”和確立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地位。1875年5月,法國將這個條約通知清政府,並要求中國約束黑旗軍。清政府一再強調中國對越南的“宗主”保護責任,並指出在越軍隊是應越王之請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來中國朝貢,法國也未加阻止。1883年,法國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簽訂了越法《順化條約》,越南承認並接受法國的保護權。1884年6月,法國強迫越南簽訂了第二次越法《順化條約》,確立了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中法戰爭結束後,1885年6月,中法正式簽訂《中法會訂越南條約》(《中法新約》),清政府承認了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放棄了對越南的宗主權。

蘇祿

蘇祿是今天菲律賓蘇祿群島。在我國明代,古蘇祿國同我國開始了密切的友好來往。明永樂十五年(公元1417年),蘇祿群島上的三位國王--東王巴都葛叭哈喇,西王麻哈喇葛麻丁、峒王巴都葛叭喇卜率領家眷一行340人組成友好使團,前來中國進行友好訪問,受到明永樂皇帝明成祖朱棣)的隆重接待。 1726年(雍正四年),蘇祿國王遣使到清廷朝貢。1754年,蘇祿國王上表請以蘇祿國土地、丁戶編入中國版籍,乾隆帝婉言謝絕。1851年,西班牙侵占和樂島,清朝與蘇祿王國的交往遂告中斷。

緬甸

緬甸元朝時成為中國的藩屬國。清朝前期曾多次派兵出征緬甸。1769年,清政府派大學士傅恆督師入緬,緬甸國王孟駁懼而求和。雙方議和之後,緬甸派使節朝貢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國。1790年,清廷派遣使節前往緬甸封孟雲為緬甸國王。從1824年起。英國開始發動了侵略緬甸的戰爭。在英政府製造事端挑起侵緬戰爭的過程中,清政府曾經提出交涉。英國政府一面推倭說事先不知中國對緬甸的宗主權,表示不損害中國在緬甸的權利,一面又加緊侵略緬甸。英於1885年12月派兵攻占了緬甸首府曼德勒,俘虜了緬甸國王錫袍及王后,並於1886年1月1日宣布將上緬甸併入英屬印度,完成了它對整個緬甸的吞併。英國吞併緬甸之後,清政府提出了抗議,中英雙方進行了談判,1886年7月,在北京簽訂了《緬甸條款》,清政府承認了英國在緬甸的特權,英國同意緬甸每屆十年“循例”向中國“呈進方物”。清政府雖然達到了使英國“勿阻朝貢”的談判要求,但實際上清朝與緬甸的宗藩關係已不復存在。

南掌

南掌是今天的寮國。18世紀初,南掌發生分裂,在其北部建立了琅勃拉邦王國,清王朝仍稱之為“南掌”。1729年(雍正七年),琅勃拉邦王國開始向清廷朝貢。1791年,琅勃拉邦王國遭到萬象王昭南的干預,琅勃拉邦國王阿努魯被迫逃往曼谷。不久,在清朝的幫助下,阿努魯重新回到琅勃拉邦進行統治,直到其子曼塔圖臘統治時,仍與清廷往來密切,清廷還對其頒發了敕印和誥命。1893年,琅勃拉邦淪為法國的“保護國”,清朝與南拳的宗落關係也告終結。

暹羅

暹羅是今天的泰國。1652年(順治九年)暹羅派遣使節到清朝進行朝貢,開始了兩國的交往。1767年,緬甸軍隊入侵暹羅,攻破了暹羅的國都大城。大城王朝達府太守披耶·達信組織暹羅人民擊退了入侵的緬軍,重新統一了暹羅,被擁立為王。1768年,達信派遣使節到清朝,請求清廷封他為暹羅國王,但清政府認為他是乘機篡位,予以拒絕。
然而,達信繼續向清政府表示友好,清政府終於在1777年承認了達信建立的王朝,準許暹羅使節到清廷朝貢。在1823年(道光三年),清政府向暹羅國王拉瑪二世贈送了“永奠海邦”的匾額。1855年,英國代表、香港總督鮑林強迫暹羅簽訂了《英暹通商條約》、(《鮑林條約》),此後法美德意等國也紛紛效法英國,強迫暹羅簽訂了類似的條約。暹羅淪為了西方殖民國家的半殖民地,與清朝的宗蕃關係也漸告結束。

蘭芳共和國

亦有說是南方共和國,是華人所創立的第一個共和國。該國在加里曼丹島上,1770年廣東梅縣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蘭芳公司”,1777年羅芳伯將“公司”改為“共和國”,成為“蘭芳共和國”。由於荷蘭等西方殖民者對南洋的侵略加劇,羅芳伯順應時勢和當地華人以及落後民族為保護自己生存權利的要求,於1770年建立蘭芳共和國(1777年~1884年),定都東萬津。 由於羅芳伯對祖國仍然有很深的 懷念和洋人對清朝的非常顧忌,所以在立國之初,他就派人趕到北京向中央政府匯報相關情況,就立即向清朝稱臣,並進貢方物。後來,他們還曾經多次遣使回國,覲見皇帝,請求稱藩,想把婆羅洲(加里曼丹島)這塊土地納入清朝的版圖,或者變成藩屬國家,清朝皇帝起初不予受理,後來接受了朝貢。不此舉果然使洋人大為顧忌,從而停止對當地的騷擾。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南方共和國的成功,亦紛紛表示願意加入成為成員部族。在最高峰時,南方共和國的勢力範圍占有整個加里曼丹島
後來由於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洋人開始認識到清朝已經衰弱,無力再顧及境外的事,趁著中法戰爭的爆發,荷蘭開始重新部署占領行動。公元1884年,荷蘭入侵蘭芳共和國,蘭芳共和國雖進行了抵抗,但終因寡不敵眾而失敗,其殘餘勢力逃至蘇門答臘。不過,由於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應,荷蘭並未公開宣稱已占領蘭芳地區,而是另立了一個傀儡以便進行統治。直到西元1912年清朝滅亡、中華民國成立後,荷蘭才正式宣布對蘭芳地區的占領。蘭芳共和國自立國至滅亡,共經歷一百多年。

中亞

浩罕是18世紀烏茲別克人在中亞建立的封建汗國。1759年(乾隆二十四),清軍在追擊新疆叛匪大小和卓的過程中與浩罕汗額爾德尼直接發生關係。額爾德尼主動以外藩附屬於清朝,向清廷朝貢不絕。至19世紀初,浩罕在表面上仍裝模作樣地向清朝表示“恭順”,而實際上卻不斷向中國侵略,吞食中國領土。1876年,沙俄吞併浩罕國,置費爾乾省。浩罕與清朝的宗藩關係也就不復存在。
清朝初年,阿富汗地區處於分裂狀態。1759年,巴達克山東面的博羅爾都遣使向清朝朝貢。1878年,英國占領阿富汗,清朗與阿富汗的交往遂告中斷。清朝與周邊國家的宗藩關係及終止情況大體如此。另外,關於西藏和外蒙古的問題也需在此一談。眾所周知,清政府在西藏和外蒙古行使的是完全的主權。而當時的英俄等國則一直妄圖以宗主權代替中國在上述地區的主權。英國一再否認中國在西藏的主權,認為清政府在西藏只擁有宗主權。英國這種不顧事實的說法,遭到了清政府的堅決反對,其陰謀也一直未能得逞。在外蒙古獨立之前,中國在外蒙古行使的也是完全的主權。辛亥革命後。俄國策動外蒙古“獨立”,迫使袁世凱的北洋政府同俄國訂立《中俄聲明檔案》,使中國政府喪失了在外蒙古的領土、主權,只保留了一個宗主權的虛名.嚴重侵害了中國的利益。因此,對於主權和宗主權這一問題,我們必須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我們決不能因為清朝擁有對周邊國家的宗主權,而把中國擁有主權的地區也說成是宗主權。我們必須堅決反對把宗主權與主權混為一談,堅決反對以宗主權代替主權。

西南地區

尼泊爾,數千年中華帝國的最後一個宗藩。
民國建立後,袁世凱曾想邀請尼泊爾加入五族共和,可惜尼泊爾當時已為英印所控制。清王朝和尼泊爾宗藩關係是非常現實的國際戰略關係。
清前期,拉達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馬拉雅山外諸國皆為中國藩屬。後英印展開對這些國家的兼併和侵略,諸國紛紛向中國告急。但其文報中將英印稱為“披楞”,昏聵閉塞的清王朝竟然不知道“披楞”就是英國,以為是一個什麼遠方的小國,而沒有予以理會。拉達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馬拉雅山外諸國相繼淪英,英國進一步將侵略矛頭指向中國西藏尼泊爾。此時的清王朝已對國際形勢有了明確了解,制定了結好尼泊爾,維護其藩屬地位以遏制英印侵略和政策。尼泊爾也懲於南麓諸國相繼淪亡的殷鑑,積極維護和中國的關係。
中尼的宗藩關係從國際法上大大延緩了英印侵略尼泊爾的進度,對我國西藏也是一種很現實的保護。太平天國起義運動爆發,尼泊爾曾上書清廷要求出兵攜帶大炮到中國內地助剿。中國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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