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理作用
此種藥品在體內水解為氨苄西林而作用,口服套用血濃度比氨苄西林高。抗菌作用機制同青黴素。主要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菌血症、呼吸系統感染、心內膜炎、腦膜炎、泌尿系統感染、膽管或腸道感染等。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50mg,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另一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再精密量取5ml,置25ml量瓶中,加硼酸緩衝液(取硼酸1.24g,加水180ml溶解後,加氫氧化鈉試液調節pH值至9.0,再用水稀釋至200ml)2.5ml與醋酐的乙腈溶液(1→50)0.25ml,放置5分鐘後,加咪唑溶液(取用苯精製過的咪唑8.25g,加水60ml溶解後,加6mol/L鹽酸溶液8.3ml,在攪拌下滴加0.27%二氯化汞溶液10ml,調節pH值至6.8±0.05,用水稀釋至100ml,濾過)至刻度,搖勻,置60℃水浴中,加熱30分鐘,取出,冷卻,照分光光度法在325nm的波長處測定吸收度,另取海他西林三水合物對照品,按同法測定,計算,即得。檢查
酸度 取本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2.5mg的溶液,在60℃冰浴上加熱使溶解,放冷,依法測定,pH值應為3.5-5.5。溶液的澄清度 取本品5份,各1.0g,分別加1mol/L鹽酸溶液10ml,使溶解後,立即檢查,另取本品1.0g,加2mol/L氫氧化銨溶液10ml,使溶解後,立即檢查,溶液均應澄清,如顯渾濁,與2號濁度標準液(附錄ⅨB)比較,均不得更深。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測定,含水分應為12.0-15.0%。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遺留殘渣不得過0.5%。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適應症
用於大腸桿菌、沙門菌、痢疾桿菌、變形桿菌、產氣莢膜桿菌及流感桿菌等引起的感染,如傷寒、副傷寒、心內膜炎、腦膜炎、敗血症、泌尿道感染、膽道感染等。同服丙磺舒可提高本品的血藥濃度。治療傷寒、副傷寒優於氯黴素之處是不抑制骨髓,但本品對傷寒治療效果不及氯黴素,屬二線用藥,僅在白細胞減少時用。服用氯化銨或大劑量維生素C使尿液呈酸性,可提高本品對泌尿道感染的療效。用法用量
劑量,成人2g-4g/日,分4次口服;肌注或靜滴可分2-4次給藥。兒童,每日50mg-100mg/kg,分4次口服;肌注或靜注可分2-4次給藥。
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包括蕁麻疹等各類皮疹、白細胞減少、間質性腎炎、哮喘發作等和血清病型反應;過敏性休克偶見,一旦發生,必須就地搶救,予以保持氣道暢通、吸氧及使用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等治療措施。2.毒性反應:少見,但靜脈滴注大劑量本品或鞘內給藥時,可因腦脊液藥物濃度過高導致抽搐、肌肉陣攣、昏迷及嚴重精神症狀等(青黴素腦病)。此種反應多見於嬰兒、老年人和腎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應和治療矛盾:用本品治療梅毒、鉤端螺旋體病等疾病時可由於病原體死亡致症狀加劇,稱為赫氏反應;治療矛盾也見於梅毒患者,系治療後梅毒病灶消失過快,而組織修補相對較慢或病灶部位纖維組織收縮,妨礙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現耐青黴素金葡菌、革蘭陰性桿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腎功能不全患者套用大劑量青黴素鉀可導致高鉀血症。
藥物相互作用
1.氯黴素、紅黴素、四環素類、磺胺類可干擾本品活性,故不宜同瓶滴注。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藥減少青黴素的腎小管分泌而延長本品的血清半衰期。本品可增強華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與重金屬,特別是銅、鋅、汞呈配伍禁忌。
4.本品靜脈輸液中加入頭孢噻吩、林可黴素、四環素、萬古黴素、琥乙紅黴素、兩性黴素B、去甲腎上腺素、間羥胺、苯妥英鈉、鹽酸羥嗪、丙氯拉嗪、異丙嗪、維生素B族、維生素C族等後將出現渾濁。
5.本品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導致兩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內給藥。
注意事項
常有紅斑、蕁麻疹、藥熱等過敏反應,可產生過敏性休克,偶有噁心、嘔吐、轉氨酶升高、偽膜性結腸炎(耐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等。青黴素過敏忌用。用前需做皮試。1本品可致過敏性休克 皮疹發生率較其他青黴素為高,可達10%或更多。有時也發生藥熱。
2本品針劑應溶解後立即使用 溶解放置後致敏物質可增多。
3本品在弱酸性葡萄糖液中分解較速 宜用中性液體作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