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進化論

gen etics/pattern gen

結構論 - 泛進化理論
泛進化論(Pan-Evolution Theory),又稱自組織系統的結構理論(Structure Theory of Self-Organization Systems),簡稱結構論(Structurity),提出系統綜合(synthetic)理論的1)結構整合(integrative)、2)調適穩態與3)層級建構(constructive)等規律。現有生物學進化理論和神學創造論存在致命的局限:1)整個宇宙從奇點大爆炸開始就開始演變,從場到粒子、星球、星系、分子的形成,從原始人類社會到現代人類文明,從簡單技術發明到現代高科技,無凝是一個演變發展的進化過程,一個生態系統的形成也是從低級到高級、從少到多的物種發展過程,因而生物界也必然是一個從低級到高級、從相同到不同的許多生物物種的進化;2)神學創造論並沒有解釋任何科學家感興趣的生物物種形成的具體內容,對知識的增加沒有提供可發展的前景,對生物的研究和認識沒有可操作的方法論,不能對不同等級不同類型的多樣性生物之間的具體關係提供知識。3)現有進化理論只能解釋生物界是進化和演變而來,而且是自然和人工對遺傳變異的選擇;但是不能解釋遺傳變異的規模性與必然性,也不能解釋物種之間的超越性大型遺傳演變。中國科學家曾邦哲(曾傑)(Zeng BJ)1986年著述、1994年修訂了《結構論 - 泛進化論》,發表於1991年-1997年,並闡述了系統生物科學與工程、系統醫藥學的概念:1)生物界的演變包括兩個方面,即生物體結構的進化和生物體形態的適應,以往進化論沒有闡明兩者的關係與區別;2)生物屆的遺傳變異也包括兩個基個方面,即A)生物物種基因組內等位基因的替代、等位基因突變形成等位基因庫,以及非等位基因間排列組合的變化、染色體的畸變,B)生物物種基因組內基因種類和數量的增加、不在以往的基因範圍內,新的基因群體的形成;3)生物物種基因組內基因的自組織化與程式化表達構成生物的進化與發育兩個方面,基因劃分為控制一個相對獨立性狀的基因群(genes group)、發育過程前後誘導表達的系列基因鏈(genes chain)和物種之間基因同源變異的基因家族(genes family);4)生命現象不是一個物質和能量的概念,還是一個自組織化的信息概念,生物遺傳進化是信息的增長,生物體形體發生也是信息的展示過程,生物的物質不斷更換、能量不斷地流動,生命活動是一個信息控制過程;5)生物體不是一個單靠分解方法可以理解的複雜系統,而且是從分子、細胞、器官、個體、群體、生態的多層次複雜系統,研究生命科學必然從傳統實驗方法論走向系統科學的分析與整合滲透的方法論;6)生物系統發生演變的邏輯學是系統邏輯或結構邏輯,計算機科學系統科學本身最初從生理學的體液穩態機理、神經反饋和動物與機器的通信行為的研究中誕生,分維幾何探討了生物體比如植物樹枝與整個植物的同形全息性等,因此系統科學、計算機科學、生物材料納米技術與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等必然走向整合,並將帶來未來的智慧型機器人、工程生物體人工進化的系統生物工程與系統醫藥學。因此,提出了整個自然生物系統與人工生物系統的結構、功能與演變相互關係的泛進化理論,以及遺傳學從經典遺傳學、分子遺傳學發展到系統(結構-圖式)遺傳學(system genetics/pattern genetics, 參考1994-1996年《轉基因動物通訊》和2003年澳大利亞、2008年德國第19、20屆國際遺傳學大會,2008年韓國第22屆世界哲學大會等)的概念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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