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1. 稱對方。
宋 歐陽修 《與程文簡公書》:“屢煩台端,悚仄可知。”
清 曾國藩 《復胡潤之書》:“聞台端剗除強暴不遺餘力,鄙懷欲取為伐柯之則。”
2. 即台雜。
《通典·職官六》:“侍御史之職有四,謂推、彈、公廨、雜事……台內之事悉主之,號為台端,他人尊之曰端公。”
《新唐書·百官志三》:“侍御史六人……久次者一人知雜事,謂之雜端,殿中監察職掌、進名、遷改及令史考第,台內事顓決,亦號台端。”參見“ 台雜 ”。
其它相關
台端,唐侍御史的別稱。唐侍御史的職務有四,一為推鞫;二為彈舉;三為知公廨事;四為雜事,即御史台官署中各種事務。凡御史台中之事,均歸侍御史掌管,故有“台端”之號,他人稱之為“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