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水

止咳水

止咳水(Cough syrup),指含有複方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藥水,主要成分是磷酸可待因、鹽酸麻黃鹼等。2017年1月,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12歲以下禁用止咳水。

基本信息

成分

磷酸可待因

止咳水止咳水

磷酸可待因屬於中樞性鎮咳藥,一般用於無痰的乾咳,具有鎮咳和鎮痛功能,其作用強度為嗎啡的四分之一,能起到興奮呼吸中樞神經的作用,大量服用會產生快感和幻覺,出現暈眩、心跳過速等不良反應,長期飲用會上癮。與鴉片、海洛因等毒品相似。

鹽酸麻黃鹼

鹽酸麻黃鹼具有平喘、興奮和麻醉作用,但屬於精神藥品,麻黃鹼是製冰毒和搖頭丸的原材料,長期,大量服用也易上癮。因此需要注意安全用藥。

注意事項

1、痰多粘稠不易咳出者不宜使用;孕婦、哺乳期婦女、小兒及老年人慎用;可影響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
2、切勿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
3、不可長期飲用,不可濫用,止咳露等藥物濫用,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的香港就出現。它們均含有“磷酸可待因”,能引起中樞神經興奮,強度大概為嗎啡的1/4。
4、購買處方藥一定要有醫生開具的處方。但一些不良商家為了牟取私利,公然出售聯邦止咳露、新泰洛其等止咳處方藥,甚至還明目張胆地擺上了副食品商店的貨架。許多孩子因為隨便將該藥當飲料服用,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更有一些孩子從飲止咳水開始而淪入毒品陷阱。止咳水含有可待因、麻黃鹼成分等可致人成癮的成分,而且可作用大腦,從而達到止咳、鎮痛的作用。且會使精神興奮,身體會對藥物產生依賴,而心理則會產生渴求,建議不能再用,成癮後對身體影響很大。小孩、孕婦需要在醫生監護下使用。

過量危害

不良反應

通常含有古柯鹼、麻黃鹼等許多成分,服用後會出現昏昏欲睡、便秘、噁心、情緒不穩定、睡眠失調等症狀,大量服用能抑制呼吸

吸食危害

長期服用可形成心理依賴,戒斷症狀類似海洛因毒品。吸食者往往最終轉吸海洛因,才能滿足毒癮。過量濫用可導致抽筋、神智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頓引致窒息死亡,請勿多食。

國內管理

1998年5月

磷酸可待因磷酸可待因
衛生部藥特發(98)第301號檔案將聯邦止咳露由普通藥物列為處方藥管理。

2000年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聯邦止咳露為代表的“含可待因成分藥物”全部列入處方藥管理範圍。

2005年

中國明確規定零售藥店必須憑處方銷售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

2008年12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又下發了《關於加強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對生產、批發、零售聯邦止咳露等13種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提出了更為嚴格的管理措施。

2010年6月

國家藥監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一方面嚴控相關品種的生產量和進口量,另一方面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嚴格選擇銷售客戶。

2017年1月

食藥監總局官網最新發布《關於修訂含可待因藥品說明書的公告(2016年第199號)》,表示將其踢出“兒童藥”領域。

國家管控

據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介紹,2007年,國際麻醉局曾在一個報告中提到,在一些已開發國家包括美國,青少年當中出現止咳藥水濫用比較嚴重的現象,甚至在美國有2/3的公眾關注青少年止咳藥水的濫用,已經成為社會性問題。我們國家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也在部分地區出現了止咳藥水濫用的問題。針對這樣的現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採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首先,在密切監測藥品的濫用情況以後,對藥品的生產、批發、零售含有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藥品的監管措施。嚴格控制相關品種的生產量和進口量。
其次,對藥品的生產企業,必須對銷售客戶進行全面清查。藥品的生產和批發企業必須嚴格的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核實購方資質證明,採購人員的身份證明等。同時,顏江瑛還指出,防止青少年“止咳藥水”的濫用,不僅需要藥品監管部門採取措施加強監管,實際上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甚至教育部門、公安部門。大家一起努力,不讓藥水變成了“禍水”,也是維護公眾的健康特別是青少年的健康。“因為非列管藥物在青少年群體中出現濫用,如不加以教育引導,有可能演變為濫用毒品,這是要引起重視的問題。”顏江瑛再三強調。

鎮靜類藥物盤點

鎮靜藥主要用於焦慮和煩躁等的對症治療。常用藥物有苯巴比妥、眠爾通、利眠寧和安定等。一般認為,後兩藥不易引起呼吸和循環抑制,安全範圍大,而且產生耐受性和成癮的可能性較小,因而用於鎮靜比較合適。劑量應因人而異,以最小有效為標準。用藥時間宜短,例如一周左右,情況好轉,應及時停藥,以免形成耐受性和成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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