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濟社會學概述
“新經濟社會學”一詞同樣包含著兩層含義。一是必須獲得對經濟社會學這門特定學科的新發展;二是所建構的理論必須是一種可競爭的一般性理論。新發展意味著對“舊”經濟社會學的繼承和拓展。經濟社會學創立至今,經歷了從古典到現代的演化階段。以馬克思、杜爾凱姆和韋伯為代表的古典經濟社會學已為該學科確立了研究經濟與社會的相互關係的基本理念和學術空間,然而,他們之間卻未能建立起一個統一的經濟社會學理論體系。至20世紀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爾瑟為代表的現代經濟社會學家,以其理論整合的方式,在古典經濟社會學確立的研究範圍內,建立了一個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強的綜合的經濟社會學理論,即功能—結構主義經濟社會學。然而,由於其概念和框架太過抽象和機械,加之其忽視了巨觀系統分析的微觀基礎,而被認為於研究經驗事實無補。力求理論綜合而漠視經驗分析的傾向,不僅在70—80年代以後的美國而且在各開發中國家也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了。因此,作為經濟社會學第三階段的新發展——從其發展的脈絡來看——應當是一種既突破“舊”經濟社會學的理論限制,又能充分包容“舊”經濟社會學的成就,也就是說,新經濟社會學是沿著舊經濟社會學傳統的一種“創造性轉化”,而並非是對傳統的反叛或是一種研究上的背道而馳。
新經濟社會學的學科性質和範圍
經濟與社會關係的研究,構成了經濟社會學固有的學科性質和傳統,這是無可爭議的。然而,卻值得重申。因為,從世界範圍來看,在邁向經濟社會學的第三階段的發展中,並不是所有人都能透識這一傳統的意義從而能以其引導新理論的建構和該學科發展的。
在舊經濟社會學留給我們的寶貴思想遺產中,我們看到,馬克思畢生都在探討由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所構成的現代資本主義體系的運動和變遷,儘管他重視的是其中的經濟因素的決定性的作用。杜爾凱姆的論題沒有馬克思那樣宏大,但卻以其獨有的實證主義的風格細緻地研究了資本主義內部社會勞動分工與道德秩序之間的相互關係,從而為我們留下了一個在中層上研究經濟與社會整合問題的範例。韋伯同樣以研究資本主義為己任,但他比同時代的思想家有著更為強烈的建設一門以“社會—經濟”現象為基本要素和研究主題的經濟社會學的意識,儘管在很多情況下他使用的是在德國流行的“社會經濟學”一詞。
韋伯在一篇較早期的論文中指出,“社會經濟學”是一門把“社會—經濟資料”作為它的主題的科學。儘管不可能對這門學科的適當邊界進行準確的劃定,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從馬克思和羅雪爾(W.Roscher)以來的“社會經濟學”的科學研究中,發現這門科學的研究範圍,它主要包括:(1)“經濟”現象或“經濟”事件,主要是包含經濟制度;(2)“與經濟相關的”現象, 這些相關的現象可能不是經濟的,但卻有重要的經濟意義,例如宗教現象;(3)“受經濟制約的現象”,這是一些受到經濟因素影響的現象。顯然,韋伯所理解的“社會經濟學”是一門廣義地研究經濟與社會關係的科學。之所以要建立這樣一門科學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即“我們的肉體存在以及對我們大多數理想需求的滿足,在任何地方都必然會遇到外部手段的數量限制和質量不佳的影響”。在韋伯看來,作為社會經濟現象的關係和意義並不是“客觀地”具有的,而是需要我們通過一定的“認知”結構和“社會經濟學的方法”,才能揭示出來並嚴格確定其意義的。韋伯在其後發表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文,可以看成是韋伯對其確定的“社會經濟學”範圍內的“一個環節”即對“與經濟相關的”宗教現象的研究。正如韋伯在該文表明的,他並不因此反對對“另一個環節”,即對受經濟因素影響的現象的研究。我們注意到,韋伯在以後繼續開展的“世界諸宗教之經濟倫理”的比較研究中,特別是在那部未完成的巨著《經濟與社會》中,已把更全面更完整地“討論經濟的社會條件”作為他的中心目的。在這部最重要的經濟社會學著作中,“經濟動力與社會制度的相互聯繫”是“一再提出來討論的問題”。此時,韋伯已開始使用“經濟社會學”這一術語,並且提出這一科學在 “必要時也必須創造自己的理論框架”。
帕森斯和斯梅爾瑟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韋伯所確定的經濟社會學的基本理念和研究範圍。這不僅是因為他們同韋伯一樣看到了人類經濟活動是普遍地受社會現象影響的事實,而且,還基於他們看到了本世紀以來愈演愈烈的經濟理論與社會理論之間的專門化所帶來的問題和弊端。因此,他們試圖通過對經濟理論與社會理論的整合來建構一種能綜合分析經濟與社會關係的統一的理論框架。應該說,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韋伯意在通過揭示經濟與社會關係的意義以創造經濟社會學 “自己的理論框架”的夢想,儘管他們也為此付出了理論偏離經驗的代價。
我們不能因為其理論限制,而否認這種被他們自稱為“哥倫布式”探討的理論整合的意義。在我看來,通過理論整合實現經濟與社會關係的分析框架的創新仍然是一條必由之路。因為在理論專門化日深的今天,任何一種“經濟”問題或“社會”問題,都已被專門化的理論所分離,並且也都被各自不同的概念工具所處理,從中我們也都能得到在特定分析方法下的不乏“精確”的解答和說明。然而,由於專門化的概念方法人為地“肢解”了具有統一性的事物,我們從中得到的解答是不完整的甚至是否定性對立的。有關經濟的或社會的專門化理論業已發展到,能夠發現分割的知識和信仰已難以適應我們對經濟與社會之間的相互關係及其整體協調一致的根本因素的理解。要治癒經濟理論與社會理論之間的知識的分割,不能採用搗毀專門化理論的方法,或者採用如韋伯所批評的“把經濟研究拓寬為一般的社會科學”的方法。只有進行在專門化的理論基礎上的有效的理論整合,才能獲得對經濟與社會關係的有效分析,從而才能建立起一種新的經濟社會理論。
新的有效的理論整合,意在古典經濟社會學所確立的研究範圍內,建構一種既能揭示經濟與社會關係的意義,又能對經驗問題有足夠解釋力的新的理論框架。要建立這種新的理論框架,需要有一個韋伯所謂的任何一種新科學都需要的“新方法”的基礎,即首先要尋求一個既能涵蓋整個經濟社會關係,又能包含巨觀結構因素和微觀行動因素(以便使這兩類因素分析能夠在一種新的綜合的方法論的基礎上得以結合起來)的基本概念。我在《邁向》一書中所做的基礎性工作之一,便是尋求這樣的基本概念。我從中國正在發生的雙重秩序轉型,即從計畫的交易秩序和傳統的交易秩序向市場導向的交易秩序的轉型的經驗事實中,抽象出了一般化的 “交易秩序”概念。交易秩序概念能否成為指示人類社會演化的一般性概念,尚需進一步的解釋,但它的確已成為建構新的經濟社會學理論體系的基本概念。因為,作為該基本概念的基礎的“交易”,按其語意,是指個體之間的“互動影響的行動”(transaction),即互動。互動可泛指人與人之間的所有的關係(既可以是經濟的關係也可以是非經濟的關係),換言之,所有關係中既可能包括經濟因素也可能包括非經濟因素。這樣,交易就成了涵蓋所有經濟與社會關係的一般性概念。此外,在交易一詞中,既包括個體的自主選擇,又包括外在結構對個體的影響。這樣,對交易的研究也就既能包括微觀水平上的對當事人的動機、偏好和行動方式的選擇的研究,又能包括巨觀水平上的與交易行動有關的社會規範的研究。而且,如果我們將目光擴及個別交易的外部影響,就能發現無論是交易者還是社會都面臨著如何使個別的交易秩序怎樣有助於產生社會的交易秩序的問題。這一問題的解決將引導經濟社會學從微觀分析到巨觀分析的有效過渡。
總之,我在《邁向》一書中建立的“科學發現的邏輯”是:從經驗事實中獲得一個作為經濟社會學研究中心的基本概念;又從這一概念的界定中獲得綜合分析經濟與社會關係以及使微觀分析與巨觀分析得以結合所需的基本要素及其研究空間;然後,通過一個整合性的方法論的創新,使這些要素的相互關係的分析路徑得以建立;最後,才通過對決定交易秩序建立和不斷擴展的交易秩序的內部結構的起源和互動關係的分析,建構起了一種新的綜合的經濟社會理論,即交易秩序理論。在這一過程中,新的具有整合性的基本概念的建構無疑具有基礎性作用。
那么,西方新經濟社會學又是以怎樣的觀念和方式來確定自己的發展道路的呢?以格蘭諾維特為代表的西方新經濟社會學無疑是經濟社會學第三階段發展的重要的理論類型(西方新經濟社會學研究可以追溯到哈里森·懷特(H. White)在60—70年代對市場的網路研究。不過,一般認為,馬克·格蘭諾維特(M. Granovetter)1985年發表於《美國社會學雜誌》的“經濟行動與社會結構:嵌入性問題”一文是開創西方新經濟社會學的里程碑性的文獻。因此,本文對西方新經濟社會學的評論主要以該文為參照)。不過,從經濟社會學發展的脈絡來看,西方新經濟社會學與其說是一種沿著經濟社會學傳統的理論創新,不如說是一種對經濟社會學傳統的根本的反叛。格蘭諾維特洞察到了現代經濟社會學力求綜合漠視分析的局限,但是他要做的並不是去如何突破這樣的局限,即努力追求一種既具經驗分析力又具綜合性的新的理論框架,而是反其道而行,為追求經驗分析而置綜合的經濟社會理論於不顧了。他不再同意經濟社會學以研究經濟與社會關係為對象,而是強調經濟社會學是一種對經濟現象進行分析的獨特的社會學視角,一種分析“經濟生活的新社會學”(new sociology economic life)。因此,他(同意)的做法,是宣稱經濟是嵌入於社會網路之中的並且網路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經濟的運行。這樣,“經濟生活的新社會學”便獲得了一種從社會網路角度觀察和研究經濟行動與經濟秩序的“新”思路。這種“新”思路由於其分析的極端性及其與新制度經濟學和經濟倫理學的對立性而引人注目。同時,它也在表象上迅速“糾正”了現代經濟社會學遠離經驗分析的局限。
然而,很明顯,西方新經濟社會學也為它的“新”思路付出了極大的代價。首先,將經濟社會學規定為以某個社會學視角研究經濟生活,無疑大大縮減了古典理論所確定的經濟社會學的研究範圍。只強調社會對經濟的影響而漠視經濟對社會的影響,也會造成對複雜問題的分析的偏頗。與此相關的另一個代價是,由於否棄經濟與社會關係研究的宏大使命,因此杜絕了通過理論整合(創造某種整合性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建立新的綜合的經濟社會學理論框架的努力。坦率地說,我看不出格蘭諾維特有這種努力的意圖。他所使用的社會網路的概念也難以成為某種可引致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以及微觀分析和巨觀分析相結合的整合性的基本概念。最後,也是最顯著的是,經濟生活的社會網路分析,雖然獲得了一種獨特的研究視角,以及因此而帶來的所謂形式上的精確性,但卻於社會科學所寄望的更全面、更真實地解釋和預測經濟社會現象無利。事實上,一種研究視角如果過於極端,過於強調自己的重要性,就會排斥其他研究視角(如從制度、倫理角度研究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及其研究成果,由此形成的理論也必然是一種非包容性的理論,這種理論與更全面地認識事物的學術目標相去甚遠。
從某個特定的視角出發進行某種單一因素分析,符合以笛卡爾為代表的“科學主義”教條。該教條的要旨是,必須從複雜事物中分解出最簡單項,才能進行有秩序的研究。笛卡爾無疑是從人類智性有限的角度提出這種理性主義方法的,並且他始終肯定在分解出某些“最簡單項”予以有秩序的認識之後,應當“把它們置於相互關係”中進行“綜合”研究,即“必須從最簡單、最容易認識的事物開始,依次引導我的思維,以求漸漸地、一步步地達到最複雜的認識,甚至還必須給那些就其本性而言並不彼此相繼的事物構想出秩序來”。然而,遺憾的是,笛卡爾的後繼者和追隨者大多似乎只記得笛卡爾的分析最簡單項的方法原則,而全然忘了他的更為根本的綜合原則。以笛卡爾主義為科學哲學的正統經濟學就是如此。然而,以批判正統經濟學為要的西方新經濟社會學為何重蹈覆轍呢?我們只能以“科學主義”偏好和“方法論至上”的錯誤來予以解釋。採用分解最簡單項的方法論本來是一種受知識和理性程度限制的不得已的方法,然而,此種方法卻被逐漸演變為一種標示其研究具有精確性的途徑。追求形式上的精確性成為學術的首要目標。的確,正如維根斯坦所說:“使精神簡潔的努力是一種巨大的誘惑”。然而,如果放縱這種誘惑,就會犯在研究中置方法於解決問題之上的錯誤,也就是說,不以更令人滿意地解釋問題為首要,而以建立所謂的新視角新方法為重要,其結果便只能是像我們在新古典經濟理論中看到的那樣,把問題分割開來,以適應“簡單而精確”的分析工具。
新經濟社會學的方法論特點
新經濟社會學的目的就是要對經濟社會關係現象提出比專門化的經濟理論或社會理論所能提出的解釋更為令人滿意的解釋,這種解釋只能通過整合經濟理論和社會理論,以建立一種足夠分析經濟與社會的相互關係的分析框架才能達到。相反,如果只是繼續建構某種更為專門化的理論,那么,最大限度也只能得到一種可欣賞的努力—— 一種新的非包容性的甚至是對立性的理論的建設,而這種努力對增進學科之間的密切聯繫和增加對事物統一性的認識必然收效甚微。
正是在這種科學哲學觀念的引導下(我承認這種觀念在此次反思之前並非十分清晰),我在《邁向》一書中為自己設定的目標便是,通過新的整合來建構 “一種解釋力很強的經濟社會理論”。如前所述,建立一種既能集中反映本土經濟社會問題又能提供整合所需的要素的基本概念,即交易秩序概念,在理論整合中極為關鍵。而在從這一概念中解析出那些用以解釋經濟社會問題即交易秩序何以建立和不斷擴展的原因的個體因素(它包括動機、交易)和結構性因素(它包括規範和秩序目標)之後,最為關鍵的是,要建立一種足以分析交易秩序的內部結構的起源及其互動關係的路徑即方法論。在我看來,採用單一的舊的方法論(無論是個體主義方法論還是團隊精神方法論)都無法滿足我心目中的理論整合的要求,因為它們都難以將微觀分析(個人行動)與巨觀分析(社會結構影響)有效地結合起來。惟一的出路只能是發展出一種能夠整合兩大傳統方法論的綜合的方法論模式,即我所稱的“行動—結構互動理論”。那么如何能獲得方法論整合呢?我的做法是,在行動與結構的互動關係鏈之間設定一中間項,即“雙重動機”假設。“雙重動機假設包含了這樣一種假定,作為‘社會人’的個人動機是由價值動機和利己動機組成的;雙重動機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並且由此決定著個人的行動。”正如我在書中予以仔細證明的,以相互作用為其形態的雙重動機具有“承上啟下”的功能,因而它能夠把源於利己動機的個人選擇與通過價值動機的社會結構的約束有機地聯繫起來。設定雙重動機假設解決了行動—結構互動的內在機理問題,從而真正實現了方法論的新綜合。把這一綜合的方法論運用於研究交易秩序的建構和擴展,則使我們獲得了一個從個人的雙重動機出發研究交易秩序的內部結構的起源及其互動關係的完整的理論框架。
設定雙重動機假設,在理論整合中具有核心作用。因為,正是設定了該基本假設,才使我們得以建立一種新的綜合的方法論。而正是藉助於這一方法論的創新(包括具有整合性的基本概念的創新配合),才使我們在廣義的交易秩序的結構研究空間裡,建立起了一種能將橫向的經濟因素與非經濟因素以及縱向的社會規範約束與個人理性選擇結合起來的分析框架。顯然,建立新的雙重動機假設具有某種創造性,然而,它也絕非是一種沒有傳統的創新。例如,常為人們所引用的韋伯的有關“理念與利益”的關係的論述即含有一種人的雙重動機的存在及其相互作用的簡單圖景。此外,桑巴特、帕累托和熊彼特都論述了表現在一個行動中的理性要素與精神要素的混合。我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只不過把分散在許多思想家著作中的某種未必清晰和穩定的思想在雙重動機的概念下作了一種必要的形式化的處理。
雙重動機假設既然如此重要,那么它是否能得以證實呢?對於這一問題,我的看法是,它在一定程度上能為腦生理學的研究所證實。腦生理學的研究可能為雙重動機假設提供某些證據,但因其帶有某種科學猜測而未必能完全證實該假設。然而,這並不十分關鍵。一個理論或假設是不可能完全被證明或證實的。其存在的意義也不是通過證實建立起來的,而是通過經驗套用的檢驗來確定的。有些理論假設如“經濟人” 假設,雖然總能得到某些經驗的證實(這是一種常見的維護方式),但並不能因此就認定它是真的和不可替代的。事實上,對經濟人假設同樣有著種種的經驗證偽和反駁。如果漠視這種反駁或抱著舊假設不放(包括專門為它設定某種特設性條件),其結果只能是付出“降低理論的科學地位的代價”。相反,若能正視科學的可證偽性, 就會樂於用可產生更好的可檢驗的理論假設來替代它,以推進科學的發展。因此,從波普爾的科學哲學的觀點來看,對雙重動機假設的最好的檢驗,不是它的被證實程度,而是它在經驗套用中的可檢驗程度,即它是否能提高解釋和預測的令人滿意程度。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格蘭諾維特所代表的西方新經濟社會學在方法論上有何特點,以及我們所提倡的方法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防止和彌補其方法和分析的限制。如前所述,格蘭諾維特的“經濟生活的新社會學”並不致力於研究廣義的經濟與社會的相互關係,並由此建構一種新的綜合的經濟社會理論,而是僅僅轉向所謂的“經濟學失敗的方向”,即以一種新的社會學視角——社會結構或社會網路的視角來研究經濟行動和經濟秩序。他把這一研究取向看成是能取得與經濟學特別是新制度經濟學平等“對話”的可成功的道路。為了取得這一新的社會學視角的合法性,格蘭諾維特提出了一個一般化的“經濟行動嵌入(embed )於社會結構”的假設。該假設是從卡爾·波蘭尼(K. Polanyi)在研究原始社會經濟形態時提出的“經濟嵌入於社會”的特定概念中推延引申而來的。這被看成是格氏的一大創造,儘管我認為這種“創造”與波蘭尼的根本哲學思想相牴觸,因為波蘭尼要著重比較和證明的是,在現代社會中,市場交換的經濟是非嵌入的。他力圖說明的是經濟力量日益分化和強大所可能產生的對社會乃至對整個人類文明的破壞。
格蘭諾維特從“經濟行動嵌入於社會結構”的一般化假設中,建立起了經濟社會學從社會結構或社會網路角度研究經濟行動的新視角,從而造成了經濟社會學的轉向,即從廣義地研究經濟與社會的相互關係轉變為只研究社會(在此又只分離出社會關係網路)對經濟的影響。這一轉向意在“糾正”現代經濟社會學力求綜合漠視分析的傾向,然而,它所引致的理論建構和經驗分析又帶有怎樣的方法論缺陷呢?
首先,“經濟行動嵌入於社會結構”的假設未能得到邏輯和經驗的確證。如上所說,該假設直接引申自波蘭尼的“經濟嵌入於社會”的概念。然而,在對其進行一般化的過程中,格氏並未能像帕森斯證明其著名的“經濟是社會的一個功能子系統”這一命題那樣作出嚴格的邏輯證實。誠然,在波蘭尼的著作中,原始社會的“經濟嵌入於社會”的現象是能得到充分的經驗證實的,但是,在他看來,這一概念是無法推延至現代社會的,因為現代社會最顯要的事實是,市場交換已成長到足以從社會中分化出來並且對社會產生日益深重的影響。這樣,波蘭尼一方面在現代社會的範圍內獲得了對經濟影響社會的認識(可以把它看成是“社會嵌入於經濟”的觀念),另一方面,又由此否定了現代社會中“經濟嵌入於社會”的可能性。再則,在波蘭尼的思想中,無論是“經濟嵌入於社會”還是“社會嵌入於經濟”,都是特殊的而非一般化的。格蘭諾維特所做的則是將波蘭尼的“經濟嵌入於社會”的特殊性概念一般化,同時否認“社會嵌入於經濟”作為任何特殊性或一般性概念的可能。顯然,這只不過是格氏在選擇適合自己的研究目的的視角罷了,它與經驗事實似乎無關。然而,在我看來,符合經驗事實的統一性的研究視角比只求符合自己目的的研究視角更重要。事實上,我們從馬克思的著作中能夠清楚地看到“社會嵌入於經濟”的事實。這就是,物質生產是人類和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必要前提。物質生產決定著人類的生產關係,並且它們共同決定著人類的其他社會活動——政治的、法律的和意識形態的活動。當然,從馬克思有關社會經濟形態理論的架構來看,他並不否認在每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經濟基礎與其上層建築之間是存在相互作用的。這裡我們不妨把它稱之為形式上的經濟與社會的相互“嵌入”。無獨有偶,我們在馬林諾夫斯基對特羅布里安德島島民的互惠交換圈(庫拉交換)的研究中,看到了某種具有實質性的經濟與社會的相互嵌入:以經濟為主題觀察,經濟交換嵌入了社會因素;以社會為主題觀察,社會交換又嵌入的經濟因素。⑨顯然,更可能得到邏輯和經驗證實的是經濟與社會相互嵌入假設,而非單方面的“經濟嵌入社會”的假設。眾所周知,研究假設不同,其研究的出發點、範圍和結論也會相異。以經濟與社會相互嵌入或相互作用為假設,會將經濟與社會關係完整地納入經濟社會學的視野範圍,並且能夠對不同社會階段的經濟與社會相互嵌入或相互作用的程度和方式作出研究。相反,以經濟嵌入於社會為假設,則只能將社會對經濟的影響納入分析範圍,而不能將經濟變遷及其對社會的影響納入分析範圍。這不僅會破壞和降低對經濟社會問題的統一性的認識,而且也大大縮減經濟社會學的研究空間。
其次,嵌入性分析或社會網路分析未能把對人的行動的目的性(理性選擇)分析與對社會結構影響的分析有效結合起來。從“經濟行動嵌入於社會結構” 的假設中引申出了一種研究經濟行動的新的視角,即從社會結構或社會網路的影響的角度研究經濟生活中的行動和秩序。新的社會學視角的確代表了一種新的研究方法。但它本身並不是一種方法論。方法論涉及到對研究的出發點及對行動者和社會結構之間的關係的規定。因此,格蘭諾維特也力圖為他的“嵌入性分析”確定方法論。格氏的做法是努力在“過度社會化”和“不充分社會化”方法論(我以為,用“過度社會化”(over-socialized )和“不充分社會化”(under-socialized)的概念來置換“團隊精神方法論”和“個體主義方法論”的概念並不準確。個體主義方法論就其實質來說,是不承認人需要絲毫的“社會化”的;相反,團隊精神方法論就其實質而言,會根本反對社會化有“過度”的可能)之間尋求一種折衷的行動者假設,即假設行動者既不是外在於社會環境像原子和個人那樣進行決策和行動,也不是固執地堅守其已有的社會規則與信條開展活動,而是嵌入於具體的、當下的社會關係體系中並作出符合自己主觀目的的行動選擇。由於假定行動者是有目的的,因此,格氏主張保留理性選擇的假設;同時,因為人是嵌入在具體的、正在進行的社會關係體系中的,因此,必須在人的理性選擇中加進非經濟動機和非經濟因素尤其是社會結構因素對人的行動的影響。那么,如何將非經濟動機以及外在的社會結構因素加入或結合進理性選擇的假設呢?也就是說,如何使理性選擇與社會結構影響相容,或者如何使個人行動與社會結構聯繫起來呢?格氏並沒有給出解答。他無意在方法論上多下功夫,而是急於把這種未獲堅實基礎的嵌入性分析用於對實際經濟問題的分析了。
而一旦對實際經濟問題進行分析,這種未能真正實現方法論整合的嵌入性分析,便不可避免地滑向分析的團隊精神方法論(或他所謂的“過度社會化”的方法)了。由於嵌入性分析缺乏聯接行動與結構互動關係的中間機制的設定,決定了其難以將非經濟因素的影響納入對人的經濟行為的研究,從而也決定其不可能選擇從個人行動出發研究經濟行為與社會結構之間的關係的路徑。相反,既然作為研究前提的是“經濟行動嵌入於社會結構”的假定,那么,從外在的社會結構出發研究社會關係網路對經濟行為的決定性影響,便十分自然了。而這種研究路徑便只能是團隊精神方法論了。團隊精神方法論所固有的諸如難以解釋社會結構起源及其變遷、過分強調社會的作用以及漠視個人自由和選擇等弊端也就在他的實際研究中顯露出來了。
與其相關的是,西方新經濟社會學可能由於缺乏一個有著堅實基礎的統一的理論體系,而面臨難以將具體的、離散的經驗研究歸結起來的困難。西方新經濟社會學注重經驗研究,似有兩個原因:一是對功能—結構主義經濟社會學漠視經驗分析的批判;二是其在研究方法上受社會網路分析和經濟人類學影響甚大。社會網路分析基本上是一種對人際關係結構進行經驗性描述的方法。實證派的經濟人類學注重“參與觀察”,強調在經驗調查的基礎上提出問題和假設,而不是在實證研究之前就提出問題和假設。西方新經濟社會學同樣認為,應當擺脫建構總體性的經濟社會學理論的方向,而更多地去關注一些具體的、不確定的經濟現象。
注重經驗研究無疑構成了西方新經濟社會學的重要的學術特色。然而,如果過分強調和保守這種特色,就可能帶來極大的理論代價。正如20世紀上半葉美國芝加哥學派(城市社會學派)由盛而衰的歷史所昭示的那樣,過度迷戀經驗研究,會帶來對本學科的“基本問題”思考不足。有關涉及學科的研究領域、基本概念和方法論等基本問題討論不足,必然妨礙該學科統一的理論體系的建構。而缺乏一個成熟的和穩定的理論體系,人們將逐漸發現許多社會事實和數據無法用一個統一的概念工具來說明。人們將在各種與經驗直接相聯的小理論的彼此衝突或殘缺不全中,感到無所適從。西方新經濟社會學可能會面臨同樣的困境。事實證明,任何一門學科若只滿足於從其他學科中獲得基本概念或假設,以便迅速推延運用到具體的經驗研究中去,那就遲早會發生整體性的理論危機。
最後,西方新經濟社會學在方法上的一個缺失,便是只求實證分析而漠視規範分析。例如,嵌入性分析強調具體的人際關係網路在產生信任和經濟秩序方面的作用,但是,在對其個案進行實證分析時,新經濟社會學家似乎總是迴避研究兩個涉及規範分析的問題,即行動的外部性問題以及“什麼才是最佳的”問題。前一個問題是要提出,當事者運用特定的人際關係網路以從事對己有利的活動時,是否給他人或社會帶來了外部影響尤其是負外部影響?後一個問題是指,當我們考察正式結構(法律、組織、制度)和非正式結構(人際關係、倫理道德等)對經濟行為(如信任和秩序)的影響時,我們如何判斷和選擇哪一種要素或哪一種要素的配置是最佳的?這種涉及價值判斷的規範分析對於完整地理解社會關係網路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同時,它也是形成科學的公共政策的基礎。西方新經濟社會學在毫不涉及上述兩個規範性問題的情況下,僅僅通過所謂實證分析得出“是社會關係而非制度安排或普遍道德導致經濟生活中的信任和秩序”這一中心結論,顯然是片面的,也是難以經得起經驗檢驗的。
新經濟社會學的研究領域
新經濟社會學在19世紀80年代的崛起,象徵著社會學跨出自己固有的研究領域,用跨學科的眼光重新審視經濟生活,因而構成當代社會學乃至整個社會科學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具體而言,新經濟社會學就是運用社會學基本理論、變數和解釋性模型研究稀缺物品以及服務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的複雜行為,將非理性選擇的維度加入到新古典經濟學對經濟生活現象的解釋模型上,從而促進了經濟學和社會學的思想交流。
新經濟社會學的研究領域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1、網路研究。
在新經濟社會學中最早運用網路方法的是懷特。他在70年代末運用網路方法對市場進行了一系列研究。不過,網路研究的主要代表卻是格拉諾維特。他的《經濟行為和社會結構:嵌入問題》是新經濟社會學的一篇重要論文,該文詳述了網路在經濟分析中的套用,並對新制度經濟學進行了深刻而尖銳的批判。格拉諾維特認為,社會關係網路是不規則的,它不同程度地滲透在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運用網路方法,我們可以了解信任在經濟中的作用以及經濟制度在現實中的運行。然而,新制度經濟學卻僅僅運用效用理論來分析制度的形成,忽視了社會結構才是理解現存制度的關鍵。格拉諾維特還研究了信息網路在人們尋找工作時所起的作用。在最近的研究中,格拉諾維特指出,雖然大多數經濟互動發生在網路之中,但是,經濟制度的動力是各不相同的。經濟制度經由網路產生,然而一旦成型,它們就“鎖定”在單一的制度模式之中。
2、市場研究。
近年來,出現了許多關於市場研究的社會學著作,主要涉及金融市場、勞動力市場和“特殊類型市場”三個領域。新經濟社會學對金融市場的研究表明:就是在金融市場這樣的“最標準”的市場中,社會網路也滲透其中並發揮作用。社會網路的作用不僅表現在對證券交易發生影響,而且還表現在它會引發衝突和危機。新古典經濟學的“純淨的市場模型”忽略了社會網路的作用,因而對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市場所發生的問題也就欠缺洞察力。在對勞動力市場的分析中,研究者們重新估價了分層理論,尋找位於表面流動之下的機制,並對收入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新經濟社會學對“特殊類型市場”的研究,一方面涉及各種形式的“黑市”交易與社會結構、種族特性之間的關係,另一方面分析了後工業社會中各種“非正式經濟”之間的互動及其與官方經濟的互動。
3、企業研究。
50年代以來組織理論的不斷發展,以及新制度經濟學的創立,尤其是威廉姆森的《市場與等級制度》,推動了新經濟社會學對企業的研究。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企業與市場的區別、巨型企業和多頭公司三個方面。埃克爾斯、斯丁卡姆對市場與企業的兩分法提出質疑。他們認為,現實中存在的多是中間形式。錢德勒的巨型企業理論產生了較大影響。佩柔、弗里格斯坦認為錢德勒過於強調技術和市場的作用,他們認為國家和權力的作用要大得多。對多頭公司的研究存在兩種觀點,錢德勒認為多頭公司的發展遵循傳統的經濟理性;佩柔、弗里格斯坦和迪馬奇奧認為,多頭公司的出現只是由於某些公司為了成功而仿效其他公司。
4、性別研究。
目前,許多新經濟社會學研究都強調性別因素。研究者對性別的研究集中在四個方面。就僱傭而言,研究者分析並解釋了勞動報酬的性別差異、求職中的性別歧視以及工作中的性別隔離;在家務方面,研究者關注妻子有了全日工作以後,丈夫仍然不主動承擔家務勞動的原因;在收入與權力方面,研究者分析了女性的收入與她們在家庭中的權力之間的關係。一般來說,在市場上有一份收入的婦女比那些沒有收入的婦女在家庭中擁有更多的權力;婦女在企業中的地位也是性別研究的一個主題。
5、文化研究。
在新經濟社會學的研究中,不少學者開始關注文化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他們認為,文化因素存在於所有的經濟行為中。扎勒澤、迪馬奇奧、霍爾頓指出,如果在研究市場、消費、工作互動時不考慮文化因素,那么,這樣的研究必然是不全面的。布迪厄、博爾坦斯基和扎勒澤都試圖在經濟制度和行為的分析中加入文化維度。這在扎勒澤關於“人類價值與市場在歷史上的相互作用”的研究中表現得最為強烈。她研究了三個主題:人身保險、兒童的社會價值以及貨幣的特殊形式。她把定量數據與歷史事實結合起來,對人類價值和市場進行研究。然而,在新經濟社會學中運用文化的觀點來解釋經濟現象到底有多大前景,目前還不清楚。不過,新經濟社會學需要引入文化因素,並借鑑經濟人類學的研究成果,這是毫無疑問的。
儘管新經濟社會學在美國和歐洲學術界掀起了不小的浪潮,然而,國內社會學界乃至社會科學界對新經濟社會學還十分陌生;我國目前正處在社會變革的關鍵時期,新經濟社會學的基本觀點對於分析這一時期的經濟現象具有一定的啟發意義;另外,新經濟社會學對社會學研究領域的重新界定,以及它在建構理論時所持有的態度和採用的方法,對我國社會學研究具有借鑑意義。
我國新經濟社會學的幾種理論視角[2]
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社會學者對中國經濟發展進行了一些理論思考,提出了三種理論視角:
(一)市場過渡理論
美國康納爾大學社會學系維克多·尼,針對l0年中逐步建構了這一理論。市場過渡理論有兩個基本假定:一是以中央集權化科層指令為特徵的社會主義協作體系,和以供需關係主宰價格定位、貨幣與所有權為特徵的市場協調體系,可以被看成是一個連續譜上的兩個極端。二是從指令體系過渡到市場體系是改革的必經之途。
維克多·尼針對中國經濟改革還提出了以下基本觀點:可以把改革過程看成某種過渡進程,在這一進程中,經濟體制由科層的指令協作體系轉向市場經濟,其特徵是指令的非中央集權化和引入人市場機制。過凌的一個重要後果,就是幹部的權力隨之削弱。在集權化科層協作下,他們的角色舉足輕重,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捷徑。與此同時,由於權力正逐步轉向買賣雙方,人力資本所能產生的收益隨著過渡進程的推進而日益增大。在中國,這種過渡進程不可能是單向的或線性的。儘管如此,仍會發生“局部改革”。所謂局部改革,是過渡進程的中間階段。在中間階段,指令協作與市場協調彼此共存,幹部的權力仍具有相當作用。
市場過渡理論還認為,改革進程的最終目標是建立市場化的經濟制度。實際存在的幹部權、制度形式、所有權及交易模式等與完善的市場經濟不符的一切東西,盡可概括為過渡性的表現。
(二)地方性國家法團主義理論
這是奧伊首先倡導的。這種理論認為,在中國,中央指令的非中央集權進程,並未帶來政府指令結構體系的瓦解。相反,指令權被下放給了地方政府機構,而且這種地方指令結構體系在形成過程中融入了經濟法人個體的特徵,演變成地方性國家法團主義。地方政府掌握著中國改革的關鍵。中央政府的指令體系是放開了,但現在“一個強有力的地方官員群體及公有制企業,與一個蓬勃發展的市場經濟共同存在”。
(三)地方性市場社會主義理論
這是美國杜克大學林南首先提出的。這一理論認為,實踐中政治因素與意識形態成分的相互作用(作為政治軸線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不斷變化的性質(作為經濟軸線的市場機制),以及社會文化方面的地方性根源(作為社會軸線的網路),這幾個方面的差異構成了社會主義改革的現實狀況。地方性市場社會主義揭示了這樣的途徑,即應從以下三種要素來分析改革中的經濟體制,包括(社會主義)科層協作、市場調節和地方協調,其中地方協調的角色至關重要。地方內部社會資源的管理和分配並不遵循關於權利與義務的理性規則,為達到“圈子”的整體利益,社會關係中的子系統可以作出利益的讓步或更大的犧牲。
這樣,地方性機制或多或少改變了市場競爭的原則或其作用的範圍,在地方與地方之間,奉行鐵面無情的自由競爭和平等交換原則,而地方內部卻是有情有義的“關係”原則。中國不會走向西方式的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道路,而會由於地方性力量的強弱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發展模式。
這一理論認為,一個非中央集權化後的巨觀管理體制,在地方上仍然保持集權;地方性協調的建構基礎是地方網路(關係網),主要是家族親屬關係。這一理論假設:指令與再分配的重心會以集體資本的的積累、福利體系和地方基礎設施的發展完善為取向;親屬關係網的同時存在,將伴隨機會結構和報酬結構的不平等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