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費適用範圍
凡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進行的新建、改建、維修、技術改造的各類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潢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以及地基基礎,獨立土石方、房地產開發,仿古園林、爐窯砌築、市政建設等建築不分資金來源、隸屬關係,承擔施工任務的施工企業也不分資質等級、隸屬關係、經濟類別,建設單位都必須向建築工程勞保基金管理繳納勞保基金。
勞保費繳納制度
勞保基金的繳納實行預收和結算制度,無論是執行地方費用定額,還是執行行業費用定額的項目,在辦理工程規劃、報建或招投標時,按所含勞保基金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的工程,一次性100%向管理部門預繳勞保基金,50萬元以上的工程需經自治區管理部門批准後,可分期繳納。工程竣工結算後,按審定的含量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勞保費發展分析
先有價格後有產品的行業特點,使建築產品價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更為激烈,也使勞保基金在工程造價中的構成標準難以確定,導致企業之間勞保基金負擔畸輕畸重,形成不公平競爭和勞保基金大量流失的狀況越來越嚴重。據調查,截至1999年底全區累計拖欠職工社會養老金28213.7萬元,自治區建設廳直屬5個國有建築施工企業拖欠兩千多萬元。這種狀況不僅制約建築業的改革發展,而且更直接地影響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和社會安定團結。為此國務院提出了"把退休職工的退休福利金從施工企業施工企業中劃出來"的建築工程勞保基金管理制度的改革。建設部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建築安裝工程勞保費統一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建築工程勞保基金統一管理作了明確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於1999年4月15日批轉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工程勞保基金統一管理試行辦法》,實行建築工程勞保基金統一管理,一是統一勞保基金計取標準,解決施工企業勞保基金入不敷出的現狀,創造更加平等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二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收取勞保基金,杜絕流失。三是通過統一撥付,解決施工企業勞保基金負擔畸輕畸重,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健全創造重要的集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