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套用
如果公司所處行業出現惡性競爭只有兩個結果,要么該公司被動或主動參與導致利潤率長期大幅滑坡最終難以為繼,要么公司依靠充足財務保障支撐,在惡性競爭中成功實現行業整合,有效取得市場份額,淘汰弱者,最終提升了行業進入門檻。無論哪種結局投資者介入惡性競爭初期行業都不明智,但若出現行業集中度逐步提升的有效訊號(玩家明顯減少),往往是逢低買入的好時機。如國產手機行業即在經歷一個由惡性競爭向行業整合轉變的周期,這畢竟是一個需求巨大且增長的行業。
案例
留學中介惡性競爭
以往,有部分留學中介為了吸引學生的眼球來搶占市場份額,利用給國外院校“排名”的手段做虛假宣傳。而現在,不少留學服務機構為了儘快擴大知名度,以在網上散發虛假排名等“新”手段為噱頭,欺騙消費者。他們利用部分學生及家長對留學中介的認知度和信任度不高,達到誇大自我形象的目的。專家表示,這種中介通過移花接木的手法和欺騙的行為惡意引導消費者選擇。
花錢就能上“紅榜”
一位留學業內人士為記者提供線索說,一家網站上刊登過“只要××××元就能評上全國優秀中介”的廣告語。不僅如此,有些中介居然利用網路技術以教育部的名義為留學中介排名。
對於此現象,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類似以上的案例非常多,有很多中介都是利用這樣的手段對消費者進行誤導。其實,廣告公司或留學中介機構根本沒有為其他機構排名的資格。此外,這位負責人也嚴肅指出,迄今為止教育部從來沒有對任何留學中介進行排名和評比。
澳際出國留學公司總經理王薇說,從這些中介招攬客戶的方式上來看,顯而易見的是用出錢的方式來決定機構是否優秀。這種方式並不能公正、公平地體現留學服務機構的質量與水平。
此外,北京和中聯合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胡偉航指出,這種花錢“排名”的手段雖然在短時間內可能蒙蔽消費者,但終究會被揭穿的。一個留學中介公司的服務、口碑以及信譽是需要時間來積累的,而這種“自我排名”在留學市場上根本站不住腳跟。
留學中介不需排名
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北京嘉華世達國際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印凱感言,教育部推出的合格留學中介名單雖然有序號排列,但並不是給中介排名,只是按照申請資質的先後順序進行的依次排列,因此序號的前後排列並不意味著中介質量的優差之分。
印凱說,質量能否保證,並不是中介機構自己說了算的,也是花錢買不來的。優秀的專家團隊、雄厚的辦理資質和長年積累的行業經驗以及對學生充分的責任心是優秀的留學服務機構必不可少的條件,同時還需要有實在的辦理業績和良好的口碑以及權威部門的審核認證。
北京和中公司總經理胡偉航表示,留學中介根本沒有排名也不需要排名,作為服務機構,如果希望得到更多消費者的認可,那么一定要本著“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為客戶提供誠信、滿意的專業服務。
留學市場面對惡性競爭
澳際出國留學總經理王薇表示,“偽排名”不僅擾亂了整個留學行業的競爭秩序,更嚴重地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利益,是一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教育部負責人表示,所有的惡性競爭都是兩敗俱傷的結果。留學市場會變得混亂,非法中介機構會很快地混進來,最終,坑害的還是消費者。這樣的苗頭一經出現,將打亂了整個留學市場的正常秩序。
新興案例學生該如何提防
澳際出國留學總經理王薇說,誇大或虛假的宣傳信息,會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誤導學生和家長,導致決策失誤,勞民傷財,甚而影響到學生的前途。另外,就排名評比來說,消費者一定要了解評比主辦單位是否具有公信力和權威性、評比的具體時間、參選評比的單位是否廣泛、有無評比記錄以及詳細情況。
此外,北京和中總經理胡偉航補充道,消費者在選擇留學中介機構時,千萬不要以這種“排名”作為選擇的標準,一定要多方面地切實了解該中介機構的資質、服務範圍、服務水平等。尋求留學中介幫助時,建議多走訪幾家,通過對比公司的工作環境、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以及服務態度等選擇適合自己的留學服務機構。
最後,嘉華世達公司副總經理印凱提醒,一、在獲得各種留學相關信息時一定要注意這樣的宣傳模式,是否合理、合法;二、在宣傳內容上,看是否切合實際,如誇大其詞請不要相信;三、只有政府主管部門推薦的才是真正好,因為政府主管部門掌握每個機構的被投訴情況。而對於沒有評選資格的機構頒發給中介的獎項,請不要輕易相信。四、網路信息最繁多,也最難以分辨,要特別注意內容而不是華麗的文字,千萬不能輕信沒有根據的排名、推薦。五、一些所謂的國外院校駐京代表和有著外國身份的中國人,他們是難以受中國法律的制約的,一旦被騙投訴無門。
網咖惡性競爭網咖惡性競爭是網咖發展的一個毒瘤,成為網咖業主的隱痛。網咖的惡性競爭導致網咖之間競相降價,“你漲我漲,你跌我跌”,效益下降,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辛辛苦苦經營十幾年,結果旁邊開了一家網咖,我們兩家網咖之間開始打價格戰、服務戰、促銷戰,大家都是招招出擊,招招模仿,這樣兩家不僅沒有盈利,而且在一天天地吃老本。”身為網咖業主的王先生談到網咖間的惡性競爭,有這樣的切膚之痛,“現在全國很多地方網咖的現狀就是競爭日益白熱化,網咖之間都是你拼我活的,網咖這口飯是越來越難吃了。”
那么網咖惡性競爭的根源是什麼呢?
曾經“要想發開網咖”的口號,讓很多淘金者把眼光投向網咖。於是一時間,中華大地網咖是處處開花,甚至在窮鄉僻野也有了網咖的蹤影,網咖基數一下子膨脹到極限。當時行政對網咖的政策也是放任自流的形式。隨著網咖基數的劇增,網咖開始面臨競爭,爭奪有限的資源,市場變得雜亂無章,勾心鬥角之事每天都頻繁地上演。而“藍極速網咖”事件,讓政府開始意識到網咖市場管理的重要性,開始採用全面封鎖、局部封鎖、從嚴政策,甚至一度採取暫停網咖營業執照的發放,試圖讓網咖市場恢復正常。可惜,效果並沒有很如意,這種人為製造稀缺資源又開始掀起另外一場“炒牌照”風波,網咖牌照一時間成為極度稀缺資源,更多人想從網咖牌照中賺取高額利潤。網咖市場被攪得越來越渾濁。那么,怎樣避免這種“魚死網破”的惡性競爭,我們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探索。
探索一:對網咖股份制形式地探索
偏居鄂西的鶴峯縣城,網咖的問題也曾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據統計,至2006年底,鶴峯縣共有網咖31家,從業計算機800餘台。其中,面積不足10平方公里、人口不到5萬噸鶴峯縣城,大大小小的網咖共有9家。
鶴峰全縣網咖市場規模小,分布散、秩序亂、檔次低,而且營業環境差,管理人員不足,消防安全隱患大、擾民現象嚴重。由於惡性競爭導致了這一行業利潤過低、舉步維艱,最終的結果,就是靠違規經營支撐。即使如此,這些網咖也只是少數略有盈利,大多數網咖都處於維持狀態,有點網咖完全是賠本吆喝。這是很多地方網咖競爭的一種真是寫照。面對這樣的情況,他們採取什麼樣的舉措呢?結果又怎樣呢?
“佳佳網咖超市”是整改後的勝利品。它是原來的9家網咖合併成一家股份制網咖超市公司。其中,7家網咖每家以50台電腦,6萬元流動資金入股,每家占股份10%;原來規模相對較大、經營狀況較好的2家網咖,以每家75台電腦,9萬元流動資金入股,每家占股份15%。9家網咖業主均為股東,公司還成立董事會、監事會,從原來的網咖業主中選舉產生董事長、總經理。
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網咖業主之間的關係,由之前的敵對關係變更為股東關係,共同經營一份事業。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網咖之間的惡性競爭,改善了經營環境,讓網咖之間進入一種暫時平穩的狀態。網咖有更多時間將精力投入到網咖的經營管理上,最佳化了網咖的產業結果,細化服務內容,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據了解,這樣的整合方式讓網咖業主感到難免的陣痛。鶴峰城區原來的9家網咖現在仍然各自保留著獨立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責任書明確規定:保留各網咖資質獨立存在,未經許可不得分散經營。由此看來,這樣的整合是存於表面的,沒有深入到網咖內部的整改,但是這樣的方式對網咖未來的發展是一種很好的借鑑,更有待於進一步探索!
探索二:網咖經營的幾大原則
1、先發制人
紅海、藍海戰略里,紅海領域裡是各個品牌相互拼殺,血色一片,而藍海卻是獨立潮頭,風光無限。對於網咖來
說,步步為先,步步走在別人的前面,這樣就可以避免與同行發生正面衝突。但這需要有市場眼光,有足夠的洞察力,能夠把握好網咖的發展方向。如舉行節日促銷活動,首先要做好充分的準備,避免在活動當天忙手忙腳,形式不一定要很花哨,但需要依據實際情況做到推陳出新。千萬不要放馬後炮,這樣可是吃虧不討好的事情。2、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的前提條件是先發制人,千萬不要單一地模仿、拷貝對方的方式、方法。目前,在很多地方都存在這樣的情況,你換設備,我也換設備,你開始裝修,我也著手裝修,你大規模搞促銷,我也以同樣的方式跟你抗衡,似乎自己一步沒有跟上,便吃了大虧。一方是有備而來的,另一方是倉促應戰的。對於後者這樣做不僅效果不明顯,而且花費大,兩者之間都是硬拼硬,會讓後者陷入被動境地,即使耗費同樣多,收穫卻大不一樣。因此,網咖要懂得揚長避短,如果對方資金雄厚,裝修很高檔,那么就沒有必要在這個方面下很大的工夫,可以從另外一方面抵消對方的銳氣,如提供某種特色服務,適當調低自己的價格等。
3、錯落有致
這裡的“錯落有致”是指網咖經營要有層次,根據不同的目標群體制定不同的價格、不同的區間、不同的服務等。而且可以根據消費人群的比例,來規劃自己的布局。如有些網咖主要面向高校群體,那么定位就要準確而明晰,針對高校中的“貴族們”提供豪華包間、高級配置、好的茶水飲料。對經濟不太好,消費較低的學生群體按照一般的價格收費,甚至可以採取適當優惠政策。還可以根據高校學生這個特殊性,搞一些情侶包廂,滿足多元化的需求,而不是以“一刀切”的方式,避免形式單一,客戶群體單一,縮小網咖的收入來源。
探索三:如何發揮網咖協會的協調作用
網咖協會在一定程度上是在網咖自律的基礎上誕生的。網咖協會是政府和網咖之間的橋樑和紐帶,它協調網咖之間的關係,對網咖採取道義上的約束,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秩序,避免無序競爭和盲目發展。網咖協會對於低於生產成本價的低價傾銷行為給予必要的處罰,遏制惡性競爭現象繼續蔓延的勢頭,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網咖之間的惡性競爭,引導網咖向著個性化、品牌化、規模化方向發展。網咖協會應該將網咖之間聯合起來,各自協調,共同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為網咖行業營造一個公正、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使整個市場向著規範、有序、健康方向發展。
網咖市場化是網咖發展的標誌,它擺脫了行政全方位干預,在市場的軌道上前進。但是過度市場化,網咖之間惡性競爭,則會導致市場秩序混亂。市場有自己的規律,有自己的遊戲法則,只有按規則競爭,才能保證市場經濟健康、快速、有序的發展。網咖要在行業內協調製訂自律價,共同遵守,共同利用市場資源,共同抵禦市場風險;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市場運行情況的監管,採取果斷措施,整頓市場秩序,制止惡性競爭,為市場競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輕鬆和諧的環境;網咖協會需要很好地協調網咖與政府之間的關係。三者只有分別從各自的職能出發,當好自己的角色,網咖未來發展之路才會越來越廣闊!
危害
演出市場惡性競爭利薄如紙
為得到演出機會,演出團體15萬元一場的演出可以降到15萬元兩場;為了比競爭對手多賣出點票,演出公司可以把15%的票務代理費提到18%;為了拉到節目,劇院可以將4萬元的場地租金降成2萬元,甚至白送。從橫向的各種演出形式,到縱向演出產業鏈的各個環節,整個演出業玩兒的不是優勝劣汰,而是互相挖牆角、惡性壓價及行業內部借勢抬價,演出市場如何控制惡性競爭,事關演出產業的生死存亡。
2004年2月24日晚,人民大會堂正在舉行小澤征爾指揮的演出,一樓第32排的票價也高達1500元。但即便是這樣,在演出市場裡,從最初的產品提供商——演出團體,到中間的產品銷售商——演出公司,再到產品銷售賣場——劇院,卻都由於買入時不惜成本的抬價和賣出時不惜成本的殺價而陷入無利可圖的怪圈。
演出團體為搶市場不顧價格
在國外,頂級樂團即使吃不飽,也不會賤賣。這樣才能為自己維護一個穩定的市場空間。而在國內是,同一場演出,同檔次的團競相殺價,你15萬元一場,我要價只有10萬元,另一個團可能這個時候跳出來要價15萬元兩場。
“奧斯卡經典曲目演奏”是中國歌劇舞劇院最先開發出來的產品,相當一部分觀眾對演奏曲目耳熟能詳,因此該產品在市場上頗受歡迎,然而不久後,眾多樂團就都上演了奧斯卡經典曲目的演奏會,並將出場價格壓低了幾萬元。“選單”大同小異,“廚藝”不相上下,試問,誰會非得選擇“原創”呢?
在北京,水平相當的樂團非常集中,像中央歌劇院管弦樂團、中央芭蕾舞劇院交響樂團、中國歌劇舞劇院管弦樂團、北京交響樂團等等。在市場的開拓中,水平相當的樂團靠的只能是產品的特色,然而一個好的產品被推向市場之後,如法炮製再降價出售成了一個固定模式。演出團體的利潤就是這樣被攤薄的。
一些以嚴肅著稱的樂團在開發流行產品方面難有突破。但是這樣的樂團通常可以靠維護自己的高價位在市場上取得一席之地,“寧缺勿濫”是出場的原則。在國外,頂級樂團即使吃不飽,也不會賤賣。這樣才能為自己維護一個穩定的市場空間,為長遠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市場基礎。
但中國的現實情況是,同樣一個樂團,出場費能從10萬元到20萬元不等。據記者調查,中國交響樂團的出場費一般為20萬元,中國愛樂樂團則是20萬元-25萬元之間。像這樣高水平的樂團,需要定期請國外指揮,需要定期訓練,成本自然很高,一場演出20萬元的出場費並不算高。但是,很多時候,同一場演出,同檔次的團競相殺價,你15萬元一場,我跟你水平差不多,要價只有10萬元,另一個團可能這個時候跳出來要價15萬元兩場。
中國演出行業有句話:可以讓價格,不能讓市場。這些演出團體質量差不多,這次因為價格問題,你讓了,人家找了別的團,合作還不錯,下次人家還會再找這個團。這個市場又是有限的,一次讓,兩次讓,相當於把市場完全拱手讓人。因此,儘管很多演出團體明知價格偏低也要接下。從此惡性循環。
演出公司為票所傷
演出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體現在售票代理環節。代理費明里暗裡的提高,加上上上下下打點官員的贈票,都讓演
出公司“很受傷”。北京市場的行規是,票務代理商代賣一張票收15%的代理費。但是在演出旺季,有兩場港台歌星的演唱會撞車了,一個演出商就可能會暗中提出把代理費從15%提高到18%,一些同時代理著兩個演唱會的票務公司也會見利忘義,賣力銷售這個演唱會的票。另一個演出公司這時只能也提高代理費才能保證票的順利賣出。自己的利潤被票務代理公司趁火打劫撥去一部分之後,長達幾個月的票務回款也讓演出公司在現金流上非常吃緊。
除此之外,讓演出公司“很受傷”的還有上上下下打點當地政府官員的工作贈票。“三高”演唱會的時候,相關部門利用職權拿到的贈票可以用箱子裝。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胡月明主任介紹,根據他們的調查,在北京,去劇院看過演出的人不到20%,這其中,自己花錢買票去看的就更少了。在北方城市,人們以拿贈票看演出為榮。但是在奧地利,有地位的官員以買票聽音樂會為榮,因為這裡的音樂演出已經形成了規範的市場,正常的演出是賣票的。我們還是沒有這樣的意識。在中國,上海人的意識要好一些。
劇場皇帝的女兒也愁嫁
劇場為爭取長期客源,殺價甚至不要錢。但是這樣的爭法兒令演出商也瞠目結舌,經紀公司即使占了便宜,也無法保證以後會繼續與這樣拉買賣的劇院合作。
“北京的大型演出場地嚴重不足,大型演出場地不超過10家,而同1000多萬人口的東京擁有160多個劇場。”眾多演出商一開始抱怨就提這事兒。按道理,演出場地少,供不應求,應該皇帝的女兒不愁嫁才對。但是,一家京城大型劇院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惡性競爭不僅存在於演出商中,劇場也存在惡性壓價的情況。京城的兩個大型劇院之間就發生過這種事情,在爭奪同一個演出時,一方要4萬元場地費,另一方馬上提出3.5萬元就可以,如此循環,最終的結果是,一個劇院急了,提出免場地費,白演!
正常情況下,中山公園音樂堂最低場租為3萬元;保利劇院最低場租為4萬元;世紀劇院最低場租為3.5萬元。
“劇場也追求自己的品牌效應”,明眼人告訴記者,殺價甚至不要錢為的是爭取一個長期的客源。但是這樣的爭法兒令演出商也瞠目結舌,國外一經紀公司的負責人曾告訴記者,他在中國演出市場上看到的這些咄咄怪事令他極為不解並深感不安。他對這樣的市場行為和氛圍抱著不信任的態度,即使占了便宜,他也無法保證以後會繼續與這樣拉買賣的劇院合作。
整個行業利潤變薄
占據了半壁江山的非國有表演團體在惡劣的市場環境中苦苦掙扎。而最大的危害還是整個行業利潤變薄。
出場費少賺或者不賺,引進費較高或者特高,這樣不理智的市場行為都得用巨大的財力來支撐,很多國有背景的演出團體和演出公司有上級主管部門出錢,風險和成本就可以被“公家”攤走一部分。但相當數量的民營企業是自己出錢做,沒有如此雄厚的資金苦耗,用不了幾個演出季,就不得不退出。2002年,北京有藝術表演團體110個,其中社會辦團51家,占全市藝術表演團體的46%。占據了半壁江山的非國有表演團體在惡劣的市場環境中苦苦掙扎。
這種惡性競爭造成的最大危害還不僅是阻礙了民營資本進入演出市場,更嚴重的是使整個行業利薄如紙。一位國有大型樂團的經理曾說:如此競爭下去,當有一天我們自己也不得不走到市場裡謀生存時就會發現,這個市場已經變得無法賺錢了。
胡月明表示,要解決這些惡性競爭問題,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解決方式在於行業自律。必須有強有力的行業組織。現在政府從管理轉為服務,行業組織也沒有建立起來,因此,整個演出市場的管理還是一個真空。
也有專家認為,惡性競爭問題的解決,完全依靠行業內部力量會有很大困難,希望文化部能在有關法規中給予強制性規定。1997年頒布實施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1998年頒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及2002年對《實施細則》進行的修改和完善,這些已經不適應今天的文化演出市場發展,建議儘快出台《演出法》。
政府對文化的管理要逐步走社會化管理的道路。演出行業的評估是當前演出行業的一個重要的問題。應建立一個公平、公開的演出行業評估組織,以中介身份,對行業內部的企業進行質量和資質評估,既可以甄別行業內的害群之馬,也可以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達到淨化演出市場的目的。
事件觀察:這裡在重複收稅
演出市場內惡性競爭,演出市場的外部環境也有需要改進之處——演出商重複納稅就是其中之一。演出商繳納的營業稅應該是扣除支付給演出團體、場地、經紀人之後的部分再繳納營業稅,比如100萬元的演出收入,扣除40萬元的演出費用,剩下60萬元交營業稅,扣除的40萬元各自回去交稅,但現在是按照票房收入100萬元征營業稅,支付給演出團體和場地的40萬元回去還要繳稅。其實,稅法上規定的很清楚,但是一個演出團體在外地演出結束之後,總是不能順利地說服“老家”的稅官不再徵收一遍營業稅。
在剛剛結束的北京市兩會上,有政協委員建議,如何徵收文化演出行業的營業稅,應該出台一個較為詳細的管理辦法。對於藝術表演團體,外請、外借的演員能否在計征所得稅時,在收入中扣除後計稅。希望所得稅的比例按低比例執行,這樣會有利於藝術表演團體積累藝術再生產基金。對於個人所得稅的管理,不少與會者認為政府不應該對演藝界單獨提出重點管理,稅法面前應該一視同仁。重點掌握演藝界個人所得稅管理的提法,也是政務歧視,會造成社會對演藝界的偏見。
正確做法
牛市的繁華往往能掩蓋一切風險。有關專家建議,在當前證券市場由“快牛”步入“慢牛”的階段,要警惕惡性
競爭,防止一些不合規行為的發生。首先,要防止基金公司的盲目擴張,大打價格戰。此前,尤其是在熊市中,一些基金公司為擴大影響力,盲目進行規模擴張。由於股票型基金的盈利平衡點大約在30億元的規模,很多新基金為了達到這一平衡點,爭相盲目擴張。有的新發基金本來只能發行5-6億份,但通過基金分倉佣金來大打價格戰,以利益互換的形式,刺激券商竭盡全力做大銷售量。而這類基於利益互換基礎上的“分倉”,若缺乏監督,可能後患無窮。尤其是在市場調整期,一旦券商掌握了基金銷售的話語權,對基金公司要求更大的分倉比例,則基金公司很有可能淪落為“炒家”,為做大交易量而交易。一般來說,基金分倉比例為1:10,若券商要求“分倉”比例提高為1∶15甚至1:20,即券商每賣出1億份基金,基金公司要承諾在券商席位上做出20億元的交易量來。
其次,警惕“第三方違規擔保”問題出現。在熊市基金銷售中,有的代銷機構不惜冒著違規風險,推出了第三方擔保制,承諾只要投資者購買了一定數量的基金份額,就可以給你找第三方金融機構來擔保保本,虧損由他人負責。當然,這種擔保並非無償擔保,當基金淨值漲到一定幅度,收益並非全歸投資者享有,擔保方理所當然地要與投資者進行利潤分成。
最後,為了協助券商銷售基金,一些基金公司還特許券商給客戶保底承諾,即如果券商客戶投資基金髮生虧損,將由基金公司出面彌補損失。這一類不合法行為最終將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
企業倫理(BusinessEthics)是指任何商業團體或生產機構以合法手段從事營利時,所應遵守的倫理規則。企業倫理與商業道德(BusinessMorality)有重疊的意義,但是兩者範圍大小不同。商業道德指從事商業行為者,尤其指從事商業行為的個人合不合乎道德的考慮,例如,一個老闆做生意時他的行為是不是能做到童叟無欺?企業倫理較商業道德的範圍為大。企業倫理指企業的發展與推動,不只影響到個人或只影響到消費者,且能影響到政府、社會、環境及其他企業。企業倫理依其特殊企業性質具有其套用時之特殊條件。
企業倫理所面臨的問題可分兩部分討論。一是對內的(lnward)企業倫理,一是對外的(Outward)企業倫理。
一、對內:勞資關係
所謂對內企業倫理乃是針對企業家或主持人與受僱的員工,即勞資雙方的關係談倫理原則。19世紀工業革命後,英國的資本家皆只顧牟利,而不顧勞工的生命安全與福利,對童工、女工更採取剝削政策,這都是不道德的,違反企業倫理的行為。由於資本家與業者採取壓榨剝削的態度,所以勞工組織起來,組成工會與資本家對抗,採取罷工方式來爭取勞方利益。工會與資方的對立是現代歐美勞資關係的最大問題。
勞資對立所牽涉的倫理問題有二:一是資本家的心態,一是勞資雙方應有的共識。如果資本家把工人當賺錢的工具,而工人以打擊資本家為目的,如此勞資敵對,將會導致社會問題,甚至於會演變成為馬克思所謂的階級鬥爭。勞資雙方應該建立彼此尊敬與相互依存的一體之感,並進而了解互助合作的重要,同時致力於企業的發展,共同擔負起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如此勞資問題才能解決。在現代美國,資方允許勞方
參與投資;而資方也盡力為勞方建立福利制度,減少勞資的衝突。自此觀點推論,最好的解決勞資問題的方案,應該是勞方資本化、資方社會化。勞資雙方如果面臨一時不能解決的困難,兩方應該建立談判磋商的原則,發揮相互信賴的精神,開拓彼此溝通的管理,理性地尋求解決勞資問題的良策。孫中山的民生主義勞資的看法值得我們重視。孫中山在民國六年(1917年)時,提到民生主義之意義為何時說:"我將使勞工得其勞力所得之全部。"在今天的經濟發展下,我們亦希望中小企業或大企業能夠允許勞方參與資本,使勞方每年的收人能夠積蓄到投資的地步。我們也應該對最低工資的問題有所解決。有人認為最低工資應該能維持一家三口生活的水準"從解決勞資的問題來看,最低工資應該是勞方的收入比維持一家三口生活的費用為多。唯有如此,勞方才能儲蓄,參加投資,有生活保障的安全感,使社會的財富平均。總之,勞資如何合作及勞力如何資本化,資本如何社會化,社會立法如何保障勞資共同利益及社會利益,是我們目前面臨的重大問題。
今天台灣大中小企業里的雇員不願守其崗位,而多喜另起爐灶,造成台灣商界每六個人就有一個董事長的現象,反映出勞方與資方的關係仍須檢討。從這個檢討中,我們也了解企業倫理能導致企業立法,而企業立法能導致良好的企業倫理的建立。同時促進社會秩序的安定與發展。
二、對外:社會責任
我們再談企業對外的倫理。企業發展是社會發展的一環,也是社會整體的一部分,因此它對整體社會應有一層權利與責任的關係。換言之,企業之存在以社會之存在為條件,所以企業應該建立在企業家的社會責任觀念上,而不要建立在企業家的權利觀念上。當然,企業家以他的勞力、心力、資本來發展他的企業,增進他個人的財富是合理的,但是他應該了解,他追求利益也是促進社會繁榮的要件;相反,如果他的企業行為違反社會利益與社會安定,那么他的企業不但沒有倫理可言,也沒有存在的理由"有關企業對外的倫理,我們可分下列五方面來討論:對政府的關係,對環境的關係,對消費者的關係,對其他企業的關係,對其自身發展的關係。
遵守國家法規:先就對政府的關係言。
企業對政府的關係就是守法或不守法的關係。企業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規乃屬於企業倫理的範圍之一。政府對工商業有課稅、管理和其他商業行為的規定。在台灣有許多商人從事經濟犯罪,故意違反票據法,或賄賂政府官員,或假造配額檔案,乃至逃稅,這些皆是非法的行為,同時也是不道德的行為,因為它們直接或間接地破壞了社會秩序,危害其他個人或團體的經濟安全與利益。舉個例子,商店不開發票,達到逃稅的目標,其行為與動機皆不合倫理,而社會個人也往往故作大方,或怕麻煩,不向商店要發票,所以每年因發票的漏稅不知多少萬。這種情形顯然不是一個進步的社會、一個講究企業倫理的社會應有的現象。
顧全社會利益:企業對外的關係,還是對環境的關係。
一個企業,尤其是生產企業,應該考慮到環境衛生及環境生態的維持。如果企業只顧自己的利益,對自然環境造成短期或長期的破壞,自然也就造成對社會及個人的損害。所以企業應該講究對環境的倫理的認識。五十年來,美國的大工業已經警覺到這個問題。當然,這個問題的認識是基於社會人士或社區居民的反映。如對空氣、水流或食品的污染,當地居民覺察到,並積極地要求業者改善。就此經驗參考,我們應
該要求任何生產企業、工廠多方面考慮,自動自覺地防範其對環境的污染,而不應該投機取巧地草率處理。當
然,對環境的保護,也需要相應的利益團體來推動,因為如何去維護自然生態,這是一般社會大眾的責任。我們今天談到企業對環境的倫理時,一定要談到對環境生態的自覺與共識,任何倫理都一樣,若無共識與堅持,則殊難運行無阻。確保消費權益:企業對外的關係,是企業對社會個人的倫理責任。
此處的社會個人,指的是直接與間接的消費者。多年前台灣成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消費者己經能主動地要求生產業者的產品符合健康安全的原則,給予消費者合理的價格,要求經銷者不得居中剝削,並要求生產者提高貨品的品質等等。這自然是好的。但是從企業倫理的觀點,企業本身早就應該建立正確的有關對消費者的倫理觀,其目標在促進社會的繁榮與發展"就二者而言,雖然我們已有消費者保護的觀念,但是我覺得仍不夠積極,不夠普及化。也許基於許多行業的自我保護,所以我們還沒有醫療方面的或法律方面的對消費者的保護。假如一一個醫生誤診,病人得到保護的機率不大,假如一個律師判斷錯誤,誤人誤事,消費者似乎也受不到保護。只有一般化的保護消費者的觀念顯然不夠,我們仍要求特殊的行業與企業本身具有特殊的倫理觀念。今天我們淡企業倫理,不能不把維護倫理的相對團體意識提高。
建立互信關係:有關企業對外的倫理關係,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係。
企業之間有的是同行,有的不是同行,有的是有關的,有的是無關的。企業間相互的倫理關係,應該謹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以求發展自己,謀取利益。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與彼此互相排擠,尤其在對外貿易上,不顧整體行業的發展而削價傾銷,或通過不法的手段竊取工業秘密等,這些皆是不道德的行為,也不合乎企業倫理的原則。企業與企業之間之倫理規則,更需要溝通與協調,4能發揮出來。同時政府的輔導也很重要。我們社會上必須建立企業與企業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信任制度,就以銀行貸款為例,我們是不是能做到公開公平呢?企業之間沒有倫理,因此才產生不倫理的行為。當然,我們也應該發展一些有利於維護與實施倫理原則的條件,如此,才能便倫理制度通行。
提升企業理念:有關企業本身的成長與發展問題。
企業家--方面應該認清對社會的責任,即應該將其盈餘貢獻於社會與文化。另一方面,也應該以卓越的產品為目標,以改良產品的品質,在研究發展中追求卓越的理想,促進社會的迸步與繁榮。這是企業倫理有關自我實現的、理想的要求。
台灣的企業顯然缺乏這方面的精神。例如以電腦業而言,台灣可以抄襲別人的蘋果二號,卻無法生產自己的電腦,是急功好利不願投下資本研究發展還是能力不足?就私有企業的利益或政府策略而言,大力發展電腦的研究都是很重要的,自我實現也是企業倫理髮揚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