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

網咖

網咖,是向社會公眾開放的、提供上網服務營利性場所。網咖提供電腦相關硬體,費者可自由操控軟體設施。收費方式一般有以小時收費、通宵收費。 上網基本條件:1.須持有本人身份證;2.本人必須滿18周歲。規定:未成年禁止入內和禁止在網咖吸菸等。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正式實施,規定網咖標準英文名為Internet Cafe或Internet Bar 。

基本信息

申辦事項

申辦須知

網咖 網咖

一、網咖(下稱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開辦需經文化部門,公安機關網監部門、消防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申請表格可分別向這些部門索取(各市公安局網監部門電話附後)。

二、申辦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應當採用企業的組織形式;並具備下列 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

(四)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2014年11月24日,文化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工信部近日聯合印發通知,全面放開網咖審批,取消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上網服務場所的總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對上網服務場所計算機數量的限制,場所最低營業面積調整為不低於20平方米,計算機單機面積不低於2平方米。

其中廣州、深圳市市區內每一營業場所的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得少於60台,各地級市市區內每一營業場所的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得少於30台,縣(市、區)、鄉鎮每一營業場所的計算機設備總數,可由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參照以上標準適當下調。所有營業場所每台計算機的占地面積;均不得少於3平方米(不含附屬用途建築物的占地面積,如辦公室、洗手間、小賣部、外走廊等)。

(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七)中學、國小校園周圍直線距離200米範圍內和非商業用途的建築物內(包括居民住宅樓、私人出租屋等),房屋夾層以及違法建築物內,不得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八)符合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總量和布局要求。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辦程式

(流程圖附後)

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的申請,填寫《網路文化經營活動立項申請表》並提交以下 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企業章程的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及資格證(畢業證、結業證、培訓證)的複印件。

3、驗資報告及資金信用證明。

4、自有營業場所產權證明的複印件或者租賃意向書及業主產權證明的複印件。

5、守法經營承諾書。

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應自受理設立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實地檢查並進行初審後,報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應自收到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初審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條件的,向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發給同意設立的核准檔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取得文化行政部門同意設立的核准檔案後,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級公安機關申請核發《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和《網路安全管理軟體安裝證書》,並提交以下 材料:

1、地級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門同意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批准檔案的複印件。

2、與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簽定的提供接入服務契約的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及資格證(畢業證、結業證、培訓證)的複印件。

4、自有營業場所產權證明的複印件或者租賃契約及業主產權證明的複印件。

5、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圖,建築平面、立體面及消防審核、驗收法律文書。

6、網路拓撲結構圖。

7、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網用戶登記制度、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技術人員職責。

8、已採用網路安全審計管理系統等安全技術措施的證明檔案。

縣(市、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網路安全監察部門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檢查,提出初審意見報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分別審核;地級以上市公安執關消防機構和網路安全監察部門應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和《網路安全管理軟體安裝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在取得公安機關《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和《網路安全管理軟體安裝證書》後,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最終審核,填寫《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 材料:

1、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和《網路安全管理軟體安裝證書》的複印件。

2、自有營業場所產權證明的複印件或者租賃契約及業主產權證明的複印件。

3、與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簽定的提供接入服務契約的複印件。

4、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圖,建築平面、立體面及消防審核、驗收法律文書。

5、網路拓撲結構圖。

6、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網用戶登記制度、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技術人員職責。

7、已採用經營管理監控系統等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證明檔案。

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最終審核。審核合格的,發給《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在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後,應向縣(市、區)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註冊,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證件辦理

1.網咖證。先去文化局辦理(網咖特許經營證),辦理中要經過填表/簽契約/檢查/交納一些相關的管理費/辦理網咖法人代表/身份證附印件/網咖技術安全員證書/身份證附印件/網咖工作人員名單最少四個。

2.消防證。要到消防局辦理(消防意見同意書)。辦理時消防局工作人員會對你所要開的網咖進行通風道/通道口/前後門安全出入口等評測,如通過便簽發消防意見書。

3.安全證。要到公安局辦理(網咖安全許可證)。辦理時公安局計算機安全科的工作人員會在你辦理過程中對你的網咖進行檢查。如果檢查合格並通過。區公安分局會向市局申報。等批示下來後。就會發放給你(網咖安全許可證)。

網咖 網咖

4.稅務證。工商/地稅局辦理(網咖稅務登記證)。

5.收費證。要到物價局辦理(網咖收費許可證)。

6.電信局。開通光纖辦理手續,並負責分配IP組裝區域網路。

7.國家規定網咖營業用房面積需50平方米以上。

8.網咖開通一年後需辦理網咖年檢。

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領取營業執照後3天內,必須將《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複印件分別報受理申請的縣(市、區)級文化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備案。

對比區分

大小對比

規模 電腦台數 資金估計
小型網路會所 X≤100 500000
中型網路會所 100≤X≤350 1000000
大型網路會所 X≥350 5000000

網咖與網咖

網咖 網咖

在家用電腦和移動互聯終端逐漸普及的衝擊下,網咖被戴上了“夕陽行業”的帽子,加之髒亂差的行業形象、內 部打價格戰惡性競爭等,導致整體經濟效益不斷下滑,不少從業者選擇了退出。與此同時,不少網咖也在尋求著轉變—向裝修精緻、環境優雅的“網咖”轉變。網咖,顧名思義就是網咖+咖啡,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普通網咖,最初的角色與功能主要是為商務人士提供舒適又便捷的上網環境。隨著時代的推進,網咖逐漸成為兼具娛樂與休閒功能為一體的新型業態。近年,隨著網咖市場格局的轉變,以“網咖+水吧”為經營核心的網咖模式走在行業前列進入人們視野,並逐步呈現出取代傳統網咖模式的發展勢頭。

經營管理

管理內容

網咖經營管理是網咖的靈魂,上至大型連鎖網咖下至單體小店都有自己的經營管理方式,管理包含著各個層次的含義。

第一點 網咖內部管理

網咖內部管理是客人無法直接看到的,但是在消費的同時,卻能感受到網咖的企業文化。

第二點 網咖營運方案

內部員工凝聚力是營運方案的主要協助之一,網咖想長期的穩定,那么這個協助將起到一個很大的作用。

智慧型管理

•善用技術人力成為網咖擴張的關鍵

網咖作為國內IT服務的龍頭行業,隨著政府扶持與管理的逐漸完善,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視。尤其是自從2006年政府針對網咖規範的各項政策出台,網咖行業開始進入有秩地成長階段。一年的網咖行業發展中,我們看到新政府讓黑網咖無法生存,合法規範網咖大型化的成長發展趨勢。

合法網咖的大型化,無疑為合法網咖經營者們帶來更大的信心,但是也帶來了新的挑戰。黑網咖被排除在網咖市場外,合法網咖必須擴大經營以適應市場需求。對於網咖經營者,擴大經營意味著投資增加,必須有更多資金投入。合法網咖在國家政府保護的大環境下,由於預期網咖投資回收不成問題,因此並不是太大的問題。對於網咖經營者而言,反而是技術管理人員難尋,成為頭痛的問題。

一般來說,網咖經營者對於技術的了解不會特別深入,需要有專業的技術人員進行管理。但是真正專業並且有經驗的網管可謂是鳳毛麟角,因此一般網咖都是以非技術管理人員進行管理,或是數量不多的技術人員負責技術方面工作,而非技術人員進行事務性的管理。那么,對於網咖來說,如何善用好技術人力,是一個網咖經營者在網咖擴大規模後的經營過程中,最需要溫習的主要的課題之一!

•讓智慧型化的管理路由器助力網咖服務

其實,人力的不足還有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智慧型化網路設備及控管方案,能夠幫助網咖業主解決技術力量短缺的難題。一般網咖都會建置網咖管理系統以節省管理人力,但是一般的網管及台式機相關問題,則比較難以智慧型設備來取代。不過,隨著網咖設備提供商的努力,網咖管理朝著智慧型化的方向進行發展勢在必行。專業的寬頻接入設備廠商俠諾科技,收集眾多網咖用戶所面臨的問題,並且積累多年的網咖技術服務經驗,推出了"SmartQoS動態智慧型頻寬管理",就是將網管中的頻寬管理以路由器的智慧型功能替代的一個例子。

動態智慧型頻寬管理功能是以簡單的通用配置,替代以前必須時時進行修改的規則配置,可節省網管的時間,專心於其它用戶服務工作。這個功能,第一階段套用為2007年第二季度,主要面向小區用戶,因為小區寬頻發生頻寬占用的情況十分嚴重,而小區寬頻網管也同樣有技術能力不足的問題。在經過實際現場測試,得到滿意的效果後,繼而向網咖市場推廣。

在網咖市場推廣方面,選擇湖南、湖北作為第三季度的試驗區域。選擇湖南、湖北的網咖規模一般較大,加上占用頻寬及攻擊情況較其它區域嚴重,因此作為測試智慧型頻寬管理功能比較適合。

行業發展

1994年9月1日,正在英國倫敦大學攻讀認知心理學博士學位的波蘭姑娘愛娃·帕斯科(Eva Pascoe)在英國倫敦西區開設了世界上第一家網咖——Cyberia。1996年5月,中國第一家網咖在上海誕生——“蓋威特”。

1995年之前 上海的國內首家網咖3C+T,模仿台灣和國外形式。價格大概20元/小時。

1995年至1998年 網咖的第一個發展高峰 ,網咖不光上網,開始成遊戲場所。單機遊戲為主,價格10到15元 。

1998年至2000年 數量開始迅速膨脹,開始大規模的行業內競爭。管理放鬆,滋生了一些社會問題。

2000年至2002年 網咖開始接納網路遊戲用戶。網咖大戰後,出現連鎖網咖。 2002年6月,藍極速事件引發國家對網咖加大監管力度。《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出台,網咖行業開始重新洗牌。

2002年以後 文化部出台連鎖經營新規,網咖開始有序發展,但仍然存在諸多社會問題。網路遊戲的飛速發展,催生了一個更大的網咖市場。

2006年12月26日,上海第一家民營連鎖網咖世眾網路聯盟正式成立。

2010年2月 文化部發出通知,單體網咖將逐漸退出市場全國網咖將實現連鎖運營。

在歷經六年之後,網咖審批的口子終於又將重新放開。根據文化部和公安部、工信部、工商總局聯合發出的一份通知,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可根據地區和城鄉差異,在確保場所每台計算機占地面積不少於二平方米的前提下,分別設立網咖台數標準,依法開展單體網咖審批 。

2014年11月24日,文化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工信部近日聯合印發通知,全面放開網咖審批,取消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上網服務場所的總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對上網服務場所計算機數量的限制,場所最低營業面積調整為不低於20平方米,計算機單機面積不低於2平方米。

技術分析

懂得網咖技術才能保證網咖安全正常的營業,以下多種方式,技術性防止網咖受攻擊:

ARP攻擊

由於成熟的解決方案是通過ARP雙向綁定來實現的,即分別在PC和出口路由器上分別綁定對方的IP<—>MAC地址,來達到防範ARP的目的。配置如下:

1、ER路由器上採用導入IP/MAC綁定表,則IPMAC綁定的PC靜態生成ARP表項,同時並選擇“僅允許IP/MAC綁定的客戶端訪問外網”使設備不能動態學習ARP表,從而徹底防止ARP攻擊。

2、PC上用靜態ARP表項綁定網關來防止ARP攻擊。

多線路ISP接入

配置多WAN前,必須先了解網咖接入多條線路的目的:

1、如果是為了實現電信走電信,網通走網通。推薦使用手工負載均衡;

2、如果網咖兩條鏈路,其中有一條線路採用計費上網,此時可推薦使用主備模式。

ER系列路由器多WAN模式說明

主備模式:同一時刻只有一條線路正常工作。預設下只使用主鏈路轉發數據,當主鏈路出現異常時,所有的數據都自動切換到備份鏈路上。

智慧型負載均衡模式:如果在設備上導入了電信網通路由表,則報文優先按照電信網通路由錶轉發;如果數據包沒有匹配到(電信網通)路由表,則自動根據WAN的頻寬比例來轉發;當設備檢測到某一條鏈路出現異常時,該鏈路上所有數據會被自動切換到另一條鏈路上,當該鏈路恢復後,數據又會自動切換回該鏈路上。 手工負載均衡:該模式下需要導入電信網通路由表,並設定默認鏈路。1.4 防NAT表、路由表、異常流量攻擊,三類攻擊在網咖也很常見,大部分網咖都會遇到此類問題。

NAT攻擊

該攻擊可分為以下幾類,一類是PC異常或中毒,傳送源IP位址變化的報文,導致設備在建立NAT連線時無可用的連線埠而丟包;一類是PC異常或中毒,傳送源IP(或目的IP、或源連線埠、或目的連線埠)不斷變化的報化,消耗設備NAT表項,導致設備丟包。

路由攻擊:主要是針對路由緩衝的攻擊,PC異常或中毒,傳送源IP或目的IP不斷變化的報文,導致設備路由快取處於滿配置狀態,降低設備轉發性能。

異常流量:PC異常或中毒,向Internet大流量發包,過量占用網咖頻寬,導致網咖掉線。

按要求啟用IP流量限制和NAT限制。NAT限制推薦值:300~500。

解禁審批

2014年11月末,文化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工信部聯合發出通知,調整網咖行業管理政策,全面放開網咖審批,並力推網咖行業轉型升級。新規有“四大”看點:總量“鬆綁”、準入“鬆綁”、經營範圍“鬆綁”、審批“鬆綁”監管不鬆懈。網咖審批將有所放開,還被鼓勵連鎖經營。文化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工信部4部門印發通知,調整網咖行業管理政策,全面放開網咖審批,並力推網咖行業轉型升級。

通知明確,取消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網咖的總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對網咖計算機數量的限制。場所最低營業面積調整為不低於20平方米,計算機單機面積不低於2平方米,凡是符合以上設立條件的申請,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受理、審批。

網咖審批程式上,將實行先照後證管理,鼓勵網咖多元化經營,取消對連鎖企業設立的認定,連鎖方式、連鎖規模由上網服務企業自主決定,減少政府部門對企業自主經營事項的干預。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