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基本解釋
詞目:討債拼音:tǎo zhaì
詞義:
“債”為欠別人的錢財,“討債”意為債主向欠債人討要被賒欠的錢財。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是借錢容易,還錢難。當出現壞賬、死賬,經多次催討都無濟於事,或礙於情面不好意思催討時,大多數人會選擇藉助討債公司或各種討債術來討債。
[demand repayment of a debt;dun] 要回借給人的錢財
詳細解釋
索還負欠。元 關漢卿 《竇娥冤》第二折:“若是再來討債時節,教我怎生見他?” 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史五》:“夫還債、討債之說,固是佛家緒餘,然謂今日士大夫有負朝廷,則確論也,省之不能無愧。” 丁玲 《母親》一:“度過了許多長長的冬夜,度過了許多討債 的難關。”
常用討債方法
一、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鏇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定。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也可請第三者“牽線搭橋”,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協商解決債務糾紛應遵循以下原則:1、平等自願;2、合乎法律法規規定;3、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