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勞動組織

指建築企業內部適應生產需要所決定的勞動分工協作的組織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根據生產任務的特點和需要,選擇勞動組織形式,確定工種工人和技術等級比例,明確分工協作責任,以充分發揮工種工人的技術專長和機械設備的效能,達到保證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的目的。  中國建築企業勞動組織的形式,主要有專業隊組和混合隊組兩種:①專業隊組是按施工工藝,由同一專業工種的工人組成。

建築企業勞動組織

正文

為了保證技術工人能充分發揮技術專長,也配備有一定數量的輔助工。②混合隊組是由共同完成一個建築工程或某一分部分項工程所需要的、相互聯繫的幾個專業工種工人(包括輔助工)組成。上述兩種組織形式各有一定的優缺點和適用條件。一般大中型工業和公共建築、民用建築群,由於分部分項工程量較大,宜採用以分部分項工程的主要工種工人組成的專業隊組;小型工業和民用建築及其他分散的工程,宜組織多工種混合隊組;鐵路、公路、橋樑等工程施工分散、流動,一般以混合隊組為主。各類專業加工廠和企業附屬、輔助生產單位,其勞動組織按生產工藝流程組織車間、班組,有的也採用專業或混合隊組形式。建築業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推行基層施工隊包工制,勞動組織有向混合隊組發展的趨勢。在企業內部,這種包工隊組可以承包一定規模的工程施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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