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巡視制度作為 監察制度的一部分,在中國具有 源遠流長的歷史,其萌芽於先秦,確立於秦漢,完備於唐宋,強化於明清。但由於歷史的原因,古代巡視制度存在著歷史的局限。中國共產黨的巡視工作是在新的歷史時期,為進一步強化黨內監督、嚴肅黨內紀律,而採取的“自上而下”的自我監督方式。1996年至2003年,巡視制度進入新的探索階段,其主要職能是發現和反映腐敗線索,為辦案提供服務。2003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正式成立,設立5個巡視組,標誌著巡視工作進入正式運作階段,中央根據現實情況對巡視範圍進行了擴充,加入了檢查各地貫徹中央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的內容。
中央巡視組組建之初,共有45名巡視工作人員,每組一般是9名,1名組長,1名副組長。巡視組的領導機構為設在中紀委、中組部下的副部級巡視工作辦公室。組長多由退出領導崗位,但還沒有辦理離職退休手續的正部級領導擔任 ,而且多是從事黨務工作和組織工作多年的幹部。除此之外,巡視組的其他成員有局級幹部,也有處級幹部。
中央巡視組監督檢查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保證了中央政令暢通。在反腐工作方面,已經查結的陳良宇、侯伍傑、徐國健、李寶金、杜世成、何閩旭等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部分線索就是中央巡視組在巡視工作中發現的。
法律法規
《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應該說,黨的巡視制度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制度化、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2009年7月,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之後,又先後印發了《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中央巡視組工作規則(試行)》《關於被巡視地區、單位配合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4個法規檔案。
制定了《中央巡視組信訪工作辦法(試行)》以及《關於部分中央和國家機關對所屬單位開展巡視工作的意見(試行)》等制度規定,建立與國務院國資委、國土資源部等部門的協調協作機制,初步形成了以黨章有關規定為核心、以巡視工作條例以及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4個法規檔案為主幹、以有關檔案為配套的巡視法規制度體系。
組織結構
組長
根據《中央巡視組工作規則》要求,巡視組組長由省部級正職幹部擔任,副組長由副部級巡視專員或省部級副職幹部擔任。中央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巡視組組長一般從已離開一線崗位、但尚未年滿70歲的省部級(正職)官員中選任。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央建立巡視組組長庫,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每次巡視任務提出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
巡視組
2013的中央巡視組共設12個巡視組,其中6個地方組,4個企業金融組,2箇中央國家機關巡視組。2014年前兩輪巡視均設13個巡視組。
監督對象
的中央委員會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央巡視組負責對下列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
二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政協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三是中央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主要職責
黨的中央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向中央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包括:
一是貫徹黨的中央委員會有關巡視工作的決議、決定;
二是研究決定巡視工作年度和階段計畫、方案;
三是聽取巡視工作匯報;
四是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五是向黨中央報告巡視工作情況;
六是對巡視組進行管理和監督;
七是研究處理巡視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工作程式
巡視準備
向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和中央組織部、審計署、國家信訪局等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研究制定巡視工作方案,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印發巡視通知等。
巡視了解
向被巡視地區、單位通報巡視目的和任務,公布巡視組監督的範圍、工作安排和聯繫方式,通過各種渠道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存在的問題。巡視期間,發現領導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等問題,及時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巡視匯報
巡視了解結束後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情況,主要反映巡視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巡視反饋
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巡視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的意見建議。反饋工作應體現從嚴治黨的精神,嚴肅認真,形成震懾。
移交督辦
對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依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歸口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分別移交中紀委、中組部有關部門或中央有關職能部門處理並及時督辦。對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整改情況,以適當方式開展監督檢查。
工作原則
工作方式
(一)聽取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黨組)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二)根據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有關會議,列席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會;
(三)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四)召開聽取意見座談會;
(五)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幹部民眾個別談話;
(六)調閱、複製有關檔案、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八)以適當方式對被巡視地區、單位的下屬單位或者部門進行走訪調研;
(九)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業機構予以協助。
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可以進行深入了解。
巡視組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簡訊舉報
巡視首次推出簡訊舉報
不僅是巡視方式從常規巡視為主、專項巡視為輔,轉為全部進行專項巡視,本輪巡視信息發布、人員構成也都有新變化。
13箇中央巡視中,進駐中船集團的中央第七巡視組、中國聯通的第八巡視組、中國華電集團的第十一巡視組等三個巡視組,不僅公布了聯繫電話和信箱,還公布了手機號碼,但手機號碼後註明“簡訊”字樣。也就是說,其公布的手機專門用來接受簡訊舉報。這是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首次推出簡訊舉報。
而且,本輪巡視啟動之初,中央第六巡視組進駐中石化後,由中紀委主管的《中國紀檢監察報》次日就刊發詳細披露了巡視談話細節,包括談話內容都是實打實的“乾貨”:“2加1”談話模式即兩名巡視組工作人員同一名巡視點人員談話;談話時長自15分鐘至兩小時不等等等。
工作重點
中央要求,巡視組要明確自身定位,履行監督責任,當好黨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蒼蠅”,對違紀違法問題早發現、早報告。強調巡視工作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箇中心開展,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工作中,要突出四個重點:
一是要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
二是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三是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
四是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規提拔幹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大事記
1996年1月,十四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作出“選派部級幹部到地方和部門巡視”部署。中紀委隨後啟動巡視制度。2002年11月,“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寫入十六大報告。
2003年8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正式成立,設立5個巡視組,標誌著巡視工作進入正式運作階段。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頒發《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巡視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2007年8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工作辦公室表示,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共設立了11個巡視組。
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2009年12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更名為“中央巡視組”。
2010年6月,全軍巡視試點工作部署暨巡視幹部培訓會議召開,意味著黨內巡視制度擴大至軍隊。
2013年5月,王岐山在2013年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提出巡視工作四個重點。“巡視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全面巡視轉向有針對性重點巡視。
組成人員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由兩個成員單位組成: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組成人員有:
組長:
賀國強(2009年-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
王岐山(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
副組長:
李源潮(2009年-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
何勇(2009年-2012年)(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
趙樂際(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
趙洪祝(2012年-)(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
成員:
馬馼(2009年-2012年)(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
沈躍躍(2009年-2013年)(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乾以勝(2009年-2012年)(中央紀委副書記)
吳玉良(2009年-2011年)(中央紀委秘書長)
張紀南(2009年-2013年)(中央紀委常委,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王秦豐(2009年-2011年)(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幹部二局局長)
崔少鵬(2011年-)(中央紀委秘書長)
潘立剛(2011年-2014年)(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幹部二局局長)
王鐵(2011年-2014年)(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黃樹賢(2012年-)(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
陳希(2013年-)(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張軍(2012年-)(中央紀委副書記)
王爾乘(2013年-)(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黎曉宏(2014年-)(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周祖翼(2014年-)(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幹部二局局長)
巡視情況
2013年
2013年5月至8月,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首次派出10個巡視組,分別巡查江西、湖北、內蒙古、貴州、重慶、中儲糧、水利部、中國出版集團、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人民大學。
小組 | 進駐單位 | 組長 | 副組長 | 發現問題 | 備註 |
---|---|---|---|---|---|
中央第一巡視組 | 中儲糧總公司 | 劉偉 | 李宏 | 中儲糧河南公司董事長李長軒腐敗案(中儲糧河南窩案) 中儲糧吉林公司總經理胥革非腐敗案(中儲糧吉林窩案) | |
中央第二巡視組 | 湖北省 | 杜德印 | 劉卒 | 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腐敗案 湖北省政協副主席陳柏槐腐敗案 湖北省國資委副主任魯力軍腐敗案 鄂州市政協主席劉沐珍腐敗案 鄂州市人大主任塗維發腐敗案 荊州市政協副主席余紅星腐敗案 荊州市宣傳部長幸敬華腐敗案 武漢市人大副主任羅長剛腐敗案 湖北日報傳媒集團總經理張勤耘腐敗案 | |
中央第三巡視組 | 水利部 | 孫曉群 | 郭林、胡新元 | ||
中央第四巡視組 | 內蒙古 | 薛延忠 | 馬瑞民 | 內蒙古統戰部部長王素毅腐敗案 巴新鐵路賄案(鐵路大亨王春成、軍委副主席徐才厚) | |
中央第五巡視組 | 重慶市 | 徐光春 | 賀家鐵 | 重慶市人大副主任譚棲偉腐敗案 | |
中央第六巡視組 | 貴州省 | 張文岳 | 趙文波 | 貴州省安順市市長王術君腐敗案 貴陽副市長吳軍腐敗案 貴州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腐敗案 | |
中央第七巡視組 | 中國出版集團 | 馬鐵山 | 黎曉宏 | 中國出版集團腐敗案(副總裁王俊國、中版教材總經理羅爭玉、世界圖書出版北京公司總經理張躍明) | |
中央第八巡視組 | 江西省 | 王鴻舉 | 寧延令 | 江西省副省長姚木根腐敗案 江西人大常務副主任陳安眾腐敗案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許潤龍腐敗案 中共江西省委秘書長趙智勇腐敗案 江西吉安市政協副主席林翹銀腐敗案 江西水利廳副廳長文林腐敗案 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吳志明案 江西萍鄉市腐敗群案(市政協主席晏德文、市委秘書長張學民) | |
中央第九巡視組 | 中國進出口銀行 | 陳光林 | 佟延成 | 中國信保副總戴春寧腐敗案 | |
中央第十巡視組 | 中國人民大學 | 陳際瓦 | 張化為 | 人大招生就業處處長蔡榮生腐敗案 |
2013年11月,中央巡視組派出第二輪巡視組,巡視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廣東、雲南六省和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新華社、三峽集團四個單位。
小組 | 進駐單位 | 組長 | 副組長 | 發現問題 | 備註 |
---|---|---|---|---|---|
中央第一巡視組 | 商務部 | 陳光林 | 李宏、胡新元 | ||
中央第二巡視組 | 新華社 | 李景田 | 董宏 | ||
中央第三巡視組 | 國土資源部 | 楊曉渡 | 郭林 | ||
中央第四巡視組 | 吉林省 | 項宗西 | 馬瑞民 | 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腐敗案 | |
中央第五巡視組 | 雲南省 | 徐光春 | 賀家鐵 | 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白恩培腐敗案 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腐敗案 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違紀案 | |
中央第六巡視組 | 山西省 | 葉冬松 | 趙文波 | 山西省委副書記金道銘腐敗案 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腐敗案 山西省副省長杜善學腐敗案 山西省政協常委安俊生腐敗案 朔州水利局原局長鬍彪腐敗案 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任雲峰腐敗案 中國科協常務副主席申維辰腐敗案 山西呂梁市長丁雪峰腐敗案 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腐敗案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案 | |
中央第七巡視組 | 安徽省 | 馬鐵山 | 劉卒 | ||
中央第八巡視組 | 廣東省 | 張文岳 | 寧延令 | 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腐敗案 東莞市公安局局長嚴小康、副局長盧偉琪掃黃不力被免職 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凌子群參與賭博被免職 | |
中央第九巡視組 | 三峽集團 | 侯凱 | 佟延成 | 三峽董事長曹廣晶和總經理陳飛被免 | |
中央第十巡視組 | 湖南省 | 陳際瓦 | 張化為 | 衡陽破壞選舉案(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 湖南省政協副主席陽寶華腐敗案 |
2014年
2014年3月,中央巡視組派出第一輪巡視組,巡視地區和單位包括北京、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河南、海南、甘肅、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部、復旦大學、中糧集團。
小組 | 進駐單位 | 組長 | 副組長 | 發現問題 | 備註 |
---|---|---|---|---|---|
中央第一巡視組 | 甘肅 | 楊松 | 李宏 | ||
中央第二巡視組 | 北京 | 徐光春 | 李五四 | ||
中央第三巡視組 | 寧夏 | 馬鐵山 | 郭林 | ||
中央第四巡視組 | 山東 | 張文岳 | 馬瑞民 | ||
中央第五巡視組 | 天津 | 王明方 | 賀家鐵 | 天津市公安局長武長順腐敗案 | |
中央第六巡視組 | 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張基堯 | 趙文波、桑竹美 | ||
中央第七巡視組 | 海南 | 項宗西 | 劉卒 | 三亞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吳國華案 | |
中央第八巡視組 | 河南 | 歐陽淞 | 寧延令 | 駐馬店市委書記劉國慶案 開封市委書記劉長春案 河南省住建廳廳長劉洪濤案 | |
中央第九巡視組 | 福建 | 王正福 | 佟延成 | ||
中央第十巡視組 | 科技部 | 令狐安 | 胡新元 | ||
中央第十一巡視組 | 遼寧 | 陳光林 | 張化為、劉立憲 | ||
中央第十二巡視組 | 復旦大學 | 董宏 | 彭文耀 | ||
中央第十三巡視組 | 中糧集團 | 朱保成 | 王海沙 |
2014年7月,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常規巡視,地區包括有廣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陝西、黑龍江、四川、江蘇等10個省區市。專項巡視有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院、一汽集團。
小組 | 進駐單位 | 組長 | 副組長 | 發現問題 | 備註 |
---|---|---|---|---|---|
中央第一巡視組 | 廣西 | 項宗西 | 李宏 | 欽州市副市長張鴻違紀案 河池市副市長黃德意違紀案 桂林市疊彩區區長陳建國致陪酒人醉死案 | |
中央第二巡視組 | 上海 | 張文岳 | 李五四 | 上海健康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巫向前案 上海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宗南案 | |
中央第三巡視組 | 青海 | 馬鐵山 | 郭林 | 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董璞案 | |
中央第四巡視組 | 西藏 | 葉冬松 | 賀家鐵 | ||
中央第五巡視組 | 浙江 | 吉林 | 馬瑞民 | 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丁鏵案 | |
中央第六巡視組 | 河北 | 王正福 | 趙文波 | 衡水市政協主席王寶軍案 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山案 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孟曉靈案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俊英案 | |
中央第七巡視組 | 陝西 | 劉偉 | 劉卒 | 陝西省商洛療養院院長李江魚案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周建明案 陝西省僑聯多人腐敗案 | |
中央第八巡視組 | 黑龍江 | 張基堯 | 寧延令、桑竹梅 | 黑龍江省農墾齊齊哈爾管理局原局長杜增傑案 黑龍江省農業機械工程科學研究院院長李國軍案 綏化市政協原副主席王君案 黑龍江省政協辦公廳副巡視員許兆君案 黑龍江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厚案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專員單增慶案 | |
中央第九巡視組 | 四川 | 杜德印 | 佟延成 | 四川省教育廳原巡視員何紹勇案 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趙德勝案 四川省經信委副主任唐浩案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研究室主任曾平案 成都市委常委孫平案 成都市市長助理陳爭鳴案 南充市委常委楊建華案 | |
中央第十巡視組 | 中國科學院 | 令狐安 | 胡新元、劉實 | ||
中央第十一巡視組 | 國家體育總局 | 張化為 | 劉立憲 | ||
中央第十二巡視組 | 江蘇 | 徐光春 | 董宏、彭文耀 | 連雲港市公安局長陸雲飛案 南京市溧水區區委書記姜明案 江蘇省能源局局長陳勇案 南京市建鄴區區委書記馮亞軍案 徐州市副市長李連玉案 | |
中央第十三巡視組 | 一汽集團 | 朱保成 | 王海沙 | 一汽集團原副總經理安德武腐敗案 一汽集團原副總經濟師周勇江腐敗案 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原副總經理靜國松腐敗案 一汽大眾原黨委書記鍾立秋腐敗案 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總經理李武腐敗案 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原執行副總經理石濤腐敗案 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奧迪銷售事業部副總經理周純公款旅遊事件 |
巡視結果
2013年兩輪巡視82人落馬自2013年5月起,中央20個巡視組已開展兩輪巡視工作,共巡視11個省份、9個單位。據不完全統計,從各地開始被巡視起,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的“案件查處”欄目發布的訊息中,有13個被巡視地的82人被查處,其中9人為省部級官員。
82人中,68人還在接受調查,4人已移送司法,6人被黨內撤職,2人被免職,2人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
第三輪巡視(今年首輪巡視),13箇中央巡視組已進駐14個地方和單位。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表示,去年巡視效果已很可觀,今年採用了“專項巡視”等創新嘗試,預計將提升發現問題的能力,查找出更多的“老虎”、“蒼蠅”線索。
2014年
2014年首輪巡視中,“裸官”問題首次被提及。除了“裸官”問題之外,中央第二輪巡視提出部分巡視點的“買官賣官”、“幹部任用工作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一些領導幹部以收受紅包形式受賄”等問題。
截至2014年7月31日,2014年第二輪巡視13箇中央巡視組全部進駐各巡視點,中央巡視組將對廣西、上海、青島、西藏、浙江、河北、陝西、黑龍江、四川和江蘇10個省市區開展常規巡視,並對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院和一汽集團開展專項巡視。此輪巡視結束後,中央將完成十八大後對全國31個省份的第一波巡視。至本輪巡視,中央已在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內,推出了四輪巡視。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4年8月3日發布訊息稱,中共十八大以來,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中央要求,圍繞“四個著力”,加大巡視力度,擴大巡視範圍,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截至2014年6月,均部署開展了巡視工作,共派出208個巡視組對1214個地區和單位進行了巡視。
95%被巡視省份發現地產腐敗根據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的整改通報,整體上看,在前三輪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有20個省份發現了房地產業腐敗,占比達95%。
正式進駐足管中心中央巡視組在2014年8月6日進駐足管中心。根據國內媒體此前的分析,巡視組進駐中國足協後,前國家隊主帥卡馬喬的契約問題將是審查的重點。另外中超公司與雷曼光電贊助契約,2013賽季遼足與天津泰達在足協杯與中超中的兩場默契球也都將是巡視組審查的重點。
干擾紀委辦案
近年來干擾各級紀委辦案的情況並不少見,主要有恐嚇、威脅、預報等多種不配合的方式。
威脅
2011年4月,正主持會議的雲南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楊紅衛被突然到來的雲南省紀委宣布“雙規”。雲南省專案人員透露,楊紅衛視紀律、法律為“兒戲”,還威脅雲南省委巡視組,“再查我斷了你們的財政供應。”
2011年11月,廣東佛山禪城區祖廟街道原黨工委書記鄭年勝因貪腐落馬。據報導,一名佛山市紀委官員稱,此案的偵辦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辦案的同志都受到阻力和勸告,甚至他本人都受到了威脅。
通風報信
除了威脅,還有以“通風報信”形式阻礙紀委辦案的。2012年,湖北荊門市紀委監察局官網曾在一篇公開資料中提到,近年來市紀委對違反規定在陪護期間為“兩規”對象通風報信、給“兩規”對象做反調查工作、嚴重影響辦案工作順利進行的兩名陪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在查辦市財政局經濟窩案過程中,陪護人員邵某向“兩規”對象灌輸辦案人員的談話方法和技巧,嚴重影響辦案突審工作,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包圍、恐嚇信
中央巡視組的工作也曾受到妨礙,收到恐嚇信,被威脅“沒有好下場”。
2014年4月經濟觀察報報導,中央第八巡視組駐地鄭州市一迎賓館被來自河南各市、縣、鄉鎮的政府工作人員“包圍”,僅4月7日迎賓館西門外就有100人。這些基層公務員的任務是“保衛”中央巡視組,“攔下本轄區內試圖非正常進入迎賓館的人”。
中紀委原常委祁培文曾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中紀委在案件調查中遇到很多難以想像的困難,承擔了巨大的風險,“安全問題的確需要考慮”。
祁培文介紹,巡視組在地方還曾收到恐嚇信,被威脅沒有“好下場”:“我們在一個省里巡視,有人給我寫信說,這個地方沒有你做的事兒,玩一玩回去吧,你要是不回去,沒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