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

安息日

安息日(The Sabbath)是基督教、猶太教每周一次的聖日,教徒在該日停止工作,禮拜上帝。猶太教根據《聖經·創世記》關於上帝在六日內創造天地萬物,第七日(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休息的記載,定該日為安息日。很多人以星期日為安息日。

基本信息

概述

猶太教的古老節日,猶太教古老律法規定:一周的第7天是休息的日子,從猶太教古經《摩西五經》中可以看到,安息日首先是與上帝創世相關,上帝耶和華六天裡完成了創世的工作,第7天是休息的日子;其次安息日體現了平等的觀念,因為這一天沒有主人和僕人之分;再
安息日
安息日
次安息日與“神聖”的觀念聯繫在一起,它作為節日,是以色列人與上帝訂立的約定,是神聖不可更改的。

《聖經》新約早期教會在周日聚會,即一周的第一天(見使徒行傳20:7和哥林多前書16:2)。神指導以色列民在第七天保持“聖潔”,這一天以色列民不工作而要思想從神那裡得到的賜福。"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20:11)。冒犯安息日會被處死。以色列民流浪在荒漠期間,神在第六天多提供“嗎哪”(食物)並保持新鮮到第七天,這樣就可以在安息日休息了。每到第七年也是安息年,土地不得耕種。靠神恩典第六年獲得的豐收足夠第七年食用,並為第八年備足種子。以色列民以這種方法不斷地提醒自己神有能力供給他們。
以色列民被虜囚禁是因為他們沒有順從神,在其它事情中還有神的安息律法,在以色列荒廢無人的時候,地"要享受安息"(見利未記26:34,43)。
並不要求基督徒遵守安息日。"因他使我們和睦…….....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借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以弗所書2:14-15)。"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馬書13:8)。神在創造工作的第七天休息(見創世紀2:2),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原文是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希伯來書4:1,9,11)。

古代安息日的由來

創世當初,神所設立:

安息日安息日

上帝創造的第七日,是賜福的日子,是分別為聖的日子 。(創世記2:1-3)

在曠野指示以色列人: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每天只可收取一天的嗎哪,第六日可收取兩天份的嗎哪。在'安息日耶和華不降嗎哪;當安息日百姓中有人出去收取,不但落空,又會受到責備。(出埃及記16:14-18)

列入十誡

上帝親自用指頭將十誡寫在石版上,永遠不能廢掉。(出埃及記31:18)新約時代猶太人,仍有遵守十誡(包括安息日)的規定。(馬太福音19:19-19;哥林多前書7:19;啟示錄14:12)

現代安息日的由來

公元2-3世紀,埃及亞歷山大城教父,如游斯丁和奧利根等,因深受基督教知識派影響,開始提倡守太陽日(SUNDAY)為安息日。其影響逐漸擴散到國家的其他地區。但當時受到使徒教父波利卡普和其門生愛仁紐等著名教父堅決反對。直到四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將基督教立為國教,並建議將宗教崇拜的日子改在太陽日以便於人民出席崇拜而接受基督教。故此當時的人在兩天(安息日和太陽日)進行崇拜活動。根據《使徒憲典》,記載了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使徒憲典》卷8第33章:“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即星期日)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日對復活的事受教。”約公元7世紀,教皇貴格理一世曾頒發布禁止安息日的通告。羅馬天主教更在刪改《聖經》中的《十誡》時,將守安息日的誡命更改了。結果,現代的主日(即星期日)便成為大部分基督教信徒進行崇拜的安息日。

上帝設立安息日的目的

遵守安息日,為要紀念上帝創造萬物的恩典。

安息日安息日

以色列人蒙上帝拯救脫離埃及的奴,遵守安息日是為了紀念上帝的救贖大恩。(申命記5:15)

所有以色列人(不論主人和僕婢連牲畜),都可以在安息日歇息,連牲畜都可以歇息。遵守安息日不必為生活操勞,是上帝的仁慈。(出埃及記20:10;23:12)

是上帝與選民立約的證據。(出埃及記31:12-17)

追求聖潔。安息日乃為上帝與選民中間為證據,使選民分別成聖。安息日是為“聖日”(出埃及記20:8)。

預表基督里的安息。聖經指出以色列人謹守安息日為聖日,卻未能進入上帝的安息。(馬太福音11:28-30;希伯來書3:16-19)

預表永遠的安息(或稱最大的安息)。

聖經中的安息日

謹守安息日的,必蒙上帝賜福。(以賽亞書56:2)

安息日安息日
律法的安息日,嚴禁一切工作,乾犯者必被治死。(出埃及記20:9-10;35:1-2)
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若在安息日工作,上帝必降災難。(耶利米書17:19-13,27;歷代志下26:17-21;[[尼希米記13:15-18)
耶穌指出安息日不絕對禁止一切工作,可以行善。(馬太福音12:9-13;馬可福音2:27

從聖經和宗教的角度上分析安息日

上帝在《聖經》中以他創造宇宙萬物者的絕對權威的口吻,反覆強調安息日的神聖:“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並且將這道命令作為全人類都當謹守遵行的律法列入“十條誡命”之中(出20:8)。但是遵命者不多。這就使人想起挪亞時代,聽從洪水滅世警告的人寥寥無幾,只有挪亞一家。上帝曾將他的誡命賜給人,作為人生的準則,但他的律法被人違犯了,結果他們就到了無惡不作的地步。耶穌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怎樣。”(路17:26,30) 今天世界的狀況果然如耶穌在近兩千年前所預言的那樣,上帝的誡命被人輕視到了極其嚴重的程度;基督教界普遍不守上帝命定要守的安息聖日,卻守那名不見經傳的星期日,還美其名曰:星期日是主日,守星期日是紀念主的復活。人們不禁要問:基督教界果真有兩個禮拜的日子嗎?星期日果真是《聖經》說的主日嗎?星期日這個古羅馬拜太陽神(即巴力)的日子,如何成了基督教的禮拜日呢?讓我們追本溯源,作一番較全面的了解。

與禮拜日

安息日不同於後來基督教的禮拜日。安息日是一周的結束,是每周的星期六。基督教的禮拜日則是一周的開始,又稱“主日”,意在慶祝耶穌的復活。
按猶太教古經律法規定,在安息日開始之前必須點燈,由家庭主婦在點燈時以祝禱開始神聖的日子。這一天不工作。口傳律法書《塔木德》詳細將當天禁止的工作列為39類。當天要穿上最好的衣服,滿心喜悅,白天用餐三次,晚餐前必須誦讀一個特別神聖的祝福。有人批評安息日制度與現代化生活越來越顯得矛盾。但在信仰猶太教的時代和地區,安息日不是偷懶,也不會無聊。它是一個精神聖潔愉快的日子,人們從日常俗務中擺脫出來,通過公眾祈禱、典籍研究和專題宗教演講等活動,追求一種精神修煉和境界的提高。因而有人認為,正是它確保了猶太人能在其漫長的流散生活中,在充滿敵意的環境中解除精神的緊張和壓力。
安息日(希伯來語:Shabbat)的原義是“休息之日”。關於由來有許多的說法,原本是以色列民族的節日,而是用這一天來敬拜上帝。傳統的安息日時段是從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為止。但為了紀念耶穌在星期天復活,所以在星期天從事崇拜活動。猶太人則主張在安息日從事崇拜活動。

安息日是哪一天

先請看看一般社會人士的見解。

1993年5月6日《青島日報》科普知識欄發表文章《“七日一周制”的由來》,全文如下:
古人依據星球運轉規律計算時間形成年、月、日的周期。而七日一周的周期是沒有任何天文學根據的。七日一周的來歷,最早的說法來自《聖經》。《辭海》有這樣解釋:“根據《聖經·創世紀》記載,上帝六日內創造了天地萬物,第七日完工休息,故遵該日為聖日,名為安息日(猶太人以日落作一天的開始,第七日指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並規定教徒在該日停止工作,禮拜上帝,稱為守安息。基督教承襲猶太教關於守安息日的規定。”從《辭海》解釋中可知,最早沿用“七日一周制”的是猶太民族和早期基督教,他們把第七日(安息日)作為禮拜日,此外,尚有較《聖經·創世記》更早的資料,那就是猶太民族和早期基督教的祖先們於公元前1455年從埃及去迦南(今日巴勒斯坦)途中,耶和華在西奈山親自頒布的“十誡”,其中第四誡規定在六日內工作,第七日休息的制度。
至於古巴比倫流行“七曜”記日法,把一周七天順序加上日、月、火、水、木、金、土七個星球的名稱,稱為星期。所謂星期就是星的日期,也稱曜日,這種記日法在公元前一世紀古羅馬日曆已有之,僅供占星用。到公元四世紀時,由羅馬皇帝正式公布使用,才成定製。
羅馬所公布的“七日一周制”與基督教傳統的“七日一周制”在每周的休息禮拜日上有所不同。基督教在第七日(安息日)禮拜,而羅馬則改在第一日(太陽日)休息禮拜。如此演變是有其歷史背景的。公元306-337年羅馬在位皇帝,將基督教奉為羅馬國教(原羅馬國教為太陽教)。他扶植基督教,使之成為國家機器的一部分。教會的禮儀、宗教活動、人事、經濟都必須聽命於皇帝。所以,君士坦丁皇帝頒令將基督教傳統的第七日(安息日)的禮拜活動移到第一日(太陽日)舉行,並於公元321年3月7日始成定製,也是為了適應其帝國統治的需要。
隨著羅馬基督教的擴展和影響,世界上許多地方使用羅馬的“七日一周制”達千餘年之久,直到十九世紀中葉,美國著名宗教家愛倫·懷特,又重新提倡使用基督教傳統的“七日一周制”,她主張恢復第七日休息禮拜。近一百五十年以來,該主張逐漸被越來越多的基督教徒所接受並實行。

星期日怎樣變成禮拜的日子

星期日成為敬拜上帝的日子,是經過了一段漫長的歷史的,今介紹如下:

一、聖經早有預言
但以理先知曾經預言將有一個邪惡的勢力興起與上帝為敵。但7:25說:“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
使徒保羅也曾有類似的預言。帖後2:3,4,7:“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

二、“不法的隱意”發動的歷史
遠在基督的時代,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埃及人希臘人猶太人都有很大的勢力。他們的哲學思想和宗教互相影響,結果,就產生了一種多數人都能接受的神學派別“諾斯替派”(又稱知識派)。他們約有三十個分支。後來,其中一些派別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即知識派基督教。啟2:6所說的尼哥拉黨,就是知識派的一支,主張基督徒可以隨意行不道德的事。知識派派別雖多,但他們有以下共同的主張:
1.都崇拜希臘哲學、吸收柏拉圖等人的哲學思想;
2.都拜偶像;
3.都崇拜太陽、月亮及水、火、木、金、土各星;
奧爾柯特教授(William Olcott)說:“各國主要的男神,就是崇拜中的主要偶像,都是象徵太陽的。”(Sun Lore in All Ages, P.141, New York:Putnam's Sons,1914)
雇曼特教授(Cumort)也說:“一切星象家都認太陽為大星君,由它委派各小星君,支配管理各小世界。”(“The Mysteries Of Mithra”P.101,Chicago:Open Court,1910)
他們在什麼時間拜太陽呢?尼安得(Neander)說:他們“在每周的星期日舉行慶祝敬拜。他們不是慶祝基督復活,因為在他們信的‘幻影主義’(docetism指基督的身體是幻影並不是真的肉體)中,根本不信復活這回事。但他們卻把這天奉給太陽,以太陽為他們實際上的基督。”(《General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nd Church》Vol.II,P.194,London:Henry G.Bohn,1851)
被稱為研究本問題的專家雇曼特教授說:“他們對太陽的最大尊敬就是叫眾人承認星期日為休假日。”“他們在一周的每一日中,以該日所代表的星辰為聖,並在教堂地下室的固定地方,向該星辰祈禱,對於星期日,也就是代表太陽的日曜日,尤其被尊為極聖的。”(Franz Cumont《Astrology and Religion Among the Greeks and Romans》P.163,New York:Putnam's,1912) (《The Mysteries of Mithra》P.167)
4.都用隱喻解經法隨心所欲地解釋聖經;
如:二世紀的瓦倫提努(Valentinus),把《聖經》中的伊甸園說成“樂園乃是子宮”,他說從伊甸園中流出來的河流指臍帶,臍帶也分成四道,兩條精神通路的動脈及兩條血液通路的靜脈,他又說:“這個世界是六天造成的,這意思是說,世界是用六種動力造成的。”(Hippolytus《Refutation of All Heresies》book 6,chap.9;book8,chap.7)
5.都反對猶太教義(反對舊約聖經);
他們主張,上帝是至高無上,聖潔良善的,而物質的根本就是罪惡,所以上帝不可能創造物質世界,世界是由一位邪惡的神──耶和華造的。
6.都否認道成肉身的教訓;
他們否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死在十架上,有一個知識派的創立人馬西昂,他不承認基督曾被婦人所生,他說基督突然在猶太民族中出現。當時出現時,他已經是一個實足的成年人,不過,他的身體並不是真正人的身體,而是一種幻影。但由於他反對律法、由於他要毀滅創造者耶和華的國度,所以律法的隨從者、耶和華的選民痛恨他,把他釘在十字架上,因為他的身體是幻影,因此他沒有真正死在十字架上,更說不上從死里復活,走出墳墓。(參《古代基督教史》徐懷啟著344頁)
約貳7節“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
7.都相信靈魂不滅的道理;
他們相信伊朗的二元論、印度的靈魂轉世觀念及巴比倫的占星術等,認為身體分為靈魂與肉體二部分。肉體是邪惡的,靈魂只有脫離肉體後,才能得到解脫。
聖經說,耶穌帶著身體復活並且吃東西。耶穌曾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說明靈魂是會死的。
《聖經》中靈魂的概念就是生命氣息。“……耶和華如此說,氣息啊,要從四方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結37:9-14);“看哪,世人(原文:眾靈魂)都是屬我的,為父的(原文:‘的’字後面有‘靈魂’這個詞,下面兩個‘的’後也接‘靈魂’)(靈魂)怎樣屬我,為子的(靈魂)也照樣屬我,犯罪的(靈魂)他必滅亡。”(結18:4)“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份了。”“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9:5,6,10)
8.都提倡禁慾苦修;
認為肉體是邪惡的,靈魂是不滅的,靈魂只有脫離肉體才能得自由,所以要禁慾苦修,苦待自己的肉體。

三、當時使徒們反擊知識派言論
在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後,基督的門徒和他們的接班人以小亞細亞的安提阿為基督教的中心,他們曾對埃及亞歷山大的知識派基督教發出嚴厲的批判,以至當時基督教不敢再提“知識”這個詞。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上帝……若有人……不是傳這教訓,……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份。”(約貳7-11)

四、第二世紀的大事變
公元132年,猶太人巴爾·柯巴自稱是基督,帶領猶太人武裝反抗羅馬帝國的統治,於公元135年猶太起義被鎮壓,羅馬皇帝哈得良下達命令:“禁止猶太人進入耶路撒冷,甚至不許他們站在遠處眺望他們列祖之地。”(Eusebius《ecclesiastical History》book4 chap.6.)
猶太人被迫流亡到世界各地。“巴勒斯坦荒廢了。耶路撒冷改名為開普吞林那(Aelia Capitolina),成為外邦人的城邑。城中充滿異教拜偶像之風。割禮、守安息日及講解律法等事,都被禁止了。”(Robert Rainy《The Ancient Catholic Church》P.19,New York:Scribners,1902) 城中的教會由外邦人組成,因為只有外邦人才能進城禮拜。從此基督教發生了大變化。猶太教只信《舊約聖經》,不信《新約》,也不信耶穌是基督。基督徒都儘量與猶太人劃清界線,並盡力設法遠離猶太人的儀禮。反猶太人情緒高漲。所以這時在基督教中有種說法:“誰愛護猶太人……誰就不應列在基督徒和傳道人的行列。”(Syriac document《The Teaching of the Apostles》Articlel5.)
從此以後,這種反猶太人情緒與日俱增。君士坦丁皇帝曾說:“但願我們從今以後不要有一件事與那可憎的猶太人相同。”(Euscbius《Life of Constantine》book 3,chap.18.)他頒布法律說:“一個基督徒不應該為猶太人服役。”(同上book 4,chap.27)在奧爾良第三次議會上通過一條法律:“基督徒不可與猶太人結婚,甚至不可與他們同餐。”(Third synod of Orlcans,Canon 13.)公元365年老底嘉議會通過一條文:“基督徒不應猶太化,也不應在星期六(即安息日)停工。如果被發現有猶太化的情形,就要驅逐出教,與基督無份。”(Council of Laodicea,Canon 29.)

五、星期日在迫害猶太人的運動中不斷被高舉
公元130年以前,找不到基督徒守星期日的記錄。公元135年猶太起義失敗後,非猶太血統的教會領袖,乘亂奪取猶太籍領袖的領導權,埃及亞歷山大城的知識派基督教學校的大批畢業生被派遣到各地教會,知識派勢力大大地擴張,掌握了各教會的領導權。
公元140-150年間,亞歷山大城出籠了一部偽造的《巴拿巴書》。該書強調,上帝用六天創造天、地,是指耶和華用六千年的工夫造完萬物;上帝在第七日休息的意思是當他兒子復臨時,要審判不敬虔的人……然後,他要在第七日實在地休息,但第八日開始,那就是另一世界的開始,因此我們也當守第八日為喜樂的日子,這一日也是耶穌的復活日。(The Epistle of Barnabas,chap.15.)
《巴拿巴書》將安息日用在天國,又高舉第八日(即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
猶斯丁(約100-165)曾是亞力斯多德派(Aristotle)的教師,後又成為皮他哥拉派的成員,末後又變成柏拉圖主義者,有一天他聽基督徒傳道,便接受了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並開始向人傳講。他是第一個記載星期日禮拜和舉行聖餐禮的人,他顛倒是非,反對守安息日。他說:“……如果亞伯拉罕以前的人不需要受割禮或安息日及節期;在摩西之前的人不需要獻祭,那我們現今也不需要那些事了。”(Justin Martyr《Dialogue With Trypho》chap.23)
猶斯丁提倡守星期日,他說:“第八日如何成為神秘重要,而上帝藉諸多儀式宣布的第七日反得不到它,此種的經過我們是能指明的。……上帝吩咐嬰兒出生後第八天行割禮,就是藉主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從死里復活,割除我們的罪。這七日的第一日是在第七日安息日之後,是其餘諸日之首,所以稱為第八日,同時仍可稱第一日。”(同上chap.41.)他還說:“在所謂的星期日上,一切居住城裡或鄉下的人都聚集在一處,有人宣讀使徒們的言行錄或諸先知的著作……然後我們都一齊禱告,之後,便把餅和酒拿出來,並在同樣態度中由會長奉獻禱告。”(Justin Martyr《First Apology》chap.67.)
猶斯丁為了高舉星期日,歪曲《聖經》記載。《聖經》記著說,第一個守安息日的是亞當和夏娃,第一個獻祭的也是他們。
埃及亞歷山大問答學校(Catechetical School)的著名知識派基督教教授克雷芒(150-215)教導人說:“教會已能滿足他們智力上的每一渴望了。基督教的神學就是真知識派主義,完全的基督教就是真正的知識派。”(Charles Bigg《The Origins of Christianity》P.411)關於敬拜的日子,克雷芒用隱喻解經法,說明第八日是真正的第七日。他說:“第四誡中指明世界是上帝創造的,他又賜人第七日為休息日,這原是為人生命上的困難、疾病而設的。……因此第七日被稱為休息日,休養疾病,預備進入那根本的日子,也就是我們的真正休息日。按真理說,這日才是創造光明,萬物也是由之而出現及產生的。……這第八日也可以被推算為第七日,我們把第七日當作第六日……因為,皮他哥拉派認‘6’為完全的數。”(Clement《Miscellanics》book 6,chap.16.)
韓納克教授說:“天主教開始時曾和知識派鬥爭,在付出重大代價後,取得了勝利,但表面上失敗的知識派,比勝利的天主教更占上風。因為知識派的精神藏頭去尾後鑽進了天主教。”(Adolph Harnack《What Is Christianity?》P.222,223.)天主教拜偶像(拜耶穌和馬利亞的像,也拜使徒們的像,還拜十字架和信徒遺物等)、拜太陽、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反對猶太教、反對守安息日、提倡靈魂不滅、創立“煉獄”與“永刑”的學說、提倡禁慾、苦修,這些都是知識派發明的傑作。
早期天主教守安息日與星期日兩天,隨著羅馬皇帝迫害猶太人的不斷加深,安息日逐漸被貶低,星期日不斷占上風,但安息日還可遵守。
自從古巴比倫時代起,外邦神祗中最知名的就是太陽神。羅馬時代,人們在星期天拜太陽,那些主張妥協的宗教領袖們看出,如果把星期六的安息日改到星期日,有以下好處:
1.使自己與羅馬人憎恨的猶太人劃清界線;
2.在異教徒守慣了的日子,與基督徒一同禮拜是再便當不過的了。
果然,成千上萬的異教徒蜂擁入教。撒但的妥協妙計得逞,開始時是溫和漸進的,那些忠誠謹守的基督徒去問教會領袖時,他們的回答是:星期日禮拜是為了紀念我主耶穌的復活。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後,教會領袖建議他頒布守星期日的法令,這樣能使多神教、基督教與羅馬帝國政權達到空前的大團結。
公元321年3月7日,君士坦丁皇帝頒布了有史以來的第一個星期日法令:全國一切官長、城市居民和一切工場、商店必須在可敬的太陽日(星期日)停工休息,惟有農民在這一天仍可自由、合法地勞動,因在另一日撒種或種葡萄,往往感到不便。
這個法令高舉了星期日,但沒有廢除安息日。

六、星期日被冠以“主日”
克雷芒是亞歷山大城問答學校的著名教授,他用“似是而非”的學問,盡力鼓吹第八日的重要性。他是第一個稱七日的第一日為“主日”的人。論據來源於柏拉圖。他說柏拉圖預言到“主日”說:“當他們每個人在牧場上度過七天之後,在第八日便出發,並且在第四日到達了。”(同上book 5,chap.14.)
克雷芒用皮他哥拉派哲學理論,使安息日變成第六日,第八日變成第七日,第八日就是星期日。他又稱星期日為“主日”。
遼寧出版社出版的《聖經百科辭典》1232頁對“主日”作如下解釋:
【主日】Lord's Day 主的日子。新約記載,基督耶穌被猶大出賣後,在星期五(即安息日之前一天)被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即星期日(安息日之後的第一天)清晨又從死里復活。後來,基督教會把星期日定為“主日”,即“主的日子”(主的復活的日子)。因此,基督教會又稱星期日為“禮拜日”或“主日”。
請注意,此處的“後來”二字很客觀地說明將星期日定為“主日”是“後來”的事,並且做這事的是教會,而不是復活後的耶穌。教會有隨便更改上帝律法的權柄嗎?教會從哪裡受權做這些事呢?人們有理由劃個問號!

紅旗出版社的《基督教千問》203頁登有如下問答:
問:“主日”是怎么來的?
答:“主日”(Lord's Day)意思是“主的日子”,據《福音書》記載,耶穌在猶太教安息日前的一天受難,第三天(安息日後第一天)復活。為了紀念耶穌復活,早期基督教把這一天定為“主日”,並逐漸取代了安息日。所以猶太教徒守“安息日”(即今星期六)而基督教徒則守“主日”(即星期日)。不過,基督教新教中的基督復臨安息日派仍然守“安息日”。由於“主日”繼承了“安息日”不準做工的傳統,所以天主教又稱“主日”為“罷工日”。
星期日“逐漸取代安息日”是歷史事實,由此看出撒但引誘人背棄上帝的慣用手法。在伊甸園他也是這樣引誘始祖一步一步進入他的網羅的。然而,背道的教會雖可讓所謂的“主日”“逐漸取代安息日”,卻永遠無法消滅安息日,因為,全能的上帝要伸出他的膀臂維護他律法的神聖。他在《聖經》中一再稱安息日是“我的安息日”“我的聖日”(見出31:13,16;利19:3)。
我們要問“主日”到底是哪一天呢?可2:28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所以,“主日”就是安息日。
“主復活的日子”若可稱為“主日”,那么,“主降生的日子”、“主受難的日子”、“主被釘的日子”、“主升天的日子”,……豈不都可稱為“主日”了嗎?退一步說,如果給《聖經》所說的“主日”下這樣的定義算不得大問題的話,那么,藉此竟取代安息日、廢掉上帝誡命則是大事大非的問題了。

七、羅馬天主教篡改上帝律法廢除安息日
神父們禁止平信徒私讀《聖經》,經年累月,一代又一代的人們對《聖經》毫無所知,上帝的安息日自然也被遺忘了。
天主教會召開多次會議,每次都高舉星期日、貶低安息日。最後,那多神教的節日變成了公認的“主日”。由教皇西維斯特(Pope Sylvester,314-337)倡導,教會領袖們把《聖經》的安息日判為猶太人的古董;並對那些仍然順從第四誡,守安息日為聖的信徒加以“咒詛”。先把上帝全備誡命的中段扯出來,再把太陽日(瞻禮日)假貨塞進去補缺,從人民手中奪去《聖經》,又命令普世的人接受奉行,這個騙局真可稱為天下騙局的王牌。
公元364年,天主教會在老底嘉城召開宗教會議,制定了宗教法規,其中第29條:“基督徒不應效學猶太人,所以不該在星期六休息,而必須在這天工作。但基督徒應該特別尊重‘主日’。作為一個基督徒,如果可能,就不要在‘主日’工作。假如有人效學猶太人,他們就是自絕於基督耶穌。”
公元439年,蘇格拉底說:“幾乎全世界所有的教會都在每周的安息日舉行神聖的崇拜活動,但在亞歷山大城和羅馬城的基督徒,由於受了古代遺傳(就是拜太陽神的異教徒)的影響,已經停止守安息日了。”
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城主教的反對派阿里烏斯派被消滅後,羅馬主教於公元538年登上教皇寶座後掌握政、教大權,立刻召開奧爾良第三次會議。通過以下法令:“在星期日騎馬、乘車、修理房屋或妝飾儀容等都是不合法的,田裡的勞動應該禁止,以便人民可以到教堂禮拜,如果人做了其它勞動,他要受罰。”
公元589年在法國拿爾邦召開的宗教會議通過:“無論自主的、為奴的、戈特人、羅馬人、敘利亞人、希臘人或猶太人一律不許在‘主日’作任何工作,除非特別必要,也不準使牲畜勞動,如有人冒犯,自主的罰款六所利地(約360斤米),為奴的受鞭打一百下。”
公元600年左右,教皇貴格里一世對羅馬城的居民發布反安息日通告,摘錄於下:“上帝僕人貴格里致他所最愛的羅馬市民:近日發現有悖逆分子,在你們中間散布與神聖信仰相反的異端,甚至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他們是敵基督的傳教士。因敵基督者來到時,他必會吩咐人在安息日不作工,像在‘主日’一樣。……”(《尼西亞時代教父遺著》,卷13冊第一信函336頁)
到第八世紀,在教皇統轄的範圍內,都接受了亞歷山大派的知識派神學,不再守安息日。但東正教仍守安息日。
公元1054年東正教為了堅守安息日,導致和天主教的大分裂。馬思威博士說:“主後1054年不僅在基督教歷史上,也在安息日的遵守上是一個分界點。那一年東正教的基督徒與天主教的基督徒互相將對方逐出教會。……導致1054年分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羅馬天主教會反對安息日。君士坦丁堡(東羅馬首都)的教父色路拉里烏斯及他的助手們,於1053及1054年堅持說,羅馬天主教應該廢棄他們令人沮喪的星期六禁食。他們說,天主教對安息日的處理方式毫無聖經根據,嚴重破壞了安息日要成為喜樂日子的原意。教皇利歐九世拒絕這改變的要求。他反而堅持說,因為他是彼得的繼承者,他的話就是一切忠心基督徒要遵守的律法。教皇利歐大發雷霆,就吩咐他的代表,教廷使節紅衣主教亨伯特遞交給君士坦丁堡的教父一封官方檔案,斥責他‘東正教’的基督徒,處在‘魔鬼及其使者’同樣的地位。”當時東正教會“是將安息日與星期日一起遵守的,有經常的崇拜聚會。”──(《但以理書的信息》7-31,7-32頁)
【附:天主教的十誡:1.欽崇天主在萬有之上;2.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註:上帝的第二條誡命被刪除。) 3.守瞻禮主日;(註:安息日的誡命被徹底更改。) 4.孝敬父母;5.毋殺人;6.毋姦淫;7.毋偷盜;8.毋妄證;9.毋願他人妻;(註:上帝十誡第十條的上半部分。) 10.毋貪他人財物。(註:上帝十誡第十條的下半部分。)】

八、天主教承認立星期日廢安息日是他們幹的
計南氏著《教理問答》第174頁記載:
“問:你有任何別的方法證明教會(天主教)有權制定誡命的節期嗎?”
“答:天主教若沒有這種權柄,就不能規定現今改正教所贊成的日期──就是以七日的頭一日代替安息日,並且此種更改,《聖經》中並沒有準許。”
紅衣主教吉本氏(Gibbons)宣稱:“天主教會憑他的神聖使命,把那日子從土曜日(星期六)改到日曜日(星期日)了。”
吉本氏著《先祖之信》第111頁說:“你可以把《聖經》從《創世紀》讀到《啟示錄》,你一定找不到一行字,命令人將星期日定為聖日。《聖經》強調將星期六守為聖日禮拜,這日子我們從來不守為聖日。”
天主教信徒使用的《教理詳解》(The Convert's catechism of Catholic Doctrine)第三版第五十頁說:“問:安息日是哪一天?”“答:星期六是安息日。”“問:為什麼我們在星期日禮拜而不在安息日呢?”“答:我們在星期日禮拜而不在星期六,是因天主教會曾在(公元364年)老底嘉大議會上,把守聖之功從安息日轉換到星期日上。”
恩來特神父1893年言論摘抄:“在地上只有一個教會有權(或自稱有權)訂立那約束良心、在上帝面前應當遵守、並且如果違背即受地獄火刑的律法,如星期日的制度。其它的教會有什麼權利遵守此日呢?你說是憑著第四條誡命‘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然而星期日並不是安息日。無論哪個國小生都知道星期日是每周的第一日。我曾多次懸賞一千元要找一個人,能夠單用《聖經》證明星期日是我們當守的日子,但從來沒有人來取這筆款子。將安息日由星期六換到星期日的人,是聖天主教會。今日,整個文明世界所服從的是哪一個教會呢?《聖經》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但天主教會說:‘不!要守每周的第一日!’於是全世界都低頭,敬從天主教會的命令。”──(美國米蘇里州坎撒司市救恩大學C.S.S.R.恩來特神父所著《安息日歷史》第802頁)
在天主教教令集(decretal)中有一句驚人的話:“教皇有權可以更改節期、可以取消律法、可以廢除一切、甚至基督的訓言。”(見《Decretal,de TRANLATIC Episcop》)

聖經預言已準確應驗

以上事實明確地告訴我們,聖經的預言已經應驗在天主教身上。
但7:25:“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
帖後2:3,4:“……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
天主教皇都自稱是“上帝的代理人,是絕對不會錯的。”
在《論教會大議會之威權》Bellamin著第二卷十七章說:“凡在《聖經》中崇奉基督,與論及他在教會之上為元首的一切稱號,也同樣歸於教皇。”
《教皇若望第二十二世教令集(Extravagantes)》,尊號十四,第四章“宣言”中有對“教皇主上帝”尊號的解釋。
在喜爾得布蘭口喻(即教皇貴高利第七)二十七條“意見”書中有以下幾條:
“第二條、惟有羅馬教宗(教皇或橋長──指上帝與人之間橋樑的橋長)是配稱為宇宙人的。”
“第六條、凡被教皇逐出教會的,任何人不得與他共戴一個屋頂。”
“第九條,一切王公貴人,只應親吻教皇的腳。”
“第十九條,他(教皇)絕不能被任何人批判。”
“第二十二條,羅馬教會從無錯誤,照《聖經》所說,將來也不會有錯誤。”
《Prompta Bibliotheca》(Feraris著)卷六,26頁“論教皇”條稱:“從此教皇加冕是用三重冠冕,因為他是天上、地下和煉獄的王。”
《解放日報》92年11月2日訊息標題為“教皇終認錯,伽利略平反,360年的冤案了結”:“梵蒂岡教皇約翰·保羅二世31日在梵蒂岡說,當年處置伽利略是一個‘善意的錯誤’。他對在場的教廷聖職人員和20來名紅衣主教說:‘永遠不要再發生另一起伽利略事件’”
教皇這種說法,並沒有認錯。他說迫害伽利略是善意的,那么教皇設立的“異端裁判所”殺害了大批基督徒和其他無辜者,也是善意的了?!
教皇禁止人看《聖經》:
1929年,在教皇貴格里第九主持的陶羅大公議會(Council of Toulouse)中有令:“吾人禁止平信徒擁有《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的抄本……吾人嚴戒人將上述《聖經》譯為白話文。”“各區的主管,應嚴密搜捕此等異端人士,不論是藏在住家、牛棚或森林中,甚至藏於地下隱蔽的處所,也要把它銷毀乾淨。”
《法國聖經史》(1910年,Lortsch著)十四頁說:在他拉公拿大公議會上決定“不準任何人擁有歐洲各國白話譯文的《舊約》、《新約》各卷。指令於頒布後八日內、擁有此等書者,必須立刻交給本區主教,以便焚燒。”
《聖經公會》1804年成立後,天主教斥之為大逆不道。教皇庇烏九世在1866年12月8日發出的《Quanta Cura諭詔》中宣布:“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秘密集團、聖經公會……一類的害蟲,無論用何方法,都要將他們除滅。”
我們知道,教皇不過是一個被造的凡人。《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羅3:23)教皇若不認罪悔改,靠基督的寶血洗淨自己的罪,他也不能得救。他有什麼權力赦免別人的罪呢?他有什麼資格改變上帝的律法呢?!從此我們可以認識教皇的真面目。他正是但7:25與帖後2:3-12所預言的敵基督者,是坐在上帝殿里自稱是上帝的大罪人,他仇恨《聖經》,仇恨上帝的律法,仇恨安息日,仇恨一切不肯服從他命令的團體和個人;他也仇恨社會主義和共產黨。星期日作禮拜的制度是教皇定的,它是教皇權威的印記,所以,凡尊敬這日過於安息日的,都是有意或無意地服從了教皇的命令而違背了上帝的命令。
羅馬天主教確實更改了上帝的律法,向至高者上帝說誇大的話,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但他們的罪惡企圖必要失敗。世界上總有上帝忠心的兒女堅決護衛上帝的律法,遵守上帝的十誡,高舉安息日。這就應驗了賽58:12-14的預言。

安息日永存

雖然歷任教皇都用殘酷的逼迫手段,制裁守安息日的信徒,但在各世代,都有忠於上帝、謹守聖安息日的信徒。
瓦典西(Wajdenses)教派為了堅守《聖經》真理,逃到阿爾卑斯山高山之上。他們雖然遭受殘酷的追殺,仍堅守上帝的真理,並傳播真理,毫不動搖,達千年之久。
亞美尼亞教會和埃提阿伯(即現在的衣索比亞)教會守安息日和星期日二天。
東正教也曾長期守安息日和星期日。
十九世紀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成立後,安息日的真理被愈來愈多的信徒所接受,改守安息日。應驗了以賽亞書58:12-14的預言:“那些出於你的人,必修造久已荒廢之處。……你必稱為補破口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預言中的“破口”指上帝的律法被人篡改,安息日被廢除,出現了破口。“雅各的產業”見啟21:12所說聖城新耶路撒冷的十二個城門上寫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
賽56:6,7:“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侍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乾犯,又持守他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
賽66:22,23:“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約時代信徒必須守上帝的十條誡命

安息日安息日

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
“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太24:20),說明主降臨和世界的末了(見太24:3),仍應守安息日,若基督已廢除安息日,他就不需要說這句話了。
保羅說:“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
“這樣看來,必另(原文沒有‘另’字)有一(原文沒有‘一’字)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原文為‘遺留’)。”來4:9這節經文的原意是:“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遵守,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保羅給我們作了認真守安息日的榜樣。“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里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18:4,徒13:14,42,44;17:2)
雅各說:“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2,10)
約翰說:“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壹2:3,4)
“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
“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5:3)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啟14:12)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這些罪都是包括在十條誡命中的,說明守上帝的律法是多么重要。

《聖經》中的真知識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4:6)“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1:9,10)違背律法就是罪,誠實無過的人必是守全律法的人。
“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彼後1:5)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重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聖經關於靈魂問題的解答

人死後的靈魂問題
在世人眼中,死是一個很忌諱的話題。因為人對死後的情形和要發生的事不了解,所以他們猜想出很多離奇的傳說:有的說人死後,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有的說人死後,他的靈魂飄浮在地上,給人託夢……
人是上帝所造,生命是上帝所賜。在人類犯罪之後才出現了死亡。聖經中有很多關於人的死亡與靈魂的話語。給我們這些相信聖經的人指出了生與死的奧秘。談到靈魂的問題,各教派對此有種種不同的認識,當然有很多是對聖經的誤解,所以我們有必要就聖經中關於靈魂的問題來做一個探討,使人對靈魂這個詞有正確的觀念。
聖經中“靈(spirit)”和“魂(soul)”定義
(1)心靈、靈性
聖經中有兩個不同的單詞:“靈”,“魂”。中文聖經翻譯成“靈魂”的地方有的原文是“靈”,有的原文是“魂”。
帖前5:23“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裡的“靈與魂”是關於人的靈性的意思。
路1:46-47“馬利亞說:我心(soul)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這裡的“心”原文是“魂”,而“魂”或“靈”是指心靈。在以上的用法中,“靈”和“魂”的意思是等同的。再比如:
林後7:1“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spirit)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
來4:12“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2)靈:氣息、生命
創2:7“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breathoflife)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詩104:30“你發出你的靈,它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
約6: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life)。”
土+生氣=有生命的活人,這是受造的過程。在關於人的受造的經文中,“靈”的意思是“生氣”(生命的氣息)、“生命”。
詩146:4“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
詩104:29“你掩面,它們便驚惶;你收回它們的氣,它們就死亡,歸於塵土。”
傳12:7“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死亡是與受造相反的過程。在關於人的死亡的經文中,“靈”的意思就是“氣”。
太27: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ghost)就斷了。”這裡“氣”原文與“靈”相同(ghost一詞的含義是spirit、breath)。
我們看上帝創造人的過程:上帝先用土造了人的形象,還沒有氣息,就如雕塑一樣;然後上帝向人鼻中吹氣,在那一瞬間,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物。上帝對人吹的是“生氣”,是使人能活動的生命的能力,而不是不滅的靈魂。並不是人們所說的靈魂在人身上,使人能活動。有人誤解“氣”就是不滅的靈魂。上帝用塵土造出活人,並沒有創造不滅的靈魂。“靈”或“氣”使人活著,而失去後,人就死亡了,不再存在了。
(3)魂:活人、性命
創2:7“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alivingsoul),名叫亞當。”這裡“有靈的活人”照英文直譯[英文均按雅各王版],是“活的魂”。土+生氣=活人,或,魂。
民19:22“摸了這物的人(soul),必不潔淨到晚上。”這裡“人”一詞原文是“魂”。
耶38:16“我指著那造我們生命(soul)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這裡“生命”一詞原文是“魂”。
撒上20:17“約拿單因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soul),就使他再起誓。”
“魂”是指塵土加上生氣之後的結果,是指人的智慧、活力等生命的表現,必須是和人體一起存在。但是現今很多人對聖經有誤會,認為一個人死後靈魂離開身體而獨立存在。而聖經中的意思是,“魂”只在人活著的時候才存在。
錯誤的觀念
所以說“靈”或“魂”一詞在翻譯時加入了古代的偏見,認為靈魂是可單獨存在的。“靈”和“魂”在聖經中指人的生命,氣息,智慧,心靈等。人卻誤解上帝在造人時,給了人不能毀滅的靈魂,也永遠不會消失。如果人有了不滅的靈魂,豈不是和上帝一樣了嗎?上帝會造一個這樣的人嗎?
創2:16-17,上帝造人的時候,絕不是使人不可能被滅,而是使人可能生、也可能死。人在順從的情況下,才會有永生。人若不順從,就會失去永生。
創3:4,蛇說:“你們就算吃了這果子,也是不會死的。”夏娃正是聽了這個欺騙,才敢犯罪。人若有了不滅的靈魂,犯罪又能怎么樣呢?既然誰也不能讓他死,那人就敢隨意犯罪了。然而在這世上有不滅的靈魂與生命嗎?
《聖經》說只有上帝是永遠不滅的:
提前6:16“就是那獨一不死,……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提前1: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雖然聖經很明確地指明了不滅的靈魂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很多教會還存在這種與聖經教訓背道而弛的道理。他們是中了撒但的欺騙:你們即使犯罪也是不死的。
相信“靈魂不滅”論的後果
提倡“靈魂不滅”的後果:將是為末時的招魂術預備道路。撒但將要冒充死去的人向活人顯現來迷惑人,使他們能接受自己的謬理。
在當今世界上,有很多超自然的事情出現。比如死人向活人託夢,馬利亞顯靈等。受這種迷惑的人越來越多。聖經說,在晚雨聖靈沛降之前,會有假冒的靈恩運動和虛假的奇事出現,來迷惑多人。
太24:4,11,24“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啟13:13“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
啟16:13“我又看見三個污穢的靈,好像青蛙,從龍口、獸口並假先知的口中出來。”
帖後2:9“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提前4:1“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林後11:13-15“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
太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們的信仰要以聖經為根據,而不要建立在神跡奇事上。真的神跡是出於上帝的;但有的神跡則不是,因為撒但也能行奇事。比如聖經中摩西見法老時埃及術士的邪術,掃羅所見到的撒母耳的顯靈,都是撒但所偽裝的。他正是利用人好奇與無知的心理,行一些虛假的奇事,使人以為他是上帝。所以要警惕凡與聖經不一致的主張與奇事。否則,人就會陷在撒但的迷惑當中。耶穌預言說,“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我們的身邊就有這種危險存在。
死亡與復活
(1)義人
創42:38“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到陰間(grave)去了。”有人拿這節經文說“陰間”是存在的。其實在這裡雅各指的是墳墓。後來雅各“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去了”(創49:33)。
伯17:13“我若盼望陰間(grave)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這裡的“陰間”很明顯指的是墳墓。
徒2:29-34“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地對你們說,他死了,也埋葬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這裡說大衛死了,他並沒有立即升到天上去,而是和他列祖一樣,在墳墓中等著復活。大衛是個義人,雖然一生中犯過一次嚴重的罪行,但是得到了主的赦免,他是得救的;按“靈魂不滅”的說法他死後應當馬上進入天堂,可是聖經告訴我們,他在等待覆活。
這種死後立時進入天堂的說法,否定了主的復臨,因為義人既已進了天堂,還要主復臨作什麼呢?主的復臨是歷代睡了之人的盼望,也是聖經最偉大的真理之一。而且主的復臨將結束世界的罪惡,除滅撒但的作為。撒但是最怕主復臨的,所以他發明了很多讓人忽略主的再來的道理,其中“靈魂不滅”就是他的傑作。
來11:13-16,10:36,歷代以來的聖徒都在等著復活。賽26:19“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唱歌!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這裡說義人在復活時,他們會開口讚美上帝。
而死人不能讚美上帝。詩115:17“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傳9:10“因為在你所必去陰間(墳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林前15:26“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啟20: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死亡是所有人的仇敵。復活勝過死亡。
(2)惡人
在這世上沒有不滅的人。結18:4“犯罪的他必死亡。”“靈魂不滅”論教導說,人在死後,或是進天堂或是下地獄,是永不消失的。可是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知道,在這世上不存在這樣不滅的罪人。
太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soul)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這裡說,“靈魂(魂)”是可以滅的。
接受和提倡“靈魂不滅”論的人,是由於一些異教思想的影響而產生了偏見。他們誤解聖經關於靈魂問題的描述。我們試想:(惡)人死後將在地獄裡永遠受刑罰,這是與上帝慈愛的品行相違背的多么可怕的事啊!
那么聖經是怎樣描述惡人的將來的呢?
約5:28-29“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啟20:9“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和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
瑪4:1“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
詩37:20“惡人卻要滅亡。耶和華的仇敵要像羊羔的脂油,他們要消滅,要如煙消滅。”
結28:18“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
以上這些經文都說到犯罪的人必然死亡,並且要在地上消滅,就永遠不在了。同樣,啟20:6,14,21:8,都提到“第二次的死”,到那時,惡人將在火湖裡被徹底消滅。
在挪亞時代洪水之後,世界就失去了原來的美麗。但是還能隱隱約約看到原來的樣子。而將來的火把地球潔淨之後,上帝要重新創造地上的一切。那時世界要重現伊甸樂園的榮美。所有的罪惡與痛苦永不存在了,一個完美的家要展現在我們的面前。
啟21:1-4,原來的一切都不存在了,都更新了。從此之後,再也沒有罪惡。阿們!
在《聖經》中容易誤解的章節
(1)太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這裡“靈魂”一詞,是“生命”的意思。太16:25-26“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主鼓勵他的門徒,當他們受逼迫時,他們的生命掌握在他的手裡,不要因今世的考驗而失去永遠的生命。敵人只能用逼迫來殘害我們的身體,但是我們的信心是他們所不能磨滅的。但是如果基督徒在逼迫中失敗,就不能在將來上帝的審判中得賞賜。啟21:8,不得救的人第一種就是“膽怯的”。
約4:24“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敬拜上帝體現在人的心靈中,而不是體現在人的身體上。敵人只能加害人的身體,不能改變人敬拜上帝的心,更不能奪去人永遠的生命,因為人的永生是掌握在上帝的手裡,誰也不能奪去(約10:28)。所以,太10:28中的“靈魂”也是指人的靈性或對上帝的信心。
“靈魂不滅”論講人的靈魂是永遠不滅的。太10:28卻人的靈魂是可以被滅的。你說哪一個是正確的呢?賽8:20“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
(2)路16:19-31,“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
很明顯這是主用比喻的方法來講道,並不是告訴人有這樣的地獄與天堂。
假如真的天國與地獄距離這么近,以至於能互相看見,那么會怎么樣呢?你在天國中,天天都會看著自己所愛的某些人在地獄中受苦,這樣的天國能是一個快樂的地方嗎?
假如真的得救的人都要到亞伯拉罕的懷裡,那么他的懷該有多大呢?而且為什麼人得救後不到主那裡,卻到了亞伯拉罕的懷裡呢?而亞伯拉罕以前的聖徒要到哪裡呢?實際上,聖經明明告訴我們,亞伯拉罕也在等著復活。
那財主為自己的弟兄求亞伯拉罕,難道人得救還得通過亞伯拉罕這一關嗎?他不也成了救世主了嗎?
這裡的“陰間”很明顯是指死亡和墳墓。那么主的這個比喻是在說什麼呢?
當時的背景是:這是一個以色列百姓都熟悉的神話故事,說人有錢是上帝喜悅他的一個證據,有錢人是一定得救的。所以主用這個比喻來告訴他們錢財是不能決定人的生命的,並要顯明富足的惡人與貧窮的義人有不同的結局。人也不能把今世的財物帶到天上去。
當時的人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自豪,認為亞伯拉罕可使他們得救。所以主在這裡教育他們,不是這樣的。
並且,人在今世就要決定自己將來的命運,人死後不能有悔改的機會。
(3)路23: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這裡是翻譯上的錯誤,應該是“今日我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在原文中是沒有標點符號的,這裡的標點是後人加上去的。給人同樣誤解的經文還有:帖前4:14“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讓人看起來象是義人在主來臨前已在天上了。實際上原文的意思是:主將要招聚復活的義人,在天上與主相遇。
這個強盜的向耶穌求的是什麼呢?“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提後4:8,保羅的公義的冠冕存留在天上,他盼望在主來時能夠得到。
實際上,主在釘十字架的當天並沒有升到天上去。在他復活時,馬利亞想去摸他,他並沒有允許,就是在那時他還沒有升天。
(4)彼前3:19-20“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spirits)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souls)。”
有的人認為這是說:主在復活以前、在墳墓中的時候,去給那些在地獄裡的靈傳了福音。但是我們去看一個問題,不能只用一節聖經就下定論,我們要通過幾節聖經才能確定。我們來看這個問題:
路20:38“上帝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傳9:5-6“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死了的人毫無所知,豈能聽見福音呢?人能否得救是在活著的時候決定的,人若死了,就沒有悔改的機會了。
“在監獄裡的靈”,是指著洪水前那一代的人,正如聖經下文緊接著說明的。因為上帝已定了當時代之人的結局是死,這樣,在洪水來之前,人就如已判死刑的囚犯一樣。
“曾去傳道”的靈,指基督的靈曾借挪亞去傳道給當時代的人。
我們相信主已復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我們中間很多人也將要睡去並等待主的復臨,我們都要從死里復活。當主來時,吹起號筒,所有得救的人都要復活。這是歷代信徒唯一的希望。人死後進天堂或下地獄的說法是與聖經背道而弛的。我們要根據《聖經》確信復活的道理,仰望主的復臨,在空中與主相遇!
(5)地獄的火是不滅的嗎?
猶7“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啟14:11“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它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
以上兩節經文出現的“永火”或“永永遠遠”,只是一種形容,不是通常所想像的“永遠不會熄滅的火”,因為刑罰所多瑪的火早已熄滅了。
耶17:27“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這也是比喻,因為這火早已熄滅了。
猶6“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這是指他們一直被拘留著嗎?不是的,因為在千禧年之後,他們還要被“暫時釋放”(啟20:3)。
賽34:10“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必世世代代成為荒廢,永永遠遠無人經過。”啟20: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這是一個意思,指將來要把惡者扔在火湖裡,被永遠消滅。
總之,在聖經中“永火”是指所要焚燒的東西沒有被完全燒盡以前,火是不能被撲滅的;火燒的過程不是永遠的,但是其結果是永遠的。
“靈魂不滅”論進入教會的由來
它的起源:撒但的欺騙。創2:17,上帝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3:4,而蛇說“你們不一定死”。這是人所聽到的第一個謊言,也是“靈魂不滅”的教義的根源。
撒但的代理者:繼續他的騙術。
申18:10-14“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的,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撒上28:7-21,隱多珥交鬼的婦人。
結21:21“他搖簽求問神像,察看犧牲的肝。”
但2:1-12,巴比倫中求問假神的人。
林前10:20,“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與鬼相交”。
這些儀式及其參加的人都是來自撒但的發明與鼓動。他們在行這些邪術時是受了邪靈的引導。與死去的人——實際上是魔鬼的假冒——交往,這是上帝所憎惡的。
“靈魂不滅”的教義的形成:根據歷史記載,埃及人是最早提倡“靈魂不滅”的;他們把死去的人製成木乃伊,等著有一天靈魂歸回能活過來。後來希臘人也接受了這種觀念。在羅馬的時代開始進入教會。在中古時期,教會把“靈魂不滅”定成確定的教義,讓人聽從,若有反對的,就要加以逼迫與殺害。
預定論的錯誤:還有人認為,上帝既是全知的,那么每一個人的命運就早已定下來了,因此上帝已定下了誰得救,誰滅亡,而不在乎你今世怎么過。
這種理論使上帝在末了的審判就成了無意義的。也造成了人對上帝的誤解,因為既預先定下了誰能不能得救,還讓每個人悔改乾什麼?那么上帝豈不是在騙人嗎?
上帝並沒有預定哪一個人得救或滅亡,他的全知並不影響他對每個人的態度。這正是上帝的公義。聖經告訴我們,上帝願人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
結33:11“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彼後3:9“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約3:16“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提前2:4“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上帝的愛臨到每一個人,他希望人人都悔改。所以在末日,上帝的審判一定是最公義的。對於自己的結局,每個人都是無話可說的。
而《聖經》中提到上帝所預先的,乃是上帝救贖人類的大計,並他對這民族或這人的神旨,比如古列王、雅各等。
啟5:13,一切被造之物都在上帝的審判大日高聲頌揚上帝。
《聖經》中的確據
(一)靈魂是可滅的:(1)人死後歸於無有(創2:173:19伯14:12詩6:537:10115:17146:4傳9:5-6,10賽38:11,18結18:4羅6:23)(2)人死是睡了(伯14:12太27:52帖前4:13-15)(3)人死是安歇(但12:13)
(二)我們的希望就是復活(約5:2814:1-3羅8:23林前15:16-18林後5:2-4腓3:20-21)
(三)過去聖徒也在等候覆活(但12:13徒2:29來11:13-16,39)
(四)復活的確實性(伯14:13賽26:19但12:2約11:25羅8:11林前15:42-45,51-54帖前4:15-17啟1:7)
(五)“靈魂不滅”是招魂術的基礎招魂術就是在現今出現的與死人交往,並敬拜死人的活動。其實這些事在古時已有。上帝在《聖經》中多次警告他的子民,不可行交鬼的邪術,也不可與這樣的人交往,因為他是忌邪的上帝。(利19:3120:6,27撒上28:3代上10:13賽8:19)
(六)惡人的復活與滅亡(詩37瑪4:1-3約5:29林前15:22-24啟20:7-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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