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復活

耶穌的復活

《耶穌的復活》是拉斐爾應紅衣主教朱利奧·美第奇邀請為法國納博納教堂繪製的祭壇畫,也是拉斐爾臨終前的最後一幅傑作。內容取材於馬太福音: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突然間就在他們的面前變了形象,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忽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並同耶穌說話。現藏倫敦國立美術館。

基本信息

耶穌的復活 拉斐爾1517年 410×279厘米 現藏倫敦國立美術館 。

簡介

《耶穌的復活》是拉斐爾應紅衣主教朱利奧·美第奇邀請為法國納博納教堂繪製的祭壇畫,也是拉斐爾臨終前的最後一幅傑作。內容取材於馬太福音: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突然間就在他們的面前變了形象,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忽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並同耶穌說話。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從雲彩里傳出來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門徒聽到,就俯伏在地,極害怕。耶穌進來,撫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這裡。在拉斐爾的這幅畫中,地面上的光線雖然是陰暗的,但人群卻被基督顯靈的光所照亮。在空中捲起的風暴中,聖光和雲朵將基督托起,猶如從天而降來到人間。在基督兩邊飛騰著的是摩西和以利亞,在山頂上躺臥著的是嚇壞了的門徒。畫家在這裡運用了螺鏇形造型技法,造成一種鏇轉的運動感,三個門徒中姿態各不相同:雅各掩面伏地,彼得驚恐萬狀,而約翰則被驚嚇得暈頭轉向,都表明在神力面前無能為力。畫面劃分為天上和人間兩部分,據記載,畫的上部分出自拉斐爾本人手筆,而人間的人群則是以羅馬諾為首的學生們畫的。但據考證,畫面左下角的那位聖安德魯是拉斐爾所畫,他的姿態動作前伸轉首,身體的明暗對比強烈,這種大反差造型,為70年後的卡拉瓦喬所發展。畫面色彩鮮明、響亮且豐富,這表明他吸收了威尼斯畫派的色彩成就。

關於耶穌的遇難和復活

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記載,當主耶穌復活的那一天清晨,看守墳墓的兵丁親眼看見主耶穌復活的情景,立即跑進城去,向害死主耶穌的祭司長報告。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金錢送給這幾個兵丁,吩咐他們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兵丁受了賄賂,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了。

遇難

耶穌受難耶穌受難
在他遇難的前夕,耶穌和他的門徒們在耶路撒冷相會,慶祝猶太教的逾越節。在共進晚餐的時候,耶穌用無酵餅和葡萄酒來向門徒們闡述他即將面臨的死亡所具有的意義。從此以後,基督徒們用定期的晚餐儀式來紀念這頓晚餐(基督徒們稱之為“最後的晚餐”也稱“聖餐”)。
晚餐後,耶穌走出耶路撒冷城,在橄欖山麓的革責瑪尼山園向上帝祈禱了一些時間。當夜,他就被非法逮捕,被帶到大祭司和猶太教最高評議會(Sanhedrin)面前,遭到非法刑訊和非法審判;最後被交給羅馬帝國的猶地亞州總督般雀·彼拉多(Pontius Pilate),彼拉多把耶穌移交給殺害施洗約翰的分封王黑落德,希律又將耶穌退還彼拉多。彼拉多一個人就可以批准死刑,在公眾強大的壓力下,彼拉多後來恰恰就是這么做的。
就在耶路撒冷城外,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直到他窒息而死,這是全世界的基督徒在耶穌受難日(Good Friday)要回憶的事件。一位追隨耶穌的神秘人物——阿瑞馬西亞約瑟夫——向彼拉多要來了耶穌的屍體,並把它埋葬在自己還沒有使用過的墳墓里——從一整塊磐石中鑿出的一個墓穴
註: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最後七句話。長期以來,十架七言是基督徒在耶穌受難節(Good Friday)里使用的祈禱辭的核心部分。

復活

第三天,幾個女人來到耶穌的墳墓為他的身體香油。這項任務本該在人去世後立即完成,但是耶穌去世的時候已接近禮拜五傍晚,猶太人的安息日是從禮拜五的日落後到禮拜六的日落前,而猶太人在這天不能做任何事情;尤其是這個安息日是逾越節的安息日,對猶太教有著十分特殊的重大意義,除非迫不得已,猶太人絕不會做觸摸屍體等不潔淨物品及其它諸如此類的事情;所以為耶穌的屍體塗抹膏油這件事,被推遲到了下一個星期的第一天(周日)黎明時分,也就是耶穌死後第三天的拂曉,逾越節安息日後的第一個白晝將臨之時。當這些女人到達墳墓的時候,她們發現墳墓入口石頭已經滾開,而且墳墓里是空的;她們還碰到幾位天使,並被告知耶穌已經復活了。就在那一天,耶穌在他的門徒中間出現,以後還現身過兩次。在接著的幾周內,關於耶穌身體復活的訊息被傳播給越來越多的人們。
在耶穌遇難後的最初幾天裡,耶穌的門徒們在耶路撒冷緊緊擁抱在一起,希望自己不會遭遇和耶穌一樣的命運;當耶穌多次向不同的門徒群體顯現後,耶穌的門徒們才非常遲緩地明白了耶穌復活的真相。逐漸地,他們明白耶穌是另一種新的“彌賽亞”——不是一個世俗國王,而是一個天上的統治者。復活後第四十天,耶穌在門徒們的注視下升入了天堂,這是一些基督徒們在耶穌升天節Ascension Day里要慶祝的大事。在離開世上之前,耶穌對門徒許諾,他將為他們派遣一位安撫者或者保惠師——即“聖靈”(Holy Spirit),“聖靈”將永遠和他們在一起。

從法庭辯證為耶穌復活判案

世界上沒有一宗歷史事件,像耶穌復活這樣,經得起兩千年來無以數計的哲學、宗教、法律及歷史學者的攻擊和考證。從耶穌復活那個清晨開始,猶太祭司長和長老即用欺騙賄賂的方法編造謠言,掩蓋復活的事實。直到今日,仍有像“耶穌研究社”(Jesus Seminar)這樣的團體,有組織、有系統、處心積慮地來推翻這件歷史事實。正因為他們也相信“耶穌復活”不是信徒單憑“盲目信心”的接受,而是理性地認識這件史實。所以,如果能證明它從未發生過,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就會動搖。
一些慕道朋友也認為,基督教的道理是一種“循環推理”(circular reasoning)∶以聖經證明耶穌的存在;耶穌又證明聖經的權威性,因此,有邏輯上的問題。言之似乎有理。因此需一外來、客觀、理智,及不容置疑的歷史證據,來破解這個循環。耶穌基督復活的史實,就是這強而有力的證據。
我們如何證明一個歷史事件呢?沒有任何實驗室的科學方法,可以證明孫中山先生曾經創建民國,因為這種事件不可能在實驗室重複出現,也無法用方程式來計算。但我們卻有把握的說∶“孫中山先生確有其人,他念了醫學院,倡導了革命,與宋慶齡結婚,並且在1925年3月12日因肝病去世。”我們所採信的是間接證明法──有許多人當時見過孫先生,跟他有交往,有他的照片,有他的著作。這雖不是科學的直接觀察、推理證明,卻是每天律師、檢察官、和法官在法庭上使用的“歷史印證法”(historical evidence)。就是收集人證、物證、行事動機、言談紀錄、環境證據circumstantial evidence)及其它有關檔案等資料,來判斷一件過去的案子是否真實發生過。
耶穌是歷史上的人物, 的肉身復活,是超自然的歷史事實,因此更不宜以自然科學來證明。因此,我們也引用與法庭辦案同樣的“歷史印證法”,來討論耶穌復活的事實。當然,這件事不比證明孫中山先生那麽容易,到底是兩千年前的事,但也沒有比證明蘇格拉底或荷馬等西元前人物的存在那麽樣地遙不可及。
耶穌基督復活的故事,兩千年來,教會歷史上使徒、教父、聖徒已歌頌傳揚萬遍。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假想自身列席在法庭陪審團中,再一次聆聽檢察官逐一從下列人證、物證、行事動機、言談紀錄,及環境證據的角度,重述耶穌復活事發前後的故事背景,你我對復活案件的判決將如何?

1.耶穌死於十字架的刑罰。

當時親眼見證耶穌確實死亡的人,除了羅馬的官兵以外,至少還有猶太公會的約瑟及尼哥底母,及一群婦女。特別是羅馬的兵丁,他們是鑑定死亡的專家,若誤將未斷氣的死刑犯從十字架上取下來,失職之罰就是死罪。耶穌真的死了嗎?還僅是昏迷過去而已?
1986年美國醫學權威期刊“美國醫學協會雜?”(Journal of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簡稱JAMA)出版了一篇不尋常的學術論文∶《論到耶穌基督身體之死》(On the Physical Death of Jesus Christ)(注13)。它的不尋常,是因為JAMA和其它科學期刊一樣,“肯定”不接受任何“超自然”現象的學術論文。即使是“自然現象”的論文,在公諸於學術界以前,要經過極為嚴格的審核。由此可見這篇論文的內容,必然是100%的“醫學性”,“自然性”及“科學性”。
作者是以愛德華醫生為首的醫生群。他們公正地自當時歷史背景,四福音的記載,客觀地分析耶穌受難的經過,診斷 的死因,純粹是站在醫學的立場。福音書的作者,除路加外,都不具有醫學常識,他們的記錄,當不會刻意迎合醫學的觀點,而是就事論事,誠實可靠的。
這篇文章的作者們自耶穌晚餐後,到客西馬尼、走多少路、被補、被鞭打、戴荊棘冠等,都有仔細的分析。他們還考證那時代羅馬人用的鞭子,長度,上面骨刺的形狀。如用右手鞭抽耶穌的背,打多少下,割破了那幾條血管等,解釋分析得像是在醫學院上“大體解剖學”的課。並且陳述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汗如血滴下,不是福音書作者的言過其詞。當人在極大痛苦及壓力下,微血管破裂,血液滲入汗腺,皮膚變得極端脆弱,血和汗混合流下。這種症狀,在醫學上稱“血汗症”(hematidrosis)。
最後,作者由肋旁槍傷以至水和血流出,來作死因的診斷。耶穌在兩千年以後,終於有一張“美國醫學協會”的“死亡診斷書”,寫下的死因是“心臟破裂或心肺衰竭”。作者們並在結論處斷言∶“按照近代醫學的研究,耶穌自十字架取下時,已經斷氣了。”這是“美國醫學協會”的環境證據。這篇論文至少證明一件事∶“耶穌昏迷論”,不擊自破。

2.耶穌的墳墓

耶穌所埋葬的地方是個有錢人的墳墓。要有相當的財力才買得起在“花園墓”(Garden Gate)里的地,並在一整塊大磐石中鑿挖出一個墓室,洞前面修了一條足夠大石頭藉地心引力輥下蓋住洞口的大鴻溝,考古家也在附近找到了這種相似的墓。這類墓地不似一般平民墓群,極易辨識,不易認錯。況且,第二天祭司長、法利賽人和彼拉多商議,為了避免耶穌的門徒謊報 復活,派了一隊羅馬兵去看守,按照羅馬的方法,把墓以石臘和繩子嚴嚴地封起來(《太》27∶62-66),未經許可開封者,以死罪處理。
跟隨耶穌的細心婦女們,觀察到三天前,兩位公會議員因著趕逾越節,將她們主的身體匆匆處理,稍嫌草率(《約》19∶42)。於是她們預備了香膏,打算七日的頭一日清晨,重新為主妥善安葬。她們輕易地找到了主的墓。那種“女人沒有方向感,說不定找錯了墓”的觀念,全然缺乏科學與統計學上的依據。抹大拉的馬利亞是最後一個離開墳墓,卻是第一個見到復活主的人。因此,人證物證俱在,耶穌是放在一個安全到滴水不漏、密不透風的墓里。

3.門徒因著耶穌被捕心意煩亂而四散。

耶穌被捕,幻滅了門徒的理想和盼望。回想當初跟隨耶穌的時候,原以為這位是值得他們拋下一切去追隨的未來民族領袖,誰又料到這位領袖卻以最卑微的方法被捕被殺,過去的三年算是白白浪費了。主的大弟子,那塊磐石,見過主登山變像,手握主交給他天國的鑰匙,主更要將教會建在這磐石上的彼得,卻在主受難之際,三次不認主!其他門徒的光景,可想而知。耶穌死了,門徒在心灰意冷之餘,如鳥獸散,各自回去重操舊業。

4.第三天清晨,發現墓竟然是空的。

最先發覺空墳墓的當是看守的羅馬兵丁,這在他們親睹天使輥開大石頭之後。按羅馬法,他們的頭都保不住了。於是氣急敗壞地去報告祭司長,祭司長也沒有理由不相信他們的話,於是趕緊捏造謠言,聲稱耶穌的身體被門徒偷走了。
門徒偷了嗎?門徒偷只有一個動機∶他們太想念他們的主,想把 的屍體偷回去作紀念嗎?試想想,門徒都不是有財勢有地位的,他們將耶穌改葬的地方,總不會比財主的墓更妥當,“風水”地點更佳吧!因此動機不夠。
如何偷呢?羅馬法這麽嚴,守夜睡著是死刑。羅馬兵眼都不敢閉,哪敢睡覺?更哪敢集體睡覺?真睡著了還敢事後跑去猶太領袖那兒報告嗎?應當像保羅在羅馬管區腓利比監獄的禁卒,拔刀自殺了。因此,“門徒偷了”是連祭司長及長老們都無法自圓其說,自相矛盾的供詞。
反過來看,即便門徒奮不顧身地打敗了大批兵丁,偷得了耶穌,還會相信復活的主穿牆透門向他們顯現嗎?還會冒死在敵人面前傳復活的 音嗎?還會為復活的主犧牲生命嗎?人會為一個主義,一個他認為正確的、值得的理想殉道,歷史上有許多這樣的烈士。但是,沒有一個人,會為他自己編造的謊言殉難,這是確實的。

5.耶穌復活後,曾向許多見證人顯現。

在第一世紀,婦女在法庭上作證是無效的,但最先見到復活的主卻是抹大拉的馬利亞。那麽為什麽耶穌選擇先向婦女顯現呢?理由很簡單,因為歷史確是如此,沒有杜撰的必要。福音書的作者,就事論事,分別忠實地記載了他們的所見所聞。
接著是彼得和約翰在空墳墓裡面看見了原本包裹耶穌的裹屍布及頭巾。頭巾被摺疊好,裹屍布完好整齊地卷在一起,只是中間的身體不見了,像是金蟬脫殼一般!不像拉撒路,需要耶穌吩咐家人解開他手腳裹著的布,及臉上包著的手巾(《約》11∶44)。約翰看見就相信婦女告訴他主身體不見了的話,也相信耶穌復活了,雖然他不了解。因此嚴格說來,墳墓不是空的,裡面有復活的“環境證據”。
復活後,耶穌向原本不信 的弟弟雅各顯現;親自安慰並堅定三次不認 的彼得;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對兩位門徒講解舊約;又接連兩個主日晚間,向門徒顯現。直到 升天,40天之久,耶穌多次在門徒中間,講說神國的事。並有五百多人見過 。

6.教會開始建立。

門徒們在親眼見到復活的主以後,脫胎換骨地,一反過去的膽怯畏懼,在耶路撒冷大大地傳講耶穌。他們不是傳講耶穌所行的神跡,也不傳講耶穌教導的“登山寶訓”,而是一再地傳講復活的見證。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們,既然找不到也拿不出耶穌的身體,無法推翻復活的事實,敢怒不敢言,只好開始逼迫基督徒。除了約翰,耶穌的12個門徒,連同抹大拉馬利亞這樣的女門徒們(《路》8∶2-3),窮其餘生為復活作見證,最後都為他們所信的道殉難。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對他們的信仰是非常執著的。他們為忠於恪守“塔木德”(Talmud)所規定的割禮、安息日、節日等細節而自豪。要他們放棄傳統,冒著被趕出會堂,甚至付上生命代價去接受新的信仰,除非先體驗過那震撼生命靈魂的經歷。這些早期教會的信徒,必定是因見過復活的主,或者相信主復活的見證,義無反顧地投入教會。耶路撒冷教會快速地建立起來,像野火般大大的興旺。
考古學家於1878年在拿撒勒城發現了一方石碑。上面刻著革老丟的詔告∶警告民眾不得侵擾墓穴,更不得移動屍體,違者法辦(圖九)。這原是個尋常的告示,其不尋常之處,在於革老丟所指的“法辦”是死刑。這時正值猶太人反抗羅馬統治(49 AD),革老丟必也聽聞耶穌復活及猶太祭司長傳出門徒偷屍的事,認為猶太人造反與偷墓有關連而出此告示,以達殺一戒百之效。由此證明,“耶穌復活”不是一個經過幾代相傳,漸漸演變成的“民間神話”(注14)。
前牛津大學歷史系主任亞諾(Thomas Arnold, 1795-1842)教授承認∶“在人類歷史上,從沒有比耶穌釘死及復活的事件,經歷過更嚴謹、更苛刻的考證。”(注15)前英國首席大法官達林(Charles John Darling,1849-1936)也說∶“我不相信任何一個陪審團,在聆聽了各方壓倒性的、正面反面的、善意惡意的、直接間接的證詞後,能否定耶穌復活的事實。”(注16)
著名歷史學家杜倫特(Will Durant, 1885-1981),他本人並非基督徒,當論到歷史上的耶穌時說∶“耶穌在歷史上的真實性,是無可置疑的。就連對基督教仇視的外邦人,或是與耶穌為敵的猶太人,也從未想到過否認其人其事。”他接著又說∶“就單憑一小撮無名小卒,在他們有生之年,赤手空拳,成功地‘捏造’出如此一位具有無比高尚道德,又如此深得人心的領袖人物,他既能激發人類的愛心,又有無比權威的號召力。這個成就本身就是一件神跡,其威力遠超過所有福音書的記載!”(注17)只是杜教授有所不知,這些赤手空拳無名小卒所憑藉的力量,就是親眼見證了耶穌基督的死里復活。
復活是超自然的歷史事實。既是“超自然”,我們後人就要以“心眼”代替“肉眼”來領會。當年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位實證主義的多馬(《約》11∶16,14∶5,20∶25),他也不相信同伴告訴他耶穌已復活的事,唯恐自己承當不了再一次的失望,直到他親眼見到主釘痕的手及肋旁的傷。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我們和歷代眾聖徒一樣,客觀目睹了如山的鐵證,主觀經歷了復活主的同在,謙卑坦然地對主說∶“我的主!我的神!”因而皆成了有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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