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學水平評價

學校辦學水平評價是教育行政部門或專業的評價機構根據國家和社會賦予學校的教育目標和任務,運用科學的評價理論和技術,對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管理工作、辦學效益等方面進行的總體的或單項的價值評判。中國目前非常重視的是總體的綜合評價。

定義

學校辦學水平評價是一種綜合性的教育評價。它是指教育行政部門或專門的評價機構,根據國家和社會賦予學校的教育目標和任務,運用科學的評價理論和技術,對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管理工作、辦學效益等方面水平進行的總體的或單項的價值評判。

意義

學校辦學水平進行評價,才不會僅僅只辦成“升學教育”;才能改革學校管理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才能加強學校與社會之間的聯繫,得到社會各方面對學校工作的監督和支持,促進學校工作不斷提高;才能促進學校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財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才能提高學校領導和教師的教育理論素養,提高學校領導和教師發現、研究和解決教育問題的意識與能力。從而使人們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深化教育改革,達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的。

目的

督促學校認真貫徹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規定,端正辦學思想,遵循教育規律,深化教育改革,最佳化教育管理,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改革教育管理體制,改進對學校的領導,解決辦學中存在的問題;建立科學、客觀的辦學水平評價體系,引導社會、家長用正確的標準評價學校的辦學水平。

中國小校辦學水平評價的基本任務

(1)研究和設計各種有效的評價方法、評價工具,系統地收集可靠的信息資料,準確地了解社會的教育要求和學校的現狀;

(2)科學地整理和分析收集到的信息資料,對學校各方面的工作水平和總體辦學水平作出恰當的評價;

(3)為學校改進工作、深化教育改革,為教育管理部門完善巨觀管理、進行科學決策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等。

評價標準

首先,制定評價標準必須依據教育方針。教育方針規定了教育為什麼服務,各級各類學校培養人才的總的規格要求以及通過什麼途徑來培養人才。確立評價目的,提出評價原則,離不開教育方針;制定評價標準,同樣離不開教育方針。

其次,以先進的教育理論和學校管理理論為依據。制定評價標準的人應該具備這方面的素養。例如制訂教學評價標準,如果不懂得教學規律,不懂得教學方法等方面的理論,就不可能制訂出科學的教學評價標準;制定學校管理評價標準,如果對學校管理學一無所知,就不可能對校長的工作進行客觀的評價。

再次,學校辦學水平評價還要以學校的具體工作為依據。要體現幾個重要方面的要求:一是績效要求。二是職責要求。即學校各類人員是否履行了各自的職責,是否有效地履行了他們的天職——教和學。三是素質要求。我們的教育工作,無論採取什麼措施,其目的都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質。教育工作者要提高別人的素質,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質,最終落實到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所以學校辦學水平評價標準中不能沒有素質要求。

制定切實可行的評價標準,既要有統一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在保證社會對學校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注意到各方面絕對水平評價的同時,也應重視投入與產出效益方面的評價,重視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原有的辦學條件等方面的評價。

基本內容

學校辦學水平評價的基本內容,大致包括以下幾方面。

辦學方向評價

學校應全面貫徹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針,實現教育目標

學校各項工作評價

1.學校管理水平評價。如校長的崗位培訓情況;政治思想素質與業務素質情況;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與保證監督作用的情況;民主管理與教育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建設;機構設定、職責劃分、團結協作、工作效率;規劃與計畫的實施;信息統計與檔案管理工作等。
2.師資隊伍建設水平評價。包括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學習制度;崗位責任制、教職工的主人翁意識與工作實績、考評與獎懲;教職工隊伍的培訓與提高、骨幹教師的培養;關心教職工生活;有關教師政策的執行情況及教職工隊伍的穩定情況。
3.德育工作質量評價。包括對德育工作的重視;德育工作管理體制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的計畫與實施;各項工作滲透德育,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學校、社會、家庭的配合情況;校容校風校紀情況;德育研究與改革;政治課教學、班主任工作、日常思想政治工作、青年團、少先隊和學生會工作、《學生守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執行情況等。

4.教學工作措施和質量評價。如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的執行情況,教學的質量和水平,教學組織,實施與檢查,教研與教改;教材和複習資料的管理;學生課業負擔及其控制;執行招生計畫情況,班額控制,學籍管理,流失率,留級率;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體育、衛生制度,課餘體育訓練與競賽,健康教育與衛生監督,公共衛生;課外活動;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的利用與管理等。
5.財務和後勤管理水平評價。如財務管理與監督機制;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學校資產管理,後勤工作服務;勤工儉學與校辦產業;校園規劃、建設與管理;安全教育與安全設施等。

學校辦學條件評價

1.領導集體:指導思想;領導體制;領導成員素質;領導結構;領導成員的配備等。
2.教師隊伍:編制額和實有數量;學歷達標率,專業證書考核合格率;教師的學歷、職稱、專業、年齡結構;公辦、民辦、代課教師比例等。
3.物質條件:校舍,場地,設施;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文體器材,衛生設施等。
4.經費:生均公用經費,生均業務費;公辦、民辦教師經濟待遇和政策落實情況等。

辦學效果評價

衡量學校是否辦得好的標準,是培養的人才的數量和質量,關鍵是質量。這裡的質量絕不僅僅指學生得分的多少或升學率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取得的實際成果,即在原有基礎上的發展和提高;這裡的數量也不僅僅指人數的多少,而是指在相同人力、物力、財力的條件下,所培養的合格人才的多少。而且,不僅僅是對在校生進行德智體等方面的全面評價,還要對已離校的畢業生進行跟蹤評價。對特色教育應根據學校的背景、原有基礎和條件進行效益評價。

指標體系

確定學校辦學水平評價的指標體系,就是根據辦學水平評價的特定的評價目的和目標,把各項內容逐層分解為若干項具體指標和內容,然後,再根據人們對各項指標和內容的價值觀和相對重要程度,分別賦予相應的權重。設計評價的指標體系時必須根據評價的目的或功能進行,並採取許多有價值、較為科學的方法和技術,結合以教育方針為指導、科學性與可行性統一、評價與指導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等原則要求,通過提出假設、試驗、檢驗分析、篩選、重新組合、再試驗、再分析、再選擇、再組合等一系列環節的研究來制定較為科學的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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