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受命之寶

大清受命之寶

大清受命之寶,乾隆欽定二十五寶璽之一,昭示大清的大統乃為天授。

清二十五寶璽

我國自秦代時起用玉石鐫刻成的印章,凡帝王天子使用的曰國璽,曰御寶,諸侯或官吏們使用的曰印,秩卑者使用的曰鈴記,其制度嚴明,秩序井然。
清“二十五寶”,是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國家政權的二十五方御用國寶的總稱。
古人以天為陽,以地為陰,單數為陽,雙數為陰。《周易》里將一三五七九,五個數字相加,即得二十五。《周易大衍》里也有“天數二十有五”之句。乾隆用古人之典來欽定寶璽的數目,以象徵自己的王朝能綿延無限。

二十五寶排序第一

大清受命之寶大清受命之寶
乾隆皇帝的興趣廣泛,博雅好古,印璽也特別多。清人何聖生的《檐醉雜記》載,乾隆十一年的時候,交泰殿里就藏有二十五方印璽,印文和用途各自不同。制度規定其"以章皇序″,即彰顯大清皇帝受命於天的正統身。

大清受命之寶清二十五寶之一,昭示大清的大統乃為天授;據《交泰殿寶譜》,此寶作“以章皇序”之用。通高12cm,印面14×14cm。白玉質,盤龍紐。

璽文朱文,玉筋篆〔玉筋篆亦稱"玉箸篆″,為篆書的一種,其筆道圓潤溫厚,形如玉箸(筷子),故名〕,左滿文本字,右漢文。

 

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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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以章皇序”,即彰顯大清皇帝受命於天的正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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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二十五寶璽為清代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國家政權的二十五方御用國寶的總稱。

乾隆以前,御寶一般沒有規定確切的數目。乾隆初年,可稱為國家御寶之印璽已達二十九種三十九方之多,且因有關文獻的記載失實,用途不明,認識錯誤甚多,造成混亂狀況。針對這種情況,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皇帝對前代皇帝御寶重新考證排次,將其總數定為二十五方,並詳細規定了各自的使用範圍。這二十五方御寶分別為: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皇帝之寶二方、天子之寶、皇帝尊親之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行寶皇帝信寶天子行寶天子信寶敬天勤民之寶、制誥之寶、敕命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欽文之璽表章經史之寶、巡狩天下之璽、討罪安民之寶制馭六師之寶敕正萬邦之寶敕正萬民之寶、廣運之寶。重新排定後的二十五寶各有所用,集合在一起,代表了皇帝行使國家最高權力的各個方面。

乾隆十一年厘定之御寶的寶文,除青玉“皇帝之寶”為滿文篆書外,其餘全部為滿文本字和漢文篆書兩種文字。乾隆十三年,創製滿文篆法。為使御寶上的滿漢文字書體協調,乾隆皇帝特頒旨:除“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青玉“皇帝之寶”四寶因在清入關以前就已使用,“不宜輕易”外,餘二十一寶一律改鐫,將其中的滿文本字全部改用篆書,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二十五寶。

二十五寶平時密藏於紫禁城交泰殿的寶盝中,一寶一盝。寶盝為兩重,皆木質,製作精美。寶盝置木几上,外罩繡龍紋的黃緞罩,分列於御座左右。

二十五寶質地有金、玉、栴檀木,印紐有交龍、盤龍、蹲龍型制,雕制精美,同時也是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典章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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