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二十五寶璽
乾隆皇帝欽定的二十五方御寶分別為: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子之寶、皇帝之寶(兩方)、天子之寶、皇帝尊親之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行寶、皇帝信寶、天子行寶、天子信寶、敬天勤民之寶、制誥之寶、敕命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欽文之寶、表章經史之寶、巡狩天下之寶、討罪安民之寶、制馭六師之寶、敕正萬邦之寶、敕正萬民之寶、廣運之寶。這“二十五寶”的印文除青玉的“皇帝之寶”為滿文外,其餘全部為滿漢篆書兩種文字。乾隆十三年創製出滿文篆法,為使御寶上的滿漢文字書體協調,乾隆曾下諭旨除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子之寶、滿文的皇帝之寶四方御寶因是在清人入關以前就使用,不能隨便改動外,其餘的二十一寶一律進行了改鐫,其寶中的滿文本字也全部改用篆體鐫刻。二十五寶材質有玉石、金,也有旃檀木的。印鈕有交龍、盤龍、蹲龍、龍鳳等各種龍形,其雕制極精美細膩,形象生動,堪為清代宮廷印章的代表作品。
清25寶排序第七
清二十五寶之一皇帝尊親之寶,通高6.1cm,印面6.8×6.8cm。
白玉質,盤龍紐。上皇太后徽號及上尊號、諡號、廟號之用。
璽文朱文,玉筋篆,左滿文,右漢文篆體。
清朝制度規定其"以薦徽號″,皇帝、皇后要有徽號,上徽號詔時要鈐此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