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金質,交龍紐。據《交泰殿寶譜》,此寶作“以章繼繩”之用。
璽文朱文,玉筋篆,左滿文本字,右漢文篆體。
制度規定其"以章繼繩″,即大清遵照上天的標準而行事。
是清二十五寶之一。“繼繩”之意為“繼繼承承”,即繼承。皇位繼承時使用的玉璽,代表國家行使權力。
關於二十五寶
清二十五寶為清代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國家政權的二十五方御用國寶的總稱。
乾隆以前,御寶一般沒有規定確切的數目。乾隆初年,可稱為國家御寶之印璽已達二十九種三十九方之多,且因有關文獻的記載失實,用途不明,認識錯誤甚多,造成混亂狀況。針對這種情況,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皇帝對前代皇帝御寶重新考證排次,將其總數定為二十五方,並詳細規定了各自的使用範圍。這二十五方御寶分別為: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皇帝之寶二方、天子之寶、皇帝尊親之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行寶、皇帝信寶、天子行寶、天子信寶、敬天勤民之寶、制誥之寶、敕命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欽文之璽、表章經史之寶、巡狩天下之寶、討罪安民之寶、制馭六師之寶、敕正萬邦之寶、敕正萬民之寶、廣運之寶。重新排定後的二十五寶各有所用,集合在一起,代表了皇帝行使國家最高權力的各個方面。
乾隆十一年厘定之御寶的寶文,除青玉“皇帝之寶”為滿文篆書外,其餘全部為滿文本字和漢文篆書兩種文字。乾隆十三年,創製滿文篆法。為使御寶上的滿漢文字書體協調,乾隆皇帝特頒旨:除“大清受命之寶”、“皇帝奉天之寶”、“大清嗣天子寶”、青玉“皇帝之寶”四寶因在清入關以前就已使用,“不宜輕易”外,餘二十一寶一律改鐫,將其中的滿文本字全部改用篆書,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二十五寶。
二十五寶平時密藏於紫禁城交泰殿的寶盝中,一寶一盝。寶盝為兩重,皆木質,製作精美。寶盝置木几上,外罩繡龍紋的黃緞罩,分列於御座左右。
二十五寶質地有金、玉、栴檀木,印紐有交龍、盤龍、蹲龍型制,雕制精美,同時也是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典章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