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

《四川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於2011年10月28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1〕60號印發。該《規劃》分規劃背景、指導思想與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5部分。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的通知
川辦發[2011]6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川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

根據《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基本精神編制,旨在明確我省“十二五”人口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進一步促進人口自身均衡發展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努力建設人口均衡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一、規劃背景

“十一五”時期,我省人口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低生育水平持續穩定,人口出生率年均保持在9.5‰左右,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穩定在1.6左右;人口增長速度趨緩,人口自然增長率年均保持在3‰以內;2010年末全省戶籍人口為8998萬人;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0.7%左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76%左右,國民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年,全省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進一步降低;人口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0.18%。社會保障事業取得新進展,城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1300.9萬人,城鄉三項醫療保險參保率超過90%以上。出生性別比升高勢頭得到遏制,呈現向正常水平回歸的態勢,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到111.4。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進展順利,利用國債資金項目和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建設計畫生育縣級服務機構161個、鄉鎮服務站1206個。“5·12”汶川特大地震後迅速啟動地震中有成員傷亡家庭災區再生育全程服務行動並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1年8月底,已有3075名嬰兒安全出生。這些成就為我省“十二五”人口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十二五”時期,我省人口發展迎來了重大歷史機遇。在國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進一步支持地震災區發展振興、大力支持民族地區跨越發展和貧困地區加快發展等重大利好政策環境下,我省迎來了進一步加快發展的極為難得的戰略機遇。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的加快轉型、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的跨越發展,必將為我省人口發展提供更為堅實的物質基礎和工作保障。
同時,“十二五”期間,我省人口發展呈現出戶籍人口總量繼續慣性增長、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重、勞動力逐步從無限供給轉變為有限供給、人口向區域中心城市集聚加速,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快速上升並將接近50%等新特點。一是人口總量繼續慣性增長。我省人口基數大,受政策因素和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慣性影響,“十二五”期末人口總量將達9200萬人左右。人口總量的繼續增加對資源環境的壓力將進一步增強。二是人口素質亟待提高。受生物、社會、環境等因素影響,“十一五”期間,我省出生缺陷發生率呈持續上升趨勢。國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全省常住人口中國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仍占70%,高於全國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大專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僅占6.7%,低於全國2.2個百分點。人口總體素質與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的目標還不相適應。三是人口結構問題凸現。老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快速升高。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已達10.95%,“十二五”期末將達到12.98%左右,社會保障壓力越來越大。“十一五”期間,全省出生人口性別比仍偏離正常標準,給社會和諧穩定帶來隱患。四是家庭發展能力弱化。2010年全省平均家庭戶規模為2.95人。家庭規模小型化趨勢明顯,三代及以上大家庭比例逐步下降,家庭的養老等傳統功能逐漸弱化,應對社會風險能力日趨降低。五是人口分布不盡合理。我省部分市(州)屬於生態環境脆弱和地質災害頻發區域,自然環境惡劣,不適宜人居面積較大,人口承載能力較低,人口分布的不合理性特徵突出。同時,我省人口城鎮化水平相對較低,低於全國平均水平9.5個百分點。六是人口流動行為異常活躍。“六普”數據顯示,外出半年以上人口達2091萬人,其中跨省流動的人口為1050萬人;外省流入人口113萬人。大量勞動力外出,農村地區人口空心化趨勢逐步加重。這些問題的聚集疊加、相互交織,使我省面臨的人口問題更加複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任務更加艱巨。

二、指導思想與原則

“十二五”時期,我省人口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人口發展規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道路。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完善人口政策體系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最佳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有序流動,保障人口安全,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十二五”時期,我省人口發展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一)堅持穩定低生育水平。“十二五”時期,控制數量與最佳化結構的矛盾是我省人口發展的主要矛盾。必須統籌兼顧數量與結構的關係,不斷創新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時,採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我省人口結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處理好人口與發展關係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與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家庭發展能力的協調推進、同步發展。
(三)堅持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把握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同階段的特點和人口各要素之間的互動關係,適時完善政策,逐步形成有利於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體系。
(四)堅持人口政策統籌協調。繼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加強人口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的統籌協調,推動部門間、區域間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與人口政策協調配套。

三、發展目標

按照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營造良好人口環境的要求,綜合考慮未來人口發展的趨勢和條件,今後5年全省人口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一)穩定低生育水平目標。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控制在1.8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年均控制在5.6‰左右,人口總量控制在9200萬人左右。
(二)提高人口素質目標。普及學前1年教育,學前3年毛入園率達到70%。高中毛入學率達到85%;高等教育質量進一步提高。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覆蓋率達到80%;出生缺陷發生率升高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嬰兒死亡率下降到11‰以下;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33/10萬以下。實現基本項目的計畫生育免費技術服務、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等服務均等化。
(三)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目標。出生人口性別結構得到有效改善,全省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至110左右。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建立,社會養老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婦女兒童發展環境進一步得到最佳化。扶持殘疾人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
(四)引導人口有序流動遷移與合理分布目標。實現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覆蓋率達到85%。
(五)建設和諧幸福家庭目標。支持家庭發展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和諧幸福家庭覆蓋率進一步提升。
上述目標中,人口總量控制目標為約束性目標,其他目標為預期性目標。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確保約束性目標的完成,力爭預期性目標的實現。

四、主要任務

(一)穩定低生育水平。
堅持和完善現行生育政策。按照“總體穩定、城鄉統籌、逐步完善、平穩過渡”的原則,遵循人口發展規律和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的原則,統籌考慮四川人口發展實際,積極完善現行生育政策,保持人口活力。加強風險監測防控,制訂有效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避免引起人口大幅波動。
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堅定不移地實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責任與許可權,建立健全主體合法、權責明確、程式嚴密、制度健全、監督有效的執法體制。建立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和違法人員責任追究資料庫。強化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和考核評估。繼續推進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文明執法工程。加強依法行政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能力和水平。加大社會撫養費徵收力度,維護法律嚴肅性。
豐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將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政府改善民生行動計畫。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在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時,要優先考慮並加強與人口計生政策的有機銜接和協調配套,在就業培訓、扶貧開發等方面,對計畫生育家庭予以傾斜照顧。進一步完善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別扶助制度,擴大範圍、提高獎勵扶助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全面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和計畫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節育手術保險、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等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深入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
完善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完善省、市、縣三級計畫生育服務網路,最佳化縣和鄉鎮中心服務站。加強優生優育技術服務。完善技術服務質量安全體系。全面實施生殖道感染干預和避孕節育知情選擇工程。建立便捷、高效的避孕藥具配送系統。完善藥具不良反應監測網路和藥具隨訪制度,提高避孕節育措施及時有效率,降低意外妊娠率和節育手術併發症、藥具嚴重不良反應發生率。加快完善民族地區計畫生育服務體系。探索社區生殖健康教育模式。
創新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思路。深入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全面建立“統籌協調、科學管理、優質服務、利益導向、民眾自治、人財保障”的工作機制。大力推進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紮實開展“萬村示範”活動。全面推進誠信計生工作,建立政府誠信、民眾守信、村民互信的服務管理模式。在城市社區和流動人口積聚地區,探索建立“產業式”、“物業式”、“樓宇式”等新的計生組織形式。強化高層倡導,全面推進黨政幹部人口理論教育。加強人口文化建設,拓展宣傳教育平台,大力普及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知識,深入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形成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環境。以創建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市、區)為載體,全面推行計畫生育優質服務,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提高民眾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滿意度。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質。
提高人口健康素質。建立出生缺陷監測分析機制,加強部門協作,積極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開展優生促進工程,全面實行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大力普及優生優育知識,加強婚前、孕前諮詢指導,提倡婚前醫學檢查。健全產前診斷網路,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診療工作。建立孕產婦健康狀況監測系統,加強孕產婦健康服務和管理,全面落實孕產婦住院分娩政策,進一步降低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加強對未婚人群、流動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務,擴大優質服務覆蓋面,實現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目標。全面普及健康教育,大力推進全民健身運動。加強以預防為主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差距。繼續加強性病、愛滋病的防治工作,控制和減少傳染病、地方病的發生和傳播。加強國民心理衛生和精神健康工作。
提高人口科學文化素質。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健全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完善困難群體資助制度,促進教育公平。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提高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大力發展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構建多元化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和服務能力。推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大力推進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加快發展繼續教育,建設學習型社會。
提高人口思想道德素質。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廣泛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深入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加強公民道德素質和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國民素養。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廣泛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三)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制訂和完善B超、終止妊娠手術、終止妊娠藥品器械等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全面推進出生實名登記制度,建立部門間出生人口信息採集和共享機制。加強對各地區、各類人群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動態監測。依法打擊非法胎兒性別鑑定、非法人工終止妊娠、非法生產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器械等違法犯罪行為。制訂有利於女孩健康成長和婦女發展的社會經濟政策,促進社會性別平等。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施積極、健康、保障、和諧的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制訂與其他經濟社會政策相互支撐的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體系,加快醫療、服務、福利、護理等方面的立法進程。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探索建立無子女、獨生子女父母和失能高齡老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和老年護理保險制度。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支撐,資金保障與服務提供相匹配,無償、低償和有償相結合,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互助的養老服務體系。積極開展養老社區創建活動。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加強服務標準、行業規範和管理制度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齡產業的發展,滿足老年人口不斷增長的需要。提高老年人口的素質和技能,充分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延長老年人口的健康年限,鼓勵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活動。
推動婦女兒童事業全面發展。全面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促進婦女創業就業,提高婦女參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能力,加強婦女勞動保護、社會福利、衛生保健、扶貧減貧及法律援助工作,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維護兒童優先權、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著力解決留守兒童、孤殘兒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問題。嚴厲打擊暴力侵害婦女、拐賣婦女兒童、棄嬰等違法犯罪行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將殘疾人基本生活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將住房困難的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實施 “重點康復”、“托養工程”、“災區救助”和“陽光家園”計畫,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積極開展城鎮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民族地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設。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改善特殊學校辦學條件。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鑑定等公共就業服務。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措施,加強就業援助。
(四)引導人口有序流動遷移和合理分布。
最佳化人口空間分布。根據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在重點開發區域實施積極的人口遷入政策,鼓勵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外來人口在重點開發區域定居落戶;引導人口向城鎮化重點發展區域集聚,鼓勵人口向資源承載力強、經濟發展空間大的區域轉移,促進人口分布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和與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積極推進城鎮化,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8%左右。
統籌城鄉和區域人口發展。積極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加快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強化城鎮化發展的產業支撐。大力推進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增強區域性中心城市對要素聚集、產業發展和就業吸納能力。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加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入,切實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人口遷移流動的制度障礙。積極探索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統籌銜接,保障遷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逐步把符合條件的遷移人口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
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施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程,建立流動人口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機制,切實解決流動人口在就業、就醫、定居、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以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管理為主、居住地與戶籍地管理相結合的服務管理機制、監測體系和服務網路,搭建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平台,實現流動人口信息實時變動、異地查詢和跟蹤管理。紮實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一盤棋”工作,積極探索符合時代要求的服務管理體制,提高服務管理效能
(五)建設和諧幸福家庭。
建立健全家庭發展政策。完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構建優生優育、子女成才、抵禦風險、家庭致富及養老保障等政策體系,穩定家庭功能。加大對孤兒監護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受災家庭等特殊困難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工傷、養老、失業和生育保險制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將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三級以上人員納入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範圍。免費為符合條件的育齡民眾提供再生育技術服務。
促進家庭和諧幸福。全面開展“幸福家庭·和諧發展”活動。開展家庭和諧幸福指數研究,探索建立家庭和諧幸福狀況評價體系。探索建立以家庭為中心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開展初級家庭保健、兒童早期發展、青少年及其父母的親職教育指導、更年期家庭成員與計畫生育家庭老人的生理心理諮詢、流動家庭與留守家庭關懷等服務。關注大齡青年的婚育問題。為災區孩子遇難、傷殘家庭提供再生育全程服務。積極引導和支持災區配偶遇難家庭進行婚姻家庭重建。增強受災家庭自我發展能力,促進災區振興發展。
建設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以婚育新風進萬家、新農村新家庭計畫等活動為載體,傳承傳統家庭美德,弘揚尊老愛幼、家庭和美、鄰里互助、社區和睦的社會風尚。倡導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優生優育、社會性別平等的觀念。引導家庭成員培育積極健康、負責任的婚育行為和科學文明、低碳環保、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與習慣。
(六)建立人口發展決策支持機制。
建立人口發展戰略研究長效機制。建立與相關部門、學術團體和研究機構協調合作的機制,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的要求,組織開展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人口發展與社會管理、公共資源配置、經濟結構調整等重大課題研究,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支持。深入研究全省人口發展趨勢及突出矛盾,制訂出台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人口發展指標體系和巨觀調控政策。建立人口管理部門人口發展預報和預警制度,定期發布人口安全預警信息。
建立人口工作綜合決策和統籌協調機制。完善適應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要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建立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強化人口工作的綜合決策。建立人口政策協調製度,在重大經濟社會政策出台之前,開展對人口發展影響的綜合評估,促進部門間、區域間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人口政策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
建立全員人口統籌管理監測體系。建立健全科學的人口發展指標體系和人口發展動態監測評估機制;建立部門間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和人口統計信息協商制度,實現人口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更新。建設“全員人口統籌管理信息系統”(“金人工程”),建立省級人口數據中心;建立健全人口信息動態採集和更新機制,完善全員人口統籌管理基礎信息資料庫。科學監測和評估人口發展狀況,加強人口與經濟、社會、環境、資源相關數據信息的採集和深度分析,實時發布人口發展動態信息,為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科學決策提供數據信息支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人口工作的組織領導。
堅持把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建設人口均衡型社會提到各級人民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把人口發展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納入改善民生總體部署。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形成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和格局。明確政府領導、相關部門、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職責,加強部門配合,嚴格執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二)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投入機制。
建立“財政為主、穩定增長、分類保障、分級負擔、城鄉統籌”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縣鄉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畫生育經常性工作、計畫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完善績效掛鈎、以獎代投(補)的激勵機制。加大對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和地震災區人口發展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力度。
(三)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穩定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網路,在農村綜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區劃調整中,確保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機構和人員穩定。鄉鎮按常住人口規模比例配備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人員,每個鄉鎮必須確保有1名以上公務員專職從事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人口較多的鄉鎮和艱苦邊遠地區要適當增配。將人口和計畫生育村(居)服務管理員報酬列入財政預算,並按不低於村(居)主要領導的80%標準落實待遇。大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最佳化結構,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服務管理能力。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職業化建設,嚴格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四)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評估。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是本規劃的實施主體,在制定和實施年度計畫時,要堅持以本規劃為基本依據;要把規劃落實到具體項目上,通過規劃引領項目,依靠項目促進規劃的實施。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上下齊心,努力把《規劃》規定的各項任務、項目和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項目標的實現。本規劃牽頭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與跟蹤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本規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推進本規劃順利實施。“十二五”中期和期末,由省人口計生委牽頭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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