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二五”城鎮化發展規劃的通知
川辦發〔2011〕9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川省“十二五”城鎮化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川省“十二五”城鎮化發展規劃
我省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關鍵時期,推進城鎮化科學、健康、有序發展,對於擴大內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意義重大。本規劃是按照《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結合我省城鎮化發展實際編制的重點專項規劃,是我省“十二五”期間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指導性檔案。
第一章 發展基礎
第一節 城鎮化發展成就和問題“十一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我省克服了“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鎮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鎮發展質量穩步提升,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取得突破,城鎮化進入加快發展的新階段。
城鎮化水平明顯提高。“十一五”期間,隨著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進程加快,城鎮化水平穩步提高,2010年底全省城鎮化水平達到40.18%,比2005年提高了7.18個百分點,年均提高1.44個百分點,城市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進一步增強。
城鎮體系日趨完善。經過“十一五”時期的快速發展,全省已形成四大城鎮群的雛形,初步建立了以成都特大城市為核心,8個大城市與16箇中等城市為骨幹,28個小城市與1793個小城鎮為基礎的省域城鎮體系,區域性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逐步增強,城鎮體系逐步最佳化完善。
城鎮發展質量明顯提高。“十一五”期間,全省城鎮建設成效明顯,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電信、環衛及防災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設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86.86%,污水處理率達到74.83%。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城鎮居民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大力提升城鄉規劃建設水平,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極大改善了城鄉人居環境,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達到8.44平方米。
災後恢復重建成果顯著。堅持將地震災區城鄉恢復重建與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和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堅持災區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先行,科學選址、科學規劃、科學重建,地震災區城鎮體系得到了最佳化,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大大加強,城鄉住房重建全面完成,城鎮質量得到較大提升,農村面貌煥然一新。
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成效明顯。深入推進成都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推動自貢市、德陽市、廣元市等省級試點,創新體制機制,促進了生產要素在城鄉間的自由流動,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有力地推進了新型城鎮化進程和新農村建設步伐,為全國城鄉統籌發展提供了經驗和示範。
雖然我省城鎮化發展取得了明顯成績,但城鎮化發展總體水平較低。2010年我省城鎮化率比全國平均水平低9.5個百分點,工業化城鎮化良性互動局面尚未形成,大量農民工尚未完成市民化過程;城鎮體系和結構不盡合理,除成都市外尚缺100萬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區域性中心城市和城鎮群發展不充分,對區域的輻射帶動作用不明顯,小城鎮密集但規模偏小,人口和產業的聚集能力不足;城鎮綜合承載力不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後,公共服務功能不夠完善,城鎮住房供應和保障制度尚不健全,風貌特色和人居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尚未形成等。
我省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期,面臨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實施擴大內需發展戰略、啟動建設成渝經濟區等重大機遇,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具有諸多有利條件和外部環境。
全省進入快速發展的新時期為加快城鎮化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經過“十一五”加快發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更加牢固,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不斷增強,當前已進入推進更好更快發展的新階段。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市場化、國際化的不斷深入,全省“兩化”互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我省城鎮化將呈現更快更好的發展勢頭。
國家建設成渝經濟區和成渝城鎮群為我省加快城鎮化發展提供了戰略支撐。成渝經濟區是國家實施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重點,是國家“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成渝經濟區涵蓋了我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強、經濟人口集聚條件好的城鎮化主要地區。國家加快成渝經濟區建設步伐,實施成渝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規劃建設天府新區,將帶動我省城鎮化快速發展。
國家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為我省加快城鎮化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國家把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我國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優先地位,出台了包括財政、稅收、土地和產業等扶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對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特色優勢產業培育、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社會建設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我省是西部地區的經濟大省、人口大省、資源大省,必將在新一輪西部大開發中獲得更快更好的發展,為加快城鎮化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外部環境。
國家擴大內需的長期戰略為我省加快城鎮化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機遇。國家把擴大內需作為我國的長期戰略方針,著力擴大消費需求,保持投資合理增長,促進投資消費良性互動;加快推進城鎮化是擴大內需的戰略重點,這將為我省城鎮化發展提供有利的政策機遇。
國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為我省加快城鎮化發展增添了強勁動力。隨著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深入推進,將加快破除阻礙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合理引導產業向園區集中、土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農民向城鎮和農村新型社區轉移集中,走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一體的發展道路,為我省加快新型城鎮化發展增添了強勁動力。
充分認識我省城鎮化面臨的新形勢,抓住國家規劃建設成渝經濟區和新一輪西部大開發等重大戰略機遇,迎接挑戰,開拓創新,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兩化”互動和“三化”聯動,注重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產業支撐、城鎮質量和可持續發展,以人口城鎮化為核心,以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為重點,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著力構建“一核、四群、五帶”的城鎮化戰略格局,著力完善以大城市和區域性中心城市為依託、大中城市為骨幹、小城鎮為基礎的現代城鎮體系,著力增強城鎮集聚產業、承載人口、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的能力,加快區域人口、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全面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進程,全面提升我省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第二節 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發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堅持把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作為城鎮化的核心,以增加城鎮就業、改善人居環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為重點,切實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堅持城鎮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正確處理當前和長遠、局部和整體的關係。規劃期內城鎮發展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充分挖掘城鎮建設用地潛力,堅持集約化發展,節約土地,保護耕地,實現可持續發展。
堅持城鎮化和產業聯動發展。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聯動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通過城鎮化引導經濟要素集聚,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加快推進工業化進程。在推進工業化的過程中同步推進城鎮化,通過發展工業和服務業,引導農村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加快推進城鎮化。
堅持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加強區域之間、城鎮之間的分工合作,建立區域間資源共享、設施共建的協調機制。合理確定區域城鎮的職能、性質和規模,努力構建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符合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城鎮體系。堅持城鄉統籌,把城鎮建設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新農村綜合體建設結合起來,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建立以城帶鄉的新型城鄉關係。
堅持加快發展和重點突破。堅持把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作為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擴大內需的重要手段。尊重城鎮化發展的一般規律,根據不同地區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促進有條件的城市和重點鎮加快發展,增強集聚產業和人口的能力,培育新的經濟成長極。
堅持改革創新推進城鎮化發展。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探索建立起有利於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為促進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加快推進城鎮化提供動力。
城鎮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15年全省城鎮化率達到48%左右,年均提高1.5個百分點以上,城鎮總人口達到4000萬人以上,城鎮建成區面積達到3800平方公里左右,城鎮經濟的集聚效應和規模效應得到顯著提升。
城鎮體系更加完善。完善以成都特大中心城市為核心,20個區域中心城市為依託,300個左右中小城市和重點鎮為骨幹,1500個左右小城鎮為基礎,布局合理、層級清晰、功能完善的城鎮體系,促進大中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天府新區建設快速起步、重點突破,成都的集聚輻射能力進一步增強。成都平原城鎮群和川南城鎮群的綜合競爭力顯著提升,攀西城鎮群和川東北城鎮群快速發展。
城鎮發展質量明顯提高。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更加完善,城鎮服務能力和保障能力不斷增強。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縣城及小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大幅提升,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提高。城鎮住房供應體系進一步完善,全省城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平方米。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0平方米,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有效進展,人居環境得到改善,城鎮特色進一步突出。
“兩化”互動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實現城鎮體系布局與生產力布局相協調,城市新區與產業園區一體發展,工業向園區集中、園區向城鎮集中的格局基本形成,把產業園區建設成為“兩化”互動發展的示範區,產業對城鎮化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城鎮對產業的服務和承載能力明顯提高。
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促進城鄉要素合理流動的體制機制基本形成,建立更為寬鬆的城鎮戶籍制度,就業和社會保障等體系更加完善,創新城鄉綜合管理機制,形成有利於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和政策環境。
第三章 最佳化城鎮發展格局
按照城鎮發展定位,實現區域城鎮在產業、物流等方面分工協作與功能互補,推動跨區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共建共享,構建以“一核、四群、五帶”為骨架的城鎮空間布局結構。強化成都都市圈發展極核,壯大四大城鎮群,培育五條城鎮經濟發展帶,合理引導人口向適宜地區聚集,建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省域城鎮體系。
第一節 強化“一核”做大做強成都發展核心,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提升國際化現代化水平,使之成為我國中西部地區最具競爭力的特大城市;發揮其對全省城鎮化發展的引領作用,成為帶動全省、輻射西部,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現代化大都市和國家級區域中心城市。加快推進天府新區規劃建設,拓展成都市的發展空間,建設以現代製造業為主、高端服務業集聚、宜業宜商宜居的國際化現代新城區,實現現代產業、現代生活、現代都市三位一體協同發展,為形成“一門戶、兩基地、兩中心”(內陸開放門戶、高技術產業基地、高端製造業基地,西部高端服務業中心、國家自主創新中心)的新區功能奠定基礎,帶動全省城鎮化快速健康發展。
第二節 壯大“四群”加強區域性中心城市與周邊城鎮之間的聯繫,加快形成輻射帶動能力強、經濟聯繫緊密、體系結構合理的城鎮群。構建以城鎮群為主體形態的城鎮化發展格局,引導區域人口和產業合理布局。
成都平原城鎮群。構建以成都市為核心,德陽市、綿陽市、樂山市、眉山市、資陽市等大城市為支撐,區域內中小城市和重點鎮為節點的次級城鎮體系。建立基礎設施共享、生態環境共保、要素市場和產業布局一體化的發展格局。在著力提升產業競爭力、推進產業最佳化升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城鎮職能,形成西部綜合交通主樞紐、西部通信樞紐、西部物流商貿中心、西部金融中心和西部科教中心,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農業,打造西部地區最具競爭力的城鎮群。
專欄1 成都平原城鎮群範圍及其城市等級
成都平原城鎮群包括成都市、德陽市、綿陽市、眉山市、資陽市以及樂山市主城區、夾江縣、峨眉山市和雅安市主城區、名山縣等,幅員面積約5.82萬平方公里。
成渝經濟區核心城市:成都市。
特大城市(規劃人口100萬人以上):德陽市、綿陽市。
大城市(規劃人口50—100萬人):樂山市、眉山市、資陽市、雅安市,都江堰市、簡陽市。
中等城市(規劃人口20—50萬人):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郫縣,廣漢市、綿竹市、中江縣,江油市、三台縣,峨眉山市,仁壽縣,安岳縣。
小城市(規劃人口20萬人以下):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什邡市、羅江縣,鹽亭縣、平武縣、安縣、梓潼縣、北川縣,夾江縣,彭山縣、洪雅縣、丹稜縣、青神縣,名山縣,樂至縣。
(按空間統計,雙流縣計入成都市)
川南城鎮群。構建以自貢市、瀘州市、內江市、宜賓市等大城市為中心,合江縣、威遠縣、隆昌縣等中小城市和重點鎮為節點的次級城鎮體系。充分發揮臨港優勢,大力發展飲料食品、機械裝備製造、綜合化工、能源電力、新材料、節能環保等產業,打造“中國白酒金三角核心區”,建設國家重要的資源深加工和現代製造業基地,加快老工業基地工業調整改造和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加強與重慶市、雲南省、貴州省及其周邊地區開放合作,建成四川沿江和南向對外開放門戶,建設成為川、滇、黔、渝結合部綜合交通樞紐,成渝經濟區重要的大城市集群,成渝經濟區新的重要經濟成長極。
專欄2 川南城鎮群範圍及其城市等級
川南城鎮群包括自貢市、瀘州市、內江市、宜賓市,以及樂山市除主城區、夾江縣、峨眉山市外的其餘城鎮,幅員面積約4.42萬平方公里。
特大城市(規劃人口100萬人以上):自貢市、瀘州市、內江市、宜賓市。
中等城市(規劃人口20—50萬人):榮縣、富順縣,合江縣,資中縣、威遠縣、隆昌縣。
小城市(規劃人口20萬人以下):瀘縣、敘永縣、古藺縣,江安縣、長寧縣、高縣、筠連縣、珙縣、興文縣、屏山縣,犍為縣、井研縣、沐川縣、峨邊縣、馬邊縣。
(按空間統計,宜賓縣計入宜賓市)
攀西城鎮群。構建以攀枝花市和西昌市大城市為中心,米易縣、鹽邊縣、德昌縣、會理縣、冕寧縣等小城市和重點鎮為節點的次級城鎮體系。加強資源綜合勘探、合理利用與跨區域整合,加快發展釩鈦、稀土等優勢資源特色產業,積極發展特色農業和生態旅遊。積極開展與貴州省六盤水市、滇西北和滇東北等區域的合作,打造四川南向開放的橋頭堡。加快建設國家級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帶動金沙江流域、安寧河谷流域的發展。
專欄3 攀西城鎮群範圍及其城市等級
攀西城鎮群包括攀枝花市、涼山州以及雅安市除主城區、名山縣外的其餘城鎮,幅員面積約6.7萬平方公里。
特大城市(規劃人口100萬人以上):攀枝花市。
大城市(規劃人口50—100萬人):西昌市。
小城市(規劃人口20萬人以下):米易縣、鹽邊縣,滎經縣、漢源縣、石棉縣、天全縣、蘆山縣、寶興縣, 木里縣、鹽源縣、德昌縣、會理縣、會東縣、寧南縣、普格縣、布拖縣、金陽縣、昭覺縣、喜德縣、冕寧縣、越西縣、甘洛縣、美姑縣、雷波縣。
川東北城鎮群。構建以南充市、達州市和廣元市、遂寧市、廣安市、巴中市等大城市為中心,射洪縣、閬中市、渠縣等中小城市和重點鎮為節點的次級城鎮體系。加快天然氣等優勢資源開發利用,提高資源就地加工和轉化水平,重點發展清潔能源和石油天然氣化工、農產品加工業,建設西部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農產品深加工基地,依託嘉陵江、渠江和重要的交通幹線,構建連線我國西北、西南地區的新興經濟帶。
專欄4 川東北城鎮群範圍及其城市等級
川東北城鎮群包括廣元市、遂寧市、南充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幅員面積約8.2萬平方公里。
特大城市(規劃人口100萬人以上):南充市、達州市。
大城市(規劃人口50—100萬人):廣元市、遂寧市、廣安市、巴中市。
中等城市(規劃人口20—50萬人):射洪縣,閬中市、南部縣,鄰水縣,宣漢縣、大竹縣、渠縣,平昌縣。
小城市(規劃人口20萬人以下):劍閣縣、旺蒼縣、青川縣、蒼溪縣,蓬溪縣、大英縣,西充縣、營山縣、儀隴縣、蓬安縣,華鎣市、岳池縣、武勝縣,萬源市、開江縣,通江縣、南江縣。
(按空間統計,達縣計入達州市)
圍繞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結合全省生產力布局和西部綜合交通樞紐建設,依託交通幹線與江河流域,著力培育成德綿廣(元)、成眉樂宜瀘、成資內自、成遂南廣(安)達、成雅西攀等5條各具特色的城鎮發展帶,形成引導全省產業和城鎮合理布局的重要城鎮發展軸,促進省內城鎮群之間的要素自由流動、產業合理布局和區域協調發展。
專欄5 城鎮發展帶
成德綿廣(元)城鎮發展帶。以成綿高速、綿廣高速、廣陝高速、成德南高速、綿巴高速、成綿樂客專及大件運輸通道為紐帶,重點發展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科技服務、生物醫藥、商貿流通和特色農業,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和城鎮集聚帶。
成雅西攀城鎮發展帶。以成雅高速、雅西高速、西攀高速、攀田高速和成昆鐵路為依託,重點發展能源產業、釩鈦資源和稀有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開發、特色農產品精細加工等產業,形成以特色產業為支撐的城鎮發展帶。
成資內自城鎮發展帶。以成渝鐵路、成渝客專和成渝高速、成自瀘高速、成安渝高速為紐帶,重點發展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精細化工、商貿物流等支柱產業,打造西部建材基地、矽氟硬質合金生產基地、汽車及零部件配套基地和精細化工基地,形成緊密連線成渝兩大都市圈的城鎮發展帶。
成遂南廣(安)達城鎮發展帶。以達成鐵路和成南高速、南廣高速、廣鄰高速、達渝高速、南大梁高速、營山至達州高速公路為依託,努力建設區域性現代工業物流、商貿物流中心,打造油氣和精細化工、機械製造、輕紡食品等支柱產業,形成特色優勢產業突出的城鎮發展帶。
成眉樂宜瀘城鎮發展帶。以長江、岷江水運、成綿樂城際鐵路和成樂高速、樂宜高速、宜瀘渝高速為紐帶,有序推進岸線開發和港口建設,促進冶金化工、裝備製造、清潔能源和商貿物流等產業集聚,努力打造“中國白酒金三角”,建設區域物流中心、商貿中心、旅遊集散中心,構建長江上游重要的產業和城鎮集聚帶。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的原則,大力實施中心城市帶動發展戰略,加快發展大城市和區域性中心城市。除成都市要努力建設中西部地區最具競爭力的特大中心城市外,其他區域性中心城市要發展成為5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力爭有10個左右的城市成為百萬人口特大城市,強化區域性中心城市的交通樞紐功能、商貿物流功能和金融中心功能。其他城市應根據各自的交通和資源環境條件,分別明確其發展方向和主要功能,在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和特色的基礎上,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的區域合作機制。
專欄6 百萬人口以上特大城市
自貢市。重點發展鹽滷化工、機械製造、新材料、物流配送等產業,建設現代工業城市。
攀枝花市。建設中國釩鈦之都、國家級釩鈦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南亞熱帶風光宜居城市、川滇結合部區域性中心城市。
瀘州市。重點發展飲料食品、天然氣和煤化工、能源、裝備製造和商貿物流等產業,建設重要的交通節點城市和港口城市。
德陽市。突出重型裝備製造業基地的特點,積極打造重要的新材料、精細化工、食品加工基地和現代工業城市。
綿陽市。重點發展電子信息、汽車及零部件、食品及醫藥、冶金機械、化工及環保、材料及新能源等產業,打造全國重要的科研生產基地,建設成都平原地區重要區域性中心城市和國家科技城。
內江市。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冶金建材、汽車零部件、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等產業,建設重要的商貿物流節點城市。
南充市。重點發展石油天然氣精細化工、汽車及零部件、輕紡服裝、農產品加工、清潔能源和商貿物流等產業,建設川東北地區中心城市、重要交通節點城市和港口城市。
宜賓市。重點發展飲料食品、能源輕紡、機械製造和商貿物流等產業,建設重要的交通節點城市和港口城市。
達州市。重點發展天然氣和磷硫化工、冶金建材、農產品加工等產業,建設重要的商貿物流節點城市。
按照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要求,把一批經濟基礎較好、人口規模較大、環境承載力較強的縣城培育成產業支撐強、地域文化特色鮮明、人居環境良好的大中城市。提高小城鎮建設發展水平。優先培育區位、自然和交通條件較好的中心鎮,實施重點中心鎮建設示範工程,支持有條件的中心鎮加快發展,因地制宜發展一批特色鮮明的旅遊鎮、工業鎮和商貿鎮,著力抓好100個重點鎮的建設發展,使其成為集聚、帶動、輻射鄉村腹地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心。圍繞生態旅遊、文化旅遊以及民族民間手工業發展和農林牧產品產業化發展需要,以縣城和重點鎮為依託,引導民族地區和高海拔地區合理布局人口和產業,走一條符合區域特點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第六節 努力構建新型城鄉關係
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工作,建立以城帶鄉的新型城鄉關係。積極推動城鎮供電、供水、供氣、公交、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向農村延伸,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向農村覆蓋,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城鄉共進、協調發展。支持縣城和重點小城鎮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配套,使之成為帶動和輻射鄉村腹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點,帶動周邊農村發展,實現農村居民就近就地向城鎮化地區轉移。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要求,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新村綜合體建設,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治理,促進農村改善村容村貌、逐步提高生產生活條件與人居環境質量。完成全省50%的新村建設任務,使平原、丘陵、山區村民聚居度分別達到70%、60%和50%。
第四章 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
進一步最佳化城鎮功能結構與布局,提升城鎮經濟承載能力;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處置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能力;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最佳化人居和發展環境,提高城鎮集聚生產要素、支撐產業發展和吸納就業人口的能力。
第一節 提升城鎮經濟承載能力發揮工業化對城鎮化的產業支撐作用,大力推動適宜城鎮的產業發展,通過繁榮城鎮經濟、增加就業崗位、加強就業培訓,提高城鎮經濟承載力,增強吸納農村人口能力。協調處理好產業園區與城鎮的空間關係,城鎮規劃建設要與產業發展結合起來,依託城鎮規劃建設產業園區,產業園區布局要和城市新區建設結合起來,以增強產業對城市的支撐作用,把產業園區作為“兩化”互動發展、產城融合的重要結合點和有效突破口。成都市等特大城市要全面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加快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科學規劃城鎮群內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緩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壓力,強化中小城鎮產業功能。各區域性中心城市要在提升勞動密集型產業技術水平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結構最佳化、技術先進、清潔安全、附加值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現代產業體系。發揮縣域資源優勢和比較優勢,科學規劃產業發展方向,支持勞動密集型、資源加工型產業向縣城和中心鎮集聚,推動形成城鄉分工合理的產業發展格局。
第二節 提升城鎮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保障能力
交通設施。加強城際交通網路建設,抓好城鎮快速幹道建設,提升城鎮路網和公交站場建設水平,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建立完善的公共運輸體系、城鎮慢行交通系統,實現低碳出行。抓好特大城市快速大運量交通設施建設,加強城鎮道路建設,基本解決交通不暢等問題。設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4平方米以上,縣城達到10平方米以上。
市政設施。增強城鎮電源和供電網路的保障能力;不斷提高民用燃氣普及率,穩步發展管道燃氣,設市城市燃氣普及率達到90%,縣城民用燃氣普及率達到50%以上;加快水源工程和供水設施建設,確保供水安全,設市城市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5%,缺水縣城的供水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通信設施。進一步健全城市通信網路體系,推動“三網融合”。以下一代網際網路、物聯網套用、應急通信體系和數據災備中心為重點,提高信息匯聚處理能力和信息安全支撐能力,基本建成高速、安全、可靠接入的無線城市網路系統。加快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建設,提高全社會信息化水平。
綜合防災設施。加強河道綜合治理與城鎮防洪排澇設施建設,加大防洪排澇工程管理力度,提高城鎮防洪排澇能力。強制推進城鎮建築抗震設計,醫院、學校等重要建築和特殊工程建設項目按國家建築抗震設防分類標準提高一個抗震等級。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訊與消防車通道建設,確保城鎮消防安全。完善城鎮防災避難場所和生命線通道建設,提高災害應急處理能力。
加強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城鎮公共服務水平,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合理規劃確定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等級、規模和服務半徑,形成規範有序的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設施利用率。完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設施,加快公益性社會福利和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步伐,促進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向基層社區和農村延伸。
第四節 提高城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著力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鎮,促進城鎮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合理確定城鎮開發邊界,提高建成區人口密度,防止大城市面積過度擴張。推進小城鎮改造和土地整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城鎮建設用地的集約程度。大力推行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等建築,推進環保節能技術、新材料及可再生能源的套用。積極推廣雨水截留和中水利用技術,加強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節約水資源,縣城和規劃人口在5萬人以上的鎮實施雨污分離。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切實保護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的森林、湖泊、濕地和其他自然資源,恢復河流水系的生態效能。加強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和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等環衛設施配套建設。積極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鼓勵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鼓勵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減少污水、空氣、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採取多種形式增加城鎮綠化量,構建綠色生態系統。大力發展城鎮園林綠化,進一步提高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設市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0平方米,其他縣城和小城鎮達到7.5平方米以上,推動生態宜居城鎮建設。
第五節 加大城鎮住房保障力度健全住房供應體系,滿足不同類型城鎮居民的住房需求。加快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著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切實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完成30萬戶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任務,推進零星棚戶區、城鎮老舊居住區和城中村的改造與治理工作,改善城鎮居民住房條件。加強對住房市場發展的政策引導,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給,全省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平方米。全面推進牧民定居行動和彝家新寨建設工程,基本完成農村危舊住房改造任務。
第五章 提高城鎮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
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水平,加強和改善城鎮管理,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突出城鎮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創造優美、舒適的人居環境,提高城鎮管理運行效率。
第一節 加強城鎮規劃編制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規劃評估和研究,努力增強規劃的科學性與前瞻性,著力提高城鄉規劃編制工作質量。合理確定城鎮建設的空間形態與功能結構,增強規劃的空間引導和統籌調控效能。抓好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四大城鎮群發展規劃和區域性中心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為構建合理有序的城鎮空間發展格局奠定基礎。縣城和規劃人口5萬人以上的城鎮要按照城市標準編制規劃。探索開展覆蓋城鄉全域的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統籌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和產業發展。加快城鎮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步伐,設市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達到90%以上,縣城達到80%以上,其他城鎮達到70%以上。
第二節 深入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加強城鄉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整治,加強對建築立面、架空管線的治理。推進“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的社區化改造工作,加大城鎮舊城區和農村舊房的改造力度。保障市政基礎設施的正常達標運行,提高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程度,逐步建立“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集、清運模式,提高鎮鄉和村莊環境衛生水平,努力形成城鄉管理規範、居民文明素質提高、全社會關心和支持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構建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
第三節 加強歷史文化保護與城鎮風貌塑造加強城鎮歷史文化保護,合理界定城鎮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區,明確歷史文化保護規劃要求,嚴格規範在歷史文化保護區範圍內進行的各類建設、旅遊等活動。深入挖掘和把握城鎮歷史文化特徵,準確定位城鎮風貌特色。尊重城鎮空間發展格局和山水脈絡,塑造文化與自然相互融合的城鎮風貌。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搞好城鎮主要街區、重要建築群和重點公共建築的規劃設計,實現現代化建築與城鎮歷史文化的整體協調。
第四節 推動城鎮綜合管理機制創新創新行政區劃管理體制,積極穩妥推進撤鄉建鎮工作。常住人口在10萬人以上的縣城可以賦予縣級市的部分管理許可權和職能。建立以市、區、街道社區服務組織為主體的服務網,完善社區基本服務體系。積極推進數位化城市建設,建立GIS(地理信息系統)和網路信息管理系統,全面提高城鎮管理效率。加強市政公用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保障城鎮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安全供給。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城鎮基礎設施的運行效益。加強和完善城鎮物業管理,城市新建住宅小區(大廈)物業管理面達到100%,舊住宅小區(大廈)物業管理覆蓋面達到50%。積極建立社區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與自我監督的管理制度,構建和諧互動的管理機制。
第六章 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
加大體制機制創新力度,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向城鎮有序轉移。完善戶籍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加強土地管理工作,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創新城鎮建設投融資體制,努力營造有利於人口城鎮化的政策環境。
第一節 有序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向城鎮集聚
按照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根據不同區域和不同類型城鎮的承載能力,有序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向城鎮集聚。合理控制成都市主城區人口規模,提升成都平原城鎮群其他城市的人口承載能力。繼續發揮川南、川東北及攀西地區區域性中心城市在集聚生產要素、創造就業機會、吸納轉移人口等方面的優勢。支持小城市適度拓展城市空間、發展適宜產業,增強集聚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增強小城鎮的基本公共服務和居住功能,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就地轉移。
第二節 完善城鎮戶籍和社會保障政策
積極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努力完善城鎮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加強面向農業轉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化為城鎮居民。
分類放寬農村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的條件。繼續深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的政策,引導非農業產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移。對在縣級市市區、縣城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農村居民,只要本人申請,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當地落戶,並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大中城市要根據實際承載能力,對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農民工,放寬落戶條件;成都市要繼續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對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實行“居住證”制度,持證人員在居住地享受就業、社保、教育、醫療衛生、住房等各種公共服務,符合居住地轉戶條件的,根據本人申請可轉為城鎮戶口。
第三節 提高和完善土地保障能力
嚴格規範、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減少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試點工作,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實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差別化管理,科學分解下達年度用地指標,統籌區域中心城市、縣城和重點小城鎮的用地需求,統籌城鎮建設、開發區建設與其他重點建設的用地需求。適當降低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建設用地的基準地價,支持工業和生產性服務企業採取短期出讓或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大力清理閒置土地,努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第四節 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加快構建有利於城鎮化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政府投資範圍,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健全“省幫助、市盡責、縣努力”的財政激勵約束機制,加大財政性資金對城鎮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設施的投入,通過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融資擔保、貸款貼息等措施,充分發揮各級政府財政性資金的導向作用。繼續落實發展小城鎮的有關財政政策,支持小城鎮建設。積極支持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
第五節 創新城鎮建設投融資體制
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和範圍,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建設、社會福利事業、金融服務和商貿流通等領域。規範發展BOT、BT等多種建設方式,通過特許經營、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私人資本和境外資本投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集合信託、融資租賃等多樣化的融資方式,籌集項目建設資金。鼓勵和引導銀行增加對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放貸量,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引導金融機構資金投入城鎮化建設。
第七章 實施措施
增強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對城鎮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職責明確的城鎮化協調管理機構,通過加強檢查督導、完善政策措施、嚴格實施目標責任制等措施,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密切配合,把推進城鎮化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把推進新型城鎮化作為“十二五”時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改善民生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重點。省直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在項目立項、資金安排、土地供應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加大對地方推進城鎮化的支持力度。市級以下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推進城鎮化工作納入地方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第二節 健全協調機制建立規劃實施的協調機制,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衛生、環境保護、旅遊、電力等部門加強溝通,形成有利於規劃協調的體制機制和溝通途徑。在確保各級各類規劃科學性和合理性的基礎上,通過綜合統籌和協調,實現規劃之間在技術層面、政策層面的整合和對接,確保區域規劃、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各專項規劃的相互銜接一致,實現信息共享。加強相關部門配合,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形成有效的共管機制,科學、合理地引導投資流向,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重大產業項目建設,促進城鎮建設有序推進。
第三節 加強評估監督根據我省人口、資源、環境的特點以及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以促進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為目標,制定完善城鎮化發展指標體系,健全城鎮化質量評估制度,圍繞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主要任務、重大改革和政策等,建立全面、綜合、科學的城鎮化發展評價標準與考核機制,將推進城鎮化工作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標考核。
附屬檔案:名詞解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