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吳振漢,1940年11月出生於湖南安鄉縣城美鎮一個貧苦家庭,自幼勤奮好學,中學畢業後考入湖南大學,被推選為學生會幹部。品學兼優的吳振漢俘獲了一位少女的芳心,她便是同校女生、比他小兩歲的李芝。出生於長沙市的千金小姐李芝主動向農家子弟吳振漢頻送秋波,兩人在校園私訂終身。 1964年1月,吳振漢大學畢業後回到家鄉常德市,先在一所中學當老師,之後進入文化局從事劇本創作,初試牛刀便引起了組織上的注意,很快被調入常德地區行政公署。李芝畢業後毅然離開省會長沙,追隨戀人赴湘北,被分配到常德變壓器廠當工程師。1966年3月8日,這對才子佳人走上了婚姻的紅地毯。 一年後,李芝懷孕,夫妻倆非常高興。但就在吳振漢扳著指頭等待著當爸爸時,命運開了一個殘酷的玩笑:李芝宮外孕,不得不做手術打掉胎兒,從此她再也沒懷孕。後來每當看到丈夫逗別人的小孩玩耍,李芝就深感慚愧,甚至提出了離婚:“我不能害得你們吳家絕後,我們還是分手吧。”吳振漢對結髮妻子不棄不離,李芝投桃報李,全身心地付出,兩人婚後多年一直保持著情侶般的親昵。在愛情的滋潤下,吳振漢精神煥發,平步青雲。1973年6月,吳振漢調入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撰寫發表了大量的法制宣傳文章和文學作品,引起了上級法院的關注。1979年2月,吳振漢調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任調研科副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你無論走到哪裡,我永遠跟隨陪伴著你。”吳振漢接到調令那天,李芝依偎在老公懷裡,表達了永遠做丈夫“賢內助”的決心。於是,李芝跟隨丈夫在長沙安營紮寨,並在一家金融機構謀到了工作。 吳振漢很喜歡讀書,李芝常陪著丈夫逛書店和圖書館,並鼓勵丈夫成為一個學者型的法官。1983年10月,吳振漢升職為省高院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直接掌控生死予奪的審判大權。這既是對吳振漢能否過“權力關”的考驗,也是對妻子李芝能否履行“賢內助”諾言的一種考驗。一天晚上,吳振漢不在家,一熟人提著高檔菸酒找到李芝,為一個案件說情,懇求李芝吹吹枕邊風,讓她的庭長丈夫在審理此案過程中給予關照。李芝說:“這種事,你最好到庭長辦公室跟振漢說,我恐怕不方便做你們的代言人。”說罷將這名說客連人帶物轟出家門。吳振漢回家聽說後,大加讚賞嬌妻“明事理,做得對”。 在妻子李芝的配合下,吳振漢更加勤勉,他的抱負也得到進一步施展。1985年1月,省委組織部將吳振漢下派到桂陽縣任掛職縣委副書記。一年後的1986年3月,吳振漢重回長沙,調任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吳振漢在升官時沒有請客大擺宴席,而是親自下廚做了一桌湖南家常菜,感謝夫人這些年來的相扶相攜。 1993年3月,吳家雙喜臨門:他“轉正”為省司法廳廳長;妻子李芝和他比翼雙飛,成為一家銀行的主管領導。5年後的1998年1月,58歲的吳振漢高票當選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吳振漢萬萬沒有想到,在自己登上權力頂峰後,有人在背後偷偷挖他的牆腳,而這個人恰好是他相濡以沫的妻子李芝。
經歷
1964.01工作 大學本科,湖南大學中文系畢業
1964.01-1969.01 湖南省常德地區行政公署幹部
1969.01-1973.06 湖南省常德地區革委會人保組案件審批組幹部
1973.06-1979.02 湖南省常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幹部、 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1979.02-1981.12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調研科副科長、科長
1981.12-1983.10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
1983.10-1985.01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審判委員會委員
1985.01-1986.03 湖南省桂陽縣縣委副書記(掛職)
1986.03-1991.03 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991.03-1993.03 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
1993.03-1998.01 湖南省司法廳廳長、黨組書記
1998.01- 2004.05.19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受賄
比翼雙飛:在老公仕途中扮演賢內助
1998年1月,湖南省司法廳廳長吳振漢高票當選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履新前夕,有件私事必須解決:是否搬遷到省高院去住?他為此徵求妻子李芝的意見。
“相信你已經有了自己的主張,我聽你的。”李芝說。
“謝謝夫人的支持!”吳振漢決定繼續將家留在省司法廳住宅區大院內。因為“掌控全省的審判大權,位高權重,肯定會有許多人有求於我,不搬家等於給將來說情送禮者立了一堵隔離牆。”李芝點點頭,對丈夫的良苦用心表示理解。
心魔陡生:晚霞里發掘丈夫“剩餘價值”
吳振漢坐上省高院第一把交椅後,仍保持著知識分子清廉的儒雅形象。他的辦公室後牆是一個碩大的書櫃,裝滿了各類書籍。他上任第一天所做的工作便是對高院各辦公室的燈具進行計算,將多餘的燈全部關閉。
吳振漢的勤勉形象很快躍然紙上,媒體曾連篇累牘報導他以大法官的身份親自審案,還報導其著書立說出版《股民權利書》、《廉政手冊》等書籍。後者成為湖南全省各級法院幹警進行廉政教育的教材。一些親戚指望他幫忙謀個好職位,他統統婉言拒絕,鼓勵親戚參加公平競爭。 就在這時,“賢內助”妻子李芝發生了不可思議的變化:一個朋友打算給她送皮鞋,李芝不僅答應收下,而且叮囑對方“到最高檔的商店去買”。李芝因身體較胖,自己的裙子不合身,找朋友要求“換衣穿”。
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為了求吳振漢幫忙介紹案源,並讓他在其代理的案件中“審判傾斜”,決定進行“感情投資”。他不敢直接向院長進貢,便找到李芝:“李姨,請你疏通一下吳院長,今後多多關照。”這名律師告辭時將一包東西放在沙發上,李芝心知肚明。這次她沒有像過去那樣虎著臉將送禮者轟走,而是笑容可掬地將客人送出門口,然後關上門打開包,清點10萬元嶄新的人民幣。 吳振漢對妻子的所作所為一開始蒙在鼓裡,後來察覺情況“不對勁”是從枕邊風開始的。一夜之間,做銀行領導的妻子突然關心起法院審判工作,夜晚在床上向丈夫打探高院正在審理的一些案件的情況,並發表對這些案件的“看法”。吳振漢覺得奇怪,這些案件有些連自己都不知詳情,夫人如何了如指掌,並且傾向性如此鮮明? 接著,一些人在向吳振漢“匯報工作”時,先提示一句“我到過你家裡,李姐給予了熱情接待。”神色詭秘,語調曖昧,令吳振漢莫明其妙。直到有人跑到辦公室明目張胆地要官,吳振漢才揭開了“賢內助”吹枕邊風的內幕。 一天,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唐吉凱來到吳振漢辦公室“匯報思想”,直截了當地說:“我乾副職這么多年,無論從業務上還是資歷上,也該轉正了。”末了唐吉凱還加重語氣說:“前幾天我跟李姐(指李芝)談過這事。”
唐吉凱曾因主審過湖南第一女貪蔣艷萍一案而名聲大噪。他之所以敢毫不避諱地上門“要官”,肯定有“情況”。吳振漢回家追問,李芝很坦率:“不錯,我是收了唐副院長的10萬元紅包。”她還將上次收受律師紅包的事也和盤托出。
“你真是糊塗!”結婚30多年來,吳振漢對妻子第一次大發雷霆。李芝也不甘示弱,夫妻倆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李芝以守為攻,和丈夫實行室內分居,並警告丈夫:“吵歸吵,鬧歸鬧,我收了人家的紅包,你就該幫別人辦事。”
夫妻關係驟然緊張,吳振漢困惑不解:幾十年一直扮演“賢內助”的妻子,為何突然在晚年變成了“貪內助”?在冷戰僵持中,吳振漢決定與妻子深談一次。李芝將《廉政手冊》往地上一扔,柳眉倒豎:“這本書還是留給你的部下看吧,別跟我玩這一套。”李芝這時道出了吹枕邊風的心態:“你現在是副部級高官,革命幾十年,卻仍然住著三室一廳的簡樸房子,家裡擺設連普通市民都不如。”李芝表達了強烈的危機感:“你這一屆幹完就要退下來了,這是你仕途中的最後一站,這個時候不弄點錢,我倆老了之後心裡怎么踏實?”李芝還從理論的高度為自己辯護:“我收這點錢算什麼?看看周圍的處級小官們,哪一個不是百萬富翁?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獨善其身有什麼價值?”
吳振漢沒有與李芝辯駁,一來因為不想和妻子鬧得太僵,二來李芝說的好像也有一點點道理,他緩和氣氛說:“別人怎么樣我們管不著,我們老了有退休費和公費醫療保障,要那么多錢幹嗎?”在吳振漢低姿態的懇求下,李芝才結束了與丈夫室內分居的生活。
審判
2006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1998年至2003年間,吳振漢直接或通過其子、其妻處理接受他人請託,利用其擔任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收受他人賄賂57萬餘元,對妻兒先後多次收受他人錢款550萬元事後知曉並接受,總計折合人民幣607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大部分退繳。11月9日,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吳振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中國落馬官員
副國級 | 成克傑、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 |
省部級正職 | 倪獻策 、李嘉廷、韓桂芝、劉方仁、陳同海、黃松有、朱志剛、米鳳君、陳紹基、康日新、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祝作利、冀文林 |
省部級副職 | 許宗衡、歐紹軒、李堂堂、黃瑤、王華元、鄭少東、皮黔生、米鳳君、王益、陳少勇、鄭筱萸、王昭耀、王懷忠、叢福奎、李紀周、胡長清、李春城、衣俊卿、劉鐵男、倪發科、王素毅、郭永祥、李達球、季建業、廖少華、陳柏槐、郭有明、陳安眾、付曉光、童名謙、楊剛、許傑、周鎮宏、李華林、吳永文、王永春、郭永飛 |
廳局級正職 | 董永安、許邁永、尼加提·卡德爾、陳光禮、郭京毅、文強、李樹彪、李培英、周良洛、陳羅榮、石發亮、盧萬里、王炬、李真、林國悌、馬向東、戚火貴、藍甫、張昆桐 |
廳局級副職 | 馮湘勇、梁道行、鄧曉軍、程曉強、邊飛、肖時慶、葉樹養、肖曉鵬、楊賢才、陳興鑾、彭長健、曾錦春、姜人傑、李友燦、喬本平、李玉書、蔣艷萍、鄭道訪、李乘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