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論
世醫多謂三七為強止吐衄之藥,不可輕用,非也。蓋三七與花蕊石同為止血之聖藥,又同為化血之聖藥,且又化瘀血而不傷新血,以治吐衄,愈後必無他患。此愚從屢次經驗中得來,故敢確實言之。即單用三七四五錢,或至一兩,以治吐血、衄血及大小便下血,皆效。常常服之,並治婦女經閉成症瘕。至血餘,其化瘀血之力不如花蕊石、三七,而其補血之功則過之。以其原為人身之血所生,而能自還原化,且煅之為炭,而又有止血之力也。
曾治一童子,年十五,大便下血,數月不愈,所下者若爛炙,雜以油膜,醫者諉謂不治。後愚診視其脈,弦數無力。俾用生山藥軋細作粥,調血餘炭六七分服之,日二次,旬日全愈。
附
作血餘炭法:用壯年剃頭的短髮,洗淨剪碎,以鍋炒至融化,晾涼軋細,過羅服之。
中藥方劑之化字類
方劑學,名處方,俗稱湯頭。是中醫在辨證論治中產生的一個處方,根據藥物的性能和相互關係,配伍而成,在同一張方劑中,藥物相同,配伍不同,所產生的方劑不同,故方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