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確定賠償責任限額主要是基於以下各方面的考慮:
一、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相適應。
三、參照了國內其他行業和一些地區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一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基礎費率
交強險的基礎費率共分42種,家庭自用車、非營業客車、營業客車、非營業貨車、營業貨車、特種車、機車和拖拉機等八大類42小類車型保險費率各不相同。但對同一車型,全國執行統一價格。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基礎費率表(2008版) (與2006版對比,後面斜體字的為2006版費率)
車輛大類 序號 車輛明細分類 保費(元) 調整前保費
1.家庭自用汽車6座以下 950 1,050
2.家庭自用汽車6座及以上 1,100 1,100
3.企業非營業汽車6座以下 1,000 1,000
4.企業非營業汽車6-10座 1,130 1,190
5.企業非營業汽車10-20座 1,220 1,300
6.企業非營業汽車20座以上 1,270 1,580
7.機關非營業汽車6座以下 950 950
8.機關非營業汽車6-10座 1,070 1,070
9.機關非營業汽車10-20座 1,140 1,140
10.機關非營業汽車20座以上 1,320 1,320
11.營業出租租賃6座以下 1,800 1,800
12.營業出租租賃6-10座 2,360 2,360
13.營業出租租賃10-20座 2,400 2,580
14.營業出租租賃20-36座 2,560 3,730
15.營業出租租賃36座以上 3,530 3,880
16.營業城市公交6-10座 2,250 2,250
17. 營業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2,520
18 .營業城市公交20-36座 3,020 3,270
19 .營業城市公交36座以上 3,140 4,250
20 .營業公路客運6-10座 2,350 2,350
21 .營業公路客運10-20座 2,620 2,620
22 .營業公路客運20-36座 3,420 3,420
23 .營業公路客運36座以上 4,690 4,690
24 .非營業貨車2噸以下 1,200 1,200
25 .非營業貨車2-5噸 1,470 1,630
26 .非營業貨車5-10噸 1,650 1,750
27 .非營業貨車10噸以上 2,220 2,220
28 .營業貨車2噸以下 1,850 1,850
29 .營業貨車2-5噸 3,070 3,070
30 .營業貨車5-10噸 3,450 3,450
31 .營業貨車10噸以上 4,480 4,480
32 .特種車一 3,710 6,040
33 .特種車二 2,430 2,430
34 .特種車三 1,080 1,320
35 .特種車四 3,980 5,660
36 .機車50CC及以下 80 120
37 .機車50CC-250CC(含) 120 180
38 .機車250CC以上及側三輪 400 400
(機車車船稅統一為120元)
39 .拖拉機
按保監產險53號檔案實行地區差別費率 待定
1、座位和噸位的分類都按照“含起點不含終點”的原則來解釋。
2、特種車一:油罐車、汽罐車、液罐車; 特種車二:專用淨水車、特種車一以外的罐式貨車,及用於清障、清掃、清潔、起重、裝卸、升降、攪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溫等各種專用機動車; 特種車三:裝有固定專用儀器設備從事專業工作的監測、消防、運鈔、醫療、電視轉播等的各種專用機動車; 特種車四:貨櫃拖頭。
3、掛車根據實際的使用性質並按照對應噸位貨車的30%計算。
4、低速載貨汽車參照運輸型拖拉機14.7kw以上的費率執行
計算方式
一是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是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
二是保障範圍不同。除了《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有免賠額、免賠率或責任免除事項。
三是具有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契約。
四是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
五是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