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交市
簡介 魏、晉、南北朝及隋代指邊境貿易
又稱 互市
改稱 互市監
歷史沿革
魏、晉、南北朝及隋代指邊境貿易。又稱“互市”。三國時,敦煌太守倉慈出府中物與西域雜胡共交市;鮮卑軻比能帥烏桓等三千餘騎,驅牛馬七萬餘口交市,此為民族間官方之市易。東晉時,石勒與祖逖書,求通使交市,祖逖聽之,收利十倍;北魏於南陲立互市,南貨等無遠不至;東魏、西魏及北齊、北周間亦設互市;此為南北民間之市易。隋朝於邊境州府設交市監,掌管與周邊各族及外國商人貿易事。唐初改稱互市監。
南朝指官府出錢購買民間貨物。又稱“和市”。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曾令“皆別遣主帥,與民和市,即時裨直,不復責租民求辦”。後廢帝元徽四年(476),“敕領給物,悉仰交市”。齊武帝永明五年(487),詔京師及諸州出錢億萬,糴米谷絲綿之屬,“其和價以優黔首”。唐以後稱“和市”、“和買”。
文獻記載
《後漢書·西域傳·大秦國》:“與安息、天竺交市於海中,利有十倍。”《隋書·裴矩傳》:“時西域諸蕃,多至張
掖,與中國交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