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

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是指將中央企業在計畫經濟特定歷史條件下舉辦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係的社會公益及生活後勤服務單位移交地方管理的行為。

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

目前,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範圍包括普通中國小和公檢法,所需補助經費主要由中央財政採取轉移支付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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