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中國近代兵器工業,簡稱中國近代兵工,是指中國近代用機器製造槍、炮、彈、藥等兵器的工業。它是中國近代用機器製造武器的中國近代軍事工業中最先建立的部分。中國手工製造兵器有幾千年的歷史,1864年4月,江蘇的蘇州炮局開始用機器製造兵器,標誌著中國近代兵器工業誕生,也標誌著中國近代軍事工業誕生。中國近代軍事工業開中國近代工業的先河,這就意味著中國的工業從此由手工業階段進入機器工業階段。
概況
中國近代兵器工業始建於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晚清時期,清政府先後建立近代兵工廠29 個(其中3個主要製造和修理艦艇,兼造兵器),分布在沿海和內地的17個省。清政權結束時尚存15個。民國時期,近代兵器工業有了大的發展。清代延續下來的近代兵工廠、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新建的近代兵工廠、地方軍閥建立的近代兵工廠總計87個;兵器科研機構和兵工專門學校開始建立;作為中國近代兵器工業一部分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兵工於1931年誕生。抗日戰爭中,國民政府管轄的兵工廠和共產黨領導的兵工廠製造的兵器,分別供應抗日戰爭的正面戰場和敵後戰場,支撐著反抗日本侵略的持久戰爭,直到取得抗日戰爭的最後勝利。解放戰爭中,國民政府管轄的近代兵工廠,除遷到台灣的外,相繼被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接管。被接管的兵工廠和人民兵工廠統一整合,成為新中國兵器工業的基礎。
建立背景
封建社會始終存在著人民民眾同封建主義的矛盾,鴉片戰爭後又增加了中華民族同帝國主義的矛盾。以太平軍為代表的農民起義被鎮壓下去後,外國侵略勢力對中國的侵略和侵略威脅加緊,中華民族同帝國主義的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清朝的封建統治者根據形勢的變化,提出相應的對策。在太平軍勢力強大的時候,1861年1月,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恭親王奕䜣等人上奏說:“就今日之勢論之,發、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國壤地相接,有蠶食上國之志,肘腋之患也;英國志在通商,暴虐無人理,不為限制則無以自立,肢體之患也。故滅發、捻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卷七十一)在太平天國的首都天京(今南京)被清軍重重包圍的時候,1864年5月,奕䜣等人上奏說:“現在江浙尚在用兵,託名學制以剿‘賊’,亦可不露痕跡,此誠不可失之機會也。若於‘賊’平之後始籌學制,則洋匠雖貪重值而肯來,洋官必疑忌而阻撓,此又勢所必至者。是宜趁南省軍威大振,洋人樂於見長之時,將外洋各種機利火器實力講求,以期盡窺其中之秘,有事可以禦侮,無事可以示威。”(《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二十五)農民起義被鎮壓下去後,外國的侵略威脅凸顯出來。1866年4月,同治皇帝發出上諭:“因思外國之生事與否,總視中國之能否自強為定準”,“應如何設法自強使中國日後有備無患,並如何設法預防俾各國目前不致生疑之處”,著官文(湖廣總督)、曾國藩(兩江總督)等10個督撫專折密奏。(《洋務運動》(一)第15頁)再次表明“自強”是為了防禦外國侵略。
早在1861年1月,奕䜣等人就根據當時形勢向鹹豐皇帝提出,“探源之策,在於自強;自強之術,必先練兵。”(《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卷七十二)1862年,他們又向同治皇帝提出,“自強以練兵為要,練兵又以制器為先”,把製造先進武器作為實現國家自強的第一步。1862年11月17日,同治皇帝發出上諭,要求各通商口岸,“認真學習洋人製造各項火器之法,務須得其密傳,能利攻剿,以為自強之計。”(《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十)從此開始了學習製造西方先進武器以求強的活動。這一活動稱為自強運動,亦稱洋務運動。上述清政府根據形勢採取的對策,都是在“自強”目標下進行的。
建成過程
清政府建立近代軍事工業是在外國的侵略和侵略威脅下被迫進行的。經過三個階段的建設,建成了中國近代軍事工業(包括近代兵器工業和近代艦艇工業)。
試辦階段
在沒有機器製造知識的情況下,1864年至1873年間,在海防和邊防地區摸索建立了蘇州炮局、江南製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機器局、西安機器局、福建機器局、天津行營製造局、廣東機器局等8個近代兵工廠和近代艦艇製造廠。這些廠最初的規模都很小,能仿製簡單的兵器或艦艇。生產所需的機器和原材料幾乎全部購自外國。有的廠的生產技術主要依靠聘用的外國人。
倡辦階段
1874年5月,日本藉口琉球船民在台灣番社被高山族人所殺,派兵進駐台灣番社。清政府要求日本兵撤走,但日本兵就是不撤。清政府自度沒有實力把日本兵趕走,只得花50萬兩銀子將日本兵請走。這件事給清政府的打擊很大。同年11月,奕䜣等人上奏說,日本兵進駐台灣,明明是它不對,但我們對付不了它,只得讓步了事。日本是個小國,我們都對付不了,西洋大國來侵犯,我們用什麼來對付?因此,提出練兵、簡器、造船、籌餉、用人、持久6條措施意見,請交濱江、沿海各省的總督、巡撫、將軍在一月內提出意見,再由在朝的大臣們商議處理。同治皇帝批准這一奏議,開始了一次海防問題大討論。大討論歷時半年,收到意見書54份,統一了參加討論的總督、巡撫、將軍、大臣對加強海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提出了許多加強軍事工業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海防問題大討論後,不僅濱江、沿海省份加強了軍事工業建設,內地省份也開始建立近代兵工廠。1884年中法戰爭前,擴建和調整了已建成的近代兵工廠,新建了烏龍山機器局、湖南機器局、廣東軍火局、山東機器局、四川機器局、大沽船塢、吉林機器製造局、金陵製造洋火藥局、神機營機器局、浙江機器局、雲南機器局等11 個近代兵工廠,近代兵器工業粗具規模。
形成階段
1884年,爆發中法戰爭。雲南邊境、福建海軍、福州船政局、台灣遭到法軍的攻擊,損失很大。1894年,爆發中日戰爭(亦稱甲午戰爭)。北洋海軍全軍覆沒,旅順、威海被日軍占領。清政府被迫同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向日本割讓台灣、澎湖,給予巨額賠款和一些特權。中法戰爭和中日戰爭失敗後,清政府一再加強軍事工業建設。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前,已建成的主要兵工廠得到擴建,新建了台灣機器局、廣東製造槍彈廠、湖北槍炮廠、陝西機器局、河南機器局、新疆機器局、湖北鋼藥廠、山西機器局、貴州機器局等9個近代兵工廠。奉天(今遼寧)、黑龍江、廣西、江西、湖南等省也準備建立近代兵工廠,但因經費困難,沒有建成。至此,先後共建近代兵工廠28個,外國常用的兵器能夠製造,機器、原材料、技術人才開始爭取自給。中國近代兵器工業初步形成。
1900年,英、美、日、俄、德、法、奧、意8國的聯軍攻占北京、天津和東北三省,燒毀了圓明園,毀壞了4個近代軍工廠。清政府被迫同入侵者簽訂《辛丑條約》,向這些國家賠款銀4.5億兩,兩年內禁止向外國購買軍火和製造軍火的機器、材料。清政府的經濟崩潰,並且製造武器的條件缺失,近代兵器工業進入凋敝狀態。1902年,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袁世凱將被八國聯軍毀壞的北洋機器局的機器加以修理,並新購一批主要機器,在山東德州建立北洋機器製造局。晚清建立的近代兵工廠達到29個。辛亥革命前夕存在的15個近代兵工廠中,江南製造局、湖北兵工鋼藥廠、廣東製造軍械廠、四川兵工廠、北洋機器製造局5個主要兵工廠的年生產能力為,炮150門、機槍120挺、步槍46500支、炮彈10.8萬發、槍彈6100萬發、無煙火藥216.5噸。(金陵機器製造局在1910 年一度撤銷,未計其生產能力)中國的幅員遼闊,這么微小的兵器生產能力不足以供應國防的需要,而清朝末年的實際產量還不到生產能力的一半,可見晚清時期的國力十分脆弱。
發展歷程
中華民國成立後,清末已是奄奄一息的中國近代兵器工業重新得到發展。其發展歷程可分做三個時期。
割據時期
辛亥革命後到抗日戰爭開始前,中國處於割據狀態。中央政府只控制少數幾個兵工廠,每個軍閥控制著一個到幾個兵工廠。近代兵器工業無序發展,兵工廠的數量和兵器生產能力大大超過晚清鼎盛時期。封建割據地區的兵工廠不但數量多,而且有些廠的規模、產量、技術水平大大超過中央政府的兵工廠。比如,張作霖控制的東三省兵工廠、閻錫山控制的太原兵工廠的兵器(包括槍、炮、彈、藥)產量比國民政府控制的最大兵工廠的產量多。軍閥混戰促進兵器工業迅速發展,也造成對兵器工業的破壞,並阻礙兵器製造技術的進步。在軍閥混戰中,清末5個主要兵工廠中的四川兵工廠、北洋機器製造局被完全破壞,廣東製造軍械廠被破壞一部分,湖北兵工鋼藥廠受到損傷。其他一些兵工廠也遭到不同的損害。為了眼前的需要,各兵工廠各自生產自己能製造的兵器,導致同樣性能的兵器雜出,生產技術停留在原有水平上。軍閥控制的生產能力最大、技術水平最高的東三省兵工廠,在“九一八”事變中被日軍占領。中央政府控制的生產能力最大的江南製造局在日本的壓力下撤銷。抗日戰爭開始前,全國的兵器產量雖比晚清時期有所增加,但內斗互相抵消,國家實力增加不多。
國民政府開始建立兵器科研和檢測機構,相繼建有兵工研究委員會、理化研究所、套用化學研究所、彈道研究所、百水橋研究所、炮兵技術研究處、航空兵器技術研究處。這些科研機構都處於摸索階段,無成就可言。
抗戰時期
割據時期各種政治勢力相互兼併,兵工廠逐步集中到國民政府手中。國民政府在軍政部下設兵工署管理近代兵器工業。抗日戰爭開始後,仍然割據的省份都把所控制的兵工廠交給國民政府,一致對外。日本的侵略迫使兵工單位進行了三次大遷徙,跨省搬遷的單位達33個次,其中11個單位跨省搬遷2次。大遷徙後,主要的兵工單位集中在陪都重慶及其附近的四川省江北縣、巴縣、綦江縣、萬縣、瀘縣,同重慶原有的兵工廠組合,構建起以重慶為中心的集兵器生產、科研、專業人才培養、原材料生產於一體的重慶兵工基地。調整後,這個基地的兵器生產單位有第一工廠、第二工廠、第十工廠、第二十工廠、第二十一工廠、第二十三工廠、第二十五工廠、第二十七工廠、第三十工廠、第四十工廠、第五十工廠等11個,兵器科研單位有套用化學研究所、彈道研究所2個,原材料生產廠有第二十四工廠、鋼鐵廠遷建委員會2個,兵工學校1所。後又在這個基地範圍內新建兵器生產廠第二十六工廠、原材料生產廠第二十八工廠。在重慶兵工基地之外,雲南、貴州、湖南尚有幾個兵工署直屬廠。山西、雲南、新疆、甘肅、浙江等省各自辦有1個近代兵工廠。
日軍的封鎖,製造兵器所需的機器和原材料難以進口,重慶成了“戰爭孤島”。重慶兵工基地的員工在大後方人民的支持下,頂著日本飛機的轟炸和物資缺乏的困難,生產出大量兵器,支撐著抗日戰爭的正面戰場。據兵工署統計,抗戰大後方(主要是重慶兵工基地)生產的迫擊炮、重機槍、槍榴筒、擲榴筒、槍榴彈、擲榴彈、手榴彈自給有餘,其餘兵器能自給40-99%。(不足部分是戰前儲備、抗戰初期購買和封鎖縫隙中運進。)
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兵工在土地革命時期開始建立。1931年10月,中央紅軍在福建省興國縣官田鎮建立官田兵工廠,標誌著人民兵工誕生。各革命根據地都建有兵工廠。人民兵工廠的規模小,大都是修理軍械的作坊,少數廠能生產一些簡單的兵器。由於國民黨反動派“圍剿”,紅軍長征前已全部關閉或被毀。
國共兩黨聯合抗日後,1938年10月,毛澤東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每個游擊戰爭根據地都必須儘量設法建立小的兵工廠,辦到自製彈藥、步槍、手榴彈等的程度,使游擊戰爭無軍火缺乏之虞。”(《革命根據地軍工史料叢書·陝甘寧邊區》第11頁)從此,陝甘寧邊區和各抗日民主根據地都建立了小型的近代兵工廠或兵器作坊,在極端困難的物質條件下,在日軍的不時“掃蕩”中,自製步槍、手榴彈、復裝子彈,修理槍械。個別廠零星造出了步兵炮、迫擊炮、炮彈、輕機槍、擲榴筒、擲榴彈、無煙火藥等。1944年,新四軍所用的手榴彈可以自給,迫擊炮彈、槍榴彈、擲榴彈在材料不缺的情況下自給70%左右,步槍彈在有彈殼的條件下自給40%。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兵工廠製造和修理的兵器,有力地支持敵後戰場的游擊戰爭。敵後的兵工廠很不穩定,敵人打來了就搬遷,被敵人毀壞了又重建。抗日戰爭勝利時,陝甘寧邊區和各抗日民主根據地有固定廠房並有10部以上機器設備的近代兵工廠50 余個,兵工職工3萬多人。
全面內戰時期
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接收日偽兵工單位和日本賠償物資,建立第六十工廠、第七十工廠、第八十工廠、第九十工廠4個新廠,擴建第十一工廠、第二十六工廠、第四十四工廠3個廠,充實第十工廠、第二十一工廠、第五十工廠3 個廠。1946年3月,國民政府對所屬兵工廠進行大調整。調整後保留的工廠和分廠是第十一工廠、第二十工廠、第二十一工廠、第二十三工廠、第二十三工廠重慶分廠、第二十六工廠、第三十工廠、第三十一工廠、第四十四工廠、第五十工廠、第五十工廠忠恕分廠、第五十三工廠(以上是兵器生產廠)、第二十四工廠、鋼鐵廠遷建委員會(以上是原材料生產廠)。工廠和分廠總數為調整前的43.75%。保留的員工為調整開始時的60.72%。這次調整使兵器生產能力集中,專定化水平提高一步。
1946年6月28日全面內戰爆發。蔣介石集團宣稱“5個月內打垮中共軍”,但事實粉碎了他們的美夢。遼瀋、淮海、平津3大戰役後,蔣介石集團見敗局已無可挽回,便將一部分兵工單位遷往台灣。遷台的單位有第六十工廠、第六十一工廠、第八十工廠、第二十六工廠、第十一工廠、第四十四工廠、材料試驗處、兵器研究所、套用化學研究所、彈道研究所、兵工學校和兵工署的一部分。遷走員工和眷屬約1.5萬人(內工人約4000人)、物資(含機器約3000部)約4萬噸。
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進展,未遷走的兵工廠相繼隨地區解放由當地軍管會或人民政府接管。1948年9月24日,濟南解放,第四十四工廠濟南部分(主要部分在青島)、山東省政府機械廠(兵工廠)、山東省保全司令部修械所被接管。1948年11月1日,瀋陽解放,第九十工廠及其分廠被接管。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西北實業建設公司工務處所屬各兵工廠被接管。1949年11月30日,重慶解放,重慶兵工基地各廠被接管。1949年12月9日,雲南起義,“國民政府”在大陸的最後一個兵工廠被接管。解放戰爭中,中共先後接管國民黨政府的兵工廠和分廠36個,機器設備29711部,員工77254人。中國近代兵器工業的歷史到此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將人民兵工廠和接管的兵工廠統一調整,建立起新中國的兵器工業。1864年以來一直是分散建設的中國近代兵器工業,1950年開始走上了統一建設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