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不僅是寫給法學界的經濟憲法學,也是寫給經濟學界和公眾的經濟憲法學。制度經濟學認為,其研究“涵蓋了經濟學與制度之間的雙向關係,它既關心制度對經濟的影響,也關心制度在經濟經驗影響下的發展”;其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其共同的指向就是憲政,因此二者可以而且應當相互借鑑和相互補充。不過,畢竟“術業有專攻”,憲政經濟不能代替經濟憲法學研究;二者不僅在研究目標上有著根本的不同,而且在研究路徑和論證方法上也存在著本質的區別。本書的論證表明,法律與經濟理應而且能夠實現良性的互動;“法律帝國主義”與“經濟學帝國主義”只不過是狹隘的偏見而憶。目錄
卷首語前言
第一章經濟憲法學引論
第一節經濟憲法的理念與基本問題
第二節經濟憲法學的研究對象與現狀
第三節經濟憲法學的目標與類型化任務
第四節經濟憲法的基本價值與原則
第五節研究方法、視角和路徑選擇
第六節經濟憲法學的歷史源流
第二章經濟權利的憲法解釋
第一節經濟權利在人權中的位階
第二節經濟權利的構成與價值位階
第三節作為個體自由延伸的企業自由
第四節經濟權利與經濟行政
第五節經濟制度轉型時代的價值變遷
第三章經濟制度的憲法解釋
第一節憲法對經濟制度的選擇
第二節現行《憲法》對經濟制度的選擇
第三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憲法解釋
第四節我國憲法中的產權制度
第五節我國憲法中的分配製度
第六節經濟制度變遷對憲法的考驗
第四章經濟可持續的憲法保障
第一節可持續發展觀的憲法約束
第二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法
第三節經濟穩定與增長促進法
第四節中央與地方經濟關係的憲法思考
第五章經濟秩序的憲法解釋
第一節經濟秩序概述
第二節經濟秩序法的特點與法律屬性
第三節作為經濟秩序的反壟斷法
第四節特殊經濟行為秩序的法律規範
附錄一德國經濟穩定與增長促進法
附錄二德國空間規劃法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吳越,男,漢族,1966年生,四川廣安人,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現為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西南財經大學歐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研究員,並曾兼任西南政法大學歐盟法律研究所主任、重慶海外聯誼會歸國博士分會秘書長、重鋼集團(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重慶星全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蘇州大學客座教授等。
經濟法學及相關著作
經濟法學是研究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的法學學科,它與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刑法學等同屬於法學體系的其他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