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行業以及網路平台發展到現在,使得你根本不用出門,就能買到世界各地的東西,而且還是送貨上門。但是到了古代,就沒有那么便利了,由於缺乏便捷的交通工具,很多事情會耽誤很長的時間在路上。
最常見的驛站
中國古代公文傳遞靠的是驛站, 驛站是古代供傳遞官府文書和軍事情報的人或來往官員途中食宿,換馬的場所。
驛站分驛、站、鋪三部分。驛是官府接待賓客和安排官府物資的運輸組織。站是傳遞重要文書和軍事情報的組織,為軍事系統所專用。鋪由地方廳、州、縣政府領導,負責公文、信函的傳遞。一般每隔二十里就有一個驛站,一旦而要傳遞的公文註明“馬上飛遞”的字樣,按規定每天三百里,如遇緊急情況,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甚至八百里。
據《大唐六典》記載,唐代最盛時全國有1639個驛站,專門從事驛務的人員有二萬多人,宋代人的《五經總要》中曾提到過唐代的營州道上所設的驛站:“因受(今朝陽市)東百八十里,九遞至燕郡城(今義縣),自燕郡城東行,經汝羅守捉(今北鎮),渡遼河十七驛至安東都護府(今遼陽市)約五百里”。這裡所說的九遞十七驛雖無具體站名,但可以知道唐代驛站的設定已經達到了遼東。
弄丟文書怎么辦?
各朝在法律中都有明文規定,驛站驛長和驛卒都負有責任,稍有差錯,便要受到嚴厲的處置。
唐朝規定,驛長負有的職責中必須每年呈報驛馬的死損肥瘠,以及經費支出等帳目明細表。對驛卒他們的身份低下,但是最重要的郵遞人員,不論烈日,寒風,大雨,冰雪都身背公文袋,日日夜夜奔跑在驛道上。規定抵驛必須換馬更行,若不換馬則“杖八十”。唐朝還規定,凡文書在途中耽誤行期,晚到一天杖八十,兩天加倍,最重可處徒刑兩年。若耽誤是重要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如因文書耽誤而導致軍事上嚴重後果者,判處絞刑。
一般來說盜賊是不敢搶劫偷盜驛卒他的重要檔案,以免遭受官方剿殺。但交戰的敵方往往會派間諜途中攔截情報,所以常採取派兵保護或變化傳遞途徑等各種措施。
驛站 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