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是現在人死之後最常用的屍體處理方式。但在講究“入土為安”的古代,由於封建統治的需要和儒家倫理的影響,整個封建社會兩千餘年歷史傳統流行土葬,將焚屍視為奇恥大辱甚至最嚴厲的刑罰之一。所以,中國古代帝王絕大多數都是土葬,基本沒有火葬的。然而,在宋朝卻出現了一股火葬的風潮,這又是為什麼呢?
其實火葬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某些地區就有火葬習俗,如西部甘肅、青海等的少數民族地區。《墨子·節葬下》記載道:“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魏晉時期,隨著佛教的傳入,火葬開始在中國一些地區盛行。不過在統治者心中,火葬始終是一種有傷風化的惡俗,一直被明令禁止。例如,明太祖號稱以孝治天下,即位以後,即下火葬之禁,主張葬之以禮。清政府更加嚴厲和徹底地禁止火葬,導致明中葉以來火葬在漢族地區又重新趨於衰微。
但是在經濟富饒的宋朝,火葬之風卻十分盛行。義大利商人馬可·波羅在遊記中記載到,他在中國的許多城市都看到了火葬的習俗,如四川、寧夏、河北、山東、江蘇、浙江一帶。顧炎武《日知錄》的記述也可佐證:“火葬之俗盛行於江南,自宋時已有之。”最初只有貧苦人家為節省喪事開支,唯務從簡,選擇火化的方法。後來,江浙一帶的富人家也多選擇火葬,“浙右水鄉風俗,人死,雖富有力者,不辦墓爾之土以安居,亦致焚如僧”。馬可·波羅遊歷杭州時便見過當地人的火葬儀式:“富貴人死,一切親屬男女,皆衣粗服,隨遺體赴焚屍之所。行時作樂,高聲禱告偶像。及至,擲不少紙繪之僕婢、馬駝、金銀、布帛於火焚之……焚屍既畢,復作樂,諸人皆唱言,死者靈魂將受偶像接待,重生彼世。”
宋朝火葬之風盛行主要和佛教影響力的擴大有關。都城汴京、河北、兩浙、福建、四川等地是宋代火葬盛行的地區,也是佛教最為發達的區域。由於火葬的流行,宋代一些城市還出現了火葬場,時人稱之為“化人場”。南宋臨安城少說也有數十處火葬場,其中十六處因為“建置年歲深遠”,到宋寧宗嘉定年間,差不多都荒廢了,寧宗又詔令重修了十四處火葬場。臨安還出現了類似現代“殯儀館”的服務機構,設有專門的房舍供人存放骨灰罐。
封建社會 火葬 土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