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明星能掙多少錢?秦淮八艷中的陳圓圓身價竟有1500萬

娛樂事業,古已有之。雖然古代娛樂項目不像現在這么多,但也不少,歌舞、雜戲、御用文人、酒宴賭戲等等都是古代的“娛樂圈”。而在古代的筆記和小說記載中,為名妓一擲千金的故事有很多。但這個“千金”其實只是一個泛泛之詞,如果把她們的收入換算成真金白銀,跟現在的明星來比,也是不少的。

古代的明星被稱為伶人,指的是具有身段本事凸出的演藝人員,但那個時候地位都比較低下。直到後唐莊宗李存勖時期,可以說到了娛樂圈人士的黃金時代。

李存勖

李存勖自幼喜歡看戲、演戲,即位後,常常面塗粉墨,穿上戲裝,登台表演,不理朝政,並自取藝名為“李天下”。自然而然的,伶人也很受皇帝寵幸,甚至封伶人當官,由此也惹得朝廷內部叛亂,皇位受到威脅。後來李存勖死了,娛樂圈的黃金時代也就結束了。

再到宋朝時期,出現了一種奇特的習俗。據洪巽《暘谷漫錄》記載,北宋首都開封“中下之戶不重生男,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南宋首都杭州“風俗尚侈,細民有女則喜,生男則不舉”。古代有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但在宋朝卻大大相反,以生女兒為喜,其實這主要就是跟當時的娛樂業有關。

宋朝的娛樂業非常發達,據史料記載,在北宋極盛時期,開封城裡的大型娛樂場所共有十所;到了南宋中後期,杭州城裡的大型娛樂場所竟然多達二十三所。

在古代,有很多青樓,那裡有許多女人供男人享樂。但宋朝的歌伎並不一定要出賣色相,包括當時行院(高級妓院)里的妓女也並不是靠身體賺錢。這些歌妓自幼經過刻苦訓練,在琴棋書畫方面多有造詣,學成以後靠表演和陪酒謀生。那她們的收費標準是什麼樣的呢?

宋代教坊司的女演員

《宋稗類鈔》中提到一位生活於宋孝宗時期的屈姓歌伎,經她改編的傳統舞曲《柘枝舞》,極受觀眾歡迎,一天能演七八場,劇院老闆給她分成,平均每天能掙二十多貫,折合人民幣兩千多元,絕對算得上高收入。

那個時候,達官顯貴和富商大賈家裡往往養著私人的娛樂班子,包括唱曲的歌伎、跳舞的舞伎、演劇的優伶、說書的先生等,所以說宋朝也是娛樂繁盛的時期。

而明朝名妓的收入也是常人不能望其項背的。據明朝小說家馮夢龍改編的話本《賣油郎獨占花魁》當中,杭州名妓王美娘的初夜費高達300兩,相當於人民幣12萬元,跟現在比來也是一筆巨款。

朱茵扮演的陳圓圓

據有關史料記載“秦淮八艷”中的陳圓圓,“身價既高,凡侍一宴須五金,為度一曲者亦如之。走馬王孫,墜鞭公子,趨之若鶩,大有車馬盈門之勢。即詞人墨客,凡以詩詞題贈沅姬的,亦更僕難數……國丈田畹,以千金購之。”按現在的市值,一兩黃金大約價值1萬5千元,五兩黃金7萬5千元。所以陳圓圓的飯局出場費應是7萬5千元,在飯局上唱一首歌也是這個價錢。而她被買斷的身價應為1千5百萬元人民幣......

其實古代名妓身價如此之高,可以說是達官貴人和風流名士捧出來的。但她們的身價之高,跟現在的明星比起來,也是毫不遜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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