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版的“世紀爭產案”,竟然把三位宰相牽扯了進來!

宋朝版的“世紀爭產案”,竟然把三位宰相牽扯了進來!
鹹平五年(1002 年)十月,開封府來了兩個告狀的,來頭不小。這倆人是前朝已故宰相薛居正的孫子,剛剛病逝的左領軍衛將軍薛惟吉的兒子薛安上和薛安民。他們要告的人是……他們的老媽!

準確地說,是後媽。

就是這個“狀告後媽”的案件,愈演愈烈,牽扯的人也越來越多,最終把三位宰相卷了進來。

要想講明白這個極其複雜的案件,還得從頭說起。

本案涉及的第一位宰相,是他們的爺爺薛居正。這位仁兄可是一個猛人,在他身上,有三個巨大的優點。

第一,英俊瀟灑,勤儉持家。

史書上稱,薛居正身材魁梧、儀表堂堂、風度翩翩,是一個超級帥哥。薛居正不僅長得帥,他還秉性孝順,居家生活節儉,任宰相時政績斐然,對同事也非常和藹……總之一句話,薛居正是一個典型的上班能掙錢、下班能持家的經濟適用男。

第二,行為端正,品德優良。

薛居正為官十八年,一直光明磊落、正直無私。他喜歡喝酒,一口氣能飲好幾斗,但很有酒德(飲酒至數斗不亂)。我們常說,“一個人的酒品,就能看出他的人品”,薛居正就是這句話的典型代表。

第三,滿腹經綸,才華橫溢。

每一個王朝,都有給前面王朝編纂史書的義務。如今,《二十四史》中的《舊五代史》,就是薛居正監修完成的,可見其肚子裡有多少貨。

除了滿腹經綸外,薛居正還擅寫文章,寫的文章精美無比。只是有一個問題,薛居正只要一提筆,就“為文落筆不能自休”。按照今天的定義,只要一寫字,就根本停不下來。

綜上所述,因為這三個優點,薛居正在官場之路一直順風順水、屹立不倒。不管是太祖、還是太宗,都對他恩寵有加,持續加官。

南宋理宗時,趙昀仿前朝故事,命人畫二十四功臣像,薛居正位列其中,配享太廟,可以永遠吃冷豬肉(貢品)。

薛居正這一生,可謂風光無限也。

然而,這些都是表面現象。

別看薛居正的履歷風光無限,但有句老話說得好:“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人一生到底是幸、還是不幸,只有自己最清楚。

史料記載,薛居正什麼都好,就是有一點不好,他娶了一個河東獅吼級別的悍妻。此女彪悍無比,自己生不出孩子不說,還不許任何人親近丈夫,也不許丈夫接近其他女性。那些什麼續弦、娶妾的事情,更是想都別想。

拜這個悍妻所賜,薛居正一生無子,只有一個養子薛惟吉。薛居正滿腔怒火和精力無處發泄,只能獻給了偉大的長生不老事業——修道煉妖。

史料記載,薛居正遁入道教,在家中打造了一個煉丹爐,買來各種各樣的藥材,虔誠地煉丹,興奮地嗑藥,祈求長生不老。

在中國歷史上,不管是秦始皇也好、雍正也罷,這么虔誠地嗑藥,要是不出問題,那才見了鬼。

太平興國六年(981 年),一天早朝,大家正在討論問題時,忽聽薛居正大叫一聲,隨後沒經過皇帝允許,就衝出了大殿,急匆匆地跑了。

薛居正徑直離開後,群臣面面相覷,心想宰相怎么了,發了神經不成?宋太宗馬上命太監去追,太監來到殿外,看見薛居正正在抱著一個木桶喝水。

宰相毫不顧忌自己的形象,咕咚咕咚,整整喝了一升多。喝完水後,薛居正面色慘白,已經不能說話了。下人把水端在他面前,薛居正也不能再喝了,他只能在太監的攙扶下,坐車回家了。

回家途中,伺候的人驚訝地發現,宰相的嘴裡不斷吐出煙圈,一圈一圈,連綿不絕,活像傳說中會吞雲吐霧的神仙。回家不久,“法力耗盡”的薛居正就病逝了。

這個故事絕非天馬行空的杜撰,原文如下:

太平興國六年,因服丹砂遇毒,方奏事,覺疾作,遽出。至殿門外,飲水升余,堂吏掖歸中書,已不能言,但指廡間儲水器。左右取水至,不能飲,輿歸私第卒,年七十。

——《宋史• 薛居正傳》

薛居正死後,養子薛惟吉繼承家產。史稱薛惟吉,“少有勇力,形質魁岸,與京師少年追逐,角牴蹴鞠,縱酒不謹,雅好音樂”,就是一個紈絝子弟。

當然了,看看薛家的情況,母親忙著捉小三,父親忙著嗑藥煉丹……在這種家庭環境中,薛惟吉要是能長成一個有責任心的上進青年,那才叫新鮮呢。

如果薛惟吉繼續這樣我行我素、揮霍下去,想必很快就會耗空父親的家業,下一代也不用打官司,直接流落街頭了。

眼看著薛家就要家道中落,太宗趙光義是看在眼裡、急在心間。於是,太宗來到薛家弔唁,他先安慰了一下薛居正的遺孀,隨後對著薛居正的棺槨大聲道:“老薛,聽說你有一敗家子兒,他還能不能改過自新?如果他不能繼承家業,怎么辦呢(不肖子安在,頗改行否?恐不能負荷先業,奈何)?”當時,25 歲的薛惟吉正跪在靈柩旁,聽完了皇帝的這番話,嚇得不敢起來,出了一身冷汗。

從那以後,這位惡少竟然改過自新,重新做人了,薛惟吉不僅成了國家重臣,還贏得了世人一致好評。大家稱讚他是一個有文化、有修養、是一個“能折節下士、輕財好施”的好人。

可惜的是,薛惟吉雖然會治國,卻不會齊家,更不會教育子弟。薛惟吉剛一病逝,妻子柴氏就與兒子發生了矛盾,進而打起了官司,並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任何官司,都有中心點。這場官司的中心點,就是薛家的巨額遺產。當時,外界傳說,薛家有十萬貫錢財,都是薛居正攢下來的。其實這個數字頗有水分,薛居正一年的薪水不過三千貫,除去各種高消費和應酬,一生能積累三萬貫錢財,已實屬不易,何來十萬貫之說?

當然了,馬無夜草不肥,人無外財不富。京城傳言,當年吳越王錢俶曾多次秘密賄賂趙普、沈倫、盧多遜、薛居正等人,以助北宋出台對吳越有利的國策。

薛居正到底收沒收賄賂,不得而知,但從趙普收過十罈子“瓜子金”來看,薛居正要是沒收過這種賄賂,那才叫見了鬼。薛居正的遺產到底是多少,外人不知道,薛安上和薛安民也不知道,因為所有的錢,都在他們的後媽,也就是那個柴氏手裡。

在薛家,柴氏沒有自己的孩子,薛安上和薛安民都是妾生的,但柴氏是薛惟吉的正室大老婆,所以從宋代法理上講,柴氏就是他們的“親娘”,這個沒商量。

北宋法律規定,父親死了,其正室就是一家之主,兒子不經過母親同意,沒資格繼承家業。所以對於爺爺的遺產,這哥倆既看不見、也摸不著,非常不甘心。

柴氏是個財迷,她不想跟薛家子弟分財產,但不分的話,身邊一直有兩隻咄咄逼人的狼,導致其惶惶不可終日。最終,這個女人決定——與其提心弔膽地生活,不如先下手為強,帶著這些財產,改嫁他人!

北宋時期,因為還沒有朱熹的理學,所以北宋人對再婚寡婦的態度,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友善。

宋朝法令規定,婦女喪夫之後,若立志守寡,父母可強令其改嫁。相反,如果有人阻止寡婦改嫁,則會被社會輿論痛罵。如果是官員阻止寡婦改嫁,則會授人口實,最終丟官。

宋仁宗時期,參知政事吳育的弟弟迎娶了公主,成了駙馬爺。吳育的弟弟病逝後,吳育私心自用,阻擋弟媳再婚,以保護自己與權貴的關係網。東窗事發後,一向好脾氣的宋仁宗也怒了,他痛恨吳育不讓寡婦改嫁的行徑,將他罷免。

在北宋,社會不僅善待再婚的寡婦,女子再婚後,也能得到世俗的祝福。那些什麼“令女月虧影缺,喜兔魄以重圓”的詩句,就是鐵證。在北宋人眼中,一個沒有男子的女子,是有“缺陷”的,只有再婚,才能成為一個“整圓”。

書歸正傳,聽說柴氏要改嫁,北宋的男人們都激動了。這可是一個擁有“十萬貫錢”的“富婆”呀,這要是娶進門,豈不是一生衣食無憂、穿金戴銀?

聽說“母親”要改嫁,薛安上和薛安民徹底被激怒了。雖說北宋法律規定,女方改嫁,只能帶走娘家的陪嫁,不得帶走男方的財產。但若柴氏執意要帶走這些錢,他們也不能強留。

何況,這次母親改嫁的對象,來頭太大了,他們根本惹不起!柴氏改嫁的對象,就是本案涉及的第二位宰相,前任宰相——張齊賢。咱們前面講過,因為醉酒失態,張齊賢被轟出了朝廷,改任永興(今西安)節度使。但是,這位仁兄到了地方後,依舊密切關注著京城的一舉一動,得知柴氏要改嫁後,張齊賢立刻展開了瘋狂的追求,一來二去,竟然贏得了美人心。

雖官場失意,但情場得意,年過六旬,還能迎娶一個擁有十萬貫錢的新娘,此時此刻張齊賢的心情,就一個字:爽。

他是爽了,其他人就不爽了。得知母親改嫁了前任宰相,薛安上和薛安民氣得腦袋直冒煙,為了防止柴氏捲走財產,他們只能去開封府狀告自己的母親,希望寇準給他們做主,重新分配爺爺的遺產。

聽完原告的陳述後,寇準心花怒放,真是想什麼,就來什麼!狀告張齊賢,寇準求之不得。

因為《宋史》上有個說法,寇準前些年沒法回到中央,全都拜張齊賢所賜。張齊賢害怕寇準回來搶了他的位置,所以一直打壓寇準。現在好了,天道好還,該輪到寇準出氣了。

寇準連夜寫了一封奏摺,順便添油加醋一把,狀告張齊賢“結交近臣,圖謀不軌” !要知道,寇準的這劑猛藥相當狠,張齊賢遠在邊陲,還聯繫朝廷大臣,傻子都知道,他到底想幹啥。這就是要置張齊賢於死地。

史料記載,趙恆看完這封信後,臉都嚇綠了,他立刻命張齊賢進京,來解釋此事。

孰料,張齊賢還沒有進京,開封府又迎來了一個告狀者,讓這個案件變得撲朔迷離了。

因為,這個告狀者不是別人,正是本案的被告——柴氏。

事實證明,柴氏跟自己的婆婆一樣,也是一個彪悍無比的女子,她不顧自己薛家女主人的身份,毅然決然地拋頭露面來告狀。

告狀也就算了,這個女人還把登聞鼓給敲了。

咱們都知道,衙門門口有一個鼓,想告狀就可以敲,但是宋朝有一個規定,非“軍國大事,大貪大惡,奇冤異慘”的案件,不得擊鼓鳴冤,違者嚴懲不貸。但彪悍的柴氏不管那些,還是敲了鼓。

柴氏擊鼓鳴冤,寇準不敢怠慢,馬上升堂辦案。寇準本以為,柴氏是狀告自己的兩個兒子的,結果發現不是那么回事。

因為柴氏要狀告的人,是本案涉及的第三位宰相,如今本朝的副宰相——向敏中。

簡單來說,當朝副宰相向敏中看中了薛家的老宅,用盡各種卑鄙的手段,想把這個房子賤買,隨後又打起了柴氏的主意,想迎娶她過來,把薛家的財產一勺燴。

然而,柴氏不肯低頭,就是沒同意。最終,惱羞成怒的向敏中教唆薛安上和薛安民狀告她,阻礙柴氏的幸福,吞併柴氏的財產。作為回報,向敏中可以從薛安上手中廉價購買薛家祖宅。

一句話形容,柴氏與張齊賢是兩情相悅,向敏中求婚不成,蓄意報復,真是大大的可惡!

聽完這個女人的陳述,寇準眼睛都直了,他好好地打量了一下這個柴氏,不明白這個女人為什麼這么有“宰相緣”,整整三位宰相,都跟這個女子有關。

當然了,打量歸打量,事情還得辦。

鑒於本案關係重大,已經涉及當朝宰相,早就超出了開封府的職責範圍。寇準不敢自作主張,只能把案件上交給宋真宗趙恆,請求聖裁。

事情鬧到這個地步,趙恆腦袋都大了,一個小小的財產糾紛案,竟然愈演愈烈,先後牽扯了已故宰相、前宰相、現任宰相,這叫什麼事!趙恆宣向敏中進宮,要當面問清此事。

向敏中進宮後,撩袍跪倒道:

“陛下,臣確實購買過薛家祖宅,但臣願意出價5000 貫,這不算賤買吧?至於說我求婚一事,完全是子虛烏有。臣的老婆剛剛病逝,臣無時無刻不思念亡妻,哪有心情去想其他女人?”

對於這番解釋,趙恆一聽有理,就暫時相信了向敏中。然而,皇帝沒有追究,那邊的柴氏卻不依不饒,誓要把向敏中拉下馬。

最終,柴氏搞得全京城都在議論紛紛——當朝宰相向敏中貪財貪色不成,打擊報復一個寡婦。

面對這些流言飛語,皇帝徹底怒了。党項契丹、科舉賑災,這么多內憂外患的事情糾纏著自己,多少焦頭爛額的事情等著去處理,朕哪有閒工夫管你們這點兒破事!

憤怒的皇帝下令,把這個女人扔進御史台大獄。在宋朝,御史台大獄可是一個恐怖的地方,甭管什麼人,甭管多大的官,來了以後,先狠狠揍一頓,讓你知道一下裡面的“規矩”,保準讓您深有體會。

後世中,蘇東坡天不怕,地不怕,誰都敢得罪,什麼地方都敢去,可唯獨害怕這裡。因為他在這裡挨過揍,被揍得鬼哭狼嚎,發誓永不再來。柴氏是一個大家閨秀,哪見過這般架勢,一番“熱情款待”後,柴氏全都招了。

原來,這是張齊賢的大兒子張宗誨出的主意,要柴氏狀告向敏中,目的是轉移視線,拖向敏中下水。當然了,向敏中也不必覺得冤:誰讓他真的買過薛家的祖宅。

除了調查出幕後指使人外,北宋的官員還調查出了一些相關結果。

第一,薛居正的遺產只有兩萬貫,並不是傳說中的十萬貫。柴氏明顯在說謊,為了給自己賣一個好價錢。

第二,薛家的宅子不能買賣。因為太宗皇帝怕薛居正的後代不成器,敗光了祖業,所以特意留下一道聖旨,不許買賣薛家的祖宅。身為宰相,向敏中明道這件事情,還要買賣,他不尊聖旨,犯了欺君之罪。

第三,向敏中並沒有像自己陳述得那樣清高,他見過柴氏,也求過婚。

第四,向敏中對自己的亡妻也沒有那么留戀。如今,向敏中已經“預訂”了都尉王承衍的女兒,只是還沒下聘禮罷了。

此結果一出,特別是第四個結果一出,天下震驚,趙恆直接就蒙了。什麼情況?身邊竟然有一隻老狐狸,向敏中連自己都敢騙?

查,往死里查,務必查一個清楚。皇帝震怒,誰還敢隱瞞。很快,王承衍的女兒親口承認,向敏中確實要迎娶自己,有婚姻契約為證。鐵證如山,皇帝氣得無話可說,向敏中嚇得無言以對。最終,強忍怒火的趙恆寫了一份詔書,送給向敏中八個字,讓他背一輩子、永記心田——“對朕食言,為臣自昧。”對我這個皇帝食言,你這個大臣,真是昧了良心……

手捧皇帝的詔書,向敏中哭得跟個淚人似的,他清楚地知道,在那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年代裡,這八個字,到底意味著什麼。

雖四肢健全,身體無礙,但從政治的角度上看,從這一刻起,自己已經變成了一個廢人。

皇帝不喜歡,大臣自然不會擁護,正所謂“樹倒猢猻散,牆倒眾人推”,在群臣的攻擊下,向敏中被罷相,擔任永興軍節度使。之後,向敏中兢兢業業,替祖國的西北地區站了十幾年的崗,宋真宗末年時才被調回中央,官復原職,繼續做宰相。

隨著向敏中的罷相,這件案件的其他人也依次受到懲罰。皇帝痛恨張齊賢已經到“花甲”之年,還這樣崇拜金錢,索性繼續罷了他的官。張齊賢被貶黜當太常卿,徹底變成了一個“閒臣”。

張齊賢的兒子張宗誨,趙恆把他貶到了海州。

趙恆還遷怒於張齊賢其餘的家人,他們也別在京城生活了,全部轟到西京洛陽,去那裡重新“開枝散葉”。

張家一片哀鴻遍野,薛家也甭想好過。

趙恆下令:柴氏不守婦道,執意改嫁,愧對亡夫在天之靈,罰銅八斤,家產重新分配。

薛安上和薛安民,狀告自己的“母親”,以下犯上,不尊孝道,杖刑一百,以儆效尤。

以上就是北宋著名的一場“世紀爭產案”的全過程。

一個女人因為自己的私慾,掀起了一場巨大的官場波瀾,不僅坑慘了張、薛兩家,還把大宋三位宰相卷了進來,並讓向敏中徹底下崗。

在這一番機緣巧合下,朝廷相位出現空缺,這個空缺由誰來彌補,真是不說自明。或者說,從一開始,這就是命運的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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