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由於社會關係發生激烈變動,學術界呈現出一種學派林立,百家爭鳴的新氣象。至其末年,諸國由分裂歸於統一;與之相應,思想文化也出現了力求兼收並蓄,冶熔各家學說於一爐的趨勢。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運用封建國家的權力,強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統制政策。焚書坑儒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發生的。
地點
離高陵縣城約二十里許的一個地方名叫灰地坡,相傳就是當年秦始皇焚書的地方.
臨潼縣城西二十里處的洪涇堡,相傳就是秦始皇坑儒的地方,過去叫洪坑,久而久之,人們叫轉了音,讀成了“洪涇”。
焚書事件
前221年,秦國滅亡六國,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專制帝國。
根據司馬遷《史記》的記載,秦統一第八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無輔拂,何以相救哉?”秦丞相李斯反對,認為時代變化,制度應該隨之變化,不應該以古非今。李斯建議:史書只保留秦國的史書,其他國家的史書都焚毀;《詩》、《書》及諸子百家之書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間的都限期交出燒毀;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民間可以保留;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秦始皇下旨同意。此一事件,史稱“焚書”。
坑儒事件
在焚書開始之後的第二年,為秦始皇尋找長生不老之藥的術士侯生、盧生尋藥未果而出逃,秦始皇大怒,下令拷問。事後,將相關四百餘人坑殺。某些人認為《史記》記載秦始皇坑殺的乃是方士,並不是儒生。但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坑殺的人“皆誦法孔子”。
事件性質
焚書坑儒,本意是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進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見解,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其實許多人把“焚書坑儒”看作是一回事, 但“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它們一前一後,背景各異,性質有別。
東漢的王充是第一個把這兩件事區別開來的學者,他在《論衡·語增篇》中指出二者是背景不同的兩件事,“燔《詩》、《書》,起淳于越之諫;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焚書”是書厄,不見人禍;“坑儒”是人禍,卻無主名,這在中國文禍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古都西安 焚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