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古裝劇中,都有一個非常厲害的東西,號稱能“上斬昏君下殺佞臣”,這就是“尚方寶劍”。那么,在真實的歷史上,尚方寶劍是否是真實存在的?持有尚方寶劍的人又是否真的有這么大權利呢?
我們先來看一看“尚方寶劍”這個稱呼,“尚方”原是皇宮裡掌管皇帝和皇室貴族衣、食、住、行、用具的官署。“尚方寶劍”冠以“尚方”之名,就說明這是皇室專用之物。在漢代的時候,它的名字叫尚方斬馬劍,因為這把劍鋒利無比,一劍就能殺死騾馬。當然,這把劍可不是用來殺騾馬的,《後漢書·蔡倫傳》記載,帝令中常侍蔡倫升官尚方令,監製尚方劍。蔡倫表示“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所以說,當時“尚方劍”是皇室專用,並非用來給予臣子特權的東西。
到了唐宋之後,“尚方寶劍”的確變成皇帝授予大臣權利的信物,不過適用範圍卻和我們的想像有些偏差。當時的尚方寶劍大多運用於軍事方面,因為大軍出征,有很多事情就不是皇帝能夠掌控的,所謂“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是這個道理,為了避免軍中出現權利的爭奪或者有人不聽軍令的情況,皇帝就會在出征之前賜予領軍將帥“尚方寶劍”,用以提高他們的威信。在《明實錄》有這樣的記載,明神宗派一個叫熊廷弼的文人到遼東督戰,為了讓他能鎮得住場面,就賜他一把尚方寶劍,準許他“副總兵而下,先斬後奏”。
至於我們印象中“尚方寶劍”,是在明代之後出現的。明代建立了一套嚴密的雙軌監察制度,除了中央有都察院,還設巡按監察使,對地方進行巡察。明朝的巡按到地方權力非常大,按照明朝的制度,大事奏裁,是指巡按對五品以上的違法亂紀的高官顯宦、皇親國戚可以提出彈劾處置意見,報請皇帝裁決;小事立斷,則是指對五品以下貪贓枉法的官員就可以直接處理,事後報告備案。而為了賦予這些巡按權利,皇帝就會賜予他們尚方寶劍。
明代的“尚方劍”,象徵至高無上的皇權,持劍者必是皇帝最倚重信任的心腹大臣或巡按御史,具有先斬後奏、生殺予奪的超常規權力。劉基曾講:“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有先斬後奏、臨機處置的特權。
明代應該是“尚方寶劍”的巔峰,清朝反而沒有了記載,也許是滿族人有自己的一套制度。但我們依然可以從歷史中知道,尚方寶劍曾經的確是皇權的代表,擁有巨大的權利。
皇權 尚方寶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