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明朝宦官王振的種種囂張跋扈,但是明朝宦官確實沒有威脅到皇權,那么,明朝的宦官為什麼威脅不了皇權呢?
明朝的宦官在明朝中後期為禍之烈在有人蓄意編排下給後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東**唐朝的宦官更加熟知,然而,和東漢、唐朝不同的是,其實明朝的宦官不論怎么囂張和暴橫都不能威脅到皇帝寶座的穩固和皇帝的人身安全。
東漢的宦官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立皇帝。唐朝宦官不僅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立皇帝,還可以把自己不喜歡的皇帝廢掉或軟禁,甚至可以把他殺死。
而明朝宦官卻無論如何也不曾有如此的作為。相反,如果皇帝對那個宦官不滿了,把他抓起來,奪他的權,撤他的職,殺他的頭卻易如反掌。
這是什麼原因呢?答案是明朝宦官沒有兵權。
也許人們會非常驚訝:明朝宦官不是有兵權的嗎?他們可以監軍,坐在中軍帳的最中間的寶座上,口銜天憲,穿公侯服,誰敢不聽指揮呀?
的確,明朝的宦官可以監軍,其差遣叫監督軍務;而且軍中排座次,鎮守太監居中,總督居左,總兵居右;但是,這只能說明宦官是皇帝特派員,有地位,但不等於有軍事指揮權。地位和權力並不是一回事。
明朝軍權其實掌握在文官手裡。
中央直屬部隊從明景帝開始就歸文官擔任的兵部尚書指揮,地方各支部隊最高指揮權屬於總督、巡撫和兵備道。守衛宮廷的部隊總是由皇親國戚掌管,又經常輪換。
皇帝和文官集團對宦官領軍很不放心,尤其是文官集團,對宦官防範極深,一直想廢除宦官鎮守地方的權力,獨霸兵權。
如王振死後,明英宗被迫“遜位”不久,陝西臨洮府同知田陽請只令監軍內臣隨將討賊,不許擅專兵權,景帝說:“朝廷委任內臣,各處鎮守備御監軍行事,皆是祖宗舊制,不可更改。”(《明英宗實錄》卷187台灣中央研究院1963版3805頁)。
景泰元年十月,山東右布政使裴倫又請罷鎮守中官,景帝當即予以反駁:“往歲各處賊寇生髮,人民流散,因令內官鎮守,得知事情緩急。今(裴)倫擅欲取回,主意安在?”(《弇山堂別集》卷91,中官考二。)
明朝皇帝雖然對宦官進行了限制和防範,但為了政治平衡,以祖制不可更改為名,叫宦官們繼續理政。文官集團獨霸兵權的目的暫時沒有實現。
但文官集團始終不甘心兵權被人牽制,在明武宗離奇“病死”之後,在內閣首輔楊廷和、張璁等人的主持之下,各地鎮守中官陸續撤回,鎮守總兵的地位也日漸下降,巡撫成了各地駐軍實際上的首腦。
無論是北方的御“寇”,還是東南御“倭”,抑或內地平“賊”,巡撫皆負指揮之責,總兵以下,悉聽指麾。
文官集團終於實現了獨霸兵權的目標,在權力鬥爭中取得了絕對的優勢地位!而宦官別說威脅皇權,就是自保都力不從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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