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寶劍

尚方寶劍

尚方寶劍即尚方劍,是指中國古代皇帝收藏在“尚方”的劍,在漢代稱“尚方斬馬劍”,至明代稱尚方劍,即皇帝御用的寶劍,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不但具有先斬後奏等代表皇權的權力,也是大臣官員的殊榮。在戲劇、小說中以及民間一般俗稱其為“尚方寶劍”。中國古代非常重視禮法,由於尚方制劍只能由皇室使用,所以這種寶劍從產生之初就被賦予了皇權和特權。尚方寶劍反映的是一種人治觀念,見寶劍如見天子,它是中國古代皇權的象徵,明朝萬曆年後,它的出現更為頻繁。明朝滅亡之後,尚方寶劍便不再作為一種榮譽頒發給大臣。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九龍尚方寶劍(工藝品)九龍尚方寶劍(工藝品)

尚方劍是指中國古代皇帝藏在“尚方”的劍,在漢代稱尚方斬馬劍,明代稱尚方劍,在戲劇和小說中大家一般俗稱其為“尚方寶劍”。“尚方”也稱“上方”,是專管供應製造皇帝所用器物的官屬名。尚方劍本為斬馬劍,非常鋒利,可以斷馬,由於藏在尚方,便俗名為“尚方寶劍”,從漢代就已經開始有了。

據《前漢書朱雲傳》載:朱雲上書皇帝就曾說“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明代劉伯溫也說過:“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斬後奏之特權。但這樣先斬後奏也必須按法行事,不能胡來。

以尚方劍為名而象徵專斷權力,並且有隆重的授劍儀式,應該從元代開始。忽必烈(1260至1294年在位)時,道士張留孫以神道治癒皇后的病,“帝後大悅,即命留孫為天師,劉孫固辭不敢當,乃號之上卿,命尚方鑄寶劍以賜,建崇真宮於兩京,俾留孫居之,專掌祠事”。此時的尚方劍還沒有用於政務和軍事,但已經被看作專斷權力的象徵。至元七年(1270年),四川、陝西發生反抗蒙古的武裝叛亂,中書“省臣患之,請專戮其尤者以止盜,朝議將從之”。這時,翰林學士、侍御史高鳴認為:“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論報,所以重用刑、惜民生也。今從其請,是開天下擅殺之路,害仁政甚大。”忽必烈採納高鳴的意見,沒有授予征伐將帥以“專戮”權力。

從史料上看,賜尚方劍以專殺和便宜行事的做法,是在明代“萬曆三大征”時開始實行的。萬曆二十年(1592年),寧夏哱拜叛亂,萬曆皇帝“用尚書(石)星言,賜(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魏學曾尚方劍督戰”。而魏學曾調兵包圍寧夏鎮卻“惑於招撫”,明廷便以甘肅巡撫葉夢熊替代魏學曾,“亦賜尚方劍”。此時明軍已經圍城長達半年之久。葉夢熊決河灌城,並乘哱拜內亂之際,攻破城池,“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哱拜之子哱承恩等被綁赴京師,皆被處死。此戰的獲勝,使明廷嘗到甜頭,賜尚方劍也開始頻繁起來。直至崇禎17年,李自成進軍山西時,崇禎帝還演出了一場賜尚方劍的鬧劇。

典故

尚方寶劍尚方寶劍

有關尚方劍的記載,最早出現在漢代。漢成帝(公元前32至公元前7年在位)時,朱雲上書云:“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顏師古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斬馬劍,劍利可以斬馬也”。所謂的“佞臣”指帝師張禹,尚方斬馬劍乃是皇家特製之物。

尚方劍帝王御用之劍。尚方,秦、漢少府屬官,製造供御器物,所制劍,銳利可以斬馬,號尚方斬馬劍。

秦漢官制設有少府,少府設尚方令,尚方丞,其職責掌御刀劍及玩好器物,到漢末分為中、左、右三尚方,之後歷代沿襲,到了唐代,尚方寶劍成了至高無上的象徵,本來就是皇帝的御用兵器,賜予元老重臣,賦予特權,在外即可先斬後奏。《漢書·朱雲傳》:漢成帝時,諍臣朱雲上書:“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張禹之頭。”張禹時為丞相,且是漢成帝劉驁的老師,正受寵幸。成帝大怒:“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命御史將朱雲綁下,朱雲緊抱殿前欄桿,據理力爭,以至欄桿為之折斷。左將軍辛慶忌為朱雲求情,倖免朱雲一死。這就是“朱雲折檻”的著名故事。朱雲要求的尚方斬馬劍,即民間俗謂的尚方寶劍,也叫上方寶劍。唐代顏師古注謂:“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斬馬劍,劍利可以斬馬也。”《後漢書·蔡倫傳》載:東漢和帝劉肇時,“中常侍蔡倫加位尚方令,監作劍即尚方劍。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劍及諸器械,莫不精工堅密,為後世法。”這裡的劍即尚方劍。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

廣雅·釋器》記古劍有“蔡倫”之名,便是蔡倫職掌尚方令時監製的精良劍。後世天子或賜欽命大臣尚方劍以專殺伐。《後漢書·彭寵傳》:朱浮對光武曰:“前吳漢發兵時,大王遺寵以禮必劍。”《馮異傳》:“赤眉延岑暴亂三輔,以異為征西將軍討之。車駕送至河南,賜以乘輿,七尺玉具劍。”《晉書》載:張軌鎮涼州,南陽王摸遺軌以帝所賜劍,謂軌曰:“隴以西征伐,悉心相委,如此劍矣。”尚方劍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政治的產物,明劉基詩曰:“先封尚方劍,按法斬奸賊。”這種法律思想和作為法律的施行主體之刑具其實是法外之法,刑外之刑。聰明的戲劇作家便匠心別具地借用了這法上之法,刑上之刑,使戲劇中的思想意義得到合情合理的表達。

漢代有一種官叫尚方令,專替皇帝製做御用刀劍及好玩器物,所以後來皇帝的御用劍就叫做尚方劍,或稱上方寶劍。漢代有這么一個故事:有個叫張禹的人,曾經做過漢帝的老師。他占有大量的土地和財物,私生活極其淫奢,卻偏偏取得了皇帝的信任,當上了丞相。敢於直諫的朱雲請皇帝賜給尚方寶劍以斬佞臣張禹。皇帝大怒,說朱雲居下謗上,遂定以死罪。幸虧左將軍辛慶忌出來緩解,皇帝才給朱雲留了一條命。“尚方劍”成了巨大權威的象徵。

《前書音義》曰:“導官,主導擇米以供祭祀。尚方,掌工作刀劍諸物及刻玉為器。”

尚方是少府的一個屬官,主要工作為皇帝供應器物。少府是九卿之一。尚方寶劍就是由“尚方”所鑄造的寶,亦稱為勢劍。尚方是掌管供應製造皇所用刀、劍等器物的一個部門、是於秦朝所始設的。尚方寶劍是指皇帝所御用劍,是一種最高權力的象徵。《漢書·朱雲傳》:“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朱雲所諫之皇帝即為漢成帝。明朝劉基《贈周宗道六十四韻》:“先封尚方堍,按法誅奸贓。”

宋淳佑十年(1250年),太學生劉黻上書,痛詆侍御史陳垓、右正言蔡榮為奸佞之人,要宋理宗早將他們逐出朝廷,不然“異時雖借尚方劍以礪其首,尚何救於國事之萬一哉”。宋開慶元年(1259年),國子監主簿徐宗仁談到此事件時也講:“是以廷紳抗疏,學校叩閽,至有欲借尚方劍為陛下除惡”。

觀念

“尚方寶劍”反映出的是一種人治觀念。縱觀歷史,在漢唐盛世,政治清明時期,“尚方寶劍”只是人民思想中的象徵物,在明朝中後期,他才成為現實中的一種制度。真實的包青天生活在宋朝,是不可能有“尚方寶劍”的。

規格

劍身花紋細鑿,圖紋清晰,劍身一面刻著騰飛的蛟龍,一面刻著展翅的鳳凰,而且劍身上還紋飾著北斗七星,以劍應天象之形,可以認為是基於對北斗七星的崇拜,同時也為了追憶鑄劍祖師歐冶子的功績。相傳尚方寶劍是明太祖朱元璋皇帝御賜欽差大臣之物,為的是使不僅具有先斬後奏之權力,同時也是地位、權力的象徵。

劍全長:103cm,劍身71cm,劍柄29cm,劍身寬5.5cm,劍身厚1.5cm,淨重2.5kg,材料:中炭鋼

冷兵器之劍

我國現出土文物中,最早的劍出現在殷周時期。在西周初期的車戰組合中,劍的地位並不重要,主要用於自衛或肉搏。春秋之後,因為步兵的興起,劍作為一種武器開始受到重視,長度在28--40厘米之間。到三國時期,軍隊中大量裝備的短柄兵器,就只有刀了。自東漢之後,劍在戰場上被淘汰已成定局,但佩帶寶劍的風氣未變,另外劍也作為法器或象徵物而存在。自明之後,冷兵器逐漸式微,而劍則退出了歷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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