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皇權養老的大漢王朝

養老,是一個社會問題。當上古以來的氏族制度,被戰國和秦帝國的實用主義政治打破之後,大家族一個接著一個被瓦解,龐大的氏族組織被五口之家的小單元化的平民社會取代。如何解決老年人口的生計?在反秦的浪潮中,繼承了秦帝國全副衣缽的大漢王朝,第一次張開“本朝以孝治天下”的大旗,利用皇權推動養老,可以說是兩漢四百年政治的基調。

把孝字寫進皇帝的諡號

漢朝的開國之君劉邦,死後廟號太祖諡號高皇帝,然而自劉邦的兩個兒子(劉盈、劉恆)開始,每朝皇帝的諡號中都有一個“孝”字,如孝惠帝、孝文帝。諡號可謂是人的蓋棺定論,從漢初開始推行的“以孝治天下”,皇帝把“孝”看成是立身成人的最基本標準,故而帝業如何,允文允武,大可商榷,可是皇帝作為國家政權的繼體守文之君,“孝”字乃是第一要務,也需以身作則,至少表面上要以身作則。

正是劉邦的兒子漢惠帝劉盈,為了彰顯孝道,令郡、諸侯王國為劉邦立“高廟”,在民間則選拔“孝者”、“悌者”、“力田”這類道德模範,免除他們的徭役賦稅,專門從事教化,為民表率。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漢初國家頒布了《受鬻法》,對於有大夫(第五等)以上爵位年滿九十歲的老人和一般年滿九十五歲的老人,國家每個月賜給粟米一石,用以熬粥養生。到了漢武帝時代,規定“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復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也就是在頒賜粟米的同時,再免除子或孫一人的徭役賦稅,專門奉養老人。

到了東漢,《受鬻法》演變為《行糜粥制》,受到優待的老人也從九十歲以上,擴展為七十歲以上,按年領取國家的養老粟米。客群擴大了,頒賜也更具象徵意味,這是因為“孝道”和“養老”已經成為東漢瀰漫整個社會的風尚。

孝經是入門必讀教科書

《孝經》是一部來歷不明的書,據文中所記,該書乃是孔子為曾子開陳孝道大義的一本書。開篇就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漢代還流行一段孔子的自述,云:“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漢文帝時代,為《孝經》設定了博士官,專門從事《孝經》的研究、教學。漢武帝罷黜雜學博士,立五經博士,《孝經》雖然不再設定博士官。但是,在五經博士的系統中,《孝經》和《論語》是儒學的入門書籍,也是必讀經典,被稱為國小。有時,《孝經》、《論語》和五經一起,被總稱為“七經”。

《孝經》

能夠傳播教授《孝經》的經師,也是基層學校的必須配備的人員。漢代從中央到地方,都設有學校。《漢書》記載漢平帝時代,下詔書規定“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經》師一人”。也就是聚(大村寨)、鄉一級的最基層學校中,必須配備《孝經》師一人。在漢代《孝經》可以說家喻戶曉,無論士庶男女人人能誦。東漢光武帝、漢章帝時兩次下詔書,要求“虎賁士皆習《孝經》”,“自期門羽林之士悉通《孝經》章句”。也就是皇帝身邊的禁軍,人人要通《孝經》,真是“求忠臣於孝子之門。”

選官從有孝行的人開始

漢代選官,最終品行,號稱“名教”,即以名譽為教化的旨歸。而個人的品行之中,最重孝行。漢武帝時代,在董仲舒的建議下,國家每年要求每個郡向中央察舉“孝、廉”二人,經過考核後,可以充當郎官,稱為孝廉郎——是國家官僚隊伍的後備軍。漢武帝時代的詔書中寫道:“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也就是說,把察舉“孝廉”看成是由國家權力敦風化俗的重要手段,如果地方官郡守、諸侯王相不能舉孝、察廉,就是不不勝任和怠慢的表現,要罷官問罪。

將推行孝道與選官制度掛鈎,這也是漢代的一大發明。為什麼漢朝要不遺餘力的推行孝道?這與集權帝國的治理實踐有關。西漢繼承秦朝,是一個平民化的集權帝國,社會治理的單元是一個個小的家庭甚至自由民(城市自由民及自耕農),而社會保障的體系是脆弱的,失去龐大家族的維繫,自由民的養老問題無法解決。通過制度性的手段,崇尚孝道,提倡家庭養老,無疑是最簡潔方便的路徑。在迷信“郡縣治則天下安”的漢朝皇室眼中,一個個小家庭和睦了,則郡縣自然就治了。漢朝人篤信孔子說過,“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見《後漢書·韋彪傳》)故而,將人的孝道與否,與國家的選官制度相掛鈎,以皇權來強力推行孝道。

孝道

國家向老年人頒賜王杖

除了推崇孝道來養老,漢代還通過王杖制度,直接保護老年人。漢文帝時代頒布了《王杖詔書》,向年滿七十歲的老人頒賜王杖,即用青銅鑄造以鷲的形象為杖首的拐杖,因為是朝廷頒賜,鷲杖也被稱為王杖。漢代有免老制度,年滿五十六、六十等(視爵位高低)的老年男性,即免除賦稅徭役。到了七十歲,則享受一定的特殊待遇,根據甘肅武威出土的漢宣帝《王杖詔書》,對七十歲老人頒賜王杖,受賜者享受六百石官吏的政治待遇。漢代六百石這一秩級是低級官吏與中高級官吏之間的鴻溝,六百石官吏“秩祿上通,有罪先請”,即對於六百石官吏的各類處理必須直接呈報皇帝。享受六百石官吏待遇的老人,可以不必如同小人吏一般趨走(進入官府後小步疾走),如果不是主謀動手殺、傷人,也可以免於起訴,不受牽連。而普通吏民,對於敢毆打、辱罵持有王杖的七十歲以上老人,以“逆不道”罪,判處死刑。

孝道

河平元年(前20),汝南郡西陵縣有一位名叫先的老人,年滿七十歲,受賜王杖。某日,他遭到了亭游檄吳賞指示隨從對其進行毆打。先便到汝南太守處告發,太守又上讞於廷尉,廷尉批覆,罪名清楚明白,對吳賞處以棄市的死刑。由此可見,王杖在地方的威力。

奇特的歷史現象——兩漢多孝子

正是在提倡孝道,以皇權督促民間養老的社會風氣下,我國歷史上出現了“兩漢多孝子”的獨特歷史現象。在民間故事二十四孝中,漢文帝親嘗湯藥、蔡順拾葚異器、郭巨埋兒奉母、董永賣身葬父、丁蘭刻木事親、姜詩湧泉躍鯉、陸績懷橘遺親、黃香扇枕溫衾、江革行傭供母九個典型出在漢朝,占了三分之一還多。其中,又以東漢為最多。這與崇尚名教的東漢社會風氣有關。

孝道本為人倫常行,可是為了彰顯孝道,突出個人的品行,不免就演出了郭巨埋兒、董永賣身這樣有悖於常識理性的極端行為。這種行為被嗤為“愚孝”,背後或許已經超出了行孝本身,而是與因行孝出名之後的社會利益有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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