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漢武帝時期有多可怕?無論貧富 這三項政策保證讓你破產

有不少的國人對漢武帝滿懷膜拜之情,長恨此生不能生活在他那個“雖遠必誅”的時代,很想穿越回那個激情燃燒、洶湧澎湃的歲月,享受那無比榮耀的時光。然而他們不清楚,作為漢武帝的子民,無論貧富貴賤,其實都沒有多少活路。就以生存而論,漢武帝時期的三項政策,保準讓你一夜間破產

文帝、景帝在位期間,漢朝迎來經濟繁榮文帝、景帝在位期間,漢朝迎來經濟繁榮

漢初七十餘年間,承秦末戰亂之弊,為解決人口銳減、財政枯竭的大問題,實行與民生息、厲行節儉的國策,通過減免農業稅、裁兵歸農等措施,大力恢復社會生產。尤其是在文帝、景帝時期,“三十稅一”的制度保證了農業生產和人口生育的積極性,人口數量激增,大量荒田得以開發,社會上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

生產上的繁榮景象,極大地充實了財政,使得國庫中出現大規模的盈餘。據《史記·平準書》記載:“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漢武帝在位時,出現大規模的財政困難漢武帝在位時,出現大規模的財政困難

然而漢武帝好大喜功、窮兵黷武,不到二十年時間便把這龐大的財政盈餘,象流水般消耗殆盡,以至於出現財政枯竭、“縣官大空”(《史記·平準書》)的局面。為籌集戰爭經費,維持帝國正常運作,外加滿足享受,漢武帝能做的,只能是加強對民間的搜刮。漢武帝搜刮政策的對象不分貧富,連只求溫飽的農民也不能倖免。

根據史料記載,漢代的賦稅約有二十種名目,主要的是“田稅”和“口賦”,此外還有各種名目的“徭役”。雖然田稅稅率極低,但口賦和徭役卻很沉重,以至於景帝時期重臣晁錯在《論貴粟疏》中談到,當下一個五口之家的農戶,每年辛苦耕種一百畝,在年景好的時候也不過剛夠溫飽了,至於在災荒之年,難免會有流離之苦。

即使在“文景之治”時,農民的生活也苦即使在“文景之治”時,農民的生活也苦

在寬徭薄賦的文景時期尚且如此艱苦,那么在橫徵暴斂的武帝時期,農人更是沒有活路。武帝對農人的搜刮,主要體現在提前徵收“口錢”方面。“口錢”是口賦(即人頭稅)的一種(另外一種稱“算賦”),專向未成年人徵收,漢初規定是7-14歲的兒童,每人每年徵收20錢。

但到了武帝時期,起征的年紀下調到3歲,每人每年增至23錢。而在14-56歲之間,每人每年則須向國家納錢一“算”(一算是一百二十錢),稱“算賦”。

武帝時期,農民紛紛破產,無以為生武帝時期,農民紛紛破產,無以為生

提前徵收“口錢”,對普通農戶來講不啻於沉重的負擔,在衣食難乎為繼的困境下,各地頻頻出現“生子輒殺”的慘劇。漢元帝時期的御史大夫貢禹,曾在奏疏中談到:“古民亡賦算,口錢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賦於民,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重困,至於生子輒殺,甚可悲痛”(見《漢書·貢禹傳》)。

普通民眾生活難以為繼,有錢人其實也好不到哪兒去,漢武帝強令推行的兩條政策,分分鐘足以讓這個群體破產敗家。這兩條政策,一是“算緡令”,一是“告緡令”。所謂的“算緡”就是徵收民間的財產稅,其中的“緡”指穿錢的繩子,以一千錢為一緡。

“算緡令”規定凡屬有錢人,不管是否有無市籍(漢代商人另立戶口冊,叫做市籍),都要如實向官府申報財產及車船等擁有情況,並按規定交稅。其中,商人每二緡徵稅一算,手工業者每四緡徵稅一算;不是三老(鄉官,掌教化)和北邊騎士而有軺車(即跑運輸用的雙輪木車)者,每輛抽稅一算,商人而又有車的則徵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條船抽稅一算。

稅率如此之高,民間在叫苦連迭之際,難免不會滋生隱瞞收入和抗稅偷稅的現象。為對付這些“頑劣分子”,朝廷規定,對那些抗拒不交、隱匿財產或偷漏稅款的商賈,罰以戍邊一歲,並沒收其全部資產。同時,鼓勵百姓告發違法者,一旦坐實,告發者會得到違法者一半的家產,這便是“告緡令”。

武帝時期,民間破產者比比皆是武帝時期,民間破產者比比皆是

經過“算緡令”和“告緡令”這兩記“重拳”,在肥了朝廷的同時,民間破產敗家者比比皆是。《漢書·食貨志》曾以沉痛的筆調寫到:“楊可告緡,遍天下。中產以上大抵皆遇告...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商賈中家以上,大抵破。”而《史記·平準書》則指出,經濟凋敝、破敗之象無以言表,出現“商者少,物貴”的現象。

由上可見,生活在漢武帝時期,不管貧富,但凡手中有點錢的,都沒有多少活路可言,那真是一個令人苦不堪言的壞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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