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雖說地位最高,權力最大,但同時也是一份極為兇險的職業,因政變、暗殺、亡國而死的,人數委實不少。其中某些帝王的死法非常痛苦,大致來講,主要分為以下九類:
1.餓死
在某種極端的情況下,多半緣於自己的狂作,某些帝王失了勢,或者亡了國,不免會淪落到缺衣少穿、衣食無著的窘境。當然這還不是最悽慘的,最悽慘的某些帝王,生前錦衣玉食,但結局卻以餓死告終,較著名者有齊桓公、趙武靈王、南梁武帝三人。
使帝王因飢餓而死是一種漫長而痛苦的刑罰,如果想獲得成功,前提是必須有能力長時間斷絕他們與外界的任何聯繫。否則,一旦有所疏漏,受餓的帝王“反正”成功,實施者必然沒有好果子吃。
2.悶死
為增加受刑人的痛苦,行刑者往往會用棉被堵住受刑人的口鼻,或用土囊壓身,以達到令他們悶死的效果。帝王身受悶死之刑的,有東晉孝武帝及南梁簡文帝、元帝兄弟二人,其中以梁元帝之死最為痛苦,也最咎由自取。
梁元帝在平定侯景之亂後,不僅拒絕還都建康,而且對近在咫尺的勁敵西魏視若無睹,甚至在西魏進逼江陵之際,“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卻整日與群臣討論老莊之學,顢頇至極。江陵城破後,梁元帝被土囊壓身而死,死前將宮中珍品藏書14萬卷付之一炬,是秦始皇焚書以來最大的文化浩劫,令人扼腕!
3.縊殺
某些帝王被推翻或被敵國抓獲後,對方如果不想他們繼續活下去,往往出於“尊重”,會允許他們“留全屍”,行刑方法便是縊殺。縊殺,即用繩子或布帛緊緊扼住受刑者的脖子,使其窒息而死。身遭縊殺之刑的帝王為數不少,較著名者有前秦宣昭帝苻堅及隋煬帝楊廣。
為增加受刑人的痛苦,縊殺之刑使用的材料,以弓弦最為狠毒,當年吳三桂便是用弓弦縊殺了南明永曆帝。
4.毒殺
毒殺即在入口之物中投毒,使受害者痛苦而死,分明投與暗投兩種。明投常用鴆酒強行毒死對方,使用者多為權臣或戰勝國君主,受害者較著名者有東漢質帝、東漢少帝、南唐後主等人;暗投則常在固體食物或藥物中投毒,行事隱秘,常令外界一時無法明確受害者真實的死因,比如唐中宗便是被韋後、安樂公主在餅中投毒。
遭受毒殺之刑死相最痛苦的莫過於南唐後主李煜。李煜因小周后屢遭宋太宗姦污,難免流露出不滿情緒,結果被太宗用“牽機藥”毒殺。據說李煜服藥後腰直不起,頭足相就,狀如牽機而死,極為痛苦。
5.烹殺
烹殺又稱“湯鑊(音或)”,即將受刑者去除衣物後放入近如人高的大鍋,在鍋中加水,點燃大鍋下面的柴薪,到水溫達到沸點後將受刑人煮死,方式極為殘忍。
遭受烹殺之刑的君主,好像只有西周時期的齊哀公姜不臣。當時,紀國國君不知出於何種目的,在西周夷王面前誣陷齊哀公,於是夷王便將齊哀公烹殺。九世之後,齊襄公以復“九世之讎”為名義,攻滅紀國。
6.自焚
個把很有“骨氣”的帝王,在亡國後既不願乞憐求生,又不願受辱而死,於是便選擇以身殉國,轟轟烈烈地結束自己的生命,真正達到“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的境界。這殉國的方式,以自焚最為慘烈。
史上自焚殉國的帝王很少,掰著手指手能數過來的,也就商紂王與後唐末帝兩人而已。其中後唐末帝在攜帶傳國玉璽自焚時,曹太后、劉皇后及皇子李重美同時追隨,慘烈至極。
7.抽筋懸樑
國人如果對某人恨之入骨,常常會詛咒他受“扒皮抽筋”的痛苦,“扒皮”即“剝皮實草”之刑,是朱元璋為處罰貪污犯及“謀大逆”之人設定的酷刑,具體是什麼情況在這裡不做贅述。“抽筋”則屬於私刑,親受其刑者唯有戰國齊湣王一人。
齊湣王驕奢失國,被燕將樂毅趕到莒城避難,幸虧有楚將淖齒的及時援助才安定下來。位子漸穩的齊湣王見性命無虞,開始對淖齒無禮,忍無可忍的淖齒終於發動政變,將齊湣王吊在房樑上,並抽掉他身上的筋,令其哀號數日而死。
8.菹醢
菹醢(音祖海),或單稱醢,即將死者的屍體剁為肉醬,在某種極端情況下也施於活人之身。菹醢的發明者,或言為暴君夏桀。漢代之後,“菹醢”不見於歷代正刑之中,但其實並未廢除,在對付那些“謀大逆”之徒時偶爾還會使用。
菹醢之刑套用於帝王之身的,似乎僅有戰國時期燕王子之一例。當年,燕王噲聽從佞臣之計,將王位“禪讓”給相國子之,結果引起內亂,齊國乘機滅燕,殺燕王噲,並將子之剁為肉醬。
9.凌遲
凌遲又稱剮,即將犯人凌剝碎割而死,始於五代,正式定名在遼宋時期,在清末刑法變革時才予以廢除。凌遲在明朝有極為嚴格的執行標準,按照大明律法,凌遲要進行3天時間,受刑人須被剮3357刀後才能咽氣,否則行刑者將代受余刑。
凌遲本是人君加諸於臣民“謀大逆”者之身的,帝王親受其刑的唯有太平天國幼天王洪天貴福一人而已。巨賊洪秀全死後,洪天貴福繼任天王,後在江西被擒獲,在南昌被處於凌遲之刑,年僅1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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