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年份]

1901年[年份]

1901年是平年,是農曆辛丑年(牛年);同時也是清光緒二十七年;日本明治三十四年;越南成泰十三年,簽訂《辛丑條約》,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基本信息

1月

(圖)1901年1901年
1月1日——澳大利亞成立。
1月15日——清政府與列強簽署議和大綱。
1月22日——維多利亞女王逝世,愛德華七世成為英國國王
1月25日——美國眾議院提出法案禁止中國移民入境。

2月

2月1日——清政府下令保護外國人,保護傳教士
2月3日——日本黑龍會成立。

3月

3月3日 中東鐵路東線由哈爾賓至尼科爾斯克--烏蘇里期克(雙城子)間鐵路接軌竣工。

5月

5月9日——澳洲國會會議於墨爾本首次召開。

6月

6月12日——古巴成為美國保護國

7月

7月2日——由德國人齊柏林設計的人類第一艘飛艇首航成功。

8月

1901年1901年
8月2日 沙皇敕令發布侵中國司法權的《滿洲司法條例》十二條,根據這一非法的條例規定,中東鐵路附屬地的案件,東、西、南線分別歸海參崴、赤塔、旅順地方法廳審理,並在沿線設調解法官和檢查官。哈爾濱第一任法官卡依多,副檢查官波特巴洛夫。
8月14日 俄文《哈爾濱每日電訊廣告報》創刊,編輯羅文斯基。
8月29日——清政府下令停止武科科舉考試。

9月

9月7日——中國與英國、美國、俄羅斯德國、日本、奧地利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荷蘭比利時簽定辛丑條約
9月14日——西奧多·羅斯福當任美國總統
9月24日——清政府與日本簽定重慶日本租界協定書。

10月

10月2日 第一松花江大橋建成通車。
10月28日 俄國財政部副大臣羅曼諾夫來哈,籌劃繼續施工及建設哈爾濱為中東鐵路總埠等事。

11月

11月5日,日本人在道里中國五道街創辦“松花會”。哈爾濱義和團一部退入呼蘭,聯合當地愛國清兵和市民,搗毀洋人教堂,槍決法國教士。

12月

12月10日諾貝爾獎被首次頒發。
12月5日,娛樂業巨頭迪斯尼誕生
12月12日1901年12月20日,義大利物理學家吉列爾莫·馬科尼(1878—1937)在紐芬蘭的聖約翰收到了第一個跨越大西洋的無線電訊號,或許沒有人能夠計算出馬科尼的發明給人類帶來了多么巨大的利益。

出生

1月3日——吳庭艷,南越總統(逝世1963年
2月28日——萊納斯·鮑林,美國化學家(逝世1994年
4月29日——裕仁,日本天皇(逝世1989年)
6月3日——張學良,中國軍人(逝世2001年
6月6日——蘇卡諾,印尼總統(逝世1970年)。
8月4日——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美國音樂家(逝世1971年
8月26日(光緒二十七年七月十三)——陳毅,中國軍事家、政治家(逝世1972年
9月29日——恩里科·費米,義大利物理學家(逝世1954年
11月8日——徐向前,中國軍人,政治家(逝世1990年)
11月22日——華金·羅德里戈,西班牙作曲家(逝世1999年
12月5日——韋納·海森堡,德國物理學家(逝世1976年
12月5日——華特迪士尼,美國卡通片畫家導演(逝世1966年
?月?日—陳文沛(1901年-1969年),浙江寧海人,1917年考入北京的清華學校(現清華大學前身)。1919年5月4日北京爆發了五四運動,大批北大學生被捕。當時300多位清華學生參加遊行聲援,其中有130多位被捕,其中包括陳文沛。

逝世

1月22日——維多利亞,英國女王(出生1819年)
1月27日——朱塞貝·威爾第,義大利作曲家(出生1813年)
3月13日——班傑明·哈里森,美國總統(出生1833年)
9月14日——威廉·麥金萊,美國總統(出生1843年)
11月7日——李鴻章,清末政治家(出生1823年)

諾貝爾獎

物理威廉·康拉德·倫琴
化學雅可比·亨利克·范特霍夫
生理醫學埃米爾·馮·貝林
文學蘇利·普呂多姆
和平:瓊·亨利·杜南和弗雷德里克·帕西

歷史記載

清政府開始推行新政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下詔變法,要“取外國之長”、“去中國之短”。開始實行“新政”。在“新政”推行的最初三年里,比較突出的有三件事。第一是提倡和獎勵私人資本辦工業。1903年9月,朝廷成立了商部,由前一年曾被派往英國、法國、美國和日本考察的皇親貴族載振擔任尚書,工礦業和鐵路都歸這一部管理。第二是廢除科舉考試制度,設立學堂,提倡出國留學。1901年清廷即命各級書院分別改為大學堂、中學堂、國小堂,引進新式教育。1904年1月,張之洞等制定通過了學堂章程,將普通教育分為初等、中等、高級教育,這就是具有近代化性質的“癸卯學制”。從1906年起,停止科舉考試,一律從學堂選拔培養人才。中國延續了1000多年的科舉考試制度,從此結束。第三是改革政制與軍制。1903年12月,清廷成立練兵處,以奕劻總理練兵事務,袁世凱為會辦大臣,袁世凱實際掌握了練兵大權。清末新政,在實際操作上是戊戌新政的繼續。它是在不觸動舊有的封建勢力的基礎上採取的防危補救措施,從某種程度上講,它是清廷向西方列強討好的一種表現。

清政府設督辦政務處

辛丑條約簽訂後,列強為加強對中國的控制,要求清政府進行所謂“改革”。清政府鑒於國民不滿情緒日益高漲,統治日趨不穩,也不得不對傳統方式做改弦更張,遂公開表示將實行“新政”。光緒二十七年(1901)三月初三日,清政府下令設立督辦政務處,以為推行新政的辦事機關。派奕劻、李鴻章、榮祿、王文韶、崑岡、鹿傳霖六人為督辦政務大臣(後又增派瞿鴻機)、劉坤一、張之洞(後又增派袁世凱)遙為參預。政務處下設提調二人,章京若干。該處負責制訂新政各項措施,掌管各地官吏奏章及辦理全國官制、學校、科舉、吏治等事務。光緒三十二年(1906)督辦政務處改為會議政務處,次年併入內閣。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稱外務部

清政府宣布實行“新政”後,在外國資本主義列強的要求下,對傳統的官制和機構一些形式上的改變。光緒二十七年(1901)六月初九日,清政府宣布撤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設外務部。該旨令宣稱:“現當重定和約之時,首以邦交為重,一切講信修睦,尤賴得人而理”,因此對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進行改組。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派奕劻總理外務部事務,王文韶為會辦大臣,瞿鴻機為尚書,余壽朋、聯芳為右侍郎。

《辛丑條約》簽訂

光緒二十七年(1901)七月二十五日,清政府全權談判大臣奕劻、李鴻章,與英、美、俄、德、日、法、意奧、西、荷、比十一國公使在北京簽訂《辛丑條約》。《辛丑條約》共十二款,另有十九個附屬檔案。
主要內容有:
一、賠款四億五千萬兩白銀,以關稅、鹽稅和常關稅作擔保,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厘,本息合計白銀九億八千餘萬兩,被稱為“庚子賠款”。
二、在北京東交民巷設立使館區,界內不準中國人居住,由各國派兵駐守。
三、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的炮台;天津周圍二十里內,不得駐紮中國軍隊;各國派兵駐守北京和北京至山海關沿線十二個戰略要地。
四、清政府在各地頒布上諭兩年:“永禁或設或入與諸國仇敵之會,違者畢斬”;各省官吏必須保護外國人,否則即行革職,永不敘用,懲處禍首諸臣將;有外國人“被虐”“被殺”地區,“停止文武各等考試五年”。
五、清政府允將各個通商條約中,諸國視為應行商改之處,其他應辦的通商事項,“均行議商”。
六、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
七、清政府分派諸王大臣赴德、日兩國“謝罪”;並在德國公使克林德、日本使館書記生杉山彬被殺處建立牌坊。

清政府在列強逼迫下“懲凶”

先是光緒二十六年(1900)閏八月初二,慈禧太后為求得列強寬恕,即發布懲處“肇禍諸王大臣”上諭,將莊親王載勛、怡親王溥靜、貝勒載濂、載瀅、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剛毅、刑部尚書趙舒翹等人,分別給予革去爵位等不同處分。列強聲稱處分人員太少,且處理太輕,要求對上述人處以死刑。清政府被迫於九月二十二日,再次宣布懲處肇禍諸王大臣,便仍不能使列強滿意。在列強的威逼下,清政府不得不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發布新的懲處肇禍諸王大臣諭詔。令載勛自盡載漪、載瀾發配新疆,永遠監禁;毓賢著即正法;已故剛毅追奪原官職;董福祥著即革職;英年、趙舒翹定斬監候,賜令自盡;啟秀、徐承煜(徐桐之子)正法;已故的徐桐、李秉衡奪原官職,並撤消恤典。徐用儀、許景澄、袁昶、聯元、立山五人開復原官,恢復名譽。此外,清政府還應各國要求先後懲處了一百餘名地方軍政官員。

清政府設局編譯教科書

光緒二十七年(1901)八月,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會奏變法,議及興辦學堂,先行設局編譯教科書。二十日,清廷命劉坤一、張之洞按會奏所陳,擇要舉辦。當月,編譯教科書的機構成立,該局設在江寧,初名江鄂書局,後改江楚書局。劉世珩為總辦,繆荃孫為總纂,陳作霖、姚佩珩、陳汝恭、柳詒徵為分纂。書局成立後即開始編譯書籍。羅振玉、劉大猷、王國維在上海翻譯日本書籍。另由陳季同、陳慶年先後主譯西書。
參考資料
哈爾濱圖書館 http://www.hrblib.net.cn/club/shownews.asp?id=846
張學報 http://zxl.chinaspirit.net.cn/dsn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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